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央墨
易文君想也不想,转身离开。
在她身后,路西恩冷笑的声音响起:“愚不可及!你以为你搬出朱尔斯这家伙就能逃过教会接下来的追责吗?还是你以为朱尔斯就不会向你问起你在布莱顿纺织厂的所作所为?拉梅尔女士,如今我邀请你过来,是好心给你一条生路,但你却偏偏不屑一顾,主动寻死,那好,在接下来,我希望你无论遇到什么事,都绝对不要求到菲尔德的头上,否则我绝不会放过你!”
这一刻,易文君心念微动,想到了什么,微微侧头看了路西恩一眼。
难怪,难怪。她就说,路西恩这家伙明明是生命教会的虔诚信徒,但他却截了教会的胡,把她带到了大公府邸。
原本她还想着路西恩是不是要跟教会撕破脸了,却没想到竟然是因为他儿子菲尔德!
易文君想到这里,摇头哂笑一声:“男人啊,啧。”
像路西恩这样的男人,不是个好儿子、不是个好丈夫、不是个好臣子、不是个好上司,甚至能不能算好人都要打个问号。
但对他的儿女来说,他或许能算得上一个好父亲。
就比如这一次的邀请。
且不论路西恩的出手到底带着多少其它私心、是不是想要在教会来到前先控制住重要人证,好有跟教会扯皮的底气,但总归他还是看重自己儿子的。
可是——也仅此而已了。
毕竟她也不可能赶着认爹不是!
“果然啊,男人年纪一大,就会从青葱少年变成油腻老男人,从无例外……唔,扎克雷可能是例外吧,早上的他看起来还挺有意思的……不过王室的这群人就是真的不行了!”
易文君心中嘀咕,对路西恩的威胁置之一笑,毫不犹豫地转身离开。
“一群妖魔鬼怪,都给我退退退!”
第156章 讲古
原本准备谈的合作中道崩殂, 那些或坦白或威逼利诱的话自然也不必再说了。
易文君在比自己预期早得多的时间里离开大公府邸,漫无目的地走在街上,在这去不了王宫的空档期一时间没了事干。
之所以不回教会, 倒不是易文君怕来来回回倒腾太过麻烦, 而是从路西恩的威胁可以清楚听出, 经过今天上午布莱顿纺织厂的事后, 做出炸毁黑水工业所有产业的教会,已经充分注意到了她的存在,并且对她的情绪恐怕不是非常正面。
而在这样的情况下, 教会想要找到她、为难她,其实是一件非常容易的事,甚至易文君还怀疑此刻的训练营内是不是早早摆了一场鸿门宴,就等她自投罗网!
“……等等,难道这又是恋爱线的套路?”
满腔热血的少女因为自己的正义之心, 插手了教会这个庞然大物的决定,在掀起波涛和云涌的同时, 也被教会所敌视。
于是, 在见到少女身陷险境并无家可归后,各恋爱线的男主角再无法坐视, 纷纷对少女伸出援手,从而在紧张刺激的危险中与少女发展出一段动人的情谊……果然就是这样吧!
呵, 小小恋爱游戏, 她早就看透你的套路了!
想到这里, 易文君脚下一转,易容改装进了最近的咖啡厅, 绝不给任何人献殷勤的机会!
而接下来, 也不知道是易文君的化妆术的确起到了作用还是她的幸运值再次出力, 接下来她的确谁都没有见到,安安稳稳地渡过了一个下午。
晚上,易文君准时赴约,但并没有如她在大公府说的那样盛装打扮,别问,问就是朱尔斯这狗男人不配。
负责为她引路的王宫侍从见到她一身简装前来,差点没吓掉下巴,但鉴于这次的晚餐是私人邀请,对装束并无明确的规定和要求,于是对方也只能抽搐着笑,咬牙认下了,一言不发、安安分分地将她一路引上国王居住的第十殿。
之后,在易文君从狮鹫马车上跳下、向着宫殿深处前进时,易文君还听到他在身后嘀咕着“什么人啊”“德克斯特殿下怎么会喜欢这样的人”“朱尔斯陛下一定会很失望”之类的话。
易文君听着那人自以为不会被听到的嘀嘀咕咕,倒是没有生气,反而觉得这游戏的一些小细节做的还真挺有意思的。
而且从这家伙的嘀咕来看,似乎王宫里的人都以为朱尔斯邀请她共进晚餐是为了德克斯特、是想要考察德克斯特的小女友?
“有点意思。”
易文君暗想。
“既然大家都以为这次的晚餐邀请是因为德克斯特,那这个邀请的真相就必然不是因为德克斯特了。”
既然如此,朱尔斯是为了什么?
布莱顿纺织厂?
还是昨晚她在花园里的“栽赃”?
事实证明,全都不是。
朱尔斯这次的邀请,竟是为了谈论关于她的——不,是为了谈论关于王国新锐小说家拉梅尔的第四本小说,《异种禁区》的内容!
“拉梅尔小姐你好,我一直想要见见你,想要知道能写出《异种禁区》这样一本瑰丽奇妙的小说的人,会是怎样的性格、怎样的背景。”朱尔斯向易文君笑着,没有使用任何傲慢的拉远两人距离感的自称,反而一如二十年前那位在王国的风雨飘摇中依然决定谋夺王位的王子那样,一派的平易近人,亲切有礼。
如果说路西恩那家伙只是因为血缘关系而在皮囊上与胡克二世看起来相似的话,那么朱尔斯无疑才是真正学到胡克二世可怕内里的家伙——深思熟虑、冷酷无情、伺机而动,并且亲切平和、风度翩翩、进退有度。
朱尔斯继续道:“我曾经对拉梅尔你做过很多次想象,但在见到你后,我才发现我的一切想象都太过拘谨了。也对,能写出《异种禁区》这样文字的人,当然不会轻易就被我们这样的普通人猜到底细,而你作为女性的身份,也让我看到了我的王国和我对王国的治理,还有许多狭隘之处……
“我已经听说过了,拉梅尔小姐你最初向出版社投稿是在十二岁对吗?当时出版社拒绝了你的稿件,不过他们的理由并非是你年纪太小,而是因为他们不接受女性的投稿,所以在这之后,你换了一个出版社,也换做了‘拉梅尔’这个名字,默认以男性身份示人。直到这时,你的小说才终于被顺利发行,并且一跃成为王国最年轻也最出名的小说家。
“我很遗憾,作为一个王国的治理者,在过去的那些年里我竟然从来没有察觉到行业里还有这样的潜规则,而以此推论,在那些我看不到的地方,必然还有更多像拉梅尔你这样的有才能的女士被埋没,这真是太可惜了……”
朱尔斯的话语诚恳得近乎过分了,甚至还使用了“拘谨”、“狭隘”、“埋没”这样的词,让本就心怀警惕的易文君对这能屈能伸的老小子越发刮目相看。
谦虚,是弱者的退让,强者的自信。
如果一个弱者说自己想象拘谨、目光狭隘、埋没人才,那么大家只会觉得理所当然。
但当一个扶王国于将倾的君王这样说时,不管“大家”怎么想,易文君只觉得这家伙装逼装到不要脸了。
并且同时也对朱尔斯越发警惕了:这老小子一上来就把话说到这份上,他到底是想要干什么?!
易文君微笑着,用看起来礼貌其实不太尊敬的话语说道:“陛下,你贵为一国之主,实在是过于自谦了,而且,如果你真的对此感到遗憾,你还有大把的时间来将国家改造成你想要的样子,不是吗?”
“听起来似乎是这样。”朱尔斯笑了笑,“不过拉梅尔小姐,你真的认为这一切还有必要吗?”
“……什么意思?”
易文君心中咯噔一下,想到朱尔斯提到《异种禁区》时的口吻。
这一刻,易文君心中忍不住生出荒诞与不可思议之感:难道说朱尔斯察觉到了什么?从一本看似荒诞无稽的小说里?
这不可能吧?
哪怕一个人再敏锐,他也不可能察觉到这样的事吧?!
但如果他没有察觉到的话,那他刚刚的那句话又怎么解释?
易文君思虑万千,脸上不动声色。
朱尔斯则笑着看向窗外,像是伤感,又像是冷酷地说起了另一件事:“拉梅尔小姐,你觉得人与野兽的区别是什么?”
哦!这个有标准答案,是使用工具和创造工具!
下意识的,易文君想要这样回答。
但她没有开口,因为她知道眼前的朱尔斯并没准备要她回答。
果然,眼前的朱尔斯像是沉浸在某种情绪、某种思绪里,自顾自地说了下去。
“想来拉梅尔小姐你很清楚,我们人类一共经历了三个阶段,分别是黄金人类、白银人类、青铜人类。当作为黄金人类时,我们是大地上比神秘生物更为可怕的物种,拥有着后世青铜人类难以想象的可怕威能,一些孱弱的族群会将黄金人类当做神灵崇拜,甚至就连真正的神灵都不敢触怒我们……但这样的一切却很快消失了。”
“因为战争。”易文君说。
朱尔斯摇头:“不,是因为傲慢。他们傲慢地以为自己的族群能够永存,以为自己无所不能,还以为自己永远不会‘需要’其他神或其他族群的力量,所以他们肆无忌惮地战斗,肆无忌惮地与他人交恶,最后,又因为这样的傲慢与肆无忌惮,他们的族群走到了终结。
“直到这时,他们才恍然大悟,收起了自己的傲慢,为了种族族群的延续,不得不向生命圣主低头,以自己的黄金之躯交换了血肉诅咒,从此成为了白银人类……可能后世的很多人都为这一件事感到遗憾,但我从来没有,因为战争之主与人类的约定始终存在,而力量也并不是绝对的,否则黄金人类又怎么会覆灭?”
易文君心念一动:等等?这信息量??
什么交换了“血肉诅咒”?不应该是“血肉祝福”吗?
还有战争之主与人类的约定?
的确,按照“三位一体”的理论来说,每个神灵在成神时都会有一个“誓约”,但战争之主的誓约竟然是跟人类有关的吗?
那誓约的具体内容呢?
还有“黄金之躯”?这又是什么……等等,对了,她想起来了!第二周目的最后,在战争之主拔出自己胸膛的那把大剑时,她的确听到了金属的摩擦声。
原本她还以为这是神灵的特性,以为神灵之躯就是这么厉害,但结果这竟然是黄金之躯的特性吗?
黄金之躯,黄金之躯?天哪,第一纪的那群黄金人类,该不会真的是黄金做的吧??
那白银人类呢??
易文君这样想着,而下一秒,朱尔斯便也提到了他们。
“人类因失败学会谦虚,因血肉学会畏惧。到了第二纪和第三纪的白银人类时期,他们变得像是大地上任何一个普通的神秘生物一样,虽然还拥有天赋能力与种族力量,但却大不如前。他们不甘如此,便与矮人合作,将目光投向星空,试图跳出这片大地,去往一个更新、更好的世界……但他们的胆大妄为引来了邪神的注视,打开了灾难的魔盒,令大地陷入无休止的灾难。这也是第三纪天灾纪元的由来。
“天灾纪元很短,只有短短不到百年。但对于地面上的生灵来说却漫长得过分,无数神秘生物和族群都在这个纪元消失——亚龙、矮人、地精、妖精,等等。那些传说中的生物都曾存在过,但因为白银人类和矮人的莽撞,他们又全都消失了。”
易文君听着,没有吭声,心里却嘀咕不已:
是因为白银人类和矮人的莽撞?不见得吧,对于人家“邪神”来说,祂们才是这里的主人,正神则是把祂们赶走的强盗,你们就是那趁主人不在家时到处蹦跶的小虫子。人“邪神”赶不走强盗,还不能趁强盗不在家时拍死你们这些跳得高的小虫子吗?
不用想太多,没有白银人类和矮人的试探,祂们也绝对会回来搞“大扫除”的。
朱尔斯不知易文君的嘀咕,继续说道:“很多种族都对人类有着天然的憎恨和敌视,那都是从上一纪元延续下来的,但我并不认为当时的白银人类做错了什么。在我看来,这些异族只不过是不敢敌视邪神、不敢面对邪恶,所以才挑了人类来责怪而已。
“他们肆无忌惮地将恐惧挥洒在如今的我们身上,这只不过是因为他们知道现在的青铜人类在神秘力量上已经不再是他们的对手了。如果我们还如同当年第一纪元时那样强大,他们还敢责怪我们吗?不,他们只会将我们继续当做天神来崇拜,并且反省自己究竟哪里做错了才会令天神降下神罚。”
说到这里,朱尔斯脸上带出了嘲讽,终于在易文君面前第一次展露了他的傲慢。
但这样的傲慢也只是一闪而逝,很快,他继续和蔼微笑,看向易文君,道:“更何况,探索、思考、进取,以及永远向前的脚步,这本就是我们人类最好的品德,拉梅尔小姐,你说是吗?”
易文君点头。
——从字面意思来说,的确如此。
朱尔斯笑容越发温柔:“所以,哪怕白银人类第二次付出代价,在继黄金之躯后又失去了我们生而有之的天赋能力,我也并不为此感到遗憾,因为我知道,只要人类还有智慧的存在、只要人类还有思考的能力与进取的心,那么哪怕我们人类已经变得如此孱弱而不堪一击,我们依然能够成为天下和地上的霸主——而事实也证明,的确如此!”
如今人类在大地上建起的璀璨文明,并不是因为人类拥有多么强大的使徒能力,而是因为无数人团结合作,用大家的智慧与汗水的结晶所造就的。
“但这样的一切……终于也要走到尽头了。”
朱尔斯轻轻放下手中的酒杯,仿佛重逾千钧。
这一刻,朱尔斯的脸上终于第一次出现了落寞和遗憾,但那并不是属于国王的遗憾,而是属于人类的遗憾。
他看向易文君,再度问出了那一个问题:
“拉梅尔小姐,你觉得人和野兽最大的区别是什么?”
顿了顿,他微微笑着,脸上的神色却怅然若失。
“人真的可以作为野兽而活着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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