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成灭世魔王的心尖宠 第53章

作者:当年明央 标签: 天作之合 仙侠修真 甜文 轻松 穿越重生

  哪儿来的这么多眼泪!

  “不准哭,不准哭了!”谢无佞被她哭得心烦意乱,心头郁戾之气翻腾搅动,让他只想毁灭点什么来平息胸腔里那股没来由的烦躁。

  灵霄看着他,终于呜咽着说:“谢无佞,你怎么这么坏,你怎么可以这么坏。”

  少女轻轻啜泣的嗓音里满是心疼和难过:“你为什么要当着我的面杀掉青璇。”

  她知道谢无佞是反派,是坏蛋,是大魔头。

  可当她看见他毫不犹豫,面带冷酷,轻描淡写将刀刃刺进青璇心口,血色漫延整个地面时,她才真正意识到,谢无佞是在杀人。

  不是在反击,不是在防卫,不是在打斗。

  他就纯粹是出于心情不好想杀人,而杀了个人。

  原著里写谢无佞这个反派时,老用‘疯批’‘疯子’等词标形容他。

  可到底是怎么个疯法,灵霄并没有概念。

  她所以为的‘疯批’,不过就是跳出束缚,不守烂俗陈规,做事我行我素,不理会旁人眼光,性格乖张轻狂一点。

  现在谢无佞用血淋漓的事实告诉她,他的疯,是真疯。

  在他眼里,人命如草芥,无论是谁。

  因为从来没有阳光照进过他的内心,他心里的那些仇恨、怨气、杀戾,日复一日累积,年复一年循环,让他本就晦暗的内心变得更加阴暗潮湿,扭曲黑暗。

  世界怎么将痛苦和折磨施加在他身上,他就怎么将痛苦加倍奉还给这个世界。

  ——这是他在生存中,学会的唯一有效手段。

  灵霄泪眼盈腮,看着双眼发红的谢无佞。

  恍惚想到自己上辈子小时候养的一只狗狗。

  那是条流浪狗,爸爸推着她出去散步时捡回来的。

  起初那只狗狗刚到他们家的时候,很怕生,很警惕,因为它在外面流浪的时候被人打骂惯了,也习惯于从别的流浪狗口中争抢食物,生存成了它的本能,突然遇到有人对它好,它只觉得她是要伤害它。

  等灵霄把它带回家后,给它洗澡,梳毛,喂狗粮,跟它说话,给它起名字,带它出去散步。

  时间久了,怕生的流浪狗也终于会在她轮椅跟前打滚卖萌求贴贴了。

  直到一天,那只狗狗死掉了,灵霄伤心的哭了好几天。

  从此以后就再也没养宠物了。

  一只小狗狗死掉,她都会哭上好几天。

  更何况是一个人。

  青璇在她面前被一剑穿心,血溅当场,任是灵霄再以为自己能够坦然面对,也还是被这样疯狂的谢无佞吓到了。

  谢无佞看着哭得眼尾泛红哽咽啜泣的少女,眸色发狠,嗓音冷酷地说:“我本就不是什么好人。难道你是第一天知道我这么坏?”

  “你不是早就知道吗?嗯?”

  他双手握住她不足他一掌大小的细弱肩膀,强迫她看着他,嘶哑的嗓音里透着连他自己都没发现的偏执:“这就是我,生于怨灵冢,长于枯骨渊的谢无佞,你才知道吗?怎么,害怕了?”

  灵霄摇了摇头,委屈地说:“你捏疼我了。”

  谢无佞皱眉,松了些力道,但还是一脸凶狠地命令她:“不许再哭了!”

  灵霄摇头,还是呜咽:“我难过,所以想哭。”

  谢无佞给她擦了眼泪,把她从瑶池里抱起来,搁在怀里,一边用掌风给她把裙子烘干,一边恶声恶气道:“有什么好难过的,不就是死了一个青璇,她本就该死。”

  要不是因为青璇,她也不会被霁风设计从他眉心里夺走。

  这些神族,贪婪虚伪,道貌岸然,还想要取她的心头血。

  他只是将想害她的人都统统杀了而已,有什么不对?

  他不仅要杀了青璇,他连霁风,东焱,还有太上那老东西都要一并杀了才罢休!

  灵霄却看着谢无佞,怔怔出神。

  她想到看到的血雾森林幻象中,青璇的那两个冰雪可爱的双胞胎孩子。

  青璇没有死,她在未来还和霁风生了一对可爱的儿女。

  可青璇确确实实已经死了。

  她亲眼看到谢无佞杀了她。

  摆在面前的,已经是一具没有神识的尸首了。

  她在血雾森林中时,往前走是青璇的童年和小时候;往后走是青璇和霁风牵着孩子;而她回到原地,看到的是青璇的尸体。

  灵霄现在已经明白过来。

  ——她看到的,不是幻象,而是青璇的过去,现在,以及未来。

  现在,她成了决定这个未来的人。

  “谢无佞,你能答应我一件事吗。”灵霄止住眼泪,低头问他。

  “什么?”大魔头没好气地抬头,手里还拎着她一只鞋子,才刚给她穿上不久的鞋子,就湿了。

  “不管我做什么,你都不要生我的气。”灵霄戳他。

  “不行。”大魔头毫不犹豫拒绝。

  灵霄盯着他瞧了半晌,生气地撇过头去:“那我就要生你的气了。”

  谢无佞:“……”

  他把湿汽烘干的鞋子给她穿上,才将她放下来,让她自己坐在池台上,然后居高临下地看着她:“别以为本尊不知道你想干什么,想都不要想。”

  灵霄抿了抿秀气的唇瓣,忽然伸手,拉着谢无佞的手指头,将他拽过来,说:“你坐下,我给你讲讲我以前的事吧。”

  上回谢无佞猜到她是从凡间来的,但灵霄说他只猜对了一半,并未告诉他那另外一半是什么。

  谢无佞不情不愿,但被她眼巴巴勾着小手指头往她身边拽,冷着脸勉为其难坐下来,看她到底能说出什么名堂。

  瑶池仙台三尺高,灵霄坐在池台边,两条小腿还能轻轻晃悠。

  但谢无佞人高马大,宽肩长腿,即便是这么姿势恣懒地靠坐着,一条长腿仍旧还得斜支着,另一腿屈膝踩在地上,脚上的束靴一点着地。

  “我不是跟你说过吗,我从小时候出生起,身体就不好。”

  灵霄细声细气的讲述:“因为早产,我在妈妈肚子里摔了一跤,生下来就带着很多病。我从几岁开始双腿就不能走路了,因为骨骼肌无力引起的,所以只能一直坐轮椅。我还有心脏病,经常心悸,绞痛,休克。”

  谢无佞原本恣睢轻懒的眼眸顿了顿,移动瞳眸,转向他旁边轻声讲述这一切的少女。

  “在我十五岁那年,我需要做一场心脏置换手术。”

  灵霄唇畔挂着坦然的笑意,说:“因为我的心脏出了问题,正常人的心都长在左边,我的心脏却长在了右边。如果不做手术换一颗新的心脏,我就活不了啦。”

  谢无佞眉头狠狠皱了下,坐直身盯着她。

  “可是每个人的身体里都只有一颗心脏,我需要一颗新的心脏来救我的命,就必然得从别人那里去找才行,对吧?”

  灵霄讲到这里时,记起了当年她爸妈t z为了给她找合适的心脏时,半年就憔悴得好像老了十岁。

  她转头,看着谢无佞,眸光轻柔,说:“那时候,我爸爸妈妈为了给我找能够匹配的心脏,求遍了所有的医院,找遍了所有机构,都没有找到合适的。其实那个时候,我就已经做好准备迎接死亡了。”

  谢无佞喉头涌了一下,放在池台上的手掌无声攥紧。

  灵霄却是一笑:“但你知道吗,就在我爸妈都快绝望的时候,他们突然收到了一个捐赠。是一个陌生人在临死前写下的遗嘱,说愿意在自己死后无偿将器脏捐献给慈善机构,这颗心脏,刚好就与我的身体能够匹配。”

  “然后我就顺利地做了心脏置换手术,那次的手术很成功,新的心脏在我的身体里适应良好,我活下来了。”

  灵霄拉起谢无佞的手,轻轻放在自己的右侧胸口,说:“如果我现在的这具身体还是我上辈子的,那这里面的这颗心,其实不是我自己的,而是那个与我素未谋面的陌生人的。”

  “那个捐了心脏给我的人,他其实根本不认识我,但是他愿意把自己的心脏捐给我,让我活下来。”

  灵霄按着谢无佞的手贴在自己心口处,问他:“你能感受到它在我的身体里跳动吗?”

  谢无佞的掌心之下,是一片不可思议的柔软。

  在那柔软之下,有‘咚咚咚咚’的鼓声在他耳膜猛烈狂跳。

  少女的心跳很平缓,很轻柔,甚至很脆弱,就像她的身体一样脆弱。

  那个狂烈的鼓声,不是她的,是他的。

  谢无佞似被烫手般猛地收回了手,转过头去。

  灵霄默了一会儿,才说:“以前我只有一颗心,而且是生病了的心。是一位我连名字都不知道的陌生人,捐出了他的心脏给我,救活了我的命。”

  她探过身去,掰着他脑袋转过来,让他看着自己,正色说:“现在我有三颗心了,我也有能力救别人一命了。”

  灵霄:“谢无佞,你就让我救青璇,好不好?”

  谢无佞碧眸深深看着少女,语气却毫不犹豫:“不行。”

  他不同意。

  他面无表情,反抓起少女柔弱无骨的手,让她摁着她自己的心口,用残忍的语气告诉她事实:“你不是有三颗心,你只是心里有三滴血。用完了这三滴血,你就死了。”

  灵霄莞尔一笑:“我知道呀,我有三滴神奇的血!”

  她伸出手指掰着算给他看:“只用一滴血就可以救活一个人,我有三滴,就相当于我一出生就拥有三条命呢!借给青璇一个,我还剩两个,也还比别人多一个呢。你这么厉害,我都还你多一条命呢。”

  谢无佞看着她单纯的表情,眼角和嘴唇都抽了起来。

  这世上怎么会有嫌自己命太多了,要送一条给别人活的?

  青璇是他杀死的。

  现在她为了救青璇,要用掉自己的一滴玲珑血,不就等于是他杀了她一条命?

  谢无佞想到这里,脸色再次阴沉难看:“我说不行就不行。”

  “可我已经决定了。”灵霄语气轻轻,但态度也很坚定。

  谢无佞顿时表情扭曲躁怒,周身魔气与戾气大作,仿佛只要灵霄敢去救她,他就会毫不犹豫再捅她一刀:“那个什么青璇,是死是活,对你而言,就有这么重要!”

  灵霄坐在池台上,看着狂躁大怒的谢无佞。

  她坐着他站着,两人的身高方能将将平视。

  半晌,她轻轻抬起手臂,将柔软的手心放到了谢无佞的头上,像揉她以前养的那只狗狗一样,揉了揉他的脑袋。

  她一边摸一边哄道:“青璇对我而言,并没有那么重要。但你对我而言很重要。”

  谢无佞是她在这个世界里的第一个朋友,她也是因为谢无佞才穿越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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