梦十夜 第39章

作者:写离声 标签: 天作之合 穿越重生

  董晓悦也不在乎对方看出她性别,酒劲上来,腾地站起身, 发现自己和对方差了一个头,气势上就输了,再要坐下去却是不行了,便尽量嚣张地呵呵一笑:“你和那姓王的又是哪根葱?”

  雁奴在一旁的席子上跪坐下来, 低声道:“这位是李侍郎家的二公子, 王公子是王令君家的四公子......”

  董晓悦不知道侍郎和令君都是个什么级别,反正她是当今皇帝唯一的胞妹, 想来两个土豪劣绅还是打得过的,便冷笑道:“别说是令君家的公子,我看上的人,就是太子来了也不敢抢。”可不是么,太子还得叫她声姑姑。

  那人摸着肥厚的下巴思忖了会儿, 恶声恶气地对雁奴道:“罢了罢了,既然傍上了贵人,我也不逼你,去陪王四郎饮杯酒便打发你走。”

  不知怎么的,那“打发”两字听着有点气弱,只是董晓悦意气上头,也没留心。

  雁奴一脸不情愿,不过还是迫于那高富壮的淫威站了起来。

  “慢着!”董晓悦抢上前,把扇子往两人中间一横:“他是我的人,叫他去陪酒,你和那姓王的怕不是嫌命长?”

  高富壮皮笑肉不笑,摇头晃脑阴阳怪气:“小公子,你可别欺人太甚。”

  他一指雁奴:“这明明白白竹里馆的小倌,怎么就成了你的了?只要拿出钱来,甭说王公子,就是王公公要买他春风一度,他敢不卖?”

  被董晓悦护在身后的雁奴一改低眉顺眼的模样,掀起眼皮,越过董晓悦的肩头剜了高富壮一眼,吓得他一缩脖子。

  理是这个理,董官人没法反驳,有些气短:“可是......”

  雁奴悠悠地叹了口气,抚了抚董晓悦的胳膊:“奴家是柳絮飘萍一样的人,身不由己,人生在世,遇到一个真心看顾奴家的人,往后的日子再苦,只要一想到官人,奴家便能甘之如饴......”

  董晓悦心里钝钝一痛,再也听不下去了,转过身看着他:“别说了,我帮你赎身!”

  雁奴的眼睛倏地亮起来,映着晃动的烛火,像倒映着星河的水面,把董晓悦看得心脏漏跳了一拍。

  那光一瞬间熄灭,雁奴自嘲地扯了扯嘴角:“奴家不敢奢望,官人有这心奴家便知足了。”

  董晓悦刚才那句赎身多少有一时冲动的成分,毕竟她刚入这个梦,屁股还没坐热,真赎回去也不知道怎么安置,但是经他这么一起一落一喜一悲,董小姐哪里忍心再食言。

  “你放心,”董晓悦拍拍他的胳膊,“我说话算话,一定救你出去。”

  她伸手向腰间摸了摸,不出意外地摸了个空,今天是堂妹作东,她压根没带钱袋子,再说看燕王殿下这种素质,即便年纪大了点,应该也不是一个钱袋子能装得下的。

  一时半会儿是赎不了身,可燕王殿下的金躯不能等,要是对殿下的贞操见死不救,事后算起总账来估计直接负分滚粗。

  董晓悦思来想去,扭头瞪了那高富壮一眼,把雁奴拽到屏风旁,从腰间解下块玉佩,塞到他手里:“你先拿着信物,我尽快来赎你,要是谁敢拉你走......呵呵,谁不要命了大可以试试!”话是对着雁奴说的,却是给那高富壮听的。

  雁奴低着头,摩挲着系玉佩的红绳,脸半藏在阴影中,神色莫辨:“官人大恩大德,奴家死亦难报,只是王公子素日待奴家不薄,于情于理,奴家都该去敬一杯酒,也当作个别......”

  高富壮闻言插嘴道:“算你这小倌还有点良心。”

  他说话油腔滑调的,刻意把小倌两字咬得很重,董晓悦听了来气,拿扇子指着他:“李公子,不说话没人当你是哑巴。”

  董晓悦给了雁奴一个意味深长的眼神,又生怕他不能充分领会精神,硬着头皮点破:“我去去就来,最多一两个时辰,你可千万要保住那个......底线啊!”

  她想了想,光底线可能还不够,踮着脚小声道:“也不能让人乱摸,明白了吗?”

  雁奴闻言勾了勾嘴角,低下头,温柔地将她头发拨到耳后,凑上去,用轻轻的气声道:“奴家是你一个人的。”

  “......”

  董晓悦的耳朵呼地一下烧得通红,这男人这么会撩骚,真不像梁玄那个死傲娇,该不会又认错人了吧?

  她回想了下,第一个梦里的大反派公子子柔其实也有意无意地撩拨过她,同样的皮囊,她除了恶心还是恶心。

  董晓悦对自己的判断力已然失去了信心,暗暗叹了口气,还是先帮他赎了身,外面弄个房子养起来以观后效吧,就算芯子不是正品,能搭救个失足美男也是功德一件。

  交代完雁奴,董晓悦生怕高富壮和那姓王的胁迫他,出门前特地拿扇子隔空点点他:“李侍郎家二公子是吧,在下记住了。”

  说完回头深深看了雁奴一眼,把雁奴的扇子随手往袖袋里一插,拾起案上的玉簪,一边绾头发一边往外走。

  出了庭院,沿着小径走入竹林,夜有些深了,露水洇湿了石板路,月光一照,像水面一样闪着粼粼的光,竹叶青色的气味在晚风里轻轻浮动,混着一丝淡淡的甜,是身上沾了屋子里的熏香,董晓悦独自走着,免不得回想起那场戛然而止的风.月,明着羞耻暗着遗憾。

  这回她没走错路,远远的就看到守门的小僮,此外还有兰芷,坐在阶前吹着一管竹箫,幽咽哀怨,仿佛在泣诉身世,看到她走来,连忙放下箫上前行礼,脸上又是营业的微笑:“奴家拜见官人。官人,方才有人来禀报,贵府车驾已经到了。”

  她没说定是否留宿,入夜自然会有家里的车来候着。

  董晓悦冲他点点头:“知道了,我进去和妹妹说句话。”

  说完就要往屋里走,兰芷弱柳扶风地挡住她去路,软软跪倒:“敢请官人留步,令妹……此时恐怕不太方便。”

  眉头还没皱起来,董晓悦突然回过味来,再看那屋子里的灯火昏暗,隐隐约约传出来的声响,还有什么不明白的,难怪她失踪了大半个时辰都没人来找,原来这东道正忙着。

  按说她不该搅了人的好事,可一想到燕王殿下,她便咬咬牙高声道:“阿妹,你在里头么?”

  兰芷张了张嘴,到底没敢说什么,识趣地退到一边。

  屋子里无人应答,董晓悦正犹豫要不要再接再厉,只听珠帘一阵响,一个衣衫不整披头散发的少年走了出来。

  董晓悦借着廊下的灯光一瞧,是方才侍酒的绝色小倌。她正暗暗咋舌,没想到紧接着又出来一个,是个宽肩窄腰的青年。

  两人齐刷刷地往她面前行了跪礼,便退到了侧廊下跪坐着。

  董晓悦平复了一下内心的惊涛骇浪,两腿打着哆嗦拾阶而上,一走进屋子便闻到一股混着酒气的甜腻味道,隐约还有股腥味,估计这才是加了料的。

  她穿过帷幔,走到屏风前,对着里面叫了声:“阿妹?我可以进来吗?”

  里面有人长长地哼了一声。

  董晓悦硬着头皮绕过屏风走进去,只见床边榻下丢着凌乱的衣物,还好帐子是放下的,免去了少许尴尬。

  “阿妹?”她又叫了一声。

  一条玉臂从帐子缝隙中伸出来,晃了晃,像是跟她打招呼。

  还有反应就好,董晓悦接着道:“你身上有钱么?”

  那只手摇了摇,帐中传出含混的声音:“小卿卿......去给......去给姊......姊姊拿壶酒来.....”

  董晓悦又问了两遍,乡公主仍是一个劲要酒,她就知道没法沟通,只得转身出了屋子,无力对那两个小倌挥挥手:“你们进去伺候吧......”

  等他们一前一后进了屋,董晓悦也不等兰芷安排步辇,找了个小僮挑灯引路,急急忙忙往外走。

  便宜堂妹不靠谱,她只好先回公主府,找个老成可靠的管事来赎雁奴,可一来一回怎么也得一个多时辰,也不知她的威慑有没有用。

  董晓悦在车上急得像热锅上的蚂蚁,不断让碧琉璃催促车夫,好不容易到了公主府,一下马便叫来管家吴伯,让他赶紧带着钱财去竹里馆,赎一个叫雁奴的小倌。

  吴伯是长公主府的老人,在主人面前很有面子,年纪大了还碎嘴,免不得又是一番逆耳忠言,来来回回,中心思想就是一句,别在这时候闹幺蛾子。

  董晓悦不得不拿出主人的威势,横眉道:“你不肯去我自己去赎!”

  老管家嚅嚅嘴,不敢再多话,坐上轻车,带着个机灵的仆役和一辆空马车,麻溜地出了门。

  董晓悦也不回房,就在二门外来来回回踱着步干等,差点把大门望出两个窟窿,总算等回了吴伯。

  吴伯下了车,拿袖子擦了擦额头上的汗,行了个礼:“殿下,奴婢去找竹里馆的东家问过了,并无名叫雁奴者,奴婢又把您说的年貌问东家,东家道馆内并无这样的小倌。”

  难不成是用假名骗我?董晓悦一忖不对啊,那高富壮明明也叫他雁奴。

  “会不会他们东家不肯卖?”

  吴伯为难道:“纵然那小倌奇货可居,也犯不着为这得罪咱们长公主府,且财帛上咱们又不会亏了他,若真有此人,想他也不敢有所隐瞒。”

  董晓悦想想也是这么回事,而且雁奴年纪大,没多少剩余价值可榨取,趁现在卖个大价钱才是上策,是个生意人都明白这道理。

  真是见鬼了,难不成那人不是小倌?谁特么没事装小倌?图什么?真是碰上变态了。

  “夜里不甚方便,待明日奴家再去一趟,对着名册点检一遍。”

  董晓悦点点头,如果不是小倌那就是客人,这种长相的人全京城也找不出几个,慢慢找就是了。

  折腾到半夜,全是空忙活,董晓悦坐着步辇回房,憋了一肚子的气。

  找到了得好好教训他,让他知道什么是长公主的淫.威!

第51章 冤孽

  竹里馆中, 雁奴和李二郎目送着董晓悦匆匆走出屋子, 气氛顿时一变。

  李二郎一改欺男霸女的恶棍嘴脸,挤眉弄眼地扯着雁奴在案前坐下:“你这小子,艳福不浅呐!难怪干晾着咱们, 快与阿兄交代, 那佳人究竟是何来历?”

  雁奴瞟了他一眼:“王四郎他们不是在寻我么?这会儿不急了?”

  “左右都等了,让那厮再等等,”李二郎拎了拎酒壶,“噫!酒都没了!”

  退而求其次从碟子上拿了块吃剩的梅花糕扔进嘴里, 又用肩膀搡他一下:“快快与我交代!”

  雁奴用拇指摩挲着董晓悦留下的玉佩:“表兄见了这个还不明白么?”

  李二郎把头凑过去打眼一瞧,只见是块随形的羊脂玉:“这玉佩虽说成色上佳,可没有雕花没有款识, 如何知道主人是谁?”

  雁奴把案边的烛灯移近,将玉佩对着烛火,李二郎一瞅,忍不住惊叹了一声, 只见玉佩中间隐约现出山水和亭台楼阁, 最妙的是有云气水雾浮动,真如蓬莱仙境一般。

  李二郎忍不住伸手要去拿, 雁奴小气吧啦地攒紧玉佩收回手,仍旧把烛灯移回原位。

  “这是什么宝贝?那小娘们......子......小娘子出手可真阔绰,如此异宝拿来打赏小倌?”

  雁奴一个凉凉的眼风扫过去,李二郎自知失言,缩了缩肩膀, 讪笑着道:“阿兄说错话了,小倌如何同你比,表弟一顾倾人城,再顾倾人国,城与国都倾得,一块玉怎么送不得......”

  他越描补,表弟的脸色越差,李二郎只得老实地闭上了嘴。

  他这个表弟从小就不好惹,去寺庙里住了几年,看起来淡泊平和、与世无争了不少,却越发让人捉摸不透,李二郎比他年长,可总是不由自主地看他脸色,从小到大一直是如此,在他们一起厮混的纨绔小团体中,雁奴年纪最小,却俨然是核心人物。

  雁奴无可奈何地揉了揉眉心,懒得同他计较:“表兄不曾听说过这块玉的来历么?”

  李二郎想了想,茫然地摇了摇头。

  雁奴只好提示:“先帝隆昌十四年,西夜国使者来朝,进献璞玉一块,剖出美玉两块,中隐仙山云雾,先帝叫人制成一对玉佩,一块给了爱女长乐公主,另一块赐给了太子伴读林家二郎林珩。”

  长乐公主和林二郎同岁,当时都是十三四岁的年纪,这无疑是撮合两人的意思。

  李二郎喝得有点醉意,反应慢了半拍,等他说完才后知后觉地瞪大眼睛,公鸡打鸣似地叫起来:“哦哦!哦!竟然是那位?!不对啊……”

  他不解地搔搔头,不是都说长乐长公主从十几岁开始痴恋林家二郎,为了林珩守身如玉,对别的男子不屑一顾,可方才那情形……

  李二郎留心看了看表弟,只见他双颊泛红,目含秋水,嘴唇鲜红且微肿,眼角眉梢还残留着春意,一看就知道两人之间必有奸情——可是拿这块意义非凡的玉佩赏人,到底是什么操作?

  不过这种话不太好说,李二郎只能旁敲侧击:“表弟才回京或许不清楚,三日后就是长乐长公主和林二郎的大婚之日,牡丹虽好,却是名花有主,若非如此,与你倒是天造地设的一对佳偶,惜哉!惜哉!”

  雁奴听了这话容色淡淡,长乐长公主是当今唯一的胞妹,从十三岁定亲,拖到二十五六上才终于要嫁出去,是新近轰动京师的大新闻,街头巷尾都在谈论这桩婚事,他是三日前回京的,如何会不知。

  他若有所思地把玩着手里的玉佩:“名花有主又如何,我又不要当她的主。”

  李二郎着实松了一口气,他这个表弟从小胆大包天,说不好真能做出和英国公府抢亲的事,他才从庙里放出来,要是再闹出这等事,保不齐叫他阿耶扔回庙里再待个十年。

  本朝公主大多不羁,只要他不打登堂入室的主意,找机会度一度春风,给那讨嫌的林二郎脑袋上搞点绿化,倒也是功德一件。

  雁奴微微弯了弯眼,嘴角一挑:“她要当我的主,便遂了她的意罢。”

  李二郎先不用听他说什么,一见这表情就是头皮一麻:“雁奴,你又在打什么主意?莫说英国公府,单这林二郎岂是好相与的?你别看他成天冠冕堂皇道貌岸然,其实睚眦必报……”

  “当初先帝赏下玉佩,他死活不肯受,最后是英国公强按着他脑袋接下的,定亲时便不情不愿,又把人生生拖了十多年,他这么不想当驸马,我好心帮他一把,他不该谢我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