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似伊
沈美云正做着饭,绵绵也放学了,她看到小猴的时候意外了下,便朝着小猴扑了过来,“猴子叔叔。”
在漠河驻队,猴子叔叔是除了爸爸之外,最宠她的人了,不管自己要做什么,猴子叔叔都会答应的。
小猴接着了绵绵,憨憨地笑了笑。
“绵绵,进来切西瓜。”
沈美云喊了一声,不过,进来的却是三个人,绵绵,季长峥,还有猴子,三人一起来帮忙。
沈美云也不客气,直接指使他们三人起来。她的厨艺好,大家一进来,便被香的流口水,尤其是那一道红烧排骨,味道简直是霸道极了。
一顿饭下来,大家吃的极为满足。
到了下午的时候,小猴便提出要离开了。
季长峥要去送他,不知道两人说了什么,等他再次回来的时候,沈美云瞧着他心情不错。
“怎么了?有什么好事?”
季长峥笑了笑,“小猴说在养殖场要涨工资了。”
对于季长峥来说,手底下的人过的好,他比谁都高兴。
沈美云,“那不错,说明司务长和嫂子都厚道。”
大家忙归忙,也没刻薄亏待手底下的人呢。
“你呢?过来怎么样?”
沈美云问季长峥。
季长峥想了想,“怎么说呢,比以前在漠河驻队挑战性更大,不过,我还挺喜欢。”
有挑战性,意味着上升的空间也大。
以前季长峥是无所谓,现在有了老婆孩子,他自然想给老婆孩子更好的生活。
日子不紧不慢的过着,到了年底的时候,季长峥在哈市炮校就拿到了结业证书,那边的学业彻底放了下去。
转来投入到了哈市驻队。
两口子都是工作狂人,忙的只有晚上才见面,不过,成果也斐然,季长峥彻底在哈市驻队站稳脚跟,同时站稳脚跟的还有沈美云。
她不在是空头沈厂长,手底下的人也从两个人发展为六个人,到了年底的时候。
养殖场开始盘账,宋玉书便提前过来了。
见到沈美云的宋玉书,顿时就像是大狗狗看到了骨头一样,上来就给了沈美云一个熊抱。
“美云,你想我了没?”
这话问的太过露骨,以至于在旁边看着的季长峥,下意识的跟着拧眉。
宋玉书瞧到这一幕,还特意当着季长峥的面,亲了一口沈美云。
得!
这下,季长峥的脸黑成了锅底,实在是难看的紧,宋玉书忍不住道,“季长峥,你要不要这般小心眼?我是女人喂,女人,又不是男人,你有什么好吃醋的?”
季长峥心说,美云是他一个人的,不管是男人还是女人亲她,他都会不开心。
他不说话。
宋玉书觉得无趣,“真是个闷葫芦。”
她转头就要搂着沈美云脖子,却被她拒绝了,“好了,嫂子,你别在逗季长峥了。”
这下,宋玉书也忍不住吐了吐舌头,她明明年纪不小了,但是因为没有生孩子的缘故,脸上还依稀可见几分少女的神态,娇嗔中透着几分灵静。
“我来是有正事的,除了盘账之外,我准备问问你们,今年回北京过年吗?”
这都十一月份了,眼看着离过年也就只有十几天了。
这话还真把沈美云给问住了,她去看季长峥。
季长峥想了想,“那我们今年回北京?也有很久没回去了。”去年是在前进大队过的年。
沈美云,“成啊,我都可以。”
反正她如今的工作已经步入了正轨,倒是不用把她给绑在哈市驻队。
“那我们过年一起回家。”
宋玉书想也不想道,“刚好我妈也想你了。”许是结婚了,如今她也打算慢慢和母亲和解,说不上去原谅或者是爱人,就这般平平淡淡的相处吧。
沈美云笑了笑,“我也想干娘了。”
宋玉书在哈市驻队留了三天,把里外的账全部盘了一遍后,确认没问题,便从哈市驻队离开了。
离开之前还不忘叮嘱,“我们一十六号走,到时候我跟你说我们买的那一趟车子,你记得跟上。”
从漠河回北京的车子,是要经过哈市的。
沈美云点了点头,“没问题。”
腊月一十五这天,宋玉书便准时打来电话,“我们买的是上午九点从漠河出发的,十一点左右抵达到哈市,你们记得啊,就是这一班车。”
沈美云记下车子的车次号,便让季长峥去买票,他们既然要回去,绵绵肯定也要跟着一起走。
季长峥的速度很快,拿着单位开的出行证明,顺利的买到三张票。
沈美云没准备路上吃的食物,天冷,到了车上都凉透了,索性还不如去车上吃才做好的饭菜。
热气腾腾不说,还新鲜出炉。
不过,她倒是把家里之前分到的干人参给一起带上了,打算给季爷爷和季奶奶,这就是纯粹的孝敬了。
毕竟,他们每年在一老身上得到的私房钱可不少。
投之以桃,报之以李,她自然也要答谢对方,毕竟双方相处本来就是你来我往的事情,若只是单方面,时间久了定然会出问题。
待收拾好一切后。
沈美云一家子便轻装上阵,就带了两根大人参上了火车,他们一上火车,宋玉书他们便在车门口朝着他们招呼,“这边,我们在一车厢的卧铺。”
卧铺车厢本来就有限,一共就只有三个,沈美云他们便在三车厢。
所以就在他们隔壁。
沈美云笑了笑,“那我们离的很近,一会上车了去找你玩。”
如今绵绵大了,自然不能像是以前一样,坐火车的时候和她住一张床,他们是单独给绵绵也买了一张卧铺的。
只是,分为上中下三个。
两个下铺,一个上铺,沈美云和绵绵住下铺,季长峥睡上面,隔壁宋玉书他们倒是只买了两张票,等他们一收拾好后。
宋玉书便提着一袋子的炒熟的南瓜子过来了,“尝尝?”
“我炒的。”
“看看怎么样?”
沈美云诧异,“你从别人那买的南瓜子?”她是知道宋玉书的,打小在城里长大的城里姑娘,根本不太会种菜。
所以,她自己种的南瓜,几乎被沈美云给直接否定了。
宋玉书摇摇头,得意洋洋,“才不是,这是驻队年前种的南瓜,今年收了十几万斤,一些我们吃了,一些喂猪了,剩下的南瓜子被司务长分给大家了。”
“我领了五斤,全部给炒了。”
顺势抓了一把给沈美云,“尝尝,是不是很不错?”
沈美云低头看了下,南瓜子被炒到两面金黄,咬在嘴里咔嚓一声,焦香可口。
“确实很好吃。”
得到这话后,宋玉书得意的挑眉,“是吧,我也觉得很好吃,当时阿远还说我可以去当大厨了。”
沈美云失笑,她看着小孩子一样的宋玉书,心说,她嫁给陈远后,身上的戾气都没了,如今多了几分孩子气。
像是完全变了一个人一样。
旁边的陈远在拾掇中午吃的饭菜,闻言,他探头看了过来一眼,显然是带着几分无奈和宠溺。
沈美云失笑,心说,这两人还真是一对。
陈远忙完后,拿了一袋子卷好的煎饼过来,“尝下?”
他们没打算在车上吃,而是自己带了煎饼,放在热水壶上加热了几分,如今带着几分热度,但是绝对算不上烫嘴。
沈美云接了过了一个,咬了一口,确实不错,煎饼放了不少油,又加入了蛋液,软糯可口。
“我嫂子做的,还是大哥你做的?”
陈远,“我做的。”
“我和玉书两人现在是分工合作。”
两人都是事业强人,所以平日很少在家做饭,平时若是有空的话,两人在家就像是开盲盒一样做饭。
有时候做的好吃,有时候做的不好吃,不过习惯了就好。
这一段时间练习下来,显然陈远做饭的厨艺天赋是高于宋玉书的,宋玉书去做饭,纯属炸锅,能做熟都是幸运。
沈美云笑了笑,“你们这种日子也蛮好。”
小两口感情好,能够明显感觉到如胶似漆的感觉。
提起这个,宋玉书脸上黯淡了几分,不过很快就豁达了起来,“我和阿远说了,孩子是上天的奖励,如果没有,我们也接受,那就过一人世界,如果有我们自然会把孩子当做珍宝。”
得之我幸,失之我命。
结婚快六年的宋玉书,如今已经彻底调整了心态,在要孩子这件事上,她的脾气没耗没了,索性不如坦然接受。
因为不接受也是这么一个结果。
沈美云看着语气平静下来的宋玉书,在心底微微叹口气,到底是没说什么。
她觉得现在的宋玉书,不需要安慰,也不需要同情,她已经把自己的一切都调整到了最佳的状态。
这种已是不可多得的情况。
因为提起了那个话题,宋玉书脸上的笑容也淡了几分,接下来也不在插科打诨,而是回到自己的卧铺上休息去了。
车子从哈市到北京,抵达到的时候,已经是早上八点多。
他们买的是加开的列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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