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成外室后我不想奋斗了 第183章

作者:两边之和 标签: 穿越重生

  橘子没有散卖,因为散卖太费时间了。余枝就让人去当地的大户人家卖,她弄的橘子个大味甜,只要东西好,大户人家可不在乎价钱,一家留个几百斤,两千斤很快就卖完了。

  剩下些个头小,品相不好的,也不用卖了,直接留给大家吃吧,她这个东家还是很大方的。

  余枝让人把铜板换成整锭的银子,闻九霄看着他家枝枝赚得银子,想起自己那还没卖出去的一千斤大米,沉默了。

  倒不是他不想卖,而是当地米行的米价比他的进价还低了一文,若卖,他就亏本了。

  余枝也知道闻九霄的大米没卖,至于原因,那不明摆着吗?所以,他不说,她也聪明地一句不问,而是吩咐石榴她们,明天去买什么什么东西,价格不超过多少多少。人手不够,连清风都给征用了。

  第二天,清风回来悄悄地跟闻九霄回禀,“……三爷,少夫人还买了一千个酒坛子。”他十分不解,酒坛子这玩意,容易破碎,运送不易,但凡路上损坏一些,都得赔本,这生意能做吗?

  闻九霄跟清风有着一样的疑惑,但他没有表露出来,“少夫人自有少夫人的道理,听吩咐便是。”

  到了下一个州府,余枝的一千个酒坛子只损坏了不到二十个,却顺顺当当地卖了出去,赚得不多,但也有十两银子。卖给一家酿酒的作坊,其实这家作坊之前订好了酒坛子,被人使坏,截胡了。余枝的这批酒坛子算是解了他们的燃眉之急。

  清风都惊呆了,少夫人怎么知道这家作法刚好缺酒坛子?难不成她能掐会算?

  总之,闻九霄的大米还是没卖出去,而余枝的倒买倒卖就没有一样是赔本的。奴才和护卫们,对余枝的本事是钦佩极了。

  尤其是,手里有余钱的也把银子投进去,都跟着喝到了肉汤,他们看余枝的眼神就跟看财神爷似的,对余枝的话那是奉若神明,争着抢着往她跟前凑,就想能学上一星半点,没见少夫人身边的几个丫鬟吗?跟人谈生意那架势,啧啧,可有气势了。

  一时间,盯上余枝身边丫鬟的狼更多了。

  “那大米还是留着吃吧。”闻九霄已经彻底放弃了,每到一个地方,他都积极去米行询问米价,不是比他的进价低,就是和他的进价一样,好不容易遇到一处高的,还只高了一文。

  一文钱啊!也就是说他这一千斤大米能赚一千文,一两银子。费劲巴拉地运了那么远才赚一两银子,都不够车马人工费。算啦,还是别卖了,留着吃吧。

  闻九霄不得不承认,他真不是做买卖的料,在这上头,他真不如枝枝。他并不自卑,他不如枝枝的地方多了去了,他媳妇比他强怎么?他骄傲啊!娶到这么厉害的媳妇,谁能比得了他?

  余枝趴在闻九霄身上吃吃地笑,“想知道我做生意的秘诀吗?来,姐姐教你。”她的手指在他的下巴勾了一下,得瑟地像个勾人的妖精。

  闻九霄抓住她的手咬了一下,“姐姐吗?你昨晚可不是这么说的。”

  余枝立刻坐直身体,一本正经的轻咳一声,道:“做生意最关键的是什么?是消息。你没发现我每到一个地方就让人出去打听消息吗?那些走商的,他们经常走南闯北,跟他们搭话,从他们嘴里能探听到各地的物价。当然,我这一路其实作了弊。三爷,你没发现贺晓蝶不在我身边吗?”

  闻九霄道:“我以为你派她去办事了。”

  余枝笑,“我的确派她出去办事了,她走在我们前头,提前打听好下一个城镇的物价,缺什么,飞鸽传书回来,我这边不就精准地进货了吗?”她笑得很得意。

  “我没有看到你收信。”

  余枝无辜地眨眼,“我没收啊,贺晓蝶师傅收的,人家师徒有自己的传信方式,她收了,给我送来。”

  见闻九霄不语,余枝又接着教学,把自己的经验全都说了一遍,最后道:“理论还需要实践,你任一地的父母官,得了解关心当地的民生,你多懂一些,就能带着老百姓过上好的日子,也不会被底下的人糊弄。所以,下面的你就多练练手吧。”

第340章 有埋伏

  闻九霄要练手,余枝自然把贺晓蝶喊了回来。练手嘛,就得勤勤恳恳,实实在在的,捷径是不能走的,金手指是不能用的。

  小闻大人不愧是能中状元的人,这学习能力也太强了吧。自打听了余枝的课,他第一回 做,就做得有模有样的,信息抓得太精准了,尤其是判断力,啧啧,果然是察言观色的断案高手,学霸就是学霸,不得不让人佩服。

  越往南走人烟越来越稀少,管道也越来越窄,路边长满了各种茂盛的植物,高低错落,偶尔还能看到一些湖泊沼泽,点缀在丛林之间,一派原始森林的景象。

  行路更加艰难,原来一天能走八十到一百里,现在能走五十里就算不错了。上一座城池到下一座城池之间的距离也越来越远,足有三百多里呢。有时候走上半天,都见不到一户人家。

  幸亏闻九霄和余枝准备充足,吃的喝的不缺,还携带了帐篷和驱虫驱蛇的药粉。就算是这样,闻九霄也下令,要求尽量走官道,安全一些。毕竟携带了大量的贵重物资,虽然有二百护卫,但还有大几十手无缚鸡之力的普通人呢。

  哦对了,护送那些被拐女人的护卫已经追上大部队了,余枝倒买倒卖,其实也是为了等一等他们。

  从京城到山云县,足有三千多里,不耽误的话要走一个多月,闻九霄这一行,现在已经走了两个多月了,还在路上……哈,这夫妻俩,心都特别大,赶在年前到地方就行呗,反正皇上又不指定具体到任日期。

  这一日,他们走到太阳落山也没到下一座城池,眼看四周荒无人烟,又找不到村落落脚,只好找一个相对平坦,离密林有一段距离,附近又有水源的地方安营扎寨。

  一路上大家都是做熟了的,野外露宿也不算什么。大家分工协作,一部分护卫负责安全警戒,一部分去卸载马车,让牲口也吃点草喝点水休息休息,再分一部分负责排除营地中的危险动物,撒上驱虫驱蛇的药粉,搭建睡觉的帐篷什么的。

  仆从则负责捡柴打水生火做饭。即使出门在外,但余枝格外重视大家的饮食,每到一个地方,最先备的就是各种食材,干蘑菇干虾米之类的更是从来没短缺过。现在熬上几大锅野菜粥,放上剁得碎碎的蘑菇和虾米,每个人喝上一碗,别提多鲜了!再吃着上一座城池买的烧饼,嘿,比在家里吃得都不差,大家一点都不觉得苦,好多人都还长胖了。

  吃过晚饭,天已经完全黑了,赶了一天的路,大家也都累了,除了轮值守夜的,其他人都去休息了。

  修正一晚,为了能在日落前赶到下一座城池,大家五更天就起来了,喂牲口,套车,简单吃点东西就准备出发了。

  南边的天亮得早,他们出发的时候天已经划开一道曙光了。

  只是今天的运气不太好,走了一个多时辰,前面的路就被一片嶙峋的巨石挡住了。这些巨石足有上百斤一个,上面还覆盖着一层干枯的树叶,应该有一段时日了。这地方离两地的官府都远,也没有人及时过来清理。

  怎么回事?哪来的石头?这要怎么过?

  闻九霄派人探路,卓正扬带着几个人绕过石堆去探路,很快便回来了,“大人,您看这右边,有一条小路,可以通行,走上几十米,前面就是官道了。”

  闻九霄顺着他手指的方向望去,石堆的右侧果然有一条被人踩出的泥土路,上面有马车和人踏过的痕迹,估计是嫌这些石头挡道,在旁边又开辟出一条小路。

  闻九霄点点头,“行,就从这走吧。”

  路太窄,仅容一辆马车通过,所以得把马车安排好,一辆一辆过。

  就在这时,余枝过来了,“等一下!”

  “怎么了?”闻九霄转头。

  “你不觉得这些石头堆在这里很违和吗?这两边又不是悬崖,石头哪来的?刚好把路堵上了,又刚好旁边有一条小路,哪有这么巧的事情?”余枝凝重地提出自己的疑惑,“事出反常必有妖。”她总觉得几十米外的密林有些不对劲,好似藏着妖魔鬼怪似的。

  闻九霄听她一提醒,也意识到了不妥,他看了看石头堆,又顺着右侧的小路往前望去,路两旁巨木林立,密林幽深。

  “来人,把石头清理了。”闻九霄果断下了命令。

  石头堆虽难清理,但他们人多呀,也不赶时间,慢慢清理便是,安全才是最重要的。

  余枝也没回到车上,就站在一旁看护卫清理石头,但她的心神仍在右边的那条路上,直觉告诉她那里不对劲,非常不对劲。

  她想了想,抬步朝那条小路走去,走到一半,她停了下来,闭上眼睛细细感受。片刻后猛地睁开眼睛,转身就往回走。

  “枝枝!”闻九霄见余枝脸色微变,大步过来牵住她的手。

  “有埋伏,人不少。”余枝低声道。

  闻九霄目光一凛,立即下令撤退。女眷全都上车,男仆和护卫手持兵器,进入一级战备状态。

  密林里埋伏的人傻眼了,“大当家的,被发现了,怎么办?”

  大当家的年约三十左右,身形魁梧,手持一张长弓,眉间有一道两寸长的伤疤,看起来很狰狞。他望着那一辆辆装得满满当当的马车,眼底满是阴鹫。

  好不容易有一伙肥羊,到了嘴边又溜走,他如何能甘心?

  “追上去!”他手一挥,树上持弓箭的和树后藏着手持大刀的劫匪全都跳了出来,足有数百人。虽然他们失了先手,但他们人数多呀,拿下这支车队绰绰有余了。

  一支箭射在马车上,这仿佛是一个信号,黑压压一大群劫匪举着明晃晃的大刀追上来,很快便把整个车队团团围住,里圈举着大刀,外圈手持弓箭。

  众人虽早有心理准备,仍被劫匪的人数镇住了,这未免也太多了吧?还人人手中有兵器,这不是一般的劫匪啊!

  护卫长抽刀护在闻九霄身前,“好大的胆子,居然敢拦朝廷官员的车。”

  劫匪一闪,大当家走了出来,目光转了一圈,落在闻九霄身上,目光充满了邪气和戏谑,“朝廷的车又怎么样?知不知道这是什么地方?落到这儿来的,不是被发配的罪臣就是被排挤的弃子,别拿朝廷吓人,在这里,朝廷没用。”

  气焰嚣张跋扈,护卫们都很受不了,纷纷拔出了刀,阴沉沉地盯着他们,双方的气氛剑拔弩张。

  见状,闻九霄上前一步,“闻某乃山云县即将上任的县令,祖上军功起家,皇上赐封武安侯。不知这位兄弟哪条道上的?可否卖闻某一个面子?这五车粮食便是薄礼。”

  大当家邪气地挑眉,像打量货物一般看了闻九霄良久,缓缓道:“好,卖你一个面子,所有的马车留下,人可以走。”

  五车粮食算什么?还不够他塞牙缝的呢。

  闻九霄也不气恼,只面色极冷,“胃口倒是不小,也不看看会不会崩了牙。”

  这么多的物资和黄金,辛辛苦苦走了三千里带过来了,怎么可能舍弃掉?

  大当家阴沉地瞥了他一眼,手一挥,持刀的劫匪往前进了一步,个个凶神恶煞地盯着他们。大当家邪气一笑,“我们猛虎寨向来只求财,不杀人。不过你们要是不识趣,今日也不是不能为你们破一次戒的。给你们半炷香的时间,想好了再开口。”

  这句话刚说完,他的脸色就变了,阴沉而又狰狞,“敬酒不吃吃罚酒,很好,老子成全你们。”

  怎么回事呢?原来是余枝带着贺晓蝶借着马车的遮挡搞事情,余枝手腕上傍着改良的手弩,小箭上抹着见血封喉的剧毒。余枝的速度极快,劫匪还没反应过来,就已经倒了好几个了。

  比较遗憾的是,这小箭材质特殊,很难得,余枝只有十八支。

第341章 战

  余枝倒是想用迷药,全给他药倒,省心省力效果还好。可迷药这东西又不是人,听不懂人话,一撒出去无差别攻击。劫匪倒了不要紧,自己人倒了麻烦就大了,好几百的劫匪,她一个人绑得绑到什么时候?

  余枝一想到要干那么多的活,立刻就打消了用迷药的主意。

  还没到山云县呢,就遇到这么多嚣张的劫匪,山云县还不知道什么情况呢。她不能把所有事情都做了,得让这些护卫见见血,磨练磨练。

  余枝的动作再快,倒下几个人后劫匪也反应过来了,举着大刀就朝余枝的马车冲,“卑鄙小人,偷袭算什么本事?有种下来跟老子大战三百回合。”

  余枝嘴角抽搐,且不说她有没有种,你一个做劫匪的,怎么有脸骂别人是卑鄙小人的呢?这届劫匪不行,连对自身的定位都认识不清。

  劫匪大当家本就是个机敏的人,一下子就注意到那边的骚乱,神情更加阴鹫。当官的果然都不是好东西,这边拖延时间,那边就已经抢先下手了。亏他还仁慈地想发一回善心留他们一命,哼,候府子弟怎么了?到了这儿,是龙是虎都得给他趴着。

  打就打呗,虽然劫匪人数多,但闻九霄并不惧。能在候府做护卫,手上没点真功夫绝对是不行的。尤其是平北侯府的护卫,都是闻九霄精挑细选的,每天都要训练的,无论是个人还是结阵,都是能拿出手的。

  擒贼先擒王,劫匪大当家和闻九霄都是这样想的。一交手,劫匪大当家心中暗惊,这个小白脸,会武艺也就罢了,怎么武艺还这么好?

  他本以为,这个所谓的候府公子也就虚张声势,随便吓唬吓唬就行了。都被排挤到山云县做县令了,估计在家里也是不受重视的,抢了就抢了,那什么武安侯府还能找他算账不成?就算找他算账,山高水远的,他也不怕。

  他就想着先把这个长得好看的小白脸拿下,到时候什么事还不他说了算?底下的兄弟也能少伤几个。

  谁能想到一个文官武艺这么好,都已经交手几十个回合了,他都没寻到破绽。这下劫匪大当家不看轻视了,打起十二分精神对战。他手里的长弓已经换成了重刀,而闻九霄手里则握着一杆长枪。

  平北侯府的护卫结成车轮圆阵,把没有武力值的妇孺护在中间。阵眼便是余枝,她骑在马上,手中的长鞭挥得密不透风,鞭鞭带起一蓬蓬血花。

  贺晓蝶的师傅没有出来,余枝把小崽子塞给她了。就算她没出来,暗器也没少发。

  其他的护卫见状,也结成圆阵,护着车辆不让劫匪靠近。

  贺晓蝶呢?一开始她是护在余枝身旁,后来一看劫匪根本冲不到跟前,她就出了圆阵。她本身就是做杀手的,身形诡异,冲在劫匪群中左突右奔,手起刀落,砍劫匪跟砍西瓜似的。

  劫匪被杀得胆寒了,怎么回事?本以为最棘手的是这些人高马大的护卫,这两个小娘们是怎么回事?一个使鞭,只要被抽到,那就是皮开肉绽,骨头都疼。一个使刀,一刀挥过,直接能把人劈成两半,天爷啊,比他们大当家的刀法还厉害!

  之前还有劫匪兴奋地想要把人抢回去当媳妇,现在腿都哆嗦了。这哪是娇滴滴的美人?分明就是女罗刹,女魔头,女杀神。

  劫匪大当家能坐稳猛虎寨第一把交椅,心计和武艺都不差,尤其是一把重刀,横扫方圆几百里。也因为他,猛虎寨是这南边最大的匪寨,足有七八百人,连官府都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不敢派兵剿匪。

  这更助长了猛虎寨的嚣张气焰,除了劫道,时不时的还下山去朝地主富商借银借粮。说是借,其实从来没还过,说白了就是问人家要。

  每次也不多要,一次要个三五千,一年要个三四次。地主富商害怕,不敢不给,只能忍气吞声,就当是花钱买平安了。

  所以猛虎寨富得流油,要不然怎么会有那么好那么多的兵器?

  闻九霄实战经验可能比不上劫匪大当家,但也绝对不差。他学的是军中正经武艺,武安侯府以军功起家,家中子弟自有一套打磨筋骨的方法。闻九霄小时候也是正儿八经吃过苦头的,毕竟他那时是奔着武将的路子走的。

  即使后来他改走了文臣的路子,但无论是读书时,还是入朝为官,依然每天都早起练武,这一练就是二十年,说句实话,比他爹的武艺都好,都能跟羽林卫中的精兵比一比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