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汉 第201章

作者:春溪笛晓 标签: 轻松 穿越重生

  他家皇帝姨公很显然是后者!

  霍善一脸郁闷。

  淳于缇萦忍不住问:“怎么了?”

  霍善闷闷不乐地道:“我姨公要来江夏啦!”

  淳于缇萦略一思索,很快把霍善的姨公和刘彻对上号。

  淳于缇萦:?

  皇帝要来,你怎么一脸不高兴的模样?

  真是令人百思不得其解。

  淳于缇萦哪里知道霍善纯粹是见多了刘彻连吃带拿的可恶嘴脸。

  虽然刘彻也给了他许多好处,连旁人求都求不来的爵位和官位都直接给了他,但是这东西又不能吃又不能喝,小孩子哪里知道它的珍贵。在他心里,这些东西还不如好吃的来得实在!

  霍善哼唧了两声,让淳于缇萦她们先去安顿下来,自己则跑去后衙找他师弟易知点菜。

  崽不开心了!

  所以,想吃三鲜豆皮!

  就那种,外面裹着一层饼皮,里面是香香糯糯的糯米,而糯米里头又混着肉丁笋丁蘑菇丁的!

  春天来了,该趁着姨公还没过来多吃点好吃的!

  易知听后只能无奈地说道:“这得提前准备糯米和蘑菇干,明天才能吃。”

  霍善立刻说道:“没事,姨公过来前吃就行。”

  易知:“……”

  很好,看得出他师兄对刘彻经常搬空他们家存粮这件事有多耿耿于怀了。

  “行,明天吃。”

  易知答应下来。

  霍善终于高兴了,心满意足地回去给李长生写信痛斥刘彻动不动往外跑的可耻行径。

  当皇帝就该日理万机,怎么能一天到晚想着往外面跑呢!

  回头他一定去找苏轼认真研读他们大宋言官都是怎么骂皇帝的,回头就写一篇几千字的奏疏讲述当皇帝不尽责的危害。

  大汉江山需要一个好皇帝来守护,坚决杜绝他皇帝姨公消极怠工的坏念头!

第179章

  霍善的郁闷改变不了刘彻的决定, 因为他看到信的时候刘彻都已经出发了。毕竟二月早就开了河,若非皇帝出行要做的准备比较多,他估计都到江夏郡。

  一大早,霍善一口三鲜豆皮一口甜豆浆, 正吃得老欢, 就听人来了消息,说是刘彻已经走到襄阳了, 江夏郡这边要提前做好迎驾准备。

  信使来带来刘彻的金口玉言, 说是霍善人小腿短, 也不用特意来码头迎接了,只消把落脚处给他准备好就成。

  霍善看看自己的胳膊, 看看自己的腿, 觉得自己被刘彻瞧不起了。他凭什么不去, 他就要去接人!

  至于刘彻的落脚处, 霍善也没特意准备,整个西陵城最安全的地方不就是他的太守府吗?太守府外面一圈的屋舍都已经被征用, 大不了可以让霍光他们先另找落脚处,把住处让给刘彻带来的人。

  反正另外修行宫是不可能的, 就算江夏郡有钱修也来不及了, 谁让刘彻自己突然过来!

  霍善愤愤地吃了两块三鲜豆皮,还想再吃,被他师弟拦着了。糯米这东西不好消化,小孩子不宜吃太多。

  还是霍光过来讲起嫘祖庙会的进展, 霍善才来了精神。

  他决定好了, 要在庙会上……卖烤红薯!

  还有很好嗦的米粉!

  争取让大家来感受一下番薯和占城稻的妙处, 加大针对南方地区的开荒力度。现在南方的问题就是,缺人, 非常缺人,宁愿待在北方打个你死我活,也没有人愿意去南方开荒。

  就像江夏郡在长江南面有那么大一片地,人口却拢共只够分成鄂县和沙羡两个县,若非这两处都占着个交通便利的渡头,恐怕连这两个县都凑不齐!

  作为江夏郡太守,霍善觉得自己有义务迈出南方大开发的第一步,先带南边两县发家致富,打造出两个南方示范县。

  听说如今包围着他们江夏郡的庐江郡、豫章郡、长沙国,可都是后世的嗦粉宝地,米粉做得特别好吃。是时候扩大占城稻种植版图,把滑溜好嗦的米粉还给他们了!

  霍光到底还是个未及弱冠的少年郎,听得那叫一个心潮澎湃。他马上说道:“行,我叫人给你做准备去。”

  因为霍善拿到占城稻已经挺久了,他手头囤的占城稻还真不少,其中一部分已经被李长生做成米粉,稻种则是留着等今年开春在沙羡、鄂县试种。

  天南海北的作物那么多,霍光也没有全部认全,看到李长生他们搜罗来的这些新鲜作物他也没太震惊。

  像番薯这样吃的部分埋在地下的东西可不少,比如芋头就是人们从各种有毒的天南星科植物块茎中挑拣出来的,再有就是白萝卜,那也是越长越大,上次霍善种出来的都比他大腿粗了。

  要是往水里找找就更多了,江夏郡这边遍地都是的莲藕就是一个典型例子。

  所以,地里能挖出一串能吃的块茎这种事很合理吧!

  霍光这么说服着自己。

  不过他还是忘不了府衙红薯大丰收的时候,自己经历了怎么样的震撼。

  

  据说还是因为他们种得比较晚,天气都快变冷了,红薯的产量还会更高。江北地区种秋红薯还是太勉强了啊!

  要是换成南越,完全可以从春红薯种到秋红薯……

  霍光:“……”

  意识到自己在想什么的时候,霍光一阵沉默。

  难怪他们陛下整天想着磨刀霍霍向南越,有的事原来真的会一不小心畅想起来。

  既然要在刘彻巡幸期间办庙会,时间自然变得更为紧迫,霍光与司马迁等人都忙得连轴转。

  唯有霍善这个拿主意的人闲得不得了,他甚至还受邀去了趟随园。

  霍善这位小神医在江宁府已经很有点名气,这次苏州那边的名医薛雪过来玩耍,说是想见见霍善这位袁枚的“小友”。

  霍善一听有老前辈点名要见自己,屁颠屁颠就跑去以医会友,一老一少聊得颇为投契,都在袁枚安排的诊堂里搞限时义诊。

  袁枚这次广邀好友过来聚会,当然不仅仅是因为纯粹想跟新老朋友们叙旧,而是他做出了一个全新的决定:他要把随园的外墙推了!

  

  无论富贵贫贱,无论男女老少,只要肯来,都可以在随园中游湖泛舟、赏花看景。这样一来,随园绝对会变得更加热闹。

  如此盛事,怎么能不邀请亲朋好友一起来见证?

  霍善没想到还有这样的新鲜活动可以参与,对于袁枚安排的这场盛会期待不已。他积极地追问:“什么时候推?今天推吗?你要亲手敲下第一锤吗?”

  袁枚本来没有亲自动手的打算,听霍善这么一提议,竟也觉得他说的“第一锤”妙极了。他哈哈大笑道:“好,我来敲第一锤!”

  霍善麻溜说道:“第二锤我来可以吗?”

  他眼睛亮晶晶的,眼底满满都是期待。

  袁枚年轻的时候读史书,非常喜欢里面的少年将军霍去病,还曾写过一些……十分难以言喻的诗文歌颂他,诗中尽是“霍将军,年十八,带刀上殿穿罗袜”“双瞳凉入天山雪,一剑横磨瀚海云”“君王亲解黄金甲,翁主争调白玉巵”之类的句子,足见他对霍去病有多欣赏。

  只不过别人的欣赏都是基于开疆拓土方面的欣赏,他这个写诗标榜追求“真性情”的家伙就跟他的老前辈冯梦龙那样,描绘起人来完全是小说家角度,写出来的人物估计连本人来了都不太认识。

  最开始得知霍善是霍去病家娃时,袁枚还震惊了半天,没想到霍去病的孩子都这么大了。不过虽然十八岁的少年将军没有了,但是他还有四五岁大的将军崽!

  得知霍善和他爹长得很有些相像,袁枚每次见到霍善这娃儿时还是忍不住多看几眼,有什么新鲜事也都爱带着霍善一起玩耍。

  对于霍善跟他一起砸墙的要求,袁枚自是不会拒绝。他说道:“你扛得动锤吗?要不我给你找个小锤?”

  霍善信心满满地说道:“别看我年纪小,我力气可大了!”

  要知道外科什么的可都是体力活,霍善的体能在不知不觉间也磨砺得比普通人要强得多。

  现在的他已经不是三四岁的他了,他已经是个怪力小子!

  袁枚虽不太相信,却也没打击霍善的砸墙热情,等到负责拆墙的雇工也都一一就位,他才领着亲朋好友下了小仓山,亲自来到马上要拆掉的第一面墙前,拿起铁锤往上面重重地敲下一锤。

  ……纹丝不动。

  袁枚也就意思意思地敲上一下,倒没想过自己真能亲手把墙给拆了。他朗声大笑道:“好了,这第一锤我敲完了。”他转头把手头的大锤递给霍善,让他也敲几锤尽尽兴,“来吧,你不是也想砸吗?”

  霍善看看原模原样的墙,又看看连把铁锤递给他都得两手拿着的袁枚,童稚的眸瞳里流露出一种“就这?就这”的眼神。

  袁枚清咳一声,转开了眼神,不跟霍善那过分明澈以至于让人一看就知道他在想啥的眼睛对视。

  今时不同往日,他们这一代书生可没有秦汉书生那样孔武有力,敢于正面杠秦始皇跟汉高祖,他们少年时要悉心习举业考科举,成年后要流连欢场寻欢作乐掏空自己,哪里来的闲工夫锻炼身体?

  不是只有他一个人菜,而是所有人都这么菜!

  所以他菜得理直气壮,菜得理所当然,菜得心安理得!

  霍善:?????

  您还怪会狡辩的嘞。

  霍善伸手拿过袁枚手里的铁锤。

  袁枚只觉手上一空,忙转头看去。

  只见霍善轻轻松松地拿着那瞧着比他还沉的铁锤,瞧着一点都不吃力。

  霍善还在那嘀咕:“看来你们科举也不咋样,这偏科是一代比一代厉害。”

  袁枚一阵沉默。

  糟糕,难道他给文人群体抹黑了?

  哦,朝中那些文官全看他不顺眼啊,那没事了。

  袁枚毫不犹豫地跟着霍善一起骂。

  没错,科举真是垃圾,尤其是只考八股的科举更加垃圾,写出来的文章简直臭不可闻。他从来不和这样的俗人当朋友!

  他不就贪吃好色且放浪形骸了点吗?用得着对他口诛笔伐吗?想起来就觉得他们这些人真没意思,当官是不可能再当官的,还是待在他家随园舒服!

  霍善没想到袁枚骂明清读书人的花样比他还多,听起来跟骂仇人似的(实际上那些人确实是他仇人)。既然袁枚都这样了,霍善也不好再对他们这些孱弱的明清文人墨客指指点点,于是他对外头的人说道:“记得都让开一点,我要砸了!”

  里里外外都有人在围观这场热闹的拆墙大会,虽然没有人觉得霍善能把墙给砸开,却还是很配合地退得远远的,友善地给霍善摇旗呐喊:“都离远了,砸吧!”

  霍善从没参与过这种另类活动,听到众人的呼声也觉得整个人都兴奋起来,抡起铁锤朝着眼前的外墙用力地砸去。

  只听轰地一声,园墙上的砖瓦应声崩出一道口子,园外的人得以窥见墙内的湖光山色,园内的人也得以望见远处的茫茫旷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