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辰星流夜
小姑娘拿了张报纸,开始给她打包刚才买的东西,林辰歆还以为她会把毛巾牙刷什么的拿出来给她挑挑颜色款式什么的呢,结果是没有的,给你什么你就得要什么。
想起上午用掉快一半的肥皂和新毛巾,林辰歆说了一句:“那个,肥皂多要一块,毛巾也多拿一条吧!”
小姑娘严肃地看着她,一本正经地说:“你怎么能这样呢,这些东西都是定量供应的,你买多了,别人就买不着了,这不成了多拿多占了嘛!”
林辰歆忍住不笑:“啊,这样啊,那不好意思了,就只要这些吧!”
小姑娘先称了一斤深粉色的卫生纸,说实话,林辰歆这辈子是第一次知道,原来卫生纸也是能论斤称的,然后从柜台底下掏出一个小小的东西,飞快地塞进卫生纸中间,然后用报纸牢牢地捆扎起来,用细细的草绳绑成一个四四方方的纸包。
另外的毛巾牙刷肥皂之类的洗漱用品另外也包成一包,两个纸包叠起来,再用绳子绑了个拎手。
林辰歆拎起来,觉得挺有意思的,没有塑料袋的时代,人民群众的生活智慧是无穷的:“谢谢啊!”
正要离开,沈焰回来了,伸手放了一把红色的果子在窗台上:“谢了,婷妹。”
两人走出几步,林辰歆似笑非笑地看着他:“婷妹?怪不得说你可以赊账呢!”
沈焰愣了一下:“不然呢,不喊婷妹,难道喊婷婷吗?”过了片刻才反应过来,“你想到哪里去了,她的名字就叫做婷妹,不是哥哥妹妹的那个妹!跟罗水妹的妹是一样的!”
林辰歆还是这么看着他。
作为一个上辈子二十八岁都还是母胎单身的老姑娘,林辰歆一直理解不了有些女孩子谈起恋爱来作天作地的模样,明明相处的时候感觉都还是一个很正常,性格也还不错的人啊,怎么一谈起恋爱,就变得疑神疑鬼,娇气任性了呢?
她无比确定地相信,如果是她谈恋爱,绝对不会变成那个样子的。
可是就在刚才,沈焰把一把野果放在那窗台上,而窗户里边的小姑娘用那种惊喜、羞怯又充满了爱慕的目光看向他的时候,她不得不承认,心底确实是有那么一丝丝的不舒服了。
天哪,这才到哪儿啊!她现在跟沈焰,不过就是才认识没多久的普通朋友,连互有好感都还算不上,她就已经为他跟别的女孩子的互动而不高兴了?
看来,这男女之间的感情,确实是有一种能改变人性格的魔力。
不过,这个认知并没有让林辰歆有所收敛,意识到原来自己心底里也住着一个小气任性的小女孩,她的第一反应并不是要否认“她”,掩盖“她”的存在,而是理直气壮地觉得,沈焰你惹我不高兴了,你得负责哄呀!
好在沈焰很快反应过来:“天地良心,我给她果子,还不是为了你!这求人办事,不都得送礼吗?别看人家一个小小的售货员,东西卖不卖给你,可全是她说了算,何况咱们这还是赊账呢!再说了,那些都是挑出来的。”
没想到她竟然这么想他,是把他当成那些没事乱撩小姑娘的流氓了吗?
想想还是气不过,伸出手掌在她面前。
林辰歆眼前一亮,他手掌里的,是好几颗圆滚滚红亮亮的果子,表面上还带着清滢的水珠,看着就十分新鲜可口的样子,明显就是精心挑选出来的。
才想伸手去拿,沈焰就把手掌收了回去:“本来好心想让你尝尝的,不过我看你也不怎么想吃的样子,算了,我还是留着自己吃吧!”
林辰歆伸手去抢:“我要,给我!”
沈焰把手往身后背,她探身过去,不想脚下忽然被一根凸起的树根拌了一下,顿时失去了平衡,半个身子撞在了他的肩膀上。
沈焰连忙伸手去扶,触到她柔软纤细的手臂时,不由得楞了一下,待她站稳后,便立刻收了手,一丝红晕悄悄掠上耳根,索性直接把手掌摊开在她眼前:“喏,给你。”
林辰歆的心跳也快了一拍,努力装作不在意的样子:“谢啦!”
这样的身体接触,对她这个现代人来说,根本就不是事儿,可是如果对方是一个让你心动的男人,那种感觉竟完全的不一样。
她也是第一次知道,原来她也会有因为一个简单的触碰而心乱的时候。
野果子酸酸甜甜的,像极了林辰歆此刻的心情。
回到卫生站,罗医生看见他们,松了一口气的样子:“林医生,你可回来了,方同志醒了。”
方新国,也就是林辰歆昨天晚上冒险做手术救下的人,此刻正倚着枕头斜靠在担架床上,看着精神还不错的模样。
林辰歆走过去:“感觉怎么样?”
“还好。”方新国的眼中充满了感激,“罗医生告诉我,昨天晚上要不是林医生舍命救了我,我就看不见今天的太阳了,实在是太感谢你了,你就是我的救命恩人,以后……”
林辰歆连忙打断了他:“没有那么夸张,我只是帮你做了个手术而已,这本来就是我的本职工作,至于救命之恩什么的,就不用说了,你养好身体,将来继续保家卫国,就是对我最好的报答了。”
林辰歆给他检查了一下伤口,又嘱咐了一些养伤的注意事项,最后还很满意地告诉他:“你的身体素质很好,恢复得比我预料得还好,按照这个情况,应该很快就能恢复了。”再没有什么,比自己的病人能早日恢复健康更让人高兴的事了。
这么一轮下来,时间也快到中午了,罗医生说:“林医生,要不你跟沈营长先回去?我让水妹做饭了,林医生你外地来的,一定还没尝过我们岛上正宗的椰子□□!”
第10章
林辰歆真饿了。
从昨天晚上到现在,她就只吃过一个小孩巴掌那么大的煮红薯,听到椰子鸡这三个字,很没有出息地流口水了。
罗水妹按照她爸的吩咐杀了一只大线鸡。
线鸡其实就是阉鸡,用科学的说法说,其实就是通过外科手术摘除了□□的公鸡。
村里的人养鸡,母鸡的话留着下蛋,剩下的公鸡,挑一只长得好的留下来当种鸡,其余的小公鸡在长到二十多天的时候,会找村里专门的手艺人“阉鸡佬”过来,动一个小“手术”,把公鸡变成线鸡。
线鸡性情温顺、合群好养,大得也快,而且肉质更加细腻鲜嫩,也没有公鸡的腥味,更适合养来吃肉。
罗水妹养的这只大线鸡足足有七八斤重,杀了之后斩成大块,足足有一小盆。
林辰歆和沈焰回到她家的小院子的时候,她正在砍椰子。
两个老椰子,三个椰青,罗水妹动作极为熟练地砍开,把里面的椰子汁倒进一口大铁锅里,然后再把里面的椰子肉全都挖出来,切成手指那么粗细的长条,一起放进锅里。
术业有专精,林辰歆的手让她拿手术刀可以,让她砍椰子,那是万万不行的,可罗水妹就不一样了,别人都还来不及看清楚她究竟是怎么弄的,一个接着一个完整的椰子肉就被她剥出来了。
看见他们两人进门,她还顺手多开了一个椰青,递给林辰歆:“林姐姐,喝点水。”
林辰歆接过来喝了一口,清甜的椰子水入喉,仿佛是一汪清泉流入了干涸的田地,瞬间浸润了五脏六腑,爽到了每一个毛孔,刚刚在外面行走的燥热也一扫而空。
沈焰看着眼热,朝她伸手:“我呢?”
罗水妹不好意思:“没了,我刚就摘了这几个,沈营长你想要的话我再去给你摘两个吧!”说着她抬头看了看屋旁的那棵椰子树。
林辰歆顺着她的目光看过去,这椰子树长得大约有两三层楼高,能看到上面还簇拥着几颗青色的椰子。
她捧着手里的椰青,忽然有些过意不去:“这些是你自己摘的?”
罗水妹笑了起来:“是呀,好喝吗?”说着就要往外走,“我再去摘两个,很快的。”
沈焰连忙拦住她:“我去。”
林辰歆好奇:“我也去看看。”
她以为是有什么工具,比如说长竹竿什么的,伸着上去捅下来,又或者是用力摇晃椰子树,让椰子自己掉下来什么的,说真的,她刚才在路上看见随处可见的椰子树就想过,会不会走着走着,头上突然掉下来一个椰子砸头上?
没想到沈焰是直接爬上去的。
他随手从院墙的墙角处捡起一个奇怪的工具,一个半圆形的铁圈,两头系着两截绳子。
只见他把铁圈套到椰子树上之后,再把绳子系在腰上,双手抓着弧形的两侧,往高处一放,借住铁圈跟树干之间的摩擦力,双脚往上一蹬,就这么爬了上去。
身手敏捷得很,像只猴子似的,一会儿蹿上一大截,没两下就到顶了。
林辰歆目瞪口呆,问罗水妹:“你也是这样爬的吗?”
罗水妹点头:“是啊,我们这儿的人都是这样的。”
沈焰拔出后腰上的柴刀,砍下来一只椰子就往地上扔,一连砍了三四个。
林辰歆有点看不过去了:“好了,你别给人家都摘完了。”
“没事。”罗水妹说,“多着呢,咱们岛上,最不缺的就是椰子。”
沈焰这才停了手,“哧溜哧溜”地往下滑,三秒落地:“那这些喝完了我再去给你摘。”
林辰歆觉得,自己在这岛上的这几天,应该是不缺椰子水喝了。
这时,罗水妹倒进锅里的椰子水也已经烧开了,空气中飘荡的都是浓浓的椰子香气。放入几片姜,几颗去了核的红枣,鸡肉倒进锅里,盖上盖子,煮个七八分钟,就可以把火撤掉了。
剩下的余温刚刚好能把鸡肉浸熟,最后加点盐,撒上几颗枸杞,便可以连锅一起端起来上桌了。
蘸料是把一小块沙姜、一小块黄姜,一小把葱白,全都剁碎之后,加点盐搅拌均匀,烧了热油浇上去,激发出葱姜的香味。
罗水妹拿来几个大海碗,一字排开,先盛了鸡汤请他们喝。
“那个,不要等罗医生回来一起吃吗?”林辰歆有些不好意思地问。
“不用,我爸说让你们先吃,我给他留了。”她用另外一口小砂锅留了一锅,打算待会送过去卫生站。
“那我们就不客气啦!”
这应该是林辰歆吃过的最奢侈的一锅椰子鸡汤了,一整锅汤里没有加一滴水,只有椰子水,老椰子水味道香浓,而椰青则更清一些,再加上鸡肉的清甜,实在是太好喝了。
接下来便可以开始吃鸡肉了。
农家养的走地鸡肉质紧实,嫩滑之中又不失嚼劲,熟得刚刚好的鸡肉极为鲜嫩,姜葱蘸料跟鸡肉是绝配,能激发出鸡肉中最鲜美的味道。
用广东人的话来说,那就是“鸡有鸡味”,这就是对一只鸡的味道最大的赞赏了,好吃得林辰歆想哭,如此纯正自然的美味,也只有在这七十年代没有经历过任何污染的海岛小村庄的农家里,才能吃得到了。
林辰歆正低头认真地吃着,忽然眼前多了一个鸡翅,诧异地转头,就见沈焰用不在意的口气说了一句:“我不爱吃这个,你帮我吃了吧!”
林辰歆笑得甜甜的:“那谢谢了啊!”她最爱吃鸡翅了。
真没想到原来穿越还有这福利啊!
吃饱喝足之后,林辰歆有些担心,悄悄地问沈焰:“咱们这样吃人家的东西真的好吗?这鸡该不会是他们家留着过年的吧?”
小说里不都是说七十年代人们过的日子很苦吗?经常吃不饱穿不暖,一年到头就只有过年的时候能吃上一顿肉,平时连点油腥子都见不着。
沈焰笑:“放心,罗家的日子过得好着呢!”
岛民们穷是真的穷,兜里掏不出几张毛票子,供销点的东西,一般人基本上都买不起,能用上肥皂的都算是大户人家了。
但穷归穷,肚子是饿不着的。
靠海吃海,光是海里的出产,就足够他们饿不着肚子了,再加上海岛上的气候常年潮湿温暖,水稻都能一年两熟,各种蔬菜水果的品种也十分丰富,只要勤快一点,吃喝是不用发愁的。
唯一不好的地方是交通不便,岛民们没法把这些丰富的物产拿到外面去卖钱,没有赚钱的法子,所以穷。
而罗家不一样,他们家有祖传的制药膏的手艺,海岛气候潮湿,绝大多数人年纪大了之后,都会有风湿骨痛的毛病,而罗家的膏药,在治疗这方面有独特的疗效,一直以来都深受岛民们的欢迎。
甚至还有外面其他岛上的人,专门坐船过来这边买罗家的膏药。
罗家人厚道,膏药卖得便宜,实在没有钱的,还可以用东西来换,打的鱼、家里种的蔬果,或者是自家织的土布,都可以,因此,罗家人世世代代虽然算不上富裕,但日子一直以来都是过得很好的。
除了卖膏药之外,因为也懂得一点医理,所以也顺便给岛民们看点头疼脑热之类的小毛病。
也正是因为如此,罗医生才成了这凤尾岛上第一代的赤脚医生。
只是他们罗家的膏药里面有一味药,只有在深山老林的悬崖上才有生长,采摘十分艰难,而且无法移植,带到外面根本种不活。
因此罗医生才会跟女儿说采药危险,不让她学医,转而培养了徒弟王庆有,也有想让他当自己的女婿的意思。
随着时代的发展,他的思想也逐渐开化,有没有儿子传承祖传的膏药秘方,要不看得那么重了,只盼着将来女儿生了孩子,能有一个跟着姓罗的,也算是把这秘方给传下去了。
林辰歆算是明白了,罗家吃喝是不愁的,可是比如肥皂之类的现代工业化产品,还是比较缺的,那以后就多带点外面的好东西上来给他们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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