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嫁给年代文大佬 第1057章

作者:似伊 标签: 爽文 年代文 逆袭 穿越重生

  “你现在怎么样?”

  赵春兰问沈美云。

  沈美云,“还成,就是忙,除了这个没毛病。”

  赵春兰羡慕道,“忙了好啊,忙了证明着能赚钱。”

  “你呢?”

  赵春兰叹口气,“开始在金六子那拿货,后面他离开漠河了,就拿不到了,如今在家闲着。”

  提起这个,她神色郑重了几分,“美云,你走南闯北见识多,你给我透个底。”

  “我家老周这一次怕是躲不过了,估计要被裁掉了,现在组织给了我们两个选择,一是拿退伍金,一次性给七千块,第二是去建设鹏城,给了一个职位,具体是什么,我们现在不能确定,如果是你,你会怎么选择?”

  之所以问沈美云。

  这是赵春兰深思熟虑的结果,沈美云走南闯北,做生意,有见识,在赵春兰眼里,沈美云是她认识的最聪明的人,没有之一。

  所以,这才想参考沈美云的意见。

  沈美云有些诧异,“形势已经紧迫到这个地步了吗?”

  “百万大裁。”

  这四个字足够表明一切。

  “我家那位和温指导员,估计都要离开了,倒是陈远和司务长估计能留下来。”

  一是陈远年轻,潜力高。

  二是,司务长这工作,是独一无二的,他若是离开了,还没几个人能把他的工作给盘下来。

  既然有了这觉悟后,赵春兰他们自然要找出路了。

  沈美云没急着回答,而是问赵春

  兰,“你们是怎么想的?”

  赵春兰,“我倾向于拿钱,你也知道七千块,是我们这辈子都难挣到的。”

  有了这七千块,不止家庭条件可以改善,就连两个儿子的未来,也能多一些稳定。

  沈美云,“那周参谋呢?”

  “他啊?”

  提起自家爱人,赵春兰才是着急的,“他要去建设鹏城!”

  那么一个地方,穷山僻壤的小渔村,这去了以后不是连带着俩孩子的未来都给毁了吗?

  沈美云连肖爱梅他们都会提醒,更别说赵春兰他们了,论关系,显然是赵春兰和她更近一些。

  “春兰嫂子,你想听我说真话吗?”

  “当然。”

  赵春兰想也儿不想的回答,“当然想听真话。”

  “那就去鹏城。”

  沈美云语气笃定道。

  “美云,我能知道为什么吗?”

  沈美云,“我在羊城做生意你是知道的。”

  赵春兰点头。

  “沿海一带的发展速度,超乎我们所有人的想象,更别说,鹏城还是作为经济特区的门户城市,只从政策来看,它的未来绝对是不可想象的。”

  这是不争的事实,只是现在还有很多人没有意识到,沈美云之所以知道,那是因为她占了后世几十年的消息爆炸的便利。

  这是先知。

  “美云说到我心坎里面了。”

  下班了的周参谋,大步流星的走进来,“我之所以会有想法去建设鹏城,就想着国家大力发展的城市,未来总归不会差的。”

  沈美云没想到周参谋有这般敏锐的嗅觉,转念一想也正常了,毕竟,周参谋可是没有任何背景的情况下,做到如今这个地步的。

  这样的他,本来就不是普通人。

  沈美云笑了笑,“周参谋,你有自己的直觉,才是最准的。”

  她只是起到了一个参考作用。

  “看到了吧,连美云这种聪明人,都赞同我去鹏城,你还有什么反对的?”

  周参谋拍了下赵春兰,得到了赵春兰一个白眼,“不是问了美云,我能同意把全家的未来交到你手上?”

  这——

  周参谋顿时不吱声了。

  沈美云在旁边打圆场,“好了,既然有决定了,就不提这件事了,免得两口子吵架伤感情。”

  赵春兰也知道,但是人啊,之所以是人,就是不容易控制七情六欲。

  她捶着胸口窝,“知道归知道,但是一想到全家人要离开生活了几十年的地方,去一个陌生的城市,心里还是有些不得劲。”

  沈美云安慰她,“树挪死,人挪活,你怎么知道,动一动是不好的事情呢?万一是家财万贯,事业高升呢?”

  这不是开玩笑。

  按照周参谋的能力,他转业到鹏城,将来的起点势必不低,而一家子在鹏城居住,单位还会分房子,除此之外,赵春兰还有两

  个儿子,将来结婚还要单独出去。

  这也要房子。

  算下来,他们家在鹏城最少三套房子,而这三套房子在如今的八十年代,或许不起眼,但是在未来分分钟身价过亿。

  更别提,周参谋的事业了,若是不出意外的话,肯定会蒸蒸日上。

  沈美云说话就是好听。

  让赵春兰心头的愁绪,也跟着淡了几分,“美云,那就借你吉言了。”

  我们呢?”

  赵玉兰问了一句,“我家那位可能也要在裁员名单里面。”

  沈美云,“这要看你和温指导员的商量了,可以走周参谋他们家的路子,也可以走对自己最为有利的路子。”

  都行的。

  赵玉兰,“那我想想。”

  她不太想和姐姐赵春兰分开,但是不知道老温那边是个什么情况,是回上海,还是留原地,又或者是拿钱直接走人。

  选择性太多,反而失了目标。

  沈美云嗯了一声,“人生大事,慢慢想不着急。”

  离八零年还有两个月呢,这足够他们在考虑了。

  晚上的时候,沈美云留在嫂子宋玉书家吃饭,司务长也来了,看到沈美云的时候,司务长便笑着道,“美云,晚上你必须和我走一个。”

  “我俩共事多年,你回来不告诉我,实在是太不够意思了。”

  几年不见,司务长的眼角也有了岁月的痕迹。

  沈美云举杯,朝着他遥遥一敬,“敬你,一如既往。”

  养殖场是她和司务长共同建立起来的,但是后来,她走丢了,去了外面看了花花世界。

  被迷住了眼睛。

  但是司务长却还是坚守着岗位,他是司务长,也是漠河驻队养殖场的厂长。

  他还是保持着初心不变。

  被沈美云这么一说,司务长觉得自己的眼睛进沙子了,又涩又痛,原来他坚守在阵地的样子,有人看到的。

  也有人知他的辛苦,他的心意,甚至是他的初心。

  司务长喉咙梗了梗,他端起酒杯朝着沈美云举起,“敬你,知我,懂我,理解我。”

  话落他一饮而尽。

  “我也祝你前程似锦!”

  有人坚守阵地,有人奔赴梦想。

  他是前者,沈美云是后者。!

第294章

  这一杯酒两人都喝的尽兴。

  到了最后,司务长拉着沈美云的手腕,语气微醺,“美云,你有本事,我一直都知道,我更知道你是金凤凰,早晚会飞出山沟沟。”

  “我也确实没看错,这么多年来,你是第一个!”

  司务长双眼迷离,朝着她竖起大拇指,“第一个!”

  他一在强调,“那些离开驻队的兄弟,都去投奔你了。”

  “就这点,我敬你!”

  他一连着喝了三杯酒,“美云啊,季长峥娶到你,是他的福气啊。”

  这么多年来,他们这些旧友在旁边看着,从开始的不看好,到最后的支持和敬佩,甚至是祝福。

  沈美云抿着唇笑了笑,轻声说道,“能够嫁给季长峥,也是我的福气。”

  懂她,爱她,支持她,就这三条足够沈美云和他过一辈子。

  酒过三巡。

  司务长在流眼泪,“当年我才来漠河驻队的时候,这里只有三十八个人,到了后面最多的时候,这里有三千多人,一直到现在只有四百多人了。”

  “四百多人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