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不是救世主 第42章

作者:朱砂 标签: 西幻 基建 穿越重生

  不过这样一来,后面就好解释了,长云领跟王室的关系也不咋样,跟海风郡更是直接交恶了,所以白浪湾有示好的意思,是想搞个结盟,好抵抗海风郡的压迫?但是这示好看来也有限,不然去年冯特伯爵剿灭盗匪的时候就可以伸出橄榄枝了,等到现在,是因为奎因小姐有了神恩,才觉得有点底气了?

  “是的。”伯顿管家肯定了陆希的猜测,“而且,明年社交季,奎因小姐还是要去王都的。有了神恩,也许她还可以按自己的心意找个丈夫。”

  说到这里,伯顿管家其实有点遗憾——如果伯爵大人还有儿子就好了……不过即使伯爵大人有儿子,那位奎因小姐的身份也低了一点儿,子爵,领地又只有一个白浪湾,给不了长云领太多支持,这门婚事也不太合适。

  于是伯顿管家抛下自己那点儿遗憾,把注意力又转到了面前的问题上来,总之白浪湾示好是件好事,哪怕盐不多,补充一些是一些呢。

  陆希想的却是另一个问题:“白浪湾真能跟我们结盟吗?”煮什么盐呐,谁家盐是煮出来的啊,要是白浪湾真像伯顿管家说的那么滩清水浅,这不是晒盐的大好地段吗?这要是归了自家,到时候白花花的,那都是银币啊!

  “结盟?”伯顿管家皱皱眉头,“您是说,联姻?”

  “不,当然不是!”陆希只想捂脸,“算了,我只是这么一说。”自己这一亩三分地还没搞定呢,想什么自行车。

  冯特伯爵咳嗽了一声,缓缓地说:“等我走了,长云领就要谨慎行事了……”

  陆希愣了一下就明白了他的意思。冯特伯爵一死,长云领失去一位顶尖大骑士,只剩下两个中级骑士撑场面,不低调也要低调了。结盟这种事,如果能拉到可靠的盟友当然是好,可是白浪湾是海风郡的眼中钉,结盟只会引起王都的注意甚至是反感,实在得不偿失。

  “那您就好好活着。”陆希脱口而出。约翰是稳重,丹尼尔也有锐气,可是俩中级骑士,按骑士等级分——实在是让人心里不踏实啊。她是想在长云领安安稳稳住下来,积攒她的十万信仰值,而不是才当上什么伯爵小姐就朝不保夕啊。

  而且,一旦她继承了爵位,跟海因里希签的契约就彻底完成,再也没有抢救的机会了啊!

  虽然按光球的说法,如果能拿到十万信仰值,她也许就能摆脱这个契约,但——就看这人设吧,她实不敢把希望全寄托在光球的话上,当然还是自己掌握主动最好了。

  说到这个问题,那青霉素真的要赶紧搞一下了,就算她的分析没错,那东西也不是一天两天就能弄出来的呢。

  陆希冲口而出的“活着”让伯顿管家和毕维斯都有些变了脸色,倒是冯特伯爵不知想到了什么,反而是意味不明地笑了一声,没接这个话题,只对毕维斯说:“继续。”

  结盟也好,伯爵大人的身体也好,都不是一个商人该过问的,所以毕维斯立刻就忽略了前头的对话,继续汇报自己此行的成绩。

  盐和粮食之外,采购的大笔开销就是比较奢侈的东西了。比如说王都新出的布料和饰品,比如说只供给城堡主人的一些食品,像什么深海鱼子酱啦,南边宝石湖里的天鹅肝酱啦,青木森林里的蜂蜜奶酪啦,东边岛上产的香料和提神爽口的香丸啦……

  反正冬天长云领冷,这些东西就都好保存了,即使没有保鲜的神术也没问题。

  “布料和饰品——”冯特伯爵略一思索就做了决定,“伯顿,一会儿让露西先挑,挑够了再送去那边。”

  那边,就是伯爵夫人那里。陆希稍微有点受宠若惊:“其实我有几样就可以了……”

  “您明年要参加社交季呢。”伯顿管家不容置疑地说,“商队这次带回来的东西,大约到了明年还能用一用。这也是长云领的脸面。”之前伯爵夫人准备的那些,大概明年早就过了时了。

  说到脸面,陆希就不吭声了。也能理解,假如她穿着一身过时的衣饰出现在宴饮上,看见的人要么质疑她的身份,要么质疑长云领的家底,所以有的时候,这脸哪怕打肿了,也还得充个胖子。

  毕维斯于是继续报告,花钱的已经报告完毕,剩下就是挣钱的了。做惯的皮毛和魔晶没什么大变化,倒是雪雀尾羽这一项订单大大缩水了。

  现在王都里,流行起了红色。

  红色原本是男士的服色,因为是代表着鲜血的武勇。但是自打新王的那位情人开始,女士的衣饰也开始红色渐多,到了今年,传统的蓝色已经被红色压了过去,无论是衣服还是宝石或是别的饰物,都开始流行红色了。

  所以银灰色的雪雀尾羽市场自然缩小了。

  “我看了一下,火狐毛皮应该会有好价钱。”旧订单缩水,毕维斯自然要开发新市场,“如果用来镶衣领衣袖或者帽沿,也不必整块的。”

  火狐不是陆希印象里赤狐的别称,这是黑云山的火系异兽,个头不大,颜色通红,只有一个白尾巴尖儿,看着确实好看,就是很难捕捉。而且一不小心,它吐出的火会连自己的皮毛都燎焦,到时候一张好好的狐皮这里黑一块那里秃一块的,就不值钱了。

  以前这皮张都要求尽可能完整,这样才好做衣服,但今年王都又流行起在衣服边上镶皮毛,这样零碎小块的皮毛也有了市场,只要颜色好,大小已经不那么重要了。

  这个说起来还要托福于教会,因为圣城出了新的布料,镶上皮毛边儿特别好看,所以带动起了一个市场。虽然不知道这市场能维持多久,但既然有得挣,那自然要赶紧跟上。

  “我——先跟王都的制衣坊签了一笔契约……”这有点冒险,因为火狐数量不多,如果今年魔兽潮不大,出现的火狐不够,那就要深入黑云山,既麻烦又危险。

  但如果不立刻做决定,等到明年带着成品再去王都,说不定这生意就轮不到长云领了。

第52章 生活不易(二)、生活不易,猫猫叹气

  生活不易啊……陆希很想来个猫猫叹气。

  换了别家的贵族, 大概根本不会听这套生意经,只管从封地里收税供自己享乐就是了。至于说封地没什么好出产,又或者缺粮缺盐?那关他们什么事, 没有钱, 再多收点税不就行了?至于百姓,谁管他们有没有盐吃!

  所以, 冯特伯爵已经是个很好的选择了, 那些只顾享乐的贵族都能长命百岁呢,凭什么他不行呢?

  陆希正在心里筹划,冯特伯爵已经点了点头:“应该签。今年冬天让丹尼尔他们多抓几只火狐就是了。”

  毕维斯虽然知道自己做的是对的,但听见冯特伯爵的肯定,心里也松了口气,把目光投向陆希:“还有一件事……”

  “跟我有关?”陆希有点诧异。她才来长云领呢, 什么事能跟她有关?

  “就是伯爵大人为小姐找的那位礼仪教师菲丽夫人——”毕维斯面有难色, “她, 她病了。”

  冯特伯爵眼皮一抬,目光顿时锐利起来:“病了?还是她后悔了?”说好新年之前过来, 现在只差两个月, 忽然病了, 有这么巧吗?

  毕维斯微微低了低头:“她的脸色看起来确实有点苍白……”但要说病到无法在新年之前来长云领,那就有点……

  “不过她推荐了一个人。”毕维斯悄悄看了一眼冯特伯爵的脸色,还是说了下去, “是一位金妮小姐,从前在阿德让公爵家里, 给公爵小姐们做过‘伙伴’。”

  伙伴, 指的是跟小姐们年龄差不多的女孩子, 照陆希的理解比较像种花家古代的“陪读”。如果是公爵小姐的“伙伴”, 那大概就会跟公爵小姐接受相同的礼仪或知识的教导。这种伙伴,一般是贵族家的什么旁系或者远亲家的女孩,当然也不排除领地里某些身份较低的人家,因为与领主攀上关系,所以能把女儿送来做伙伴。

  比如说毕维斯吧,如果陆希从小在青石城长大,那么他的女儿大概就有机会来做她的伙伴了。

  菲丽夫人推荐这位金妮小姐,显然是因为她曾经跟公爵小姐们学过同样的礼仪,所以如果她学得很好,来做个暂时的礼仪教师是足够的,因为这也是大部分“伙伴”的出路——依靠着自己学过的东西,来做家庭教师。

  只是,这种伙伴一般也就是在小贵族或者富商那里应聘,以冯特伯爵和长云领的身份,一位伙伴可不够资格来教导陆希。嗯,虽然在礼仪方面来说,她其实应该是足够用了。

  毕维斯眼看冯特伯爵的脸色沉了下来,声音也不自觉地低了:“菲丽夫人的意思是,金妮小姐虽然不能陪小姐出外交际,但她可以暂时陪小姐熟悉一下礼仪,这样我们只要在明年社交季之前找到一位夫人……”两个未婚少女还是不能随便出门,因此仍旧需要一位已婚人士陪同,但礼仪可以先学起来。

  “我,我跟金妮小姐谈过……”毕维斯也不是别人说什么就信什么,他跟这位推荐的伙伴做过一番谈话,凭他到处经商所接触过贵族的经验来看,这位金妮小姐的礼仪确实没得说,举手投足之间都能看出曾经受过严格的教育,相比之下……

  毕维斯偷眼看看坐在那儿的陆希,不得不说自己家这位伯爵小姐完全不合格,如果仅仅从这方面来看,金妮小姐能教的太多了。

  而且,如果不选择金妮小姐,短期之内并不能保证找到合适的人,那明年的社交季,难道就让伯爵小姐这样出去交际吗?

  “那就先选这位吧。”陆希想了想,“伯爵大人是担心,她来长云领别有用心吗?”

  “不能不防。”伯顿管家先作了回答。菲丽夫人已经是他仔细挑出来的人选,现在突然改变——谁知道这位金妮小姐究竟是不是阿德让公爵家出来的伙伴。再说了,阿德让公爵的家族出过好几位王后,跟王室的关系向来不错,谁知道是不是为王室插进来一个眼线?

  “只是教导礼仪的话,应该问题不大吧?”陆希沉吟,“她就在城堡里,一举一动逃不过我们的眼睛。而且如果没有神恩,也无法瞒过我们向外传递什么消息。至于明年的社交季,也不一定非要带她去。”

  冯特伯爵看了她一会儿,微微叹了口气:“那就这样吧。”主要是陆希这位新任伯爵小姐,实在太需要教导了,至少总得教会她穿胸衣啊。

  在众人于书房里谈话的时候,商队还卸车,粮食和盐虽然有一部分要发给领民们,但现在都得先进仓库。

  人来人往忙成一团,一个跟着商队,从最后一辆马车里下来的女子就只能站在车厢边上,免得碍事。

  城堡的守卫用警惕的目光不时扫视她,因为这是个外人。但女子始终站在那里,虽然身上的裙子沾了些旅途的尘土,但她站在那里的姿态却十分优美,配上白皙的面颊和细细的腰身,真是我见犹怜。

  所以守卫们的目光扫过得如此频繁,倒也不仅仅是警惕。而这个穿着旅行装的女子好像对这些目光全无察觉,只是欣赏着城堡外墙上爬满的玫瑰。

  这个时候,在城堡外面堆肥的奴隶们也回来了。

  奴隶们住在城堡外的一排夯土房里,远远看起来像是一片蘑菇。他们当然不会走到城堡前面来,但还有几个人是住在城堡里的,比如说海因里希,再比如说伯爵小姐带回来的那几个人。

  不过这个队伍气氛不怎么样。海因里希铲了一天的好东西,脸臭得仿佛刚从那些东西里□□。何塞向来是沉默的,这时候也仍旧跟在队尾一言不发,搞得走在中间的卡玛和小艾米也不敢说什么。

  他们当然不能走城堡大门,所以只能从旁边的小门进去。长长的商队就在旁边,自然吸引了几人的注意力。何塞开始是在默数着大车上的粮食数量,然后顺着看到最后一辆马车,他的嘴角猛地抽了一下。

  “好多马和车啊……”艾米天真地惊叹。

  小姑娘的声音惊动了站在马车边上的女子,她转过头来,浅金色的卷发轻轻一晃,露出一张何塞十分之熟悉的脸,然后眉毛轻轻一挑,那双宝石蓝色的眼睛就露出了笑意。

  何塞却一点都笑不出来,他环视四周,正想找个机会搭话,城堡里已经走出一个仆人来:“阿德让小姐,请进来吧。”

  阿德让小姐?何塞感觉自己的嘴角收都收不住了,这个姓氏——金羽她不是早就抛弃了吗?现在这是什么意思?

  然而这个问题此时必然得不到答案,因为阿德让小姐,也就是金羽,已经微微提起旅行装的裙摆,姿态优雅地跟着仆人走了。

  “这是哪里来的小姐啊……”卡玛喃喃地说。这走路的姿势真好看,连她帽子上翘起的羽毛都显得很高贵的样子。

  “不是什么小姐。”卡玛是伯爵小姐带回来的人,自然有人愿意答她的话,“听说是公爵家小姐的伙伴,学过贵族礼仪的,现在来给咱们小姐当伙伴了。”

  “伙伴?”卡玛茫然无知,她一个农妇,哪知道伙伴是什么意思。

  海因里希嗤笑了一声,转头走了:“高级女仆而已。”明明是亲戚,却把对方当佣人使唤,还要安个伙伴的头衔,人类,就是这么冷酷又虚伪。

  既然是高级女仆,冯特伯爵自然不会见她,于是就是伯顿管家把人审核了一下,然后到书房来回复:“她的礼仪很不错,还会弹竖琴,对彩虹领也熟悉。不过按她自己的说法,因为不想接受公爵家安排的婚姻,所以几年前就离开了,给几个商人家里做过家庭教师。”

  彩虹领,就是阿德让公爵的领地,因为一条出产宝石的河流而得名。那条河流里能淘出多种颜色的宝石,排起来就像彩虹一般绚丽,所以得到了彩虹河的名称。

  因为宝石太出名,所以阿德让领的名字都没人叫了,直接称其为彩虹领或宝石领。如今新王王冠上那颗鸽子蛋大小的红宝石,就是出自这条河流呢。

  伯顿管家在礼仪方面的眼光当然不是毕维斯能比的,他都说好,那这位金妮小姐至少在这一方面是无可挑剔的。于是冯特伯爵微微点了一下头:“你安排吧。”

  这就是同意把人暂时留下了。

  “明天你就开始跟她学礼仪吧。”冯特伯爵转向陆希,挑剔地看了一下她坐在那里的样子,“也确实该好好学学。”

  “啊——”陆希不情愿地应了一声,又补了一句,“但我还有很多事要做……”这位伙伴终究是外来的,有些事情不能让她看见吧?

  冯特伯爵微微抬了抬眉毛:“还有很多事?”不就是弄肥料的事么,“既然奴隶们已经学会了,就让他们去做。”

  “可不只是这件事呢。”陆希想了想,大着胆子问了一句,“您身上的诅咒是怎么回事,可以跟我说一下吗?”

  伯顿管家顿时就倒吸了口凉气——这在长云领可是大忌讳,谁敢当着冯特伯爵的面提起啊?

  冯特伯爵倒是脸色不变:“怎么,担心你不能很快当上女伯爵吗?”

  陆希有点无奈:“我也不至于那么傻……”前头不才说了呢吗,冯特伯爵一死,长云领都要忍气吞声过低调日子,她得有多着急才盼着冯特伯爵死呢?

  冯特伯爵轻轻哼了一声,直接摆了摆手:“不管做什么事,该学的都要学,去吧。”

  这就是不想再谈了,陆希也只能起身离开——算了,至少冯特伯爵没阻止她做别的事就行。礼仪么,他说得也对,该学总是要学的,就是希望那位金妮小姐不要太古板吧。

  当天晚上,陆希就在餐室里见到了这位“伙伴”兼礼仪教师。

  不得不说,金妮小姐这个“公爵家的伙伴”真不是吹的,就看吃饭的仪态就看出来了,全程没有发出一点儿不雅的声音,姿态还十分优美。

  要说不发出声音,陆希没问题。她握惯了手术刀,切个肉排什么的自然也可以做到手上有数,但姿态那就是另外一回事了。在医院的时候,大家都讲究个快点吃完好上班,空闲的时候能做到细嚼慢咽就很不错了,谁有时间像金妮小姐这样,还要注重手肘摆在哪里,饮酒的仰头角度……还有些琐琐碎碎的细节,她都说不上来。

  而且,能看得出来这位金妮小姐在做这些的时候完全是自然而然的,是规矩和礼仪已经学进了骨子里,像呼吸一样根本不必刻意去做。就是跟伯爵夫人这种真正的公爵小姐比起来,都不显逊色。

  伯爵夫人一直在挑剔地打量金妮,这会儿大概是实在挑不出什么毛病来,终于把眼睛从她身上挪开,皮笑肉不笑地对陆希说:“露西,你要好好跟金妮小姐学学了。”

  金妮轻轻放下刀叉,微微向前倾身,柔声细气地说:“露西小姐的手其实很稳,坐姿也十分端正,只要细节上再雕琢一下就可以了。”

  她的口音跟别人都不太一样,带着点儿颤音,听起来格外的婉转。

  陆希对语言学没啥研究,除了汉语之外,她也就会个专业英语。也就是穿越过来之后有了露西的记忆,光明大陆的语言又跟英语有颇多相似之处,她才能顺利地把这一门语言拿下。

  但是没吃过猪肉也见过猪走路,不是语言学家她也能听出来,露西说话是没有这种舌颤音的,她接触过的人也基本没有这样说话的。所以这也是她认定这门语言应该跟英语同源的原因。

  但是现在金妮说起话来,有好几个r在她这里都是大舌颤音,这可不是英语的发音,听起来倒有点儿法语味了呢。

  伯爵夫人的表情微有点僵硬,半晌才笑了一声:“金妮小姐的王都口音也很标准。”

  原来这就是高大上的王都口音?陆希有点迷糊,都是一国的,王都就跟其他地区差这么远吗?不过想想种花家的方言,好像有差异也不奇怪?

  “您过奖了。”金妮微微躬身,不卑不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