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君来自未来 第141章

作者:决绝 标签: 种田文 升级流 科举 穿越重生

  黎大毛黎二毛挺郁闷的,想多走点亲戚,金小叶见状道:“你们以为走亲戚很好?去别人家做客,那肉是不能碰的,除非人家夹给你,‘看肉’知道吗?有些肉放桌上就是看一看的,不能吃。”

  金小叶说了些过年的情况,比如大部分人家,大年夜的鸡肉每天都蒸一遍,有客人来就端出来放桌上,要这么一直用到请完所有的客人。

  客人们也不会去夹来吃,每家的情况都差不多,他们要是把鸡肉吃了,人家下回请客就没东西能端出来了!

  猪肉好点,那咸肉切得薄薄的,基本上都能吃一块。

  桌上的鸡蛋汤、笋干、海带之类的菜,则是可以随便吃的,总之去别人家做客,还没有他们在自家吃得好。

  说着说着,金小叶突然道:“我记得我七岁那年去大姑家,当时已经初八了,我们是大姑最后请的客人,那鸡肉已经能吃了,她就给我夹了一块。那块鸡肉放太久都有味儿了,但我一点没嫌弃,开心得不行。紧跟着,大姑又夹起一个鸡腿,蘸了酱油放在金茉莉碗里,结果金茉莉当场就哭了,说她不要吃臭鸡腿,她甚至连那碗饭都不要了,让人去给她盛干净的饭……”

  她当时特别不理解金茉莉怎么会不要吃鸡腿。

  后来她才意识到,人家压根就不缺这口吃的。

  想明白之后,她就想让她的孩子,过上金茉莉那样的生活,她不想自己的孩子,像她一样捞不着鸡腿只能吃一块没多少肉的鸡肉不说,还把臭鸡肉当宝贝。

  黎青执握住金小叶的手。

  他在末世的时候什么都吃过,别说臭鸡肉了,过期好几年的食物照吃不误。

  但听金小叶这么说,他还是心疼。

  然而黎青执的心疼还没出现几秒钟,金小叶就站了起来:“我现在的日子,过得可比金茉莉好多了!我今天穿了新衣服,我还要打扮一下,等下出去让她瞧瞧!还有银镯子,我也要拿出来戴上!”

  金小叶说完,就找出当初朱前送的银镯子戴在手腕上,又拿出黎青执之前送她的银簪子挽头发。

  朱前给她送过首饰之后,黎青执就去买了一根银簪子给她,只是她之前怕丢了,一直没戴过。

  金小叶不会打扮,只会最简单的挽发,黎青执见状道:“小叶,我来帮你梳头吧。”

  他在县城见过各种发型,县城一些姑娘,会把头发编得特别好看。

  他脑子聪明,那些发型看一眼就知道要怎么编了,就算不知道人家是怎么编的,他也能编出差不多的发型。

  现在的话……他觉得他可以给金小叶编个超级复杂还好看的!

  之前他不给金小叶编,是他以为金小叶不喜欢,现在么……黎青执让金小叶坐下,开始动手。

  金小叶开的是绣坊,他们家不缺发带头花这样的东西,金小叶头发不算好,但胜在够长,适合编发……

  满头长发在黎青执手上变成各种辫子,又被他高高盘起。

  换了个发型的金小叶,看着比之前美多了,接下来,她还可以再化个妆……

第93章 手稿

  在村里人看来, 金小叶长相不差,但并不是美人。

  人都是有固有思维的,金小叶打小在村子里到处跑, 又黑又瘦还会跟男孩子打架,自然没人觉得她漂亮。

  更何况, 她身边一直都有一个金茉莉做对比。

  两个女孩儿一样的年纪,但却是截然相反的存在。

  金小叶剪短了头发, 光着脚去地里割草, 下河摸螺蛳,整个人又粗又糙的时候, 金茉莉呢?她穿着颜色鲜亮的裙子, 头发也用鲜红的发带扎成了小辫子。

  村里不管是长辈还是那些男孩儿,都在金茉莉小的时候, 就觉得她是庙前村最漂亮的小

  姑娘,等她长大了,自然也这样觉得。

  但在黎青执看来,单论五官,金小叶比金茉莉还要好看一些, 只是金茉莉皮肤白,会打扮也爱打扮, 至于金小叶……

  前些天忙的时候,她早上都懒得洗脸!

  说起来……原主当初来庙前村,想在这里扎根, 想娶一个庙前村的姑娘, 那会儿他一眼看中金小叶, 就因为金小叶的长相在一众村姑里算不错的。

  当然那只是在村姑里算不错,原主的母亲是个大美人, 比方锦娘还要美的那种,原主的姐姐和原主的妹妹,也打小就是美人胚子,金小叶跟她们一比,就算不得什么了。

  不过在黎青执眼里,金小叶是最好看的,她身上那蓬勃的生命力,让他移不开视线。

  “小叶,王姐不是送了你胭脂水粉吗?我给你化个妆?”黎青执提议。

  年底的时候,金小叶给绣坊那些女人分了钱。

  王姐母女两个一起干活,再加上房子租金,拿到的钱是最多的。

  她有点舍不得金小叶搬去别的地方,但他们家一直被布料占着也不是事儿……她女儿都要开始相看婆家了!

  王姐到底还是把这事儿抛开了,给她女儿买胭脂水粉的时候,还给金小叶买了一份。

  据说这事儿还是屈云青大力支持的,甚至是屈云青出的钱,就连买给金小叶的胭脂水粉,屈云青都挑了好的。

  这年头女子用来化妆的粉分好多种,有用谷物淀粉做的,也有用铅做的,后者用久了脸会出问题,所以人们大多用前者做的粉。

  就王姐送的这盒,本地人管它叫珍珠粉,一盒要一百文。

  当然它里面是没有珍珠的,城里的胭脂铺常年收购河蚌蚌壳,黎青执觉得这应该是蚌壳磨的粉加入米粉香料之类做成的。

  王姐送了这粉之后,黎青执打开看过,闻到了一股淡淡的香味。

  他们家没有镜子,金小叶不知道黎青执给自己梳了个怎么样的发型,这会儿正在自己头上摸索,听到黎青执的话就道:“还是算了吧,我皮肤黑,涂上□□怪吓人的。”

  金小叶以前从没买过胭脂水粉,就只有成亲那天,金大伯母挖了点自己的胭脂给她涂在唇上。

  但她见过别人化妆。

  金茉莉皮肤白,擦了粉看着会更好看,但以前村里一个跟她一样黑的姑娘成亲那天往脸上涂了厚厚的一层粉,看着特别怪。

  反正她觉得一点都不好看。

  “不会,我们少涂点就行了,你让我试试吧。”黎青执道。

  金小叶无奈:“行!”黎青执就提这么一个小要求,她肯定要满足。

  黎青执见金小叶坐那儿任由自己化妆,忍不住笑起来,又在金小叶的唇上亲了一口。

  金小叶:“……”不是要化妆吗?

  化妆当然是要化的。

  朱前陆陆续续给黎青执送过一些东西,其中就有一套画笔。

  这套画笔里,还有一支猪毫笔。

  所谓的猪毫笔,就是用猪毛做的,这种笔的笔头是散开的,不能用来写毛笔字,但画画的时候能用,比如皴石头的时候,有些人就喜欢用猪毫。

  黎青执试了试这猪毫,发现上面的毛并不硬,就拿来在做成鸭蛋形状的粉上刷了刷,再刷到金小叶脸上。

  皮肤白的人脸上黑色素少,晒多了太阳容易长雀斑和晒斑,但皮肤天生黑的人不同,他们晒多了只会整张脸一起黑,却不容易长斑。

  金小叶脸上就没有斑,原本有点痘印,也被黎青执用异能消除了。

  黎青执没给她涂太多粉,只稍稍扫了点,然后就开始往她唇上涂胭脂。

  金小叶因为肤色黑,嘴唇的颜色和肤色差别不大,看着就不那么亮眼,但现在涂上胭脂,她的气色变得非常好,整个人瞧着想是一下子就漂亮了。

  黎青执道:“好了。”

  金小叶松了一口气。

  黎青执只用毛笔给她扫了点粉,她应该不至于顶着一张怪异的大白脸?

  “小叶,戴上这个吧。”黎青执突然从身上摸出一个小盒子打开。

  金小叶看了一眼,发现里面装了一对金耳环,一个金戒指。

  那对金耳环不大,但上面坠了几片比米粒大不了多少的金叶子,看着特别精致。

  那金戒指也跟寻常金戒指不一样,戒圈就像是树枝,上面长出了一些金色的树叶。

  这耳环和戒指是黎青执画了图样之后让匠人打造的,为此还多花了一两银子。

  但他觉得很值,金小叶该有一点跟其他人不一样的,独一无二的首饰。

  金小叶问:“你什么时候买的?花了多少钱?”

  “一个月前买的,也没花多少钱。”黎青执笑道,而他刚说完,就被金小叶抱住脸,紧跟着,金小叶就在他脸上亲了两口。

  嗯,金小叶唇上的胭脂,要重新涂了。

  金小叶等黎青执给自己补好胭脂戴好耳环,才往外走去。

  搁以前,她是不会在庙前村出风头的,怕被人妒忌。

  村里大部分人都淳朴,但也有一些小心眼的人,那些人看她有钱了,指不定会背地里使坏。

  但现在村里人都知道黎青执认识苟县令,他们还即将搬去镇上……让村里人知道她有钱也无妨。

  金小叶长这么大几乎没有化过妆,可今天不仅化了妆,还梳了复杂的发型,穿了新衣服……

  她之前想着要把金茉莉给比下去,现在真打扮好了,却有点不好意思,迟迟没出家门。

  但她这样子,已经被两个孩子看到了,黎二毛立刻道:“娘,你真好看!”

  黎大毛也连连点头:“娘真好看!北方有佳人,绝世而独立。一顾倾人城,再顾倾人国!”

  将脸上胭脂给洗掉的黎青执刚出来,就听到黎大毛在卖弄刚学的诗词,忍不住笑起来:“大毛,你要把‘北方’改成崇城才对。”

  金小叶道:“你们胡说什么呢!”就她这样的,哪能称得上佳人?

  然而就在这时,黎老根来了,他一看到金小叶就道:“小叶,你今天真好看,跟变了个人似的!”

  金小叶问:“我今天真的很好看?”

  “当然!”黎老根冲着金小叶笑,“你今天比以前好看了不知道多少!”

  黎青执也道:“小叶,你本来就漂亮,今天打扮了一下,就更漂亮了。”

  金小叶闻言笑起来:“你们也都好看,大毛二毛,你们穿了新衣服之后,简直就是咱们村最好看的孩子!走,娘带着你们出去逛逛!”

  金小叶一手牵一个孩子,就这么往外走去。

  路上遇到她的人,基本上都会停下看她夸她。

  以前金小叶总是穿得灰扑扑的,但今天,她的变化太大了!

  她戴了金银首饰,梳了村里从来没有人梳过的头发,穿着一看就不便宜的衣服……

  村里的女人们都围着金小叶问个不停。

  “小叶你今天真好看,你这头发怎么梳的?”

  “小叶你的耳环真漂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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