满级大佬在虐文 第214章

作者:雾矢翊 标签: 前世今生 轻松 穿越重生

  她娘曾经用生命追求“一生一世一双人”,却只得到黯然早逝的结果。

  而她的运气似乎比娘亲要好些,说不定她能求得一个结果呢?

  下面的说书先生已经说到黄顺娘去边疆杀敌卫国了。

  “黄顺娘最擅长的是弓箭,第一次杀人,那箭从胡人的眼里直穿透过去,胡人应声而倒……近战的时候,黄顺娘提刀朝敌人的头砍过去,这近战更加血腥残酷,黄顺娘经验不足,没能砍中敌人的脖子,反而斜着从耳朵砍过去,半个头砍了下来,红的血白的脑浆在她面前迸了一身……”

  女客们顿时露出恶心的表情,男客也被吓住了。

  这安三郞身体里还是个姑娘家呢,真是巾帼不让须眉啊。

  “此时的安三郞在做什么呢?他过了几年悠闲的日子,及笄后面对的事,就只有一件,就是相看人家,要说亲了。”

  “对此,他烦恼不已。”

  “他本是男儿郎,又无断袖之癖,怎可嫁男人?偏偏此时的黄顺娘正在边疆,他连个商量的人都没有。”

  “无人知晓京城有名的才女在想什么,男子只知道住在黄顺娘壳子里的安三郞貌美又有才华,就连女子也无法理解,一家有女百家求的黄顺娘为何会闷闷不乐?”

  安三郞面临无数次继妹的陷害后,开始觉得女人不好当,日后得面对夫婿纳妾,生孩子去掉半条命、在鬼门关徘徊时,丈夫却跟小妾厮混。

  “我不想当女人了。”安三郞叹道,“女人实在命苦,命全由他人掌控。我原本以为身为男子,不得不学自己讨厌的东西不自由,原来男人再不自由都有挣扎的余地,女人则完全没有选择。”

  底下的男人听得不舒服,喃喃道:“你本是男人啊,女人的命运如何能禁锢你……”

  “可是……”有女子感同身受落泪,“他在女人的身体里,他就是女人啊。”

  即使再有才华,安三郎也只能是女人。

  “女人不是生下来就是女人,这个世界将她变成了女人。”

第136章 抠门小侯爷27

  随着《顺娘与三郎》故事情节的推进,黎郁云渐渐地被震撼住。

  她脸上露出担忧之色,“子宽,只怕这个故事很快就要被禁了。”

  这种在男人眼里,会引得女人不安分的故事,无论是男人还是朝廷,都不可能让其毫无顾忌地流传出去的。

  小侯爷点头,“我知道,知书已经做好心理准备了。”

  他心里有点苦恼,本来他是想让知书写成搞笑文的,谁知道她竟然写成了妇女解放宣言,要是不禁才怪。

  幸好他机智,没按他娘说的那样,单独放在自家酒楼茶馆里,而是在京城各大酒楼的茶馆都发了一份,只要查不出他们就不是事!

  黎郁云叹道:“这是一本好书,被禁了可惜了。”

  作为女人,她对此心有戚戚,说不出的可惜和无奈。

  “禁不了。”小侯爷一脸淡定,“那么多人都听到了,怎么可能禁得住?偷偷私藏的人多得是。”

  以他的经验,越是禁止就流传得越快,没看《算学》这本书,国子监几乎人手一本吗?哪禁得住。

  黎郁云还是打不起精神,恹恹地道:“这样的好书本不该禁的。”

  “不说这个了。”小侯爷不想她陷入这种情绪里,摸出一枚戒指往她手上一套,“呐,圈住你了,你这辈子别想跑。”

  黎郁云好奇地看着心型宝石的戒指,满脸迷惑,“这是什么?桃子?”

  小侯爷哼一声,撇过头,声音小却十分清晰,“这是心脏的意思。”

  黎郁云:“……”心脏原来是长这模样的?

  直到晚上歇息时,黎郁云终于明白未婚夫的意思。

  一颗心?他这是说,他将自己的心交给她了?

  “真是笨蛋,我可不会做戒指啊……”她喃喃地道,声音又柔又甜。

  黎郁云觉得,以后不管他送她多少首饰,这枚戒指肯定是她这辈子最喜欢的,没有之一。

  **

  转眼就到成亲的日子。

  十里红妆,锣鼓喧天,黎郁云坐在轿子里,满眼只有喜庆的红,以及对未来的期盼和忐忑。

  当小侯爷扶着她下轿的时候,她的心砰砰地跳,直到握住对方同样因为紧张潮湿的手。

  在热闹喧天之中,他的声音传过来,“牵着我的手,别怕,我就在这里。”

  黎郁云飘泊不定的心瞬间就安定下来。

  她想自己是不怕的,不知为何,明明刚成亲,仿佛已经看到他们未来白发苍苍时,依然握着手的模样。

  江小侯爷的婚礼很隆重盛大,来的宾客非常多,而且身份贵重。

  对于荣平长公主和英国公亲自到来,众人倒是不奇怪,因为英国公世子杨清泉是婚礼上的傧相。让他们不解的是,四皇子和六皇子竟然也来了。

  “有件事挺奇怪的。”有个来参加婚礼的贵女忍不住道,“听说先前去黎府接亲时,好像没见着那位黎一

  小姐。长姐成亲,

  她竟然不出来送嫁?一个家族的姐妹,

  暗里再怎么不合,明面上总得装一装吧?”

  听到这话,众人对黎美云的评价低了不少。

  他们想起不久前黎夫人闹的那出,似乎也不奇怪了,有那样的娘,教出来的女儿能有多好?

  也亏得黎大小姐不是现在的黎夫人所出,虽然日子过得艰难了点,至少没被黎夫人教坏,今后她嫁入定远侯府,好日子还在等着她呢。

  “听说是生病了,已经有一个月没出门。”

  “一个月没出门?黎一小姐的身体有这么虚吗?”

  …………

  众人小声地讨论着,正好让路过的四皇子听个正着。

  四皇子不禁拧眉,这些日子,黎府忙着黎郁云的婚事,他也不好明目张胆地去看黎美云,也不知她的身体怎么了,连长姐出嫁都不出来送送。

  殊不知黎美云正窝在被子里哭。

  人往往都是胖起来容易瘦下来难,加上她又是吃不得苦的,哪里能吃得了减肥的苦?顶着这副模样,她根本不敢出去见人。

  黎美云只是忍了几天就忍不住了,“来人啊,我要吃饭,我不要再喝蔬菜汤!”

  丫鬟无奈地道:“一小姐,您就忍忍罢,您还没恢复之前的体重呢。”

  黎美云听到这话,顿时又悲中从来。

  今天是黎郁云的婚礼,婚宴上肯定有很多好吃的,她却只能窝在屋子里像条老牛一样啃青菜。

  想到这里,黎美云对黎郁云更是恨得不行。

  老天爷怎么不下雨呢?最好将婚礼毁了,或者拜堂的时候,黎郁云摔一跤,闹出洋相……

  黎美云的期盼自然没发生,婚礼也顺顺利利地结束。

  春芽等陪嫁丫鬟第一天来到定远侯府,不敢轻举妄动,决定先认一认人和地方。

  然而,她刚想认人,却发现小侯爷那么大的院子,居然就一个丫鬟知书伺候,虽然扫洒的丫鬟有两个,但这又不是贴身伺候的,而且还是两个小丫头呢,正常人都不会想歪。

  春芽深吸了口气,还是觉得不可思议。

  “其实先前还有两个的,一个被撵出去了,一个嫁人了。”知书笑眯眯为她们介绍,“小侯爷很好伺候,他喜欢自己的事自己动手,有小厮就够用了。”

  他们小侯爷,对丫鬟为自己洗澡擦身、红袖添香,或者夏日扇扇子、冬天暖床……皆是不屑一顾。

  小侯爷的想法清奇,他总觉得自己是绝世珍宝,贴身丫鬟都想占他便宜。

  是以他拒绝让丫鬟贴身伺候,加上他这人做事省心,小厮就能将他伺候得很好。

  知书摸了摸头,一脸尴尬地道:“我名义上虽是小侯爷的大丫鬟,实则是代笔……伺候的事其实都是青葱做的。”

  前些日子,知书的卖身契已经赎回,本来她想离开侯府,在外边买个房子的,结果被小侯爷阻止了,说她那的话本内容太劲爆,有很多脑子僵化的老古板和习惯用性别

  压迫女人从而得到好处的男人会看不惯,还是留在侯府安全点。

  对此,知书心里是感激的,知道小侯爷是为自己好,便先住下来。

  等这风头过后,她再搬出去。

  今儿是小侯爷成亲的日子,虽然知书现在已经不算是小侯爷的大丫鬟,不过做人要有始有终。

  怕新妇入门,陪房不熟悉小侯爷院里的事宜,她便自告奋勇,来这里坐镇。

  春芽总算放心了一点。

  这个叫知书的丫鬟生得貌美如花,特别是那前凸后翘身材,看起来就好生养,不用看也知道,应该是长辈给小侯爷备着的妾。

  以小侯爷避嫌的做法,这丫鬟估计是没戏了,看她坦坦荡荡的模样,也没有当妾的意思。

  春芽心里舒了口气,小侯爷对她们家小姐很好,她也希望他们一生一世一双人,不要有小妾通房,两个人和和美美就好。

  这种想法虽然大逆不道,但哪个女人心里不如此期盼着呢?

  春芽也希望的。

  只是,春芽刚放下的心,在看到知书竟然是住在客房后,又提了起来。

  你一个丫鬟怎么住的是客房?这比你住下人房更令人放心不下啊!

  **

  黎郁云带来的丫鬟很快就融入侯府,速度之快,过程之顺滑,让春芽惊叹不已。

  由此可见,侯府对新娘子的重视。

  人逢喜事精神爽,别的婆婆给儿媳妇的见面礼,一般是一个镯子、一套首饰。

  而伍氏给儿媳妇的却是一个大箱子,重得春芽差点抱不动。

  这就尴尬了。

  箱子里,闪闪发光的首饰让人看得头晕目眩,眼睛都快要闪瞎。

  量大就是美,放在伍氏这里,真是太有道理了。

  黎郁云笑得脸蛋都要僵硬,虽然婆婆看重自己是很好,但那一脸“你快点生孩子,婆婆我等着抱孙子”的暗示,实在让她压力山大。

  小侯爷嗤笑一声,“你别管,我娘要是有意见,你就推我头上,是我不乐意这么早生孩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