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在八零,硬汉老公天天哄 第234章

作者:海棠火火 标签: 穿越重生

  房门一关上,沈莞就赶忙钻进了被窝,并且眼巴巴的等着他,过来充当暖炉。

  “这回到过年,你不走了吧?”

  “应该不走了。”陆霆霄用力眨了眨眼,除了眼睛里的血丝,眼眶下面还有乌青,光是看着就很疲惫。

  “快进来吧。”沈莞等他脱完了衣服,就掀开被子。

  陆霆霄躺了过来,她立刻就缩进他的怀里。

  尽管他身上还沾着从外面带回来的冷空气,但是沈莞那么怕冷的人,这么抱着他,竟然一点儿也感觉不到凉。

  相反,心窝里暖暖的感觉,让她唇边勾起了笑容。

  “我好想你呀。”

  “我也是。”陆霆霄低头,深邃的眸子里,尽是她的倒影,被温柔的光影包裹着,缱绻、专注。

  当沈莞主动抬起头,陆霆霄默契的含住她的唇瓣儿,辗转亲吻间,他的搭手,捏住了她的下颌,慢慢的,一点点儿加深力度。

  沈莞迷离的眼儿眯着,上翘出来浅浅的一道弧儿,被他吻得泛起了迷离的水光。

  她下颌被他桎梏,被迫微微仰着头,避无可避的情况下,只能承受他越来越重的吻。

  很快,两个人的呼吸都热了起来。

  随之热起来的,还有两个人的被窝。

  大抵两个人都还年轻,虽然不算新婚燕尔,但陆霆霄常年不在家,像这样亲热的机会实在有限。

  大好的时光,谁又想浪费掉呢?

  陆霆霄一边吻着她,手便迫不及待的拉起了被子。

  沈莞的衬衣下摆被掀了起来,男人的吻沿着锁骨,一点一点儿,蔓延在她细嫩的皮肤上。

  沈莞双手好似无助般的,抓住了被子的一角。

  哪怕她跟陆霆霄亲热过很多次,仍然难以自制的,紧张、激动。

  说不上来的感觉,好像灵魂都离开了身体,在天外游离……

  ……

  “舒服么?”

  事后,男人清理好了卫生,从新回到被窝搂住她,亲吻她的眉心。

  沈莞慵懒的躺在他怀里,两只小手像猫爪子似的,搭在他胸口。

  然而,就在那双看起来软弱无骨的爪子下面,却被留下了两道浅浅的印记。

  陆霆霄看见,也只是笑了笑,拿起她的手吻了一下。

  沈莞眼睛要闭不闭的样子,一看就是困到了不行。

  “睡吧,今天晚上放过你。”

  他躺了下去,胳膊给她枕着,用手臂圈住了她的腰身,仿佛只有这样,才能体会到有她在身边陪伴的真实感。

  一夜,好梦。

  次日,沈莞醒来,就听见了院子里的说话声,有沈政的、沈国良的,孙如这几天杂货店正是忙的时候,着急的骑着自行车就出门了。

  沈莞起来穿上棉袄,将头发随意的捆成一团,出门去查看。

  原来是院子里多了一只猫崽子,奶滋滋的发出微弱的叫声,在大雪天里冻得瑟瑟发抖。

  家里的人正在讨论这狗崽子是哪里来的。

  至于大狼狗地瓜,也是狗脸新奇,围绕着狗崽子转来转去的,引得沈老爷子都从屋里出来看热闹了。

  “猫来财,狗来福,要我说,这猫崽子既然来了,那就留下吧,搁我屋里养着,还能逮一逮老鼠。”

  沈老爷子喜欢狗,但是大狼狗个头太大,在他屋里占地方不说,来回跑跳容易把他绊倒,所以即便老人家再喜欢,沈国良还是不允许地瓜经常去老人屋里打扰。

  可猫就不一样了,猫的身体本来就娇小,又很灵活,能够轻松躲避障碍物,而且猫的生存能力很强,它自己能抓老鼠,哪怕一两天没人喂,也不会饿死。

  老爷子借着这个机会,就将这只猫留下来自己养着了。

  沈国良看老父亲实在喜欢,像小孩子似的眼巴巴的,也不好反对,于是就徒手拎起猫崽子,给老爷子送屋里去了。

  沈莞也跟去看了看,猫咪是一只黄花梨,应该才满月不久,奶声奶气的叫声,还挺凶的,见了人害怕就会哈气。

  “这小东西,你还呲的我!”沈国良被逗得哭笑不得。

  小猫放在屋里会随处拉尿,于是沈莞就出门去找了一个旧得木头匣子,在里头装上煤灰,给它当厕所。

  陆霆霄见她一早上起来就逗猫,过来提醒:“还不洗脸刷牙,收拾一下,饭早都做好了。”

  “你们都吃完了吗?”沈莞问。

  陆霆霄笑着摇头:“他们吃完了,我等你呢。”

  “那我不吃了,去店里吧,随便做一点儿。”说完,她想到了另外一件事。“我小哥是不是也回来了?”

  陆霆霄:“嗯,今天一早,就去朱家找对象去了。”

  沈莞道一句:“行吧,看来今天翠花应该不能去店里帮忙了,那就只有辛苦你喽,我的陆同志?”

第367章 年轻人的崇拜

  陆霆霄听到自己媳妇儿要使唤自己去饭店做小工,自然二话不说答应了。

  而且他也确实应该多去店里走一走,让别人都知道,他家莞莞,是有男人的。

  事实证明,陆霆霄的想法还真不是多余。

  这不,今天去店里给沈莞帮忙,碰见了之前总来的一桌熟客。

  这几个人都是在平成县家境比较殷实的年轻人,平时朋友聚会,下馆子是常事儿,大饭店虽然也会去,但更多时候,他们还是喜欢来沈莞这里,因为她这儿能做的东西样数多,而且又实在。

  “你是新来的?”一个年轻人上下打量着陆霆霄。

  大概从眼神就能看出来鄙夷,挺大一个老爷们儿,干点儿啥活不好,跑到饭店里来当服务员?

  没点儿大志向!

  陆霆霄出于幽默,点了点头:“嗯,新来的,还在试用期。”

  “咋地哥们儿?你是不是看上这家老板了?可别怪我没提醒你……”年轻人把身体凑过来,声音压得很低,但却说到一半儿突然就不说了。

  陆霆霄还在等着下文。

  年轻人突然就摆出一脸凶巴巴的表情来!

  “嘿我说你,还真有贼心!你说你把这个酒杯端起来,好好看看你自个儿跟人家配吗?人家不光是咱们县城的女状元,还在省城上大学,你有啥配得上人家的?”

  年轻人说这话,就将酒杯举了起来。

  因为前面的生意吃紧,沈莞就跟文晓华一起在后厨做饭。

  听见前头起了动静,她赶忙出来,就看见了客人给陆霆霄递酒的一幕。

  “不准喝。”沈莞直接走了过去,把陆霆霄给推到了旁边儿。

  然后笑着对几个年轻人说:“他现在是工作时间,不能喝酒,抱歉了几位。”

  “我不是让他喝酒,老板娘,你招人好好考察一下,这人一看就是对你没安好心,刚才就被我个炸出来了,他在你这儿干活,就是想泡你!”

  沈莞:“……”

  扑哧一声。

  她没憋住笑。

  “他跟你们开玩笑的,其实他就是我丈夫,工作的地方在部队,所以不经常过来,你们才不认识他。”

  这回轮到几个年轻人。

  “好家伙,你都结婚了,真看不出来,我们都以为你还是大姑娘呢!”

  沈莞莞尔一笑:“你们说我像大姑娘,我当你们是夸我。”

  “本来就是夸你!”年轻人斜眼看向陆霆霄,又向他确定了一遍:“哥,你真是当兵的?”

  “嗯。”陆霆霄颔首。

  年轻人就来劲儿了,一个个都挺激动,竟然都站起来请陆霆霄坐下跟他们聊天。

  “嫂子,让哥陪我们聊一会儿,就一会儿。”见陆霆霄用眼神征求沈莞意见,年轻人们开始向沈莞央求。

  沈莞无奈的说了句:“好吧,那只聊一会儿,不准喝酒。”

  “好嘞!”

  陆霆霄在桌上坐下,年轻人就开始问起他是在哪个部队。

  听见陆霆霄说病种保密,就觉得不一般,对他的态度越发恭敬起来。

  并且他们还说起了,前几天电视机上新闻报道的营救事件。

  “真不是我说,得亏了有你们这样的军人,拯救了那么多受害者,要不然,真的难以想象,那些被拐骗的姑娘,孩子,会是什么样的下场……”

  ……

  “老板娘,结账。”一个身穿着皮衣,头上戴着鸭舌帽的男人,叫了一声。

  沈莞在厨房里忙的走不开,跟年轻人说话的陆霆霄听见后,站了起来,走到男人的面前,看了一眼他点的东西。

  “一共十二块五。”

  “我就十二块钱零钱,十二行不行?”男人拿出钱包,竟然真的是十二块钱不多不少。

  陆霆霄眉头先是皱了一下,不过还是点头:“可以。”

  于是,男人留下十二块钱,起身走了。

  再出门前,他突然停下了脚步,回头看着陆霆霄说道:“谢谢,你真是个好人。”

  陆霆霄并没有接话,目送男人离开。

  那一桌的年轻人抱起了不平:“他自己兜里有多少钱不知道?菜价都在菜单上写着,吃不起就别吃呀,硬赖五毛钱也好意思,人家做生意又不容易!”

  “就是说,这种人就是惯的,哥,下回你可不能这么好说话,让他给家里打电话送钱过来!要么就别走!”

  陆霆霄面对年轻人的不平言论,笑了笑:“那人赶了不远的路,想来是真遇到困难了,没关系,就当请他吃碗白米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