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在八零,硬汉老公天天哄 第226章

作者:海棠火火 标签: 穿越重生

  “姑娘,你对象如果真像你说的,会对你好,那这么晚了,他怎么能放心让你一个人赶火车,最不济,也该给你找个住的地方,安顿好。”

  陈小琴再次:“……”

  男人的话就像是一颗落在她心里的种子,让她将这件事,将她跟郑超联系到一起。

  如果她有什么意外,郑超会不会不到一个月就把她给忘了,然后娶别人?

  她突然间,不敢笃定。

  因为想起今天郑超对她的冷漠态度,她的心就止不住的发寒。

  “他,他只是学习紧张而已,并不是不管我。”

  “闺女,你这就是在犯傻啊!”男人实在不忍心看着单纯的姑娘,因为一时的糊涂,酿成一辈子的悔恨。

  他苦口婆心的弯下腰来,劝说道:“你为他找再多的理由,都不如他自己的所作所行,不是叔叔高高在上,而是作为一个男人的立场,要是心疼一个姑娘,别说要她的钱,得天天惦着念着,生怕她的吃不饱,穿不暖。”

  “他现在还没出头呢,就已经不把你当一回事儿了,将来要是出头了呢?他不再需要你的扶持了,你跟他就是不对等的,他会不会嫌弃你,觉得是你拖了他的后腿?”

  “闺女,人活一辈子,脑子要清醒,可不要自己欺骗自己。”男人的最后一句话,饱含了座位长辈的关怀、惋惜,跟心疼。

  男人与她说话的声音并不小,在附近的人,也都一直听着。

  他们在陈小琴沉默思考的时候,也纷纷开了口。

  “这位先生说得对,姑娘,我们外人都听得出来,你那个对象,不是那么靠谱!”

  “这位先生没有害你,对你说的话都是为你好,你可别再犯傻,给他钱花,等到他大学毕业,一脚把你给踹了,到时候你可就是竹篮打水一场空。”

  “没错,大学里优秀的姑娘有的是,但凡他动一点儿歪心思,你都是白白的付出。”

  “丫头,我也是过来人,大娘告诉你,男人你把他惯坏了,他只会骑在你脖子上拉屎!”之前那个跟陈小琴争抢座位的女人,竟然都忍不住插话进来。

  并且她在听到陈小琴的事情后,无奈的脸都皱出深深的褶子。

  “就没见过你这么虎的,喏,你的座位给你吧,免得把你的蠢脑子传染给我!”

第354章 给翠花买东西

  大娘说完了话,竟然起身走了,把座位又还给了陈小琴。

  然而陈小琴却没有那么开心。

  现在她们正在讨论的问题,非常严肃,也非常让他伤感。

  尤其周遭人给她的建议,简直一针见血。

  一点一点的磨灭了她对这份感情的希望。

  “傻孩子,你还是醒一醒吧,把自己的未来寄托在另一个人的品格上,是一件非常不保险的事。”

  男人对陈小琴苦口婆心的劝说。

  陈小琴听进去了,点了点头,道了谢谢之后,坐到了女人让出来的位置上。

  半夜3点。

  火车站又进了一辆火车。

  陆陆续续的人,乘坐着专列,去往他们的目的地。

  包括劝说了陈小琴半天的男人,和跟他抢座的女人,也都上车走了。

  火车站的人越来越少,座位也慢慢多了起来。

  陈小琴忽然被一阵冷风吹过,本来就杂乱的心情,越发少了睡觉的欲望。

  她就这么直挺挺的在位置上坐着,天亮了,捱过了最难熬的饥饿。

  8点多,她要乘坐的火车进站。

  她随着人群找到自己的列车车厢,因为车票是现买的,她甚至连一张座位都没有。

  只能跟人挤在过道上,这么一站,就是三个多小时。

  火车终于开进了平城县。

  陈小琴在听到站名的一瞬间,内心变得踏实起来,终于找到了归属感。

  可是,她的心情也是苍凉的。

  她不知道,要怎么去面对跟郑超的感情,又该怎么走接下来的路。

  她拿着背包,脚步沉重的走回了家。

  奔波的辛苦,让她在进门的一瞬间,便泪如雨下。

  “小琴,咋的了这是?你今天没去上班?”

  她的母亲跑过来询问。

  陈母并不知道,陈小琴偷偷请了假,去到大学找郑超,还把一个月的工资,连带着奖金,都给了他。

  陈小琴也开不了口告诉母亲,他感觉自己很窝囊,一无是处。

  她捂着嘴,哭着跑回了房间。

  陈母想要跟进来,她一把关上房门,将母亲关在外面。

  “别管我,让我一个人待一会儿!”

  陈小琴趴在了床上,呜呜的哭了起来。

  直到她累的不行,顶着两只核桃眼睛睡着了。

  ……

  沈莞隔天才见到陈小琴,她整个人像是丢了魂儿一样,无精打采的来上班。

  她并没有跟沈莞提出辞职,一整天都是闷不作声的干活。

  赶上没人的时候,就坐在桌子前发愣。

  文晓华都看得禁不住心疼,想要过去问两句,沈莞看出她的意思,将她拦在了后厨。

  “小琴现在应该是正在做决定的时候,我们别去打扰她,让她一个人静静的考虑吧。”

  文晓华叹了一口气。

  “这丫头,就是太傻太实在,跟当初的我一样……”

  “是,所以必须她自己下定决心才行,不然我们说再多,也是没用的。”

  ……

  沈松跟朱翠花的聘礼给完了,接下来便是带她去买新衣服跟首饰。

  沈松这些年的津贴都是他自己存着呢,攒在一起有不少钱。

  他领了朱翠花来到商场,直接就奔着金店去了。

  这个年头人均收入水平有限,结婚给彩礼最多也就是一两千块钱。

  沈松给朱翠花的彩礼是根据沈莞对比的,给了朱翠花一千块钱,剩下的就用东西补。

  但沈松不想跟朱翠花计较那么清楚。

  他自己喜欢的姑娘,以后挣来的钱就是给她花的。

  朱母用她的首饰给朱翠花打了金手链。

  沈松就想给她买一条金项链,另外还有金戒指。

  这些东西在以前都是不能戴的,戴了就要挨批斗。

  但是现在时代不一样了,像金银首饰这些,只要能买得起,就随便管带。

  朱翠花天生就白,纯金的项链戴在脖子上,非但不显土,还有一种富贵的美感。

  销售员为了把东西卖出去,那可是一顿花式吹捧,夸的朱翠花脸都红了。

  “那就这一条吧。”沈松没让她往下摘,直接就要给钱。

  但朱翠华却心疼了,拉着他的手说。

  “光买一个戒指就行,项链太贵了。”

  销售员赶忙说:“项链你看着它大。其实是空心的,也没多重,就五克,也才400多块钱,不算贵的,你手上这个戒指还得300多呢。”

  朱翠花:“……”

  那这一套下来,岂不是得七八百块钱?

  这些钱都足够他们给新房子打家具,买家用电器了!

  “我真的光买一样就行,沈松,我跟你在一起,是图你对我好,并不是非要你给我买这些……”

  沈松听后,微微一笑:“那我对你好体现在哪儿?不就是体现在这些事上?”

  沈松向来能言善道,朱翠花根本说不过他,只能看着他把钱给了。

  沈松给她买了首饰,心满意足的拉着他向外走。

  有好多人都向她投来羡慕的眼神。

  然而这才只是刚开始而已。

  接下来,沈松又领她去了服装店。

  这个时代的人结婚还不流行穿婚纱。

  主要还是物资有限的原因,就算某些大城市已经流行起来,可是在平城县这样的小县城,也是买不到的。

  就算能买到,肯定也是天价。

  这种衣服,平时又穿不了,只有结婚的时候穿一天。

  沈松要是给朱翠花弄这些,别说王艳梅跟沈国栋不会同意。

  就是朱家人也不会答应,让他弄这些华而不实的东西浪费。

  沈松在服装店给朱翠花挑了件红色的毛衣,下面配了一条红色的长裙子,是丝绸料的。

  虽然这时候穿在身上还不合适,但两个人结婚,还是要让她穿的漂漂亮亮。

  销售员一看他们就是要结婚的小两口,于是给朱翠花出了个主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