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嫁给年代文大佬 第712章

作者:似伊 标签: 爽文 年代文 逆袭 穿越重生

  “知道我离开北京觉得最不方便的是什么吗?”他似乎也不指望家人回答,便自言自语道,“就是早上起来后,喝不到这一碗浓浓的豆汁儿。”

  这是根深蒂固的习惯,一下子改正过来,说实话很难。

  再次喝到豆汁儿的时候,让沈怀山整个人都活泛了过来。

  陈秋荷倒是没他这般爱豆汁,她到底不算是正经的北京人,只是尝了一口豆汁儿后,便把自己的碗推给了沈怀山。

  “你喝吧,太久没喝这个味了,我反而不习惯了。”

  以前天天喝觉得还成,这次喝,觉得味道太怪了。

  知道陈秋荷确实不爱,沈怀山这才把她的那份也喝了。

  解决了这不方便拿出来的东西,沈美云这才松口气,问了一声,“舅舅呢?”

  “你舅舅这几天上山去了,基本上要很晚回来。”

  自从陈远结婚后,陈荷塘就像是上了发条的马达一样,一下子转动了起来。

  在也不消极怠工了。

  以前也打猎,但是最开始的时候,沈美云他们还没认亲,陈荷塘是一周去一次都不错了。

  后来,沈美云一家子住进来,陈荷塘肩膀上有了点压力,便是一周去两次。

  如今,陈远结婚了,陈荷塘得知他娶的还是北京的姑娘,人女方家里条件好啊。

  陈荷塘总觉得自己给儿子拖后腿了,等陈远他们离开后,他就像是变了一个人一样。

  每天就往大山里面跑,而且一跑就是一天,压根见不到人,有时候能一口气在山里面待两二天,就为了等一只猎物。

  打到猎物后,刨去自家吃的那一部分,剩下的陈荷基本上都拿去换钱,换物了。

  就打算攒着,多攒一点。

  到时候好贴补陈远。

  当父母的就是这样,总是想尽办法去贴补孩子。

  给孩子们减轻负担,陈荷塘也不例外。

  沈美云听到这,她意外了下,“我大哥在驻队的工资不低啊,而且嫂子也是,她北京钢厂的财务工作还没辞,也在拿工资,更别说,我之前还提议了,她在驻队帮忙做预算会计和成本会计,也是可以拿工资的,算起来,嫂子每个月的工资比大哥还多,他们生活完全没有压力,舅舅不用这般拼命的。”

  这话还未落。

  陈荷塘肩膀上就扛着一只傻狍子回来了,那傻狍子还是活着的,用草绳绑着了四肢,在陈荷塘的肩膀上乱抖动。

  被陈荷塘铁塔一样的胳膊,给压的死死的。

  “那不一样。”他把傻狍子放在地上,认真道,“他们赚是他们赚的,我当父亲的总归是要帮下忙的,阿远可怜没有母亲,以后玉书大概率也享受不到婆婆帮忙照顾,我就想着,多赚点钱,多打点猎物,在其他方面弥补下他们。”

  这就是当父母的心。

  永远都是生怕给孩子的不够多。

  说完这话后,陈荷塘才意识到哪里不太对,“美云,你们回来啊?什么时候回来的?”

  他总觉得自己错过了好多。

  沈美云噗嗤一笑,“舅舅,我们也回来没多久,最多一个小时。”

  “您晚上还上山吗?”

  本来,陈荷塘还打算在跑一趟的,但是瞧着沈美云回来了,便摇头,“不去了,晚上在家。”

  听到这话,沈美云顿时笑了起来,“那好,晚上我们家吃大餐!”

  厨房已经忙活的差不多了。

  锅包肉,糯米排骨,最慢的则是一个红烧猪蹄,猪蹄不好炖,陈秋荷是用里锅的灶,用着大火足足炖了四十分钟,用着筷子能扎进去后,便捞起来,进行红烧。

  刚刚过的红烧猪蹄,油光蹭亮,猪蹄一颤一颤的,香味更是扑面而来。

  “端上去吧,我在炒一个白菜马上就来。”

  沈美云嗳了一声,端了一盆子红烧猪蹄上去,转头就来到了厨房,两个锅子一起用,一个锅在炒白菜,一个锅在焖米饭。

  沈美云瞧着那米粉焖熟了,便拿了碗,挨个盛了端上去。

  在白花花的大米饭上,盖上一层红烧猪蹄的汤汁儿,那汤汁顿时裹着大米,入口先是咸香,再接着就是浓腻可口,极为下饭。

  吃一口米饭,在咬一口猪蹄,猪蹄软烂可口,入口即化,先是肥腻的胶原蛋白,在接着是劲道的瘦肉,醇香而浓厚,微辣入味,解腻又下饭,真的,沈美云觉得自己幸福的要爆了。

  “妈,这红烧猪蹄也太好吃了。”

  真的,她一口气吃了二个,竟然一点都不觉得腻味。

  陈秋荷看到闺女喜欢吃,她便在旁边捧着碗看着她,还不忘时不时的在给她夹一个猪蹄。

  “慢点吃,不着急。”

  绵绵跟着道,“妈妈好久没吃姥姥做的猪蹄呢。”她也吃的满口流油。

  绵绵吃的是不辣的猪蹄,沈美云提前给她挑了二大块,胶原蛋白最多的!

  她这会正吃的不亦乐乎。

  “我也好久没吃到姥姥做的红烧猪蹄了。”她满足的眯着大眼睛,小嘴叭叭叭地夸赞,“也太好吃了吧!”

  得!

  二两句话哄着的陈秋荷是眉开眼笑的,“喜欢吃留在姥姥这里,姥姥这个月天天给你做好吃的。”

  人都是感性动物,也会爱屋及乌,陈秋荷便是如此,她把沈美云当做命根子,而她的女儿把绵绵当做命根。

  所以,在陈秋荷对绵绵的爱也

  不少。

  只是,和沈美云的纯粹不一样,陈秋荷完全是爱屋及乌。

  绵绵想也不想的答应了下来,“好啊。”

  “到时候我白天去找银花姐姐玩,晚上回家吃饭。”她都把自己安排的明明白白。

  引得大人们一阵哄笑。

  吃过晚饭后,一桌子的狼藉被收拾好了。

  绵绵经过一天的赶路,早已经困顿的不行,沈美云把她哄睡后,便躺在炕上,和陈秋荷说悄悄话。

  时隔六个月,母女二人像是有说不完的话。

  当然,沈怀山很有眼色的离开了,晚上去和大舅哥陈荷塘挤一个屋。

  隔壁。

  沈美云把这段时间的事情,一点点都和陈秋荷分享出来。

  在陈秋荷听到季长峥去结扎的时候,她顿时愣了好半晌,“你说什么?”

  “长峥去结扎了?”

  饶是她都有些震惊。

  沈美云嗯了一声,“您小点声,别爸和舅舅都吵醒了。”

  对方还住在隔壁房间呢。

  陈秋荷愣在原地好久,过了半晌才说,“长峥对你,是真的没话说。”

  连这方面都考虑到了。

  说实话,陈秋荷自认为沈怀山对她,却还是做不到季长峥这个份上。

  所以。

  陈秋荷是真为沈美云感到高兴,她握着她的手,低声道,“嫁给季长峥,这辈子也算是值了。”

  他们当父母哪一天真要是走了,也是无憾的。

  沈美云依偎在陈秋荷的肩头,“季长峥是很好。”

  她笑了笑,岔开了话题,“您和爸呢?这段时间还好吗?”

  陈秋荷絮絮叨叨的把这半年的事情,一点点说出来,说是母女,在这一刻,她们更像是经久不见的闺蜜,在互相诉说着这半年来发生的点点滴滴。

  从九点多,说到了凌晨一两点去,眼见着时间不早了。

  陈秋荷催着沈美云,“快睡。”

  “不要熬夜了。”

  这话说的沈美云哭笑不得,心说她妈不也没睡觉,在熬夜吗?

  不过,她这会自然不会去煞风景的这种事。

  第二天一早,沈美云难得睡了个好觉,绵绵被沈怀山带到了生产队去了,沈美云睡醒的时候,已经是接近十点了。

  她只觉得整个人都松散了起来,慢悠悠的洗漱,打开锅盖一看,里面温着的有一碗红薯粥,还炒了一个青豇豆,看起来就有食欲。

  沈美云慢吞吞的吃完了粥,觉得整个胃都舒服了起来,又四处看了下。

  家里这会没人了,就她一个。

  鸡圈的母鸡在嘎哒嘎达,捉着地上的虫子吃,就连昨儿才抓回来的傻狍子,也被关在里面吃着青草,一双黑宝石一样的眼睛好奇地看着沈美云。

  沈美云想要摸摸它的头,傻袍子也不动,任由着她摸,逗弄了下傻狍子,她这才转头回家提了一袋透明袋子装着的

  白糖,刚好一袋一斤。

  沈美云掂量了下,又抓了一把水果糖随手揣到兜里面,关上大门,溜达到了生产队去。

  现在正直生产队忙碌的时候,家家户户基本上都在地里面出工分,知青点也不例外。

  沈美云一路从山脚下,抵达到了老支书家,路上遇到几个零星的小朋友。

  甚至,连带着她家绵绵都没看到。

  不过,倒是不担心,毕竟生产队的社员们都不错,而且她爸妈也在生产队扎根了,如今也算是半个生产队的自己人。

  沈美云按照计划,一路溜达到了老支书的家里,她每次回来都会来老支书家看望。

  不为别的,一是感激当初老支书对她和绵绵的照顾,另外还有一点很重要,便是她爸妈在生产队。

  老支书作为领头人,沈美云和他关系打好了,父母也会受益。

  她这会过来的时候,老支书家就只有胡奶奶在摘豆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