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海棠火火
正好办公室的门从里面打开,陈碧婷淡然的勾起唇角,随即故作惊讶:“陆排长也在这儿呢?”
陆霆霄“嗯”了一声,并未疑虑她会出现,打完招呼后便走了。
陈碧婷也顺势进入办公室,给领导说起今日伤兵报销医疗费的情况,待说完后,她故意问道:“前日陆排长的妹妹受了伤,这么晚了他还来找您,是要请假照顾家人?”
营长近日经常看见陈碧婷与陆霆霄接触,对于她的提问,自然也能看出点儿什么。
笑了笑,没有回答。
“陈大夫转来后工作还能适应吧?”
陈碧婷顿了一下,见领导转移话题,索性不再和追问下去:“还行……”
……
沈莞剩下养伤的两天,陆霆霄都会过来看她,其中一天陆明雪也跟着一起,说她新的箩筐已经编好了,只要把自行车修理一下,就可以继续开始收鸡蛋。
提起赚钱大业,沈莞兴趣也被重新调动,说:“我也快出院了,等到时候,咱们还一块儿去收。”
“行,嫂子,你吃水果不?我给你剥个橘子?”
“我中午吃的多,现在啥也吃不进去。”
姑嫂两人你一句我一句聊得很欢快,反倒是一旁坐着的男人,从进门后,就没机会插话。
好不容易陆明雪说完了,沈莞也疲倦的打起了哈欠。
陆霆霄干脆不再多留,带陆明雪跟她道别。
“明天出院,我来接你。”
“不用,你忙你的就行,我爸会来接我,我妈也说,等我伤彻底好起来再跟你回去。”
沈家人虽然都期盼沈莞能跟陆霆霄重新过日子,但也得为闺女考虑周全,让她带着伤回去,让邻居看见难免不被说闲话。
她怕陆霆霄多想,特意给他解释了一遍。
陆霆霄听罢点头:“是我考虑不周,那等你好起来,我去你家接你。”
“嫂子,到时候我跟我哥一起去!”
“好。”沈莞笑着答应。
陆霆霄跟陆明雪离开,她迷迷糊糊的刚要睡着,突然想起来一件事!
先前送去药铺的蟾蜍,也不知道卖的怎么样了?
不行,等出院以后,她得去看一看。
……
两天的日子也就眨眼过去,沈莞出院的时候,身上的伤已经不疼了,只留下些许淤痕,逐渐转变为暗黄色。
虽然她已经跟陆霆霄说过父亲会过来接,但这天陆霆霄还是过来了,帮着孙如他们忙前忙后,沈国良去窗口结账缴费,陆霆霄直接拿出钱包,将钱递了过去。
“霆宵,不用你。”沈国良忙往回推他的手。
陆霆霄却说:“爸,莞莞是我妻子,这钱本来就该我出。”
男人深邃的眼睛看着他,只一句话,就让沈国良放弃了阻拦。
“好吧,那等莞莞再搁家待两天,你就把她接回去吧。”
“好。”
一家人大包小包的拎着东西出了住院楼,沈莞作为病号手里啥都没拿,看见父亲的自行车,她本能的想要坐上去。
哪料孙如直接就把她扒拉到一边儿去了。
“我跟你爸得拉东西呢,你坐霆宵后头去!”
“啊?”沈莞下意识看向后面的男人,虽然答应和好,但跟他之间还有种距离感的。
看着他天生严肃的面孔,站在原地犹豫不决。
好在陆霆霄非常有觉悟,用眼神示意身后:“过来吧,我带你。”
“哦,那辛苦你了。”沈莞走了过去。
过了三伏天温度已经没那么热了,沈莞坐在车后座上,被陆霆霄带着,入目是他笔挺如松的背影,呼吸中,也夹杂着他身上的气味儿,很特别,但是并不难闻。
城镇里的平坦大路还算好,陆霆霄骑的很稳当,沈莞与他保持着距离,并没有用手扶他。
直到到了崎岖乡路,自行车开始颠簸不平,沈莞在自行车走过一个沟壑后,差点从后座上掉下去,惊慌失措的发出一声低呼。
第32章 能行么
陆霆霄听见她低呼,立即将自行车停在一旁,用单腿支撑着。
“怎么了?”
“没,没事,刚刚差点掉了。”
陆霆霄想都没想,回手抓住她的手腕,放在腰上。
用低沉的嗓音提醒:“扶好。”
沈莞触手是一片温热,隔着薄薄的军队衬衫,紧实的肌肉存在感那样强烈。
直到了这一刻,她深切意识到,骑着带着自己的男人是她的丈夫,不出意外的话,他是要跟自己携手共度一生的人!
以后他们不光要朝夕相对,共同经营起一个家,还得有更亲密的接触……
脑子里不知想到什么,阳光下的女孩儿脸蛋爬上了一片粉色,灿盈盈的,像是刚刚绽放的花骨朵,美丽又动人。
而随着自行车越往前走,陆霆霄骑车的速度也快了起来,颠簸让她扶紧了他的腰身,她也能够感觉到,他笔直的脊背,下紧绷而有力的腰部线条。
那手感,大概只有摸过才知道。
爱美之心人皆有之,沈莞不是尼姑,27岁的陆霆霄在这里显大,但在后现代,依旧是小鲜肉级别,不论是那颜,那腰,那腿,绝对秒杀八九成的男人!
正当沈莞思绪跑偏的时候,家门口到了。
陆霆霄将车子停下,依旧是单腿撑着,让沈莞先下。
短暂的旅途结束,沈莞也赶紧收回手,但并不妨碍她眼睛偷偷的,在男人腰上流连忘返了一番。
啧,确认了,贼细!贼给劲儿!
“那我就先进去了。”沈莞眼睛占完便宜,心虚的跑的比兔子还快。
陆霆霄并没急着走,把自行车停在边上,跟在后头进了院子。
沈莞打开房门,前天下雨导致屋子里发潮,一股霉味儿缭绕在屋子里,她赶忙将门窗都打开透气。
刚准备把被子都拿去院子里晾晒,一双大手便接了过去。
“我来。”
“呃,你没回去呢。”沈莞不知为何,有点儿不敢直接看他眼睛。
她觉得喜欢一个人不应该这么快,应该是被男色吸引,稍微对他有了点儿好感,嗯,应该是这样!
又在她发呆的工夫,陆霆霄帮她把被子晾好。
孙如跟沈国良走得慢,这时候才进门,见陆霆霄在院子里,干脆留他在家里吃午饭。
陆霆霄也没有客气,他既然跟沈莞和好,理应多在岳母家待一待,让邻居们都看见。
他见沈国良拿着斧子,就知道他想劈柴,懂事的走过去说道:“爸,我来吧。”
沈国良转过头,看着逆立在光线中的陆霆霄,想起了他跟闺女婚事定下的那天,闷着头给他们家劈了半屋子柴火,他跟孙如烧了一个月才用完。
他一边点头一边笑:“行啊,但是你可不要劈太多,现在天不热,柴火用不了太多,放久了发霉,不好点。”
“好。”陆霆霄答应,埋头开始干活,院子里,登时响起劈木头的声音。
都说一个女婿半个儿,沈国良最看重陆霆霄的一点,就是他的忠厚跟孝心,哪回上门都不空手,还会把家里的活都干完。
说起陆霆霄上门不空手这件事,让沈国良最记忆犹新的,大概就是上回他拎着包裹把闺女给他送回来。
沈国良当时心里就凉了半截,村子里有孩子流言传来后,他整夜整夜的睡不好觉,为女儿错过这么一个好女婿可惜。
万幸的是,这俩孩子又和好了,沈国良怎么看陆霆霄都高兴,对他说:“我去小卖铺打点儿酒,中午把你爷爷叫来,咱们爷们三个喝两杯。”
“行。”陆霆霄抬头答应,随即继续劈柴。
……
沈国良打回了酒,说的是小喝两杯,可坐在饭桌上喝多少,做主的就是肚子里的馋虫了。
尤其沈老爷子爱喝这一口小烧,又有孙女婿陪着,老人家高兴起来,一杯接着一杯的碰,饭吃得差不多,沈国良打回来的一斤白酒也差不多见底。
沈国良把最后一口给三个人分光,喝完先将老爷子送回去。
孙如站在外头等着,见了他就说:“一会儿你跟霆宵说,别让他走了,莞莞屋里又不是没地方,够他住的!”
“对,我去跟他说!”沈国良笑眯眯的进了屋:“霆宵下午不去部队了吧?”
“嗯,今天放假,不用去。”一斤白酒,沈国良跟老爷子其实只喝了半斤,他做晚辈的为了让长辈进行,跟着陪了半斤。
他平常都不喝酒,猛地喝下来,不免泛起头晕。
沈国良跟他商量道:“那下午就别走了,困了在家睡一觉,晚上还能帮我收收粮食。”
陆霆霄看着岳父的笑脸,犹豫了一下,最终答应:“行。”
……
沈莞斗流氓那天砸了两个筐,好在蛋早早卖完了,没有造成什么损失。
吃完饭她把钱包拿出来,数数最近的收益,不算本金,光赚的有一百六十五。
加上放在药房的蟾蜍,约么能多个二十块钱?
在家的这些天不能出门收鸡蛋,那她也不能闲着,正好这几天不热,她把钱收拾起来,换上干活的衣服跟鞋,准备上山坡上去找找人参。
她刚提上鞋起来,屋门口的光就被高大的阴影给挡住了。
陆霆霄喝多酒有些上脸,漂浮不定的眼神看起来,显出几分醉意。
“爸让我在家住一天。”
“啊……”沈莞点点头,没问他愿不愿意。
既然他直接过来,就说明已经答应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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