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十年代猴赛雷 第245章

作者:雪丽其 标签: 随身空间 重生 爽文 轻松 穿越重生

  “砰!”想象中的痛苦并没有发生,李蓁蓁缓缓地睁开眼睛,就听到了一阵嘈杂的人声,从树林的边缘传了过来。

  人还没到,又是几声枪-响,让那头还没死透的老虎,彻底结束了生命。

  “咦,什么人?”

  “一个女人!”

  …………………………

第154章 奇幻庄园

  一群皮肤黝黑的印度人, 从灌木丛后面冲了出来, 转眼间就来到了李蓁蓁的面前。

  她都还没来得及高兴, 这些人就把她围住了。

  她从地上爬起来, 暗暗戒备。

  “昂……”伴随着一声长鸣, 一头大象忽然出现在灌木丛的后面, 一个身材中等、体态微胖的男人坐在大象身上。

  这个男人的头上缠着五彩的头巾, 身上穿着一件花花绿绿的袍服,脖子和双手都挂满了黄金饰品,亮亮闪闪, 十分招摇。

  他眯着眼睛看了李蓁蓁许久,忽然咧开嘴笑起来,挥了挥手说:“我们见过面的, 不是吗?”

  他的样子莫名有些熟悉, 李蓁蓁在记忆深处里使劲寻找,突然一拍脑门, 惊喜地说:“你……你是辛格先生?”

  “哈哈……”这个男子瞪眼张嘴地笑起来, 表情有些滑稽, 却点头说:“没错, 我就是辛格, 真没想到在这里遇见你。让我想想, 你姓李是吗?李小姐。”

  此时的辛格,跟他在香江购买风扇时完全不同,他骑在大象的背上, 神采飞扬。

  他是一个精明的人, 很快就说出了自己的疑惑:“李小姐,为什么你会出现在我的领地里?”

  李蓁蓁大吃一惊,又赶紧掩饰自己的表情,强笑一声说:“我无意冒犯,辛格先生。两天前我和朋友过来旅游,我只是离开了一小会,就迷路了。”

  她紧紧地盯着辛格的眼睛,笃定地说:“我相信他们现在肯定急死了,一定正在找我。辛格先生,遇见你真是太好了。”

  也不知辛格是信还是不信,他歪着头说:“这里是格那拉邦,李小姐,你旅行的地方真够远,我们这里很少有人来。”

  李蓁蓁从没听过这个地名,只好强装镇定地说:“是吗?我也不知道为什么会来到这里。”

  辛格的脸上露出愉悦的笑容,指着地上的虎尸说:“算你运气好,李小姐,这一片都是孟加拉虎。”他指了指李蓁蓁身后的山林,玩味地说:“你在这里待了两天,竟然没有被吃掉。”

  “可能是我运气好吧。”李蓁蓁就快要笑不出来了,既是因为辛格的话,也是因为辛格的态度。

  她跟对方只有少数几次贸易往来,根本不了解他的底细,现在她又在人家的地盘上,不得不防。

  好在辛格似乎也并不想为难她,他摸了摸嘴上的胡须说:“李小姐,你的朋友应该急坏了吧?不如你先到我的庄园里休息,我帮你联系你的朋友。”

  虽不明白他是什么用意,但李蓁蓁却别无选择,她迫切地需要和外界联系,而她在这里人生地不熟,唯一认识的人只有辛格。

  因此,她灿烂地笑起来,忙不迭地点头说:“那真是太好了,谢谢你,辛格先生。”

  辛格满意地笑了笑,他朝身后勾了勾手指,一个身高两米的壮汉,忽然从他背后窜到李蓁蓁的跟前,四肢着地俯趴在地上。

  李蓁蓁被他吓得直往后躲,吃惊地说:“这,这是干什么?”

  身边的印度人俱都大笑起来,叽里呱啦地说着她听不懂的土语。

  辛格莞尔一笑,主动解释说:“不用怕,他是我萨尔玛家族的奴隶,你可以骑在他的脖子上,让他驮着你。”

  李蓁蓁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这么大个的壮汉,竟然是奴隶。而且让他驮着她走路,听起来怪怪地。

  但是周围的人,都是一副理所应当的表情,就连地上的壮汉也目露祈求。李蓁蓁担心横生枝节,只好硬着头皮上了。

  看她走过来,壮汉趴得更低了。她小心翼翼地跨上他的背部,却无论如何也坐不下去。

  “哎哎哎哎……”还没等李蓁蓁调整好姿势,这个壮汉就猛然站起来,他的肩膀轻轻往上一耸,李蓁蓁就自然而然地坐到他的脖子上。

  他的双手没有触碰到她身上的任何地方,却能够稳稳地走路。

  李蓁蓁僵直着身体,她觉得浑身都不得劲。壮汉的身高再加上她的坐姿,让她一瞬间杵在半空中,不仅没有安全感,还窘得满脸通红。

  坐在象背上的辛格与她打招呼:“不要怕,李小姐,邦顺是最好的奴隶。你要是觉得不满意,可以揪住他的耳朵,他听得懂英语。”

  “呃……好吧。”李蓁蓁觉得奇怪,邦顺被人当面说是奴隶,也并没有什么不满,仿佛他生来就是如此。

  她不由得联想起印度的种姓制度,看来传说还是有一定道理的。

  他们说话的功夫,地上的虎尸已经被随从们收拾好了。他们把老虎的四肢按前后爪绑在一起,从中间串过一根树枝,像抬死猪一样地抬着老虎。

  碰见了她,辛格也不打算继续打猎了,他吹了吹口哨,右手像挥舞鞭子一样地挥了挥,威风凛凛地呼喝:“收工!”

  坐在他身前的车夫,立刻调转了象头,邦顺也驮着李蓁蓁跟了上去。

  等所有队伍整装出发,李蓁蓁这才注意到,原来他们猎到的老虎,居然不止一头,而是三头!

  其中的一只老虎,比刚才袭击她的那只老虎还要大,身长至少超过四米,体型壮硕。即便已经死了,还是能让人感受到恐怖的气息。

  李蓁蓁心里悚然一惊,这才明白了辛格话里的深意。这个地方看来真是老虎的领地,她能平安活到现在,说不定真是佛祖在保佑。

  这

  但她心里还藏着疑虑,忍不住旁敲侧击:“辛格先生,前几天我们坐在直升飞机上,好像看到那边的那一片,都是原始的雨林。”

  她遥遥地指着她逃难出来的丛林,好奇地说:“那也是你的领地吗?”

  辛格想也不想地摇了摇头,扭过来说:“我的领地只到塔克布诺森林,你说的地方,应该是格那拉邦的原始丛林,很多年都没有人进去过了。”

  李蓁蓁这才暗暗释怀,怪不得她一连半个月,都没有在里面看到人影,原来那个地方竟然是无人区。

  辛格见她不说话,终于按捺不住了,他高昂着头,忽然骄傲地说:“李小姐,我们萨尔玛家族,历代都是塔克布诺山区的土王。我辛格萨尔玛,就是第35代领主。”

  李蓁蓁知道,现在印度已经废黜了土王,只有印度联邦。她看了看他的肤色,有些不解地说:“辛格先生,原来你是土王的后代,那你一定是高贵的刹帝利,我说得对吗?”

  辛格满意地笑了笑,自豪地说:“没错,我的先祖一直都是塔克布诺的王,现在我的家族,还在格那拉邦政府拥有席位。”

  李蓁蓁忍不住有些吃惊,在统一的斗争中,多少土王都失去了势力,而辛格的家族,却能拥有政治席位,这就比较厉害了。

  辛格带来的人熟悉路况,他们在这片密林中穿梭,丝毫不亚于林中的动物。

  李蓁蓁渐渐也习惯了坐在高处看风景,她唯一需要苦恼的就是,虽然他们走在林中的小路上,但是道路两边的小树枝时不时伸出来,扰乱了李蓁蓁的视线。

  她不停地跟路边的树枝作斗争,终于烦不胜烦,忍不住看向辛格,发现他也有同样的苦恼。

  更有甚者,辛格的大象比邦顺高,越往高处树木越茂盛,但他却能做到泰然自若,真是不容易。

  好在这段路并不算长,他们在林中七拐八拐,终于在一个拐弯之后,看到了一片疏朗的矮灌木。

  这是一片小山坡,灌木都朝着一个方向生长,地上有一条明显的土路。李蓁蓁顺着这条土路望过去,终于在远处的山下,看到了建筑物的痕迹。

  她的心终于安定了下来,她一开始选的路线果然没有错。如果中途没有遇到老虎,她最后也能找到出路。

  不过,辛格毕竟救了她,这个恩情,她一定会找机会报答。

  望山跑死马,李蓁蓁虽然看到了山下的人家,但要穿过这片山林,还需要耗费两三个小时。

  这一带的山林都是缓坡,气候湿润,阳光和煦,把这片山坡照得通透。

  李蓁蓁看到了一排排低矮的小树木,它们被修剪得整整齐齐,看上去非常眼熟。

  她凝神细看,发现它们居然都是茶树。看来辛格的庄园,是以种植茶叶为生了。

  但是两个小时之后,李蓁蓁就否定了这一看法,因为她看到了另一种奇怪的植物。在山脚下,种满了叶子肥厚的蔬菜,它们密密麻麻,一棵排着一棵,仿佛无边无际,非常壮观。

  这种蔬菜的植株很高,叶子很厚很宽。有些植株的顶部,还开着喇叭状的粉色小花。

  李蓁蓁从未见过,不由得好奇,指着它们说:“辛格先生,那是什么植物?”

  辛格看了一眼,随意地说:“烟草,是制作香烟用的烟草。”

  看李蓁蓁似乎感兴趣,辛格也来了兴致,“这些烟草是我们庄园的头牌产品,拥有较少的尼古丁和焦油。你听说过万宝路吗?我们的烟草,就是专门供应给他们公司的。”

  “哦,原来是这样。”李蓁蓁表面上很平静,心里却有些惊讶。这看起来平淡无奇的庄园,居然跟世界上的烟草巨头也有合作。看来辛格的实力,远远不止他表现出来的那样。

  经过这片烟草,李蓁蓁又看到了一大片水稻,这里地势平坦,隐隐形成平原。但是偌大的稻田,却看不到一个人影。

  她抬头望了望天,烈日当空,也许这就是原因。

  从山上下来,天气越来越热。不同于雨林中的闷热,这里的热气比较干燥,晒得人生疼。

  她被晒得头昏眼花,又不好从空间里拿水,只好把薄外套脱下一半,胡乱地蒙住头脸,以躲避猛烈的太阳光。

  他们又走了很久,终于看到了一户人家,紧接着又是一户,最后连成一片,原来是一个村庄。

  这个村庄很破,说是棚户区也不为过。天气酷热难当,村庄里只有少数几个人在外面走动。

  李蓁蓁一群人走进来,就好像天外来客,瞬间打破了村庄的宁静。

  几个路人发出呼喊,突然之间,从各个屋子里,眨眼间走出来一大群人。这些人的身材都很矮小,肤色也很黑。他们无论男女老少,都穿得破破烂烂,浑身脏兮兮地,脚上也没有穿鞋子。

  奇怪的是,那些大人全都畏畏缩缩,不敢直视李蓁蓁这些人,隔着大老远,就紧紧贴住墙根,站得笔直笔直。

  只有那些天真烂漫的小孩子,啃着拳头躲在大人的背后,静悄悄地偷看着他们。

  辛格的豪华队伍在人群中穿行,享受着众人的注目礼,他似乎习以为常,一点眼角的余光都没分给他们,大摇大摆地就走过去了。

  李蓁蓁回头看,一直等他们走过去很久,那些村民还站在原地,丝毫不敢乱动。

  这

  她心里有了一丝明悟,不由得询问说:“辛格先生,他们是你的奴隶吗?”

  “当然,”辛格回答得趾高气昂,他伸出四根手指,得意洋洋地说:“我有四万个成年的奴隶,他们替我种植烟草和大米,当然,也种植茶叶。”

  他的眼里闪过一丝奇异的光,微扬着下巴,说得志得意满:“我是一个心善的领主,愿意收留这些无家可归的狗杂种,他们都过得很好,不是吗?”

  “呃……”李蓁蓁不知该作何评价,她第一次面对这种残酷的现实,却又无能为力。只能说,辛格确实是一个高种姓的印度人,居然能把奴役他人,说得这么清新脱俗。

  他们又经过了四五个村子,无一例外,都是相同的情形。那些村民的脸上尽是麻木,看着辛格的眼神恍如他是天神,就连面对他的随从也是恭恭敬敬,好像辛格他们才是人类,而他们是没有思想的野兽。

  李蓁蓁悄悄地观察辛格,发现他虽然长得黑,但是样貌却跟那些村民迥然不同,跟随从们也不相同。

  这么说吧,那些村民长得就像黑人土著,而随从们都是典型的阿三长相,辛格的相貌确实要比他们好看一些。

  这样说虽然直白,但确确实实反映了阶级的差异。

  未免接下来发生麻烦,李蓁蓁还是委婉地问了,“辛格先生,我听说印度有很多个民族,也有很多种宗教。我到你家里做客,不知道有没有什么需要注意的地方?”

  辛格指了指自己的五彩头巾,得意洋洋地说:“萨尔玛家族一直都是塔克布诺的王,这就是我们的民族。我是高贵的白人,只信奉高贵的婆罗门教,不过我们并不吃素,哈哈哈哈……”

  李蓁蓁听得满头黑线,就他这个肤色,也好意思说自己是白人。别以为她不知道,婆罗门教其实就是印度教。既然信仰印度教,却又不遵循人家吃素的传统,看来这个辛格,也是一个挂羊头卖狗肉的家伙。

  她点了点头,心领神会地说:“辛格先生,你这么说我就放心了。我只需要在你家里打扰一两天,等我联系上我的朋友……”

  没想到辛格却摆了摆手,万分热情地说:“李小姐,你是我的贵客,你一定要在庄园里多待一些日子,让我好好招待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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