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唐宓
【猫狗成精?千万不要,我家喵主子可是个太监!!】
【嗯?妖精不是有法术吗?可以让它们用法术再长出来,长大份的。】
【前面的,是何等的虎狼之词?】
洛央开口解释:“一般来说,动物成精有非常苛刻的要求。宠物猫狗大多生活在空气混浊的城市之中,食物也多为猫粮狗粮。若是没有奇遇,其实很难开启灵慧。”
“这样吗?”野蔷薇的神情有些失望,但还是有些不死心,“可我家白白真的很聪明,它虽然是我捡来的,也不是什么名贵品种,但我真的从没见过这么聪明的小猫,就像人一样……”
“猫在哪?”洛央问。
“它就在外头,我现在把它抱来。”野蔷薇迭声应道。
三分钟后,一只浑身黑黢黢的毛团被野蔷薇抱进房间。
一人一猫姿势很怪,野蔷薇几乎是双手掐着猫的腋下将它提溜过来,两人相隔足足有一掌宽。
“这就是我家白白,它不太喜欢我抱着,或者跟我太亲密。没办法,我只能这么抱它。”野蔷薇有些无奈。
【嗯?养哈基米不给撸,那还有什么意义?】
【白白?这黑炭头你告诉我它叫白白?】
“哈哈,就是因为太黑,我才给它取名叫白白,主打的就是一个反差萌。”野蔷薇笑着解释。
“你们可能都不知道我家白白有多聪明,它会自己上厕所,给我买早餐,还会替我挑选衣服,这一切还都是在我没特意训练的情况下。”野蔷薇语气炫耀。
“最重要的是,之前医院里的领导不是给我介绍了个相亲对象吗?我聊了几句,觉得对方谈吐得体,性格温和,有近一步交往的打算。结果你们猜怎么着,白白对他特别排斥,一开始我还以为是白白的问题。后来才发现那个相亲对象私下里就是个海王,情妹妹一堆,还用手机软件约火包,可把我恶心得够呛!”
提起那个相亲对象,野蔷薇还有些气不顺,“幸好白白慧眼识渣男,不然真跟那种人在一起,离婚倒没什么,最怕染上病,我的人生就全完了,多亏有白白。”
说到这里,野蔷薇一脸喜爱地在小猫的脸上用力啵了口。
猝不及防被亲的黑猫,浑身的毛瞬间炸开,一双小肉垫疯狂抵着女人的脸,嘴里不停喵喵惨叫着。
【那可是大美女的吻,我劝小猫咪你不要不识好歹!】
【姐姐注意,小猫这么排斥你,小心它挠你的脸。】
【这猫真的有那么聪明吗?】
“没事,从我把白白捡回来,它虽然不喜欢跟我亲近,但从没咬过,挠过我。最多就是拿小肉垫拍我,可温柔了。”女人将猫儿抱在怀中,可惜刚贴上胸口,黑猫就动作矫健地从她怀中挣脱开,躲在柜子后头不肯出来。
“白白,白白……”野蔷薇喊了两声,见小猫依旧没有任何反应,只能重新回到摄像头前,回答起弹幕的提问来,“当然,白白很聪明的。我有些丢三落四,很多东西我经常不记得放哪里,白白却每回都能给我找到。主播你也看到我的猫了,它像是成精了吗?”
洛央偏头,看向女人身后的柜子旁,探出一张小黑脸的猫咪,轻摇头,“没有。不过……”
“不过?”野蔷薇重复道。
洛央松开掐算的手指,眸光微动,“不过它也不是什么普通的小猫,因为它的身体里装的是人类的灵魂。”
野蔷薇:“???”
弹幕:【???】
小黑猫的猫眼也是一瞬间瞪得溜圆。
【人类的灵魂,什么意思?人上猫身了?】
【主播是认真的,还是在开玩笑?好端端的人怎么会进到猫咪的身体?】
“一般来说是不可能的,可如果当时那个人因意外识魂离体,是有亿万分之一的概率意外进入到小动物的身体内,自身则呈昏迷状态。”洛央出言解释。
【不是,哪个家伙这么倒霉,好端端的怎么会魂魄离体?】
【额,我也只有在小说中看见过相关设定,没想到现实中还真有啊。】
【你们为什么这么轻易就接受了,小猫的身体里装了人的灵魂这种荒谬的事啊?】
此刻,屏幕上,野蔷薇眼眸低垂,双拳紧握,牙关紧咬,声音颤抖,“主播,那……白白的身体里装的人是男是女?虽然说白白是只公猫,但这种事情也不一定,它那么懂事听话,里头肯定是个软……”
“是男人。”洛央语气诚恳,“你们医院上个月是不是收了个病人姓陆,对方还是你高中同学?”
野蔷薇:“……”
野蔷薇难以置信地瞪大双眼,猛地转过头去,“陆渝?是你???”
此时,她身后不远处柜子的空隙里,黑猫早已将脸全都埋进了爪子里,一副假装自己并不存在的模样。
想到她曾经一次又一次在老同学面前,肆无忌惮换衣服的场景,野蔷薇只觉得血压一瞬间飙高。她就说,难怪每次她将小猫抱在胸口,对方都各种疯狂地挣扎,洗澡的时候它从不敢在自己身边转悠。换衣服更是第一时间闭眼睛,还从不肯跟她睡一张床……
想到这里,野蔷薇忽然觉得黑猫身体里就算真的装了老同学陆渝的灵魂,他的人品也没多糟糕。因为即便顶着猫壳子,他也从没有占过她一点便宜,还帮了她不少忙。
这么想着,野蔷薇再看那只埋头的黑猫,心里又好气又好笑,又觉得荒唐得厉害。
自我调节了会儿,野蔷薇才将视线转移到洛央身上,“主播,陆渝他确实是我的病人,也是我高中同学。他在医院已经昏迷整整一个月了,各项生命体征都很正常,就连我们也查不出他昏迷的原因。我想问,如果这种情况一直持续下去,他会怎么样?”
听见询问,黑猫的爪子微微一颤。
“会死。”洛央眼神严肃,“人的魂魄分三魂七魄,识魂是三魂之一,这种离魂之症持续的时间越久,对身体的危害也越大。且就连死亡他的魂魄也是不完整的,连投胎都不能,仅剩的两魂七魄会一直逗留在原地,直至魂体消亡。”
【灰飞烟灭啊?这也太惨了吧?】
【这恐怕是最惨的死法。】
“主播,那这种情况我同学还有救吗?他读书的时候虽然成绩不好,但人很好。”
野蔷薇神色着急,她记得很清楚,高中的时候她长得并不漂亮,龅牙近视,还是天然卷,又因为初中遭遇过霸凌,上高中的时候常常冷着一张脸,根本没有朋友。
那时她爸妈给她租的房子和陆渝家很近,两人经常意外碰到,一起上学放学,却从没有说过一句话。唯一一次交集,还是一个夏天,电闪雷鸣,风雨交加,她没带伞,自行车链条还断了,父母又恰好出差。
就在野蔷薇以为自己要推着自行车冒雨冲回家的时候,陆渝忽然出现,不仅把雨披盖到她头上,还让她坐他自行车后座。
记得到达她家门口的时候,男生整个人全都淋透了,却只是随意摆摆手推着自行车进了自家家门。
野蔷薇到现在都一直很感激那天晚上的陆渝,只可惜后面她就因为父母工作调动,转学到别的城市。再次见面便是在医院,她是医生,陆渝是昏迷不醒的病人。
【等等,等等,陆渝?渝哥?野蔷薇……你是纪蔷对不对?学习委员!】
“你认识我?”突然出现的弹幕让纪蔷有些诧异。
【认识,怎么不认识!渝哥的白月光嘛,当年你转学后他伤心了两年,我们后排的同学都知道他暗恋你,天天掐着点跟你一块上学放学……】
【???这什么偶像剧情节?纯爱战神应声倒地。】
【妈耶,老夫的少女心……】
纪蔷难以置信地看着屏幕上的这两行字,暗恋??她没记错的话,陆渝当年可是校草,暗恋她??
纪蔷再次转头,吓得身后毫无准备的小黑猫当即栽了个跟斗,然后迅速调整站好,目光炯炯地望着她。
纪蔷的心中一片复杂,但想到这人再不救会死,她也顾不上什么当年往事,认真询问起洛央的解救办法来。
洛央说,这种情况,需要双管齐下,不仅要请玄门大师念招魂咒,还要日夜佩戴还魂符,直至七七四十九日毕。
“你们现在在哪里?”
“白城。”
“离柳城太远,天师门的人去不了,招魂咒的话建议请白城青山寺的圆持大师。还魂符我可以快递加急寄给你,只是……”
洛央记得,全天师门就属大师兄卫宣的还魂符画得最好,一点灵光即成符,可惜对方丹田破损后,已没法沟通天地元气。
她自己就没学过画符的相关技巧,怎么办?
忽然,洛央眼神微顿。
等等,她空有元气却无画符技巧,卫宣画符最妙却无元气,她又正好需要用功德修复对方丹田却苦于没有接近对方的机会……
现在,摆在她面前的不就是个天大的好机会吗?
洛央眼睛微亮,以最快的速度跟第三位算命人野蔷薇交待完相关事宜,便下了播。两分钟后,洛央举着黄纸、朱砂、烟墨敲响了卫宣的院门。
与此同时,天师山山脚下,来了风尘仆仆的一男一女。
看两人长相,赫然是离开近两月的肖景元、李溪。
作者有话说:
红包~~
第155章 漂亮天师,在线算卦(十六)
◎修复丹田。◎
“快到了, 先喝点水。”
天师山山脚凉亭内,肖景元拧开一瓶矿泉水,递到李溪面前。
放下沉重的背包, 女生伸手接过,喝下一口。
看着心上人被山风吹乱的发丝,以及黑了几个度的肤色,肖景元的心头不自觉漫上一抹疼惜, “溪溪, 这段时间跟着我东奔西跑, 辛苦你了。你放心, 等修复好大师兄的丹田, 以后你想去哪儿捉鬼降妖,我都陪你,绝不让你受一丁点委屈。”
说话间,肖景元握上李溪的手。
女生看着他认真的双眼,点头, 随后像是想到了什么,试探开口,“可如果你那位小师姐还来纠缠,怎么办?”
李溪真是受够天师门那位胡搅蛮缠的娇公主, 偏偏那样一个人还是英雄之后,简直有堕其父威名。
提及洛央, 肖景元的眉头瞬间狠狠皱紧, “离开之前我早已跟她说的一清二楚,她应该不会再厚着脸皮纠缠, 就算掌门等人说情也没用。我很清楚, 我的心里, 除了溪溪你,再也容不下第二个人。”
肖景元语气笃定。
一旁的李溪听了男友的情话,只觉得心里像喝了蜜一样甜,头一偏,便靠上他的肩膀,“我信你。”
此时,天师山上,卫宣眼神平静地看着站在他面前的洛央,“让我教你画还魂符?你应当知道我丹田……”
“我知道,师兄你现在无法动用天地元气,可现在不是有我吗?”洛央向前一步。
“你的意思是……”
“道门小辈,许多人初初画符,便是由自家师门长辈手把手引导,只为体会那份玄妙之意。师兄你也知道,我从前有多荒废,导致现在对符篆一道还是一窍不通。偏偏这时候,我直播间里的粉丝因为离魂之症,亟需还魂符。全师门的人都知道,师兄你的还魂符画得最好。我就想着,请师兄给我帮帮忙。”洛央语气恳切。
闻言,卫宣眼神微动,“你想怎么帮?”
“就知道师兄最好了。”洛央笑得明媚灿烂,“很简单,由我将体内元气借给师兄你,你再牵引我画出还魂符。这样既教了我,也画了符,一举两得。”
洛央竖起两根食指。
卫宣手指轻蜷,眼睛望向洛央的脸,“好。”
见对方同意,洛央立刻将朱砂、黄纸等铺展在檀木书桌上,转身看向身后卫宣。
男人微顿,缓步上前,站到洛央伸手,“你先执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