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十年代胡同姑娘 第29章

作者:萧笛 标签: 时代奇缘 现代架空 穿越重生

  这堂课上了十几分钟,教室里才陆续又来了人,把教室坐了一小半。有些人一进来就自顾自说起话来,把课堂搞得闹哄哄的。盛景坐在最后一排,都快听不见讲台上老师说什么了。

  有人倒是看到了盛景这个陌生面孔。但看她穿得破烂,又脏又丑,就没人往她那里看第二眼,更不用说跟她说话了。

  这年头能上高中的,都是家庭条件不错的。再加上少年少女到了搞对象的年纪,就特别注意形象。哪怕是衣衫陈旧,也会洗得干干净净的,人也收拾得清爽。像盛景这样穿着补丁衣服又显得脏兮兮的,根本没有。

  快到下课的时候,一个高高大大穿着六七成新的旧军装的男生,挎着个书包吊儿郎当地从后门进了教室。

  看到盛景坐在那里,他愣了一下,随即眼睛一瞪,满脸的凶神恶煞,嫌恶道:“起开!”

  盛景心想:来得正好。

  她慌慌张张地起身,结巴道:“对、对不起,我是新来的同学。我以为这里没人坐……对、对不起。”

  她慌乱地收拾着桌上的书和笔。结果越慌张就越容易出错,她把书给弄掉了。

  她弯下腰去捡课本,可等她直起身时,忽然捂住了胸口。

  她一只手撑着凳子,一只手挣扎着想去翻兜。好不容易从口袋里掏出一个药瓶,想拧开瓶盖吃药,结果一不小心把药瓶给摔到了地上,药瓶上“硝酸甘油”四个字露了出来。

  因为大高个儿男生进门问了盛景一句,教室里大部分的人都往这边看来,正好看到了这一幕。

  讲台上的老师看到盛景这模样,脸色一变,赶紧跑了过来,问道:“你怎么了?”

  看盛景伸手去够地上的药瓶,她连忙把药瓶捡起来,问盛景:“吃几粒?”

  盛景伸手比了个一。

  老师倒了一粒药出来,塞进了盛景嘴里,让她含住。她有长辈吃这药,知道这是心脏病的药,需要压在舌头底下含服。

  “要不要送你去医院?”她又问。

  盛景摆摆手,半靠在她身边喘着气,过了好一会儿,她终于好过了些,开口道:“老师,我好多了。”

  等被扶住到凳子上,她又道:“学校有电话吗?麻烦您帮我打个电话给我爷爷。”

  老师看她没刚才那么吓人了,也放心了些,抬头叫道:“于梅梅,你来照顾一下这位同学。如果她又有不舒服,你喂她吃一粒药。”

  一个长相老实的女生走了过来,紧张地盯着盛景。不过她并没有靠得太近。

  老师问盛景:“电话号码是多少?”

  盛景从衣兜里摸出一张纸片递给老师。

  ……

  装病是爷儿俩商量好的,盛河川知道盛景会给他电话,他骑着车回到胡同口后并没有回家,而是呆在胡同口,看一群老头儿下棋。

  胡同口就有个公用电话亭,他呆在这儿,也省得别人去叫,引得大杂院的人问来问去。

  他以为盛景至少要等到快中午才来电话,没想到他刚坐下不一会儿,六中的电话就来了,他赶紧骑上自行车去了学校。

  到了校门口,盛河川就看到崔校长和一个年轻女人站在那里,轻声说着什么。盛景则坐在门卫室外的一张椅子上。

  盛河川上去打了声招呼:“崔校长。”又朝那年轻女老师点头示意了一下。

  “你来了,快看看孩子。”崔校长像是得了救赎一般,“你那天也没说孩子有心脏病,今天差点出事。”

  盛景这心脏病也不能说得太严重,否则谎就圆不了。

  “都是她父母造的孽。”盛河川先把锅往李玉芬夫妻头上扣,摇头叹息,“不过还算幸运,平时不犯病的时候她跟没事人一样,在村里时也能下地干活;就是犯病的时候吓人些,但及时吃药就没事。我还说这几天抽空带她去医院看看呢。”

  他转过头看向盛景:“吃过药了吗?还难受吗?”

  盛景道:“吃了,好多了。”

  她指着年轻女人介绍:“这是张老师,今天多亏张老师喂我吃药,又给您打电话。”

  “多谢张老师,实在太感谢了。”盛河川连忙道。

  崔校长道:“你给盛景同学请个假,带她去看病,把身体养好了再回学校上课吧。”

  这年纪的学生都活泼好动,打打闹闹是常态,又有那红小兵在学校里耀武扬威。今天还只是一个凶一点的男生对盛景问个话,盛景就成了这样。要是万一被吓着了,那岂不是要了她的命?

  他们没被下放的这些老师,在学校里本来就如履薄冰。要是学生上课的时候死在了学校里,那他们这太平日子也算到头了。

  盛河川赶紧道:“好的好的。我给学校写个请假条。”

  说着朝盛景伸出了手。

  盛景从书包里掏出纸笔,盛河川写了一张请假条,还道:“如果学校要求开病假证明,我抽空去医院开一个。”他在医院有认识的人,才敢说这话。

  “能开一个最好。”崔校长道,“另外,如果身体允许的话,考试最好还是回学校考。等期末的时候你来一趟,我告诉你考试时间,到时让盛景同学按时回校参加考试。”

  “好的,好的。”

  爷儿俩回到家里,盛河川道:“食品厂那边我再给你请两天病假。”

  做戏做全套,这事要做得让人抓不住把柄,就得两头都把戏演得真一点。

  有些心脏病是偶发性的。就算真那么巧,六中今天在座的同学认出了盛景就是食品厂那个临时工,发现她既在厂里上班又在六中挂名,只要处理得好也出不了什么纰漏。

  其实这也是盛河川和盛景做事小心,这年头学校管得不严,食品厂那里又是临时工,只要他们不到处宣扬,根本不会出问题。

  而有了今天这遭,盛景是不用再来学校了,只等考试的时候来露一面就行。

  ……

  住在大杂院里,洗漱上厕所都得外出,厨房也在屋子外面,想要躲在家里根本不可能。

  第二天吃过早餐,盛景就端了衣服去了水笼头处,跟那些大妈大婶们打招呼。

  “小景今天怎么没去上班?”马桂英问道。

  盛景道:“身体不大舒服,我爷爷让我请假在家里休息两天。”

  “小景这身体确实得好好养养。”王大妈在一旁道。

  夏老太上下打量了盛景几眼:“可不是。这身体单薄的,以后结了婚都难要孩子。”

  吴丽笑了笑:“小景还小呢,才十六岁。以前在乡下,饭都吃不饱,一年到头都见不着点油星,身体自然不好。盛大爷工资高,这几天我看他天天往家里拎鱼拎肉,说给小景补补。再养养小景这肉就长起来了。”

  “可不是。”王大妈应和道,“小景这五官长得好,身量也有那么高,只是瘦了些。等养些肉出来,保证好看。”

  听到这话,马桂英的女儿陈小娟望向盛景的目光全是羡慕。

  夏老太笑了笑:“所以说小景是个有福气的。”

  她本来想讲两句酸话的,但盛景怼过陈招娣,是个厉害的;盛河川还为了她当众给马桂英下面子,很维护这个过继的孙女。夏老太现在不敢对盛景阴阳怪气。

  盛景知道绝大多数人都仇富,尤其在这种年代,被人嫉妒可不是什么好事。

  她抿着嘴笑道:“我以前过得很不好,伤了根基,大夫说如果再不好好养养,恐怕会有碍寿数。所以我爷爷为了我把家底都掏出来了,就想让我补上几天。要不是没办法,谁舍得天天吃肉呢?”

  “可不。就算舍得,也没那么多肉票不是?”王大妈赞同道。

  吴丽性情温婉,为人细致。

  她看着盛景洗着的一件衣服,问道:“这衣服是你给补的?”

  盛景看了看手中盛河川的衣服,点了点头:“手艺不好,糊乱缝了缝。”

  马桂花自身能干,有一身做衣服的功夫,厨艺也不错。她对女孩子在厨艺、手工方面有着不一样的要求。

  她闻言毫不客气地伸过手来,拿过盛景手里湿漉漉的衣服看了看,客观评价:“缝得还不错。”

  其他女人也好奇地凑了过来。

  看到盛景诧异,王大妈笑着解释道:“大伙儿都知道你爷爷过日子凑合。他衣服破了也照样穿,实在不像样了才自己胡乱缝几针。大家一个院儿住着,都说帮他补,他却不愿意麻烦人。”

  方大爷一早就出去了,这会儿提着个鸟笼子进来,闻言笑道:“可不是,现在老盛可享福了。小景天一亮就起床做早餐洗衣服收拾屋子,早晚两顿都变着花样地做饭。那饭香的!以前是老盛羡慕我,现在换我羡慕他了。”

  他十二岁就去饭店里跟大师傅当学徒,后来又跟着大师傅来了北城,退休前就是国营饭店的大师傅,厨艺自然十分了得。连带着方毅也被他培养出了一手好厨艺。

  他都夸盛景厨艺好,那盛景的厨艺可不一般。

  马桂英看盛景的目光越发不一般。

  “爷爷,您的话我可听见了啊。”方毅的声音从正屋那边传来,“您这是说我厨艺不如盛景好了?”

  方大爷走过去,笑骂了一句:“臭小子,难道你爷爷我说的不对?”

  “对对对,您老说的都对。”

  马桂英听着这爷儿俩贫嘴,万分羡慕:“方毅这工作可真是好。日上三竿了都没去上班;想去就去,不想去就不去。还照样拿工资。”

  “这可羡慕不来。”吴丽道。

  盛景家就两人,衣服少。而且为了不抢水笼头,她都是在家里用洗衣粉泡了搓过,来这里漂清的。因此很快就洗好了。

  她跟大家打了声招呼,提着盆回去,把衣服晾到了屋檐下。

  不一会儿,马桂英也把盆拿了起来:“我也洗好了,你们慢慢洗。”

  这时候从外面进来一个年轻人,推着自行车斜背着一个帆布书包,正是马桂英的二儿子陈常凯。

  看到儿子,马桂英眼睛一亮,把盆放下,迎上去问道:“我叫你买的东西,你买了没有?”

  “买了。”陈常凯拍拍身上的书包,“在这儿,你现在要吗?”

  “把自行车给我,你给盛大爷家送去。”

  陈常凯听到这话,脸色微红,迟疑了一下,还是把自行车给了马桂英,自己背着书包往北屋去。

  马桂英推着自行车站在那里看了一会儿,见陈常凯到了盛家,对厨房里的盛景说着什么,她才笑吟吟地对大家解释道:“前一阵盛大爷说想买点高度酒,我有个堂姐夫正好在酒厂上班,就托他买了两斤。新程上班离酒厂近,正好让他带回来。”

  说着她也不等其他人有什么反应,推着自行车回了自己家。

  夏老太看看北屋方向,又看看马桂英,忽然一拍大腿,问王大妈道:“盛景今年多少岁?”

  “啊?”王大妈愣了愣,“十六,快十七了。”

  夏老太对刘凤芹道:“你快洗,我有事跟你说。”说着急匆匆地先进了屋。

  盛家厨房里,盛景接过一瓶散装白酒,望着满脸通红,说话都结结巴巴的陈常凯,一阵无语。

  “那个……”陈常凯又在书包里掏了掏,掏出两颗大白兔奶糖,递了过来,“我们同事结婚,分了几颗糖,这大白兔奶糖最好吃,给你。”

  “不用,谢谢,你留给你侄子吃吧。”盛景拒绝,又问,“这白酒多少钱多少票?你告诉我,等我爷爷回来拿给你。”

  她从兰城回来时,盛河川给过她一迭子钱和票,她把生活所需的费用留了出来,其他的又还给老爷子了。见她坚持,盛河川又给了她十元钱和两斤粮票做零花,就把剩下的收了起来。盛景手里没有酒票。

  “也……也没多少,这酒是我送给盛大爷的。”陈常凯连忙摆手,见盛景愣是不收那两颗奶糖,只得讪讪地收回手,“那、那我回去了。”

  “好的,再见。”

  陈常凯一回到家,就被马桂英拉到一边,问他道:“怎么样?那盛景长得可以吧?”

  陈常凯红着脸支吾:“嗯,还行,就是黑瘦了点,头发黄黄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