守寡多年后战死的糙汉回家嘤嘤嘤 第2章

作者: 标签: 穿越重生

  他下来了。

  他从马背上下来了。

  沈云清目瞪口呆。

  她眼睁睁地看着嘤嘤怪把马拴在一旁树上,那马打着响鼻,甩着尾巴开始欢快地啃树皮。

  而嘤嘤怪从马背的褡裢上掏出一块硬邦邦的馒头,就着水囊里的水啃起来。

  沈云清:“……”

  大哥,您是不是看上我了?

  要不怎么一直跟着我?

  我不行,我克夫!

  我别把您也给克没了,您家里就剩下您这点骨血啊!

  沈云清怂哒哒地推推六娘,示意后者去问问怎么回事。

  六娘身手利落地跳下马车,腰上的斧头在阳光下明晃晃地刺眼。

  “我说大兄弟,”她上前和嘤嘤怪攀谈,“你这是去哪里?咱们一路的?”

  嘤嘤怪咬了一口馒头,渣渣沾上了胡子。

  沈云清:“……”

  为什么有人会喜欢留络腮胡子这种bug的东西?

  蓄水蓄残渣,节能环保吗?

  还是觉得提升颜值?

  或者增加战斗力?

  “你们是不是红河镇的人?”嘤嘤怪问。

  六娘点头:“大兄弟,好眼力。你是哪里人?”

  “听那小丫鬟口音听出来了。”

  他说的是海棠。

  海棠对沈云清吐吐舌头,小声地道:“他口音不像啊。”

  沈云清做了个噤声的手势,侧耳仔细听着。

  嘤嘤怪狠狠咬了一口馒头:“我也是红河镇上的人。听你们声音熟悉,又是几个娘们带个车夫赶路,便想着护送你们,能顺路走到哪里算哪里。”

  六娘道:“大兄弟,你的口音,我可真没听出来。我到红河镇上,也有几年了。”

  嘤嘤怪又狠狠咬了一口馒头:“我投军的时候,遇到一个辽东的,娘的口音被他带跑了!”

  俺们那嘎都是东北银?

  沈云清:还是不太像,不过说起这个,她就委屈巴巴。

  因为沈云清这个名字,是后来她给自己起的。

  作为红河镇第一贫困户的嫡长媳,她有个灰常接地气的名字——翠花。

  呸,还上酸菜呢!

  今日听到嘤嘤怪说辽东,勾起了她的自怜。

  不过活着嘛,就得比较;还不能往上看,得往下看。

  她死去的男人,那个至死都叫贺大的男人,有个更清新脱俗的小名。

  他叫狗剩!

  红河镇的狗剩,娶了隔壁县的酸菜,不,翠花,然后夫妻闹掰,狗剩跑了,翠花怄死了。

  沈·背锅·云清来了。

  六娘:“哈哈哈哈,是,辽东那边口音确实……大兄弟,既然你是红河镇人,你是不是也姓贺?”

  红河镇上,一大半的人都姓贺。

  原本就是一个小村落,后来繁衍生息,变成了一个非常大的镇。

  嘤嘤怪点点头。

  六娘:“那你家人……是不是红河发水那一年,没跑得出去?”

  嘤嘤怪眼圈又红了,重重点头,大嘴一咧,又要哭。

  沈云清:“……”

  哎,也是可怜人。

  当年那场水灾,真的死了很多人。

  不过那时候,她刚摸索到小康之路,带着全家人在县上租房做生意,这才躲过一劫。

  其他人家,年轻力壮地或许来得及跑,但是年老的,基本上……

  不管怎么说,全家都不剩下的,也是太惨烈了。

  六娘跳起来拍拍嘤嘤怪的肩膀:“唉,贺兄弟也是苦命人,还是个好人!”

  沈云清:你们俩要原地结拜吗?

  看年龄,说不定还能拜个堂。

  嘤嘤怪道:“你们是哪家的婆娘,为什么自己出门?”

  六娘行走江湖,也不是傻的,道:“我和海棠,就那个小丫鬟,陪主家去一趟京城。我身上有功夫,不怕。”

  “你主家是谁家的婆娘?”

  红河镇的人,他大都认识,虽然现在可能已经物是人非。

  “哎,我主家命苦,是个寡妇,家里没男人。好在两个小叔子还算出息,一个今年秋天就能考举人,说不定明年就进京赶考呢!贺兄弟,你怎么称呼?”

  在镇上,家里没有鼎立门楣的男人,就没什么称呼。

  反正都是贺家的。

  “贺长恭。”

  沈云清:原来是个长工。

  当过兵的长工。

  “我倒是没听过……”六娘道。

  沈云清:你确定就你那七秒钟的记忆,听过就能记住?

  嘤嘤怪,不,贺长恭喟然长叹:“我离家太久,大概没什么人记得我了。就像我从来也不知道,红河镇能出举人。”

  沈云清:那是预计哈,还没出,千万别被打脸。

  回去就叮嘱小叔子赶紧给她好好念书,考不上打断腿。

  六娘又问:“贺兄弟这是要去哪里?”

  贺长恭道:“京城。见到你们几个女人出门不容易,又是老乡,就护送你们一程。”

第3章 羊肉包子吃不够

  大概提到读书这个话题,贺长恭又感慨良多。

  “我是个粗人,连个劈叉都不会写。”

  沈云清:???

  你闲着没事,劈叉干啥?

  她还没领悟,这是当地的一句俗语。

  海棠看她神色就明白她不懂,用两根手指比了个倒v,小声解释道:“这就是劈叉,多好写。这都不会,说明大字不识一个。”

  沈云清:我读书少,你别骗我,劈叉就是个“人”?

  “反正就是这个意思。”

  沈云清郑重点头。

  人民群众的智慧,她还得慢慢领悟。

  这贺长恭倒是不坏,身世凄惨,还能惦记大家都是同乡,做好事也不留名。

  如果不是今日六娘问起来,恐怕他就会一直默默做好事。

  那也意味着,他会一路相随,一直嘤嘤嘤到京城,魔音贯耳。

  六娘得意道:“现在镇上认字的也不多,我们其实不在镇上住了,我们搬到了县城里。我主家能干,赚钱养活全家,供小叔子念书……”

  贺长恭瞥了一眼沈云清,怎么也不能把眼前这个一阵风都能刮跑,一只手都能把腰给撅折了的女人,和“能干”这两个字挂钩。

  不过那双眼睛,黑亮黑亮,眼珠子骨碌骨碌转,他没读书,不会形容,反正就是看着让人觉得精神。

  就是有点冒冒失失,还有,也有点太讲究了。

  昨日她撞到他身上的瞬间,贺长恭都闻到了她发间的香气,也注意到,她手指甲上涂着蔻丹。

  这一看,就不朴实!

  妖妖娆娆的,他看不上。

  打赢了仗,他也算小小的“功成名就”,也有人给他说亲,其中不乏贵女。

  贺长恭坚决不要。

  大家不是一路人,尿不到一壶里去。

  他就是要找,也要找个结结实实,粗粗壮壮的乡下妇人,风风火火,能干那种。

  他就是个粗人,知道自己几斤几两重。

  要不是看在是同乡面子上,他又多年没回来,近乡情怯,他不能做这等好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