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青青子金
宁宛确定对方是喜欢吃,不是刻意找茬儿,她又看向孙秋娟,“有白糖没?盛小半碗,急用。”
宁宛边说边递给孙秋娟一个小白瓷碗,还不忘俏皮地对孙秋娟眨了眨眼。
那美眸娇艳的样子,不光是孙秋娟看直了眼,在场的人都忍不住惊艳了一把。
说话的这闺女是谁啊?咋这么好看哩?声音也好听。
以后谁娶了谁有福气,多养眼!
“快去啊!”张喜凤推了推孙秋娟,又往宁宛身边站了站,宣示主权似的问出口:“儿媳妇啊,你要白糖做什么?”
“儿媳妇”三个字很有用,旁边几个伸长脖子准备打探宁宛身份的大妈这会儿都歇了心思。
中年女人倒是面不改色,她看着宁宛,似乎也在等答案。
要白糖做什么?难不成要加到菜里?
那岂不是太荒唐了?肉变成甜的怎么吃?
“妈,白糖可以中和辣味儿,这水煮肉片里本来就放了白糖的,只是量少,吃不出来。”宁宛底气十足地回应。
说话间,孙秋娟已经端着白糖过来。
还没言语,就见宁宛端着碗要往菜里倒。
“哎哎哎……”
中年女人跟孙秋娟都慌忙出声阻止,但还是快不过宁宛的手速。
雪白的砂糖入了红汤,想捞出来是不行了。
“放心,坏了味道,这菜算我的。”宁宛自信满满地说着,“婶子,你用筷子搅拌一下再尝尝,不合适再说。”
中年女人半信半疑,用筷子搅拌之后,小心地舔了舔筷子尖儿。
她眼睛一亮,辣味儿还在,不过没那么强烈了。
“还真行。”她笑说着,满意地看向宁宛,“谢谢你啊,你也会炒菜?”
“略懂一点儿。”宁宛谦虚地回应,快速扫过桌上的酒菜,她又道:“现在辣味儿虽说清减了,不过吃多了还是会辣嘴巴。
婶子信我的话,可以点一杯蜂蜜水备着,边吃边喝,体验感更好。
蜂蜜能缓解嘴巴的疼痛,而且女人多喝蜂蜜还能美肤养颜、延缓衰老呢。”
中年女人眼睛亮了亮,看向孙秋娟问:“有蜂蜜水没?”
孙秋娟惊呆了,她没想到宁宛三言两语就解决了客人提出的问题,还给饭店推销了产品。
蜂蜜水可不便宜,一杯子抵得过一瓶小香槟了。
虽然这个年代在国营饭店里上班都是拿死工资,但是能多卖出去东西,领导知道了指定要夸奖。
孙秋娟开心极了,对宁宛也佩服极了。
被宁宛推了一把,孙秋娟才道:“有有,五毛一杯,行吗?”
中年女人听见这价格也有些肉疼,她一个月虽说有四十块的工资,但还是要发扬艰苦朴素精神。
水煮肉片这菜,她曾经在南方出差吃过一次,这一次,是有生以来第三次而已。
一份大菜就够奢侈了,再点上五毛的蜂蜜水,是不是有点儿……
宁宛眼观鼻鼻观心,瞥见中年女人左胸口袋上别着的钢笔时候,她眼睛一亮。
“多少钱不打紧,蜂蜜水能缓解疲劳,我看这位婶子都有黑眼圈了,是工作累的吧?
我妈也经常这样,每天从早忙到晚,经常挂嘴边上的一句话就是,希望把有限的时间投入到无限的为人民服务中去。
婶子,我看见你就像是看见了我妈妈,可惜我现在不在她身边,不能尽孝。这蜂蜜水我来送你,就当是送给了我妈妈,婶子你可别推辞呀。”
宁宛的一番话说完,中年女人感动得要命。
她感觉自己像是找到了知音,和蔼一笑,“那也是我最喜欢的一句话,《雷锋日记》我手抄了一本,真是受益匪浅。”
宁宛惊喜道:“真的吗?那真是太巧了!”
双方彼此对视,好像还真有一种惺惺相惜的感觉。
孙秋娟不明白宁宛为何要出那么多钱买蜂蜜水,但还是很配合地按照宁宛的吩咐,用温水冲泡了一杯过来。
经过交流,中年女人知道了宁宛的名字,对方的名字不方便透露,只让宁宛叫她一声薛阿姨。
初步了解之后,宁宛也不多做打扰,重新回了自己的位置坐。
张喜凤满肚子的疑问,但碍于环境不对,她并没有提出来。
不过想到刚刚儿媳妇落落大方的表现,张喜凤觉得倍儿有面子。
一顿饭吃完后,婆媳俩又坐了会儿,叶超下了班。
平日里,下午下班的这三个小时,叶超都会猫在后厨的角落休息。
今儿不一样,媳妇来了,他妈塞给了他一些钱跟票,让他带着媳妇逛一逛。
张喜凤借口自己太累,留在饭店里歇着。
宁宛知道婆婆的心思,也没拆穿。
不过,七十年代的小县城并没有什么娱乐场所,搞对象的进城最多就是逛逛供销社,买点儿衣裳花布啥的。
那些东西她之前跟婆婆已经买了,实在是没地儿去的话,再逛一回,也行。
“先去买两管牙膏,再去买旁的,行不?”叶超突然开口,询问着宁宛的意思。
“牙膏?哦,那个,牙膏没有了啊。”宁宛说的有些心虚。
早上她是在空间里刷的牙,并没有注意家里的牙膏在哪儿。
叶超从兜里掏出来两个压扁了的牙膏皮,“嗯,没了,给你挤牙刷上最后一点儿就没了。你不知道吗?”
啊这……
“知道知道,我忘了。”宁宛心虚的眨眨眼,赶紧转移话题,“那你拿牙膏皮干嘛?”
叶超一愣,看向宁宛的眼神变了变,“你不知道吗?”
第22章 怎么了?弄疼你了?
宁宛的心一咯噔,应该知道的吗?
“那个,之前我的牙膏皮都被刘小莲拿走了,她告诉我没什么用。”
宁宛胡诌了个理由,同时脑海里快速搜索着关于牙膏的记忆。
原主这一年来使用的牙膏都是娘家妈给邮递的物资里夹带的,张华跟刘小莲跟她共用一管,每次使用完都是张华处理牙膏皮,原主并没有过问过,是真的不清楚牙膏皮用途。
宁宛出于本能说出了刘小莲的名字,就是怕提及张华这个忌讳引起叶超的不快。
叶超原本狐疑的神色变得有些复杂,°+继而眼底闪过一抹心疼,这傻姑娘呀。
他抓着牙膏皮说道:“这个可以回收,单卖是八分。拿来买牙膏不需要再拿票,三毛一管的,有了牙膏皮,再添两毛就够。”
“什么!那么值钱!”宁宛震惊了。
并不是一毛钱在她眼里多贵重,而是相对来讲能抵消三分之一的产品价格。
“张华那缺德的玩意儿,坑死宁婉婉了!”
叶超一讶,双眸微眯,带着探究的眼神看宁宛。
“你……”
宁宛:!!!死渣男张华,害本小姐差点儿掉马。
“我是说,刘小莲他们俩,坑死我宁婉婉了。”宁宛及时补救,能不能补回来就随便吧,反正她已经安身落户了。
瞥眼看见叶超穿着的军便服式白色纯棉厨师服 几乎全都被汗打湿,宁宛伸手抓住袖子,黏糊糊、湿漉漉的,感觉很不舒服。
“出那么多的汗,这纯棉布不容易干,你这穿着多难受。”
宁宛关切地说着,想到空间里的速干衣,宁宛恨不得现在就掏出来给叶超换上。
这个年代没有空调,风扇都是稀有物。
叶超在后厨工作,大热天守着炉灶,一连就是好几个小时,烤都要烤糊了。
真是辛苦!
察觉到宁宛的关心,叶超原本的些许不快与疑惑瞬间被冲散,他回答:“没事,习惯就好了。”
而且这会儿他一点儿不觉得热。
宁宛餐前时候跟他见的那一面,他就感觉到神清气爽的。
那会儿他还以为自己是从闷热的厨房跑出去,相对来说外面比较凉快,所以没多想。
这会儿又跟宁宛站在一起,那种清清爽爽的感觉让他觉得媳妇身上像是揣着冰块,疏散了他心里身体所有闷热。
对了,还有昨天晚上。本来那么激烈的活动应该大汗淋漓才对,可全程下来,两人的身上并没有……
“叶超同学,你很热吗?脸怎么那么红?”宁宛突然出声,随意抓起叶超的左手,又是一惊,“呀!怎么那么多伤?”
那一根根白色橡皮膏缠绕的手指,怎一个惨字了得?
宁宛边说边撸起叶超的袖子检查,“嘶,这一块是烫伤?怎么不处理?”
接连发现叶超的伤势,宁宛整个人都不好了。
手指上包着的且不说,那块鸡蛋大小的烫伤伤口,水泡都磨破了,伤口周遭还泛着红,像是轻度感染。
这一看就知道不是当天烫的。
她昨晚竟然没察觉到,叶超做那个的时候,碰到了不疼吗?
她记得,叶超好像用这只胳膊抱她来着,还很用力来着。
想到昨天夜里的羞羞画面,宁宛的脸颊也飞起了红霞,她意识到自己思想跑偏,赶紧淡定地清了清嗓子,“问你呢,怎么不说话啊。”
叶超也回了神,忙说:“处理了,师父给抹了药膏,一点儿都不疼。”
宁宛蹙眉,才不相信不疼。至于药膏,即便是涂了,出了那么多的汗也早就不管用了。
“你等我一下。”宁宛边说边跑,原主的记忆里得知,附近有一家药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