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易楠苏伊
卢哲浩不得不更正刚才的猜测,“小偷撬门时,这家男主人发现小偷,然后将他揍了一顿,将人关进阳台,小偷用工具撬开阳台的门,就在这时,又来了一个小偷,这人是凶手,将他们全杀了,小偷也不例外。”
这些暂时只是猜测,接下来要法证验证。
在门口贴了封条后,他们回了警署。
秦知微上完课,跟大家一起看案发现场拍下来的照片。
卢哲浩先把案发现场死者的情况一一说明。暂时没有说自己的猜测,免得大家先入为主。
孤寒罗去给男死者的姑姑做笔录,前段时间她接孩子时摔了一跤,住进医院。
听到侄子一家都死了,她情绪激动,孤寒罗陪了她半天才录到口供,回来有点晚。
“这家的男主人叫华永志,姑姑嫁的男人姓方,人称方阿婆。”
据方阿婆交待侄子家钱财大部分都在银行或股票市场,家里值钱的东西就是珠宝首饰、金饰和名牌包包。
方阿婆不记得首饰价值,不过他们家的相册拍到华永志手腕戴的手表,张安晴戴过的珠宝首饰和包包。
这些贵重东西加起来有数十万,全都不翼而飞。
“凶手很有可能是小偷的帮手,打算黑吃黑!”孤寒罗率先有了推测。
这个可能性还是很高的。毕竟入室偷窃的小偷大多数是团伙作案,需要有人望风。
“那我们先调查小偷的人际关系,看看他跟谁走得比较近。”卢哲浩也觉得这个猜测靠谱,于是询问秦知微的意见。
秦知微看着案发现场的照片,法证已经验过血型,将地上的血迹全部标出来,第一个死的是女死者。第二个是主卧的男主人。而后是次卧的两个孩子,最后一个才是阳台的小偷。
“凶手给张安晴盖了一件衣服,表明他在愧疚,凶手应该有个女性长辈,而且待他很好。你们找嫌疑人时可以着重注意这点。”
这就是不反对团伙作案的可能。
接下来卢哲浩带领组员调查小偷的人际关系。
小偷身上没有证件,而警务系统暂时还不能根据照片检索出身份,但是敢上门盗窃的小偷一般都有前科,于是他们用小偷的DNA在DNA库检索,很快得到对方的身份信息。
小偷名叫范绍辉,两年前曾因为偷盗被判入狱,因为盗窃金额不大,只判了一年。
他无父无母,今朝有酒今朝醉,打工干活从来不超过三个月,不过他有固定住处,位于深水埗福源大厦2楼。
这是个笼屋,空间狭小,破旧的老墙壁,到处都是铁制笼子,固得名“笼屋”,两百尺的房间隔出十个房间,这么多人共用一个卫生间,这里没有空调,也没有自来水。在闷热的夏天,空气流通性差,房间里甚至比外面更热(1)。
这里多数是年纪大的老人家。这些人没有保险,没有收入,靠着微薄的社会援助金勉强度日,每到夜里就会哎呦哎呦喊疼,他一个年轻人住在这,多少有点格格不入(1)。
卢哲浩从范绍辉的床铺内找到一些个人用品。值得一提的是有个塑料盒子,上面还有锁,被范绍辉保护得很好,可见他的贵重物品都放在里面。
物理组将锁打开后,里面有一张发黄的照片和几百港币。
照片是范绍辉与父母的合影,看上面的日期,应该是十五年前。
卢哲浩问住在这家笼屋的老人家,“你们有没有见过范绍辉的朋友?”
老人家摇头说没看到,“他都是独来独往,跟我们也不讲话。每天早出晚归。”
卢哲浩只好调查范绍辉之前工作过的地方。
他干过的工作很多,多数是服务员之类,但是干的时间都不长。
问了几家,这些老板对他的评价出奇的相似。
“他喜欢偷客人东西。还会跟客人吵架。我只能将他辞退!”
一个喜欢偷客人东西的服务员,没有哪个老板敢用。
问到范绍辉有没有朋友,老板摇头,“从来没见过朋友找他。他都是独来独往。”
案子调查到这里,陷入僵局。
卢哲浩找不到有用线索,只能采用最后一个办法,到公共关系科找孔督察,让对方出面登一则寻人启示,看看有没有谁认识范绍辉。
在他看来,这个年龄段的靓仔,不可能真的独来独往,一定有酒肉朋友,否则生活多孤单。
刊登第二天,就有人打电话给警局,表示他认识范绍辉。而且跟他是从小就认识。
这下峰回路转,大家立刻马不停蹄赶到这人家里。
这人名叫赵俊才,是家公司的文员,收入不高,但是他有父母帮衬,所以日子过得还算可以。
他们过来找他,赵俊才将人往外面领,“我爸妈不让我跟阿辉一起玩,所以……”
大家表示理解,于是一行人只好到公园。
据赵俊才交待范绍辉做事没有恒心,喜欢来钱快的行业,“我劝他悔改,他总是不听。还骂我发不了大财。他是不是又偷钱了?我之前就劝过他找份工作。他总说自己手痒,忍不住。”
看样子,他还不知道范绍辉已死。
卢哲浩问赵俊才,“你知道范绍辉有朋友吗?”
赵俊才仔细回想半天,“没有。他只有我一个朋友。他有那个毛病,谁会跟他交朋友。”
张颂恩奇了,“他喜欢偷东西,你就不怕他偷你吗?”
“我工资卡是爸妈收着,他们每个月给我两百零花钱。我有了钱会请阿辉吃饭。他不会偷的。”赵俊才看起来就是那种老实巴交的人,别说偷东西了,这辈子做过最冒险的事情就是瞒着父母跟死者交朋友。
“十二号晚上凌晨一点至凌晨三点,你在哪里?”孤寒罗问。
赵俊才不明所以,几乎是脱口而出,“那么晚肯定睡觉啊。”
“你为什么跟范绍辉当朋友?”擦鞋高问。
“小时候我们是邻居,他父母在世时,他不是这样的。那时候村里有条狗咬人,阿辉还救过我呢。但是他父母去世后,他没人养,到福利机构,那里的孩子欺负他,他就染上了坏毛病。”赵俊才提起过去有点伤感,“我从小到大都没有玩伴,别人欺负我,只有阿辉不会。”
两人也算同病相怜。难怪能成为朋友。
卢哲浩叹了口气,把范绍辉已死的事说了。
赵俊才显然不愿相信,看了好半天,“不可能!你们骗我的,对不对?”
众人静静看着他。赵俊才越来越心慌,警察怎么可能会跟他开玩笑,他脑子一片空白,原地呆愣好半天,最终还是接受现实。
“你最后一次见范绍辉是什么时候?”
“大年初二。他请我吃饭。之前都是我请他的。”赵俊才红了眼眶,眼泪也控制不住落下,“他怎么死的?为什么会死?”
卢哲浩把他入室抢劫,反倒被杀的事说了,“你有没有听他提过要去偷钱?”
赵俊才仔细回想,摇头说没有,“他从来不跟我说这些,可能怕我报警。不过我看他心情很好,过年时应该赚了不少钱。”
“他有没有提过自己新交了朋友?”
“没有。”赵俊才笃定,“他只有我这个朋友。”
案子查到这里彻底进入僵局。
第98章
晚上回到重案组复盘时, 秦知微也在,见大家一无所获,她语出惊人, “或许不是你们没找到, 而是根本就没这个朋友。”
众人齐刷刷看向她。
卢哲浩蹙眉,“你的意思是前后有两个小偷, 只是两人互不相识?”
秦知微摇头,“那人是不是职业小偷,我暂时还不清楚, 但是对方应该不是撬门进来的。”
秦知微这几天有空就会到案发现场,让法证又做了两次采集,分别对门锁和保险箱的锁进行微量采集。
门锁确实有过撬过的痕迹, 但是只有一次, 就是范绍辉撬过的那次。法证给死者家的钥匙做过微量采集。发现还有一把钥匙开过门。这钥匙沾有鱼油。
而保险箱是用家里的钥匙打开的,并没有撬开的痕迹。
要知道小偷使用的工具一般不会破坏门锁, 如果还有一个小偷潜入华家, 必定也得撬锁。
“也就是说凶手与死者一家认识?”卢哲浩没想到还有意外之喜。认识的人可比陌生人容易查。
“应该是。能拿到死者家的门锁, 一定是亲近之人。”秦知微再次给出侧写,“凶手的年龄应该在25-45之间,身体强壮。家里有一位关系亲近的女性长辈。”摊了摊手, “你们继续调查吧。”
卢哲浩颔首, 很快就找到方阿婆。
对方还真不知道,因为就连她都没有侄子家的钥匙,“他怎么可能会给外人?”
方阿婆这边问不到线索, 孤寒罗突然问, “有没有可能是钥匙丢了?然后被人复刻。我看这个物业有那么多保洁和保安。或许他们捡到过钥匙。”
有没有丢过钥匙,他们暂时无从得知。
不过他还是让管理员把保安的资料全部拿过来。
保洁暂时不需要, 因为这边的保洁多数是年纪大的老人家。与秦知微提供的侧写内容不相符。
整栋大厦总共有十三位保安,年龄都是25至45这个区间,身体强壮也符合,只有最后一条,有三个保安要么年幼丧母,要么父母离婚,跟了爸爸。
卢哲浩分别给十个保安录口供,看看有没有不在场证明。
十个保安当中有六个在12号值班,剩下的四个休息,没有不在场证明,当时在家睡觉。
而六人按照时间表值勤巡逻。他们巡逻的重点是大门、地下室、后门和物业管理处。
只有两名保安坐电梯挨个楼层巡逻,死者家发现小偷时,他们一个在A座,一个在顶楼处理漏水问题。
“这六个保案,除了在顶楼处理漏水问题的保安有人证。其他五个很难验证他们的不在场证明。”卢哲浩迟疑。
张颂恩提议让Madam帮忙甄选,“她肯定可以帮我们再筛人。”
秦知微很快拿到这十位保安的照片,“你们没查到与死者家比较亲近的人吗?”
“方阿婆说她都没有死者家的钥匙,我们推测钥匙很有可能不是死者给的,而是他偷的或是死者家丢失,他拿去复刻。”卢哲浩推断。
秦知微仔细想想也对,“我看了案发现场,东西确实凌乱,贵重物品也丢了许多。但是有几处柜子和抽屉却是没打开过。比如客厅茶几下面的抽屉,卫生间镜子后面的柜子。还有书房的柜子。一般人很喜欢将贵重物品放在书房。凶手没去这个地方检查太奇怪了。”
她拿出卧室的照片,“这张床一侧有抽屉。里面可以藏东西,虽然没有死者的指纹,但是法证检测出鱼油成份。很有可能凶手打开过这个抽屉。如此隐秘的地方,不是亲近的人不可能知道。”
众人看向照片,这床上面铺了床罩,下面缀了三层白色蕾丝花边,真的隐秘,如果不刻意掀开,还真发现不了。
“也就是说凶手很熟悉死者家的情况。知道他们把贵重物品放在什么地方。”卢哲浩很快想出对策,“我们要询问死者邻居,看看她知不知道哪些保安曾经出入过死者的家。”
于是重案组再次找邻居太太录口供。
邻居太太想了好半天,倒是想起一件事,“去年他们家把房子翻修与物业闹过不愉快。当时华太太骂得很凶,还骂保安是看门狗。物业为了防止他们家把承重墙砸掉,安排保安到他家监督,至于是哪几个保安,我就不知道了。”
好在管理员知道,有四名保安到过死者家。跟之前的十位交叉,还剩下三位保安。
卢哲浩看着两位保安的资料。两人身高差不多,根据尸体的角度和力度,三人都有犯案的可能。
一个名叫汤永安,二十八岁,父母健在,有一个妻子,孩子四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