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配她妈是豪门大佬的白月光 第77章

作者:林绵绵 标签: 破镜重圆 重生 穿越重生

  严均成走出卧室,轻手轻脚将门掩上。榕溪山庄的这套房子也足够大,房间隔音效果也好,他却依然谨慎地来了离主卧最远的露台后,才不紧不慢接了电话,那头的何清源急得恨不得打飞的来南城,电话一接通,何清源语速奇快地说:

  “老严,你可终于接电话,你再不接,我就要让江开盛去给你收尸了!”

  不是他夸张,他真觉得要是郑晚铁了心要离开老严,老严绝对会疯。

  这样一个哪怕在平静的时候都极具破坏力杀伤力的狠人,一旦爱人真要再次抛弃他离开他……

  这几天何清源跟热锅上的蚂蚁一般。

  他懊悔,懊悔没有拦住老严,更懊悔当年在国外他是脑子抽了才跟老严不打不相识,现在人到中年,他还要为朋友的感情头疼担忧。

  严均成语气懒散地说:“你很吵,声音轻一点,免得吵到了她。”

  何清源满肚子的揣测还没来得及斟酌出口,就戛然而止,他静默几秒,不可置信地问:“她还不知道?”

  “知道。”严均成用指腹珍惜地触碰男戒,想触碰,又怕摸多了会把戒指摸坏——虽然以戒指的材质,摸再多遍也不会坏,但他也会担心。

  “所以,你俩没吵架?”

  何清源更想问的是,郑晚没骂你是变态,没指着你鼻子让你有多远滚多远,没再次甩了你吗……

  严均成拧眉,“我们没那么无聊。”

  何清源:“……”

  虽然无语至极,却好歹从老严这荡漾得意的语气中品出了重要信息。

  郑晚知道了,但没说要离开老严,反倒还哄得老严心花怒放。

  何清源从前一直不了解郑晚究竟是什么样的人,经过这一出,似乎也琢磨出一点来,他仰天长叹:“老严,我可是因为你的事都瘦了三斤,三斤啊!”

  “声音轻一点。”严均成再次无情警告并提醒。

  何清源一句脏话都快冒出来,“让我声音小一点,难道你在她耳边开免提呢?”

  “行了,我悟了,你们两口子都是怪人。我们正常人是看不懂你们的。”

  大概是「两口子」这三个字令严均成心情更好,他倒是真心地说了句「谢谢」。

  谢的不只是何清源这几天的担忧。

  更是这么多年来的扶持,他生性如此古怪淡漠,这辈子却能碰到至爱跟至交,他运气太好。

  何清源幽幽地说:“得你一句谢不容易,不过老严,以前我其实不太懂你为什么要一条道走到黑,非认定郑晚,现在我彻底悟了,你们俩就是天生一对。”

  换做是其他人,能像郑晚这样淡定吗?

  严均成不置可否。

  “对了……”感慨了命运的幽默安排后,何清源想起一桩事,又试探着问道,“那个叫骆恒的你打算怎么办?”

  严均成不甚在意地回:“一个路人,我打算什么?”

  何清源听懂了他的意思,尽管老严平等地厌恶每一个靠近郑晚的男人,但在老严心里,真正够格称得上情敌的可能也就只有死了的那一位。

  没被郑晚放在心上的人,都可以称为路人。

  他腹诽,也就是郑晚没在意这件事、两口子继续甜甜蜜蜜,但凡她后退一步,不,哪怕只是后退半步,老严也就赌输了,一个穷途末路的赌徒,可不会如此宽宏大量。

  “行。”他说,“那这事儿就翻篇了,不提了?”

  “有件事我想问你。”严均成语调突然严肃。

  “什么事?”

  何清源也不自觉地认真紧张起来,不会还有什么惊心动魄的事了吧?

  中年人受不了这样的刺激!

  “昨天,今天,这两天是什么特殊的节日吗?”

  严均成似是真的为此感到疑惑,“我太久没过过节日了,不太懂,她送了我戒指,是不是有特殊的节日?”

  何清源想,老严能在浓情蜜意、欣喜若狂的时候,还能接他电话,废话一箩筐,可能就是为了这一出吧?

  故意不经意地问他,然后引出「郑晚送了他戒指」这件事,以此来炫耀。

  想起这几天自己为了老严担惊受怕,还因此掉了三斤肉,何清源深吸一口气,微笑嘲讽:

  “不太清楚,会不会是你们二十年前分手的日子呢?大概是什么分手纪念日?”

  严均成沉默两秒,挂了电话。

  看了眼无名指上的戒指,完全不受晦气话的影响,心情极好地进了屋子!

第62章

  严均成再回到卧室的时候,郑晚已经从睡梦中醒来。

  即便是最年轻气盛的年纪,郑晚也很少同他发生争执,她情绪激动的时候并不多,昨天那般也算得上失态。

  随着她坐起来,被子也滑落,她自在地跟他对视,仿佛没有发生过昨天那一出,问他,“几点了?”

  明明是腊月,南城的气候却更接近于春。

  严均成大步而来,拿起挂在一边的睡袍为她披上,“还早,九点不到,你要不要再睡一会儿?”

  “算啦。”郑晚轻轻挣脱开来,“你如果不急着回去,正好趁着今天有空,带我爸妈去吃顿饭?”

  这顿饭早就该吃了。

  前几天他陪她一起回来,当时已经是晚上,第二天他又一大清早就回东城。

  本来他们两个人也已经商量好,在过年前一定要一家人吃一顿饭。

  严均成不假思索地回:“当然有空。”

  在郑晚去洗漱时,严均成坐在一边,低头看着无名指上的男戒。

  男士饰品他自然也有,腕表、袖扣、领带夹,他都不缺,唯独没有戒指。

  这是他三十九年的人生中,收到的第一枚戒指,自然倍加珍惜。

  他跟她有着相同的默契,对此都心照不宣,即便心痒难耐,他也不会问她——是什么时候买的?是不是趁他睡觉时偷偷量过他的手指?

  他很珍惜,还特意拿出手机,郑重其事地搜索,该怎样保养戒指。

  他的晦暗,她的眼泪,就彻底留在昨天晚上。

  另一边,在外面里练剑的郑父郑母接到了郑晚打来的电话,急匆匆地回来。

  说起来也挺有意思,在很多年前他们就知道严均成,也见过他很多次,偏偏这还是头一次一起吃饭。

  二老心情也很复杂。

  一方面,他们知道拦不住女儿,为人父母的,偶尔也会产生——“既然兜兜转转还是这小子,那当初没分手岂不是更好……”这样的想法。

  另一方面,一直迟迟没有答应跟严均成见面吃饭,也确实是把握不好该怎么对待他。

  不过,终归二老心里还是为此感到欣慰,头一个女婿已经走了好几年了,女儿还年轻,现在找到了能相伴余生的……

  人,他们也能放心很多。

  “这小子年轻时候是个霸道的。”郑父一边往头发上抹发胶一边说,“不知道现在有没有收敛一点。”

  郑思韵好奇,“叔叔年轻时候怎么啦?”

  她自然知道妈妈跟叔叔曾经早恋,以前都是听妈妈说,现在也想从外公外婆这里听到不一样的版本。

  一段在长辈眼中的早恋,会是什么样的呢?

  郑母也笑,“他现在是大老板,事业这样成功,肯定变得成熟稳重。”

  “那可不见得。”郑父摇头,感慨,“不过他会成功我倒也不觉得稀奇,这小子脑子聪明,回回考试都是年级第一。这头脑聪明的人,无论从事什么行业都不会混得太差,他现在能当老板,那纯粹是——不要脸面。”

  郑思韵:“?”

  郑母急忙骂他:“当着孩子面你嘴又没个把门!而且人家小严挺好的一个人,怎么在你嘴里就没脸没皮啦?”

  “咳咳!”郑父轻咳几声,也面露尴尬,“我这个是在夸他,是褒义词。”

  话到此处,郑父才提起当年的一件事。

  那时候他还在上班,每天早上也习惯了在外面吃早餐。有一天,他吃完了正想付钱,老板爽朗地摆手,“嘿,不用啦,你家小晚那小男朋友给你结了账!”

  他呆若木鸡。

  从早餐店出来,那小子已经骑车走了,车把手上还挂着两份早餐,一看就是给闺女买的。

  可以这样说,郑父还是头一回被个小辈请客。

  这小辈还是哄骗他闺女早恋的小兔崽子。

  他气啊!可走着走着,又觉得好笑。

  试问有几个臭小子有这样的胆量?倒是在女孩子面前牛气冲天,结果见了女友的家长,谁不是吓得跟鹌鹑似的,可严均成他不啊,他理所当然,他轰轰烈烈,他从不掩饰。

  他不觉得早恋丢人,也不觉得自己谈恋爱需要藏着掖着,他们又没有做错什么——

  既没有大庭广众之下接吻,也没有瞒着父母夜不归宿,更没有耽误学习。

  郑思韵听了都目瞪口呆。

  虽然早就知道叔叔不是一般人,可听着外公说起这一桩事,她也只能在心里暗道一声服气。

  郑母拉

  着郑思韵进了房间,让孩子给她参考今天系哪条丝巾更好,祖孙俩说着悄悄话。

  “思韵,有没有喜欢的小男生呀?”郑母笑眯眯地问她。

  郑思韵:“……”

  家里气氛极好,在别的家里,谈恋爱、喜欢,这些字眼就是禁忌,长辈绝对不会在晚辈面前提起,她家倒好,她妈妈问她,现在外婆也问她。好像只要她说「有」,外婆还要追问「帅不帅、高不高」……

  “没有!”她斩钉截铁地说,“我不喜欢学校那群男生,都是小矮子,幼稚死了不说!还很讨厌,我现在的目标就是考好的高中,上叔叔念的那所大学!”

  郑母扑哧笑出声,抬手捏了捏她日渐圆润的脸颊,“小思韵,都没小时候可爱了。外婆又不是你的班主任。”

  “是真的没有嘛!”郑思韵又悄悄地说,“要是我有喜欢的人了,第一个就告诉您,好不好?”

  郑母:“好!但外婆喜欢高高帅帅的小男生,如果你喜欢的不高也不帅,就不要给我看照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