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昔邀晓
李暮心底升起愧疚——从寿命角度来讲,这个陌生的结婚对象她是满意的。
为了澄清这点,她摇了摇头,说:“不讨厌。”
至少现在是这样。
林却心情越发不错:“那就好。”
说话间,又有人抬了热水进来。林却喜净,他刚从酒席上下来难免沾染上不好闻的气味,就先去洗了个澡。
洗完澡,林却散着简单擦过后微湿的头发出来,周身都氤氲着潮湿的热气,一步一步踱到李暮身边坐下。不等李暮应激退开,他拿过刘嬷嬷端来的药,递给李暮。
药味很熟悉,是李暮每晚都要喝的酸枣仁安神汤。
李暮接过药一口喝完,又见林却递来一碗温水。
李暮不是很习惯地接过温水漱口,一边漱一边想要不要抢在对方之前拿托盘上的帕子来擦嘴,这么近的距离她也能够到,实在没必要让别人来帮自己拿。
可转念一想,万一那帕子不是给她用的呢,她直接抢了,岂不是很尴尬?
社恐人的谨慎让李暮没有动作,最后林却把帕子递给她擦嘴,她又隐隐后悔自己没动作。
刘嬷嬷端着碗出去,屋里就剩下他们俩,林却让李暮帮他擦头发,李暮刚刚被伺候着喝了药,正不自在,闻言礼尚往来地拿着一块巾布在他背后盘腿而坐,替他把微湿的头发一点点擦过去。
喜烛还在静静地燃,屋内气氛平静祥和到不像两个陌生人成亲,也无半分新婚洞房该有的暧昧和春情,林却还问她:“可有字?”
有,巧合的是,她的表字与她穿越前的名字一模一样。
李暮缓缓念出那两个字,带着难以言明的熟稔——
“微曦。”
李微曦,笔画特别多,可见父母取名的时候根本没管过她的死活,小学那会给发下来的课本写名字,她永远都是最迟写完的那一个。
古人取表字有很多规律,有的表字和名意思相同,也有的表字和名含义完全相反。
微曦是早晨太阳刚出现的情景,正好跟“暮”相反。
更巧的是,及笄礼是在她穿越过来之后办的,没有大办,就一家人吃了桌饭,各自给李暮送了贺礼。
后来也没多少人叫她的表字,多是喊她的排序,或者名。
“微曦?”林却重复了李暮的表字。
李暮又一次愣住,恍惚间仿佛回到了穿越前,过了好一会儿才应道:“嗯。”
林却:“我叫林却,字不畏。”
李暮听教她规矩的女官说过。
林却又道:“我有一养子,名晏安,早前在扬州求学,近几日才回来。”
李暮也知道。
“我收养他时,他才三岁。”
这个李暮还真不知道,书里也没说。
林却:“那年先帝派兵围了林家,还带走了我弟弟,用来威胁在宣府带兵的我和我娘,整个林家只有栖梧一个逃了出去,被奶嬷嬷托给了邻居家照看。”
李暮的思绪连滚带爬才跟上这巨大的信息量。
林却:“我赶回来时林家已经没了,奶嬷嬷一家和她隔壁的邻居也都被杀了个干净,只剩邻居家三岁的孩子和一岁的栖梧被从狗洞推了出去,直到入夜宵禁那孩子才不得不带栖梧回到家中,忍着害怕越过他爹娘的尸体,把自己和栖梧藏进了米缸里。”
“后来我娘带着栖梧,我收养了那个三岁的孩子,便是晏安。”
林却讲述完林晏安的来历,又侧身回头解释了一下他说这些的原因:“我想着,总得叫你知晓家里的事情,免得两眼一抹黑。可家里的事情太多了,一时说不完,今晚先说这些,其他的以后再慢慢同你讲,好吗?”
李暮对上林却温和含笑的眼,缓缓地,点了点头。
第十四章
李暮算了下时间,事情发生在林晏安三岁的时候,也就是九年前,九年前的林却,才十七岁。
放现代不过是个高二的学生,回来发现父亲一家被外祖父杀没了,就剩下一岁的堂妹,还连累了许多无辜……
“嘶——”
李暮扯到了林却的头发,林却倒抽一口冷气,顺着头发被拉扯的方向倾了倾身,握住她的手:“轻点。”
林却的掌心很凉,皮肤触碰的一瞬间,李暮浑身的汗毛都炸开了。
李暮习惯隐藏自己的负面情绪,林却也发现李暮善于对自己的恐惧进行包裹,不让任何人发现,不让任何人评价,但他还是从李暮垂下的眼眸和凝滞的呼吸声中察觉到了蛛丝马迹。
他松开李暮的手,李暮果然抬起了眼,呼吸也恢复了顺畅。
林却:“累了一天,时间也不早了,行完合卺礼便睡吧。”
李暮:“……”
你说的这个“睡”,它正经吗?
李暮问不出来,她与林却行合卺礼,饮交杯酒,躺下前林却还问她习惯睡里侧还是睡外侧,她选了外侧的位置,万一发生点什么也不至于被逼到床里面。
战战兢兢躺下后等了许久,李暮终于明白这个“睡”是正经的。
感恩。
至于对方为什么没与她行夫妻之礼,李暮没发现林却那细致到可怕的观察力,只当林却身体不好,所以没这方面的想法。
不管怎么样,李暮心情大起大落,总算可以结束这地狱模式的一天。
李暮想事情的时候喜欢在床上把自己缩成一团,偶尔还会用被子盖住头,可真要入睡的话,她的睡姿很端正,她失眠出了经验,知道侧躺容易翻来翻去,反而怎么都睡不着,不如仰躺着,双手交叠放在肚子上,整个人就像躺在棺材里似的,更容易入眠。
她睡着之后也不怎么动,可能是因为入睡困难中途总会做梦醒来,真正睡着的过程太短,没时间变换睡姿,也可能是从来没有真正意义上的放松下来过,每天都是躺板板睡,躺板板醒。
如今换了个地方,身边躺着个男人,又有前几天一直失眠的情况在,李暮以为自己又要无眠到天亮,结果出乎她的意料——她睡着了。
虽然没睡多久,但她居然睡着了,而且没有做乱七八糟的梦。
好神奇。
为什么?
李暮回顾昨晚,想到了睡前喝的交杯酒。
李暮穿越前确实听说过,睡前浅喝一杯酒是可以助眠的,没想到效果这么好。
晚上再喝一杯吧,也不知道会不会跟她的安神汤起冲突。
李暮想着,侧头看了眼身边的男人,相比她的躺板板睡,对方的睡姿自在许多,正好朝李暮这边侧躺着。
外头天已经亮了,蒙蒙的光透过窗户与薄纱床幔照进来,光线不算很暗,李暮的视线落在他左眼眼角的那颗痣上,终于有心思去想,原来不是血,是痣。
初见时林却脸上沾了血,李暮一直以为他眼角那点是血来着。
李暮仗着林却没醒,肆无忌惮盯着他打量许久。
直到林却忽地睁眼,李暮心头一跳,脸上还是那副面无表情的模样,慢慢收回视线,掀被子起床。
“这就起了?”林却翻了个身,仰躺着,一只手手背盖在眼睛上,一副没睡够根本不想起来的模样。
李暮差点咬到自己的舌头:“敬茶。”
钱氏怕她嫁到燕王府记不住,同她说了好多遍新婚第二天要早起给婆婆敬茶,就连给夫家小辈送的礼物也替她准备好了,生怕她出岔子,李暮想忘都难,也怕不照做钱氏会在她回门的时候问她身边的丫鬟嬷嬷,索性主动提了,求个痛快。
林却“嗯”了一声,又躺了一会儿才跟着从床上起来。
外间候着的丫鬟听见动静,问了一句,很快洗脸的热水和要穿的衣服就都被送进屋里。
洗漱后,他们俩一人一边换衣服,李暮不仅要梳头还要被拉着上妆,比林却多花了点时间,林却便坐在桌边等她。
桌上放了热腾腾的早饭,林却早起吃不下东西,吴管事也知道他的习惯,所以这些是给李暮准备的。
李暮被丫鬟在脸上捣腾许久,坐下后吃了一碗鲜虾小馄饨,因为只有自己在吃,就多看了林却两眼。
林却同她解释:“刚起没什么胃口,过会在吃。”
李暮得到答案,也就没那么不自在,吃饱后收拾一下,两人一同去见昭明长公主。
李暮以为经过昨天那一遭,自己的社恐阈值已经被强行拉高,区区敬茶不会叫她感到害怕,直到跟着林却走在去敬茶的路上,她才明白自己还是太天真。
熟悉的忐忑与紧张塞满了她的心脏,好几次她都想停下脚步,可稍微放慢一点,林却就会察觉到,然后回头看她。
李暮硬着头皮跟上,心里有点后悔,或许她就应该装傻忘了敬茶这件事。
另一边,昭明长公主也是头一回当婆婆,儿媳是当过,可过去太久,许多事都记不清了,还是秋珠提醒,她才带着栖梧留下,在燕王府住了一晚。
对于李暮这个儿媳,林却说会对她好,昭明自然也没什么可置喙的,本来他们两府这日子过得就凑合,要还自己给自己添不痛快,干脆不活得了。
所以当看见李暮,昭明的反应不过就是觉得李暮太瘦。
也不知道吃得多不多,可别和她那倒霉儿子似的不爱吃饭。
昭明注意到李暮先前一直是垂着眼的,在给她敬茶时看到她手背上的疤痕,才抬了一下眼。那双眼睛看到她后忽然一下就亮了,给晏安递见面礼时还不忘偷偷瞧她一下,瞧得她都怀疑自己脸上是不是有脏东西。
回到公主府,左右无事,便遣秋珠去问了问林却,秋珠带着笑回来,说:“王爷当面问了王妃,王妃耳朵都红了,就说出‘漂亮’两个字,许是觉得殿下好看,这才忍不住瞧个不停呢。”
昭明也乐了:“都多大年纪了,哪还漂亮不漂亮的。”
林栖梧在一旁咬笔头赶功课,听见昭明这么说,摇头晃脑地反驳:“婶婶就是漂亮,嫂嫂说的没错。”
李暮也是没想到,昭明长公主这么好看,美艳锋利,身材高挑,又是战场上厮杀过的,体格充满了力量感,是李暮穿越前在网络上刷到照片都要没羞没臊喊一声“姐姐我可以”的健美型御姐。
因为昭明长公主的美貌,李暮甚至都没那么紧张了,唯一的缺憾是她在给初次见面的林晏安递见面礼时,忍不住又偷看了一眼,被抓个正着。
为了掩饰尴尬,她脑子一抽,做了件更尴尬的事情,就是抬手摸了摸林晏安的脑袋。
好好一个温和有礼笑容和煦的少年,对她喊“母亲”都能面不改色,愣是被她摸得没了笑脸。
李暮毫不怀疑自己将要用一生去遗忘少年懵逼的表情,直到不会在半夜想起时踢被子。
相比起来,当着林却和秋珠的面承认自己总看昭明长公主是因为人长得漂亮这事根本不值一提,虽然她耳朵不争气地红了。
秋珠回去复命,林却和李暮换好衣服准备入宫,因为是皇帝赐婚,按照规矩他们得入宫一趟。
前朝的规矩是皇帝给宗室赐婚后需要新人第二天入宫谢恩,皇帝会有赏赐,宫里也会大摆宴席。本朝太.祖崇尚节俭,硬是把皇帝出行乘坐的玉辂都改成了木辂,自然也改了给宗室赐婚的规矩,只让被赐婚的新人第二天入宫谢恩即可,宴席什么的统统免了。
昨天的经历给李暮留下了阴影,使她对入宫抗拒异常,明明平时很爱惜自己的身体,此刻却难以遏制病态的思维,想着要是能出门就摔断腿便好了,那就可以不用入宫……
耳朵一凉,是林却摸了摸她还红着的耳朵,拇指上的玉扳指还碰到了她的脸颊。
林却想知道李暮的耳朵是不是烫的,秋珠一走没忍住,还试图说些别的转移李暮的注意力:“我方才是不是不该当着秋珠的面问你?”
李暮漠然地看着他,没说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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