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零之从摆摊开始 第123章

作者:决绝 标签: 情有独钟 重生 年代文 逆袭 穿越重生

  “好。”冯易答应下来。

  另一边,乔家。

  乔明则正常发挥,踩线进入本地的H大。

  他很快就要读大学了!乔明则开心得不行,跟父母要了零花钱,打算请同学去吃好吃的。

  他的同学先来了他家找他,然后一群人才往饭店走去。

  路上,他们路过了一家刚刚装修好,还没有开张的餐厅。

  “cheers?切尔斯汉堡?”一个女生注意到了这家店:“这店看起来不错啊!”

  另一个女生透过落地窗玻璃,看到了里面那个正在打扫卫生的男人:“那个男的长得真帅!”

  那确实是一个很帅的男人,但乔明则看到,却也有些不满。

  这人怎么阴魂不散的?

  做完了装修他又开始搞卫生,他是店里的员工?

  “再帅又怎么样?就是个干苦力的。”乔明则说完,又升起一股优越感来。

  那确实,两个女生看了一眼冯易身上穿着的旧衣服,和乔明则一起去吃饭了。

  冯易从头到尾,都不知道自己被乔明则关注了。

  姜丽云开的这家店,最终定名为“切尔斯”,有干杯、欢呼、加油等很多意思。

  他们不想用外国名字,但说实话,在这个时候,还就要用个外国名字,生意才能做好。

  店铺已经装修好,员工也已经培训好,姜丽云还带着这些员工,试着制作了店里出售的每一款餐食。

  中餐店需要经验丰富的大厨,但他们这店不需要,这些员工只要严格按照“操作手册”来制作各种食物,食物的味道就不会差。

  而他们出售的食物,有多种口味的汉堡、鸡肉卷、比萨、薯条和炸鸡。

  配方是姜丽云研究过的,她觉得口味还可以,就不知道这时候的人买不买账。

  当然,在店铺开张之前,他们要先回一趟九曲镇。

第90章 回家

  冯易和姜丽云回九曲镇的时候,是8月3日,星期五。

  两人坐了很久的车才来到九曲镇,到了九曲镇之后,先去了丽云煎饺店。

  这会儿是傍晚,姜瘸子夫妇正在卖炸鸡炸串。

  最近炸串的种类又多了一些,其中最受欢迎的,就是炸里脊肉。

  小摊上卖的炸里脊肉,其实不是用猪里脊做的,全是用鸡胸肉做的,姜丽云之前研究各种配方的时候,试着制作了一下,很容易就做出来了。

  腌制过的鸡胸肉油炸之后非常好吃,不仅是镇上的孩子喜欢,就连镇上的那些成年人都喜欢……姜丽云已经决定,以后食品厂要生产这种腌制好的里脊肉,再统一售卖了。

  他们国家跟国外不同,在某些国家,鸡胸肉的价格很贵,但在他们国家,鸡胸肉非常便宜。

  单卖鸡胸肉不太划算,但如果将之腌制成里脊肉出售,却可以赚不少钱。

  姜丽云还打算等有钱了,就购买生产火腿肠的机器,然后生产鸡肉肠出售。

  除了炸里脊肉,姜瘸子夫妇还卖炸鸡心和炸鸡胗,有些是直接炸,有些是淋上面糊炸,反正都很受欢迎。

  “爸,妈。”姜丽云进去之后,就叫了一声。

  “丽云!”吴小春看到姜丽云就笑起来,目光落在冯易身上,又有点不自在。

  冯易成了大学生了!

  那可是大学生啊!

  在吴小春和姜瘸子看来,大学生那是了不得的存在。

  他们知道冯易去读书了,但怎么都没想到,冯易竟然能考上大学。

  之前冯易在他们家的时候,什么活儿都干,当时不管是姜瘸子还是吴小春,都没觉得有什么不对。

  但现在回头想想,却觉得不好意思起来。

  他们竟然让一个大学生帮他们挑粪。

  前几天,冯易考上大学的消息就传回了桥头村,当时整个桥头村都炸了。

  在桥头村,有过考上中专,户口迁到城里,就此改命的人,但考上大学的,就只有冯易一个。

  这段时间,大家谈论最多的,就是冯易了。

  “没想到冯易竟然能考上大学。”

  “姜丽云眼光真不错,当时我还奇怪,不明白她怎么会看上冯易,现在想想,冯易挺好的。”

  “对啊,他什么活儿都愿意干,现在还考上大学了。”

  “考上大学也不一定是好事吧?大学生眼光都高,指不定他就看不上姜丽云了,姜丽云可别竹篮打水一场空。”

  “姜丽云都开公司了,赚得比大学生还多,冯易就算考上了大学,也比不上她。”

  “你们真是瞎操心,人家早就跟我们不一样了。”

  ……

  孙金山最近出门,最爱跟人聊的,就是冯易了:“我那个妹夫,随便读书随便考考,没想到就考了个大学。”

  “我当年也是没用心读书,不然搞不好也能考个大学。

  ”

  “我媳妇儿差点就考上大学了,可惜家里没钱供她读书。”

  ……

  不过等回到家,他就不敢说这些了,免得姜丽萍突发奇想让他学习。

  跟姜丽萍结婚两年多,孙金山对姜丽萍的了解,比婚前多了不知道多少。

  姜丽萍并不是他想象中真善美的人,她不爱干活,喜欢占别人的便宜,不愿意吃亏……

  但姜丽萍长得好看!

  生孩子让姜丽萍胖了点,但看着更有风韵了……反正孙金山很喜欢。

  至于那些小毛病……其实他也不爱干活……

  孙金山和姜丽萍也会吵架,但大体上过得不错,他对姜丽萍最不满的地方,就是姜丽萍管他管得很严。

  但是他爸妈乐见其成,而且姜丽萍也是紧张他才会这样……他忍!

  姜丽云和冯易今天回来的事情,孙金山是知道的,他和姜丽萍住在镇上,眼瞅着到了晚饭时间,就跟姜丽萍一起,抱着女儿过来了。

  孙金山虽然结婚了,但他还一心想着玩乐,姜丽萍刚怀孕那会儿,他对孩子毫无期待,还觉得麻烦。

  但姜丽萍总让他照顾孩子,照顾着照顾着,他对这个孩子就越来越重视了。

  “你女儿最喜欢你了,就喜欢你抱她。”今天,姜丽萍就又以这个理由,把孩子给孙金山抱着。

  “我闺女最亲我了。”孙金山得意地亲了一下女儿的脸蛋,抱着女儿来到丽云煎饺店,就看到了冯易。

  “大学生,好久不见。”孙金山酸溜溜地开口。

  “好久不见。”冯易道。

  虽然心里有点酸,但孙金山对大学挺好奇的,很快就开始询问冯易各种考大学相关的事情。

  他不会去考大学,但他女儿会!

  他女儿多聪明啊!必须是个大学生。

  而孙金山来了没多久,姜利海就带着贺春琳来了。

  姜利海跟贺春琳结婚也快两年了,几个月前,贺春琳生了个儿子。

  她这会儿过来,怀里就抱着自己儿子。

  姜丽萍见贺春琳一副孩子不离手的样子,暗地里翻白眼。

  贺春琳特别惯着她哥,她觉得贺春琳有点蠢。

  她通过观察发现,男人这东西,越是让他们付出,他们越是离不开。

  比如孩子,如果男人从小亲自带,他对孩子的感情就会很深,把孩子当宝贝,舍不得亏待孩子。

  但如果女人生了孩子之后不让男人带,男人对孩子的感情,就是没有亲自带的那么深。

  所以,姜丽萍变着法子让孙金山带孩子,这不,孙金山对孩子,那是越来越喜欢了。

  她还能偷懒!

  贺春琳其实也看不惯姜丽萍。

  她觉得姜丽萍不像个当妈的,竟然把孩子扔给孙金山管。

  瞅瞅,孙金山都点烟了,不小心烫到孩子怎么办?

  “孙金山,有孩子在,别抽烟。”姜丽

  云看到孙金山抽烟,立刻制止。

  孙金山:“……”他不小心又忘记这件事了,姜丽云这家伙,看到他抽烟就要念叨。

  灭了香烟,孙金山才继续跟姜利海吹牛。

  姜丽云看向姜丽萍:“你管着点孙金山,别让他在孩子面前抽烟。”

  姜丽萍应了,但明显没怎么当回事。

  这会儿关于吸烟有害健康的报道很少,农村吸烟的人更是非常多,烟甚至是一些男人攀比炫耀的工具。

  他们还完全没有避开孩子抽烟的想法。

  姜丽云转头对孙金山道:“孙金山,我这次在上海认识一个人,他的孩子小小年纪就得了哮喘,医生说是因为他整天在家抽烟。”

  孙金山问:“哮喘是什么?”

  姜丽云只能给他解释了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