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在八零,硬汉老公天天哄 第254章

作者:海棠火火 标签: 穿越重生

  院子里头的酒席已经过了三轮,沈家人陆续的将乡亲们送走,直到院子里空下来,才开始打扫战场。

  沈莞跟陆霆霄一直留下来帮忙到最后,等所有东西收拾完,天也差不多要黑了。

  “行了,今天大家伙都累了,快点儿回去休息吧!剩下的活儿让沈政跟沈涛他们俩干!”

  王艳梅心里的一块大石头落了地,说话都是轻松的。

  孙如为了过来帮忙,在杂货店里请了一天假,听到王艳梅说行了,才带着女儿女婿回到隔壁院子去。

  “今天不早了,干脆就在家里住下吧,明天早上我去杂货铺,顺便给你们捎到新房子。”

  沈莞询问过陆霆霄的意见后,答应孙如。

  地瓜好久没有见到主人了,见到沈莞跟陆霆霄,赖在屋里就不走了。

  过了一个冬天,大狼狗吃的多,运动少,胖了一大圈不止。

  沈莞有心想要出去遛遛它,可是忙活了一天实在太累,于是就把这个任务交给了家里的男人。

  “霆宵,你出去遛遛狗呗?今天在灶火前围了一天,我想烧点水,洗个头发。”

  “好。”陆霆霄对她有求必应,拿起狗绳,牵着大狼狗就出去了。

  夕阳在大地的尽头落下帷幕,月光冉冉的在夜空中露出一轮银盘。

  男人高大的身影牵着狗,缓慢的走在乡间小路上。

  忽然,大狼狗走着走着,停了下来。

  它对着柴火垛看了看,忽然发出两声警告的吠叫。

  “汪汪。”

  狗的夜视能力超过常人,如果不是地瓜停下来,陆霆霄都没有发现,柴火垛那里有人。

  他向前走了两步,立刻就闻到了浓重的酒气。

  是一个醉汉。

  他躺在冰冷的雪地上,光是柴火根本就不够带给他足够的保暖效果,整个人似乎冻得昏死过去一般。

  陆霆霄眉头皱了起来,在救与不救之间,选择了前者。

  虽然,这个人是孙思景,但身为国家军人的他,将保家卫国视为己任。

  保护老百姓,也是他的职责所在。

  陆霆霄抬脚走了过去,低低的叫了一声。

  孙思景根本没有反应,陆霆霄拉起他的一只手,将他扛在肩头,朝着孙家走去。

  孙家屋子里,房门紧闭,只留下一盏小灯,屋里传出女人的笑声。

  陆霆霄推开了门,那笑声戛然而止。

  孙伯年后娶的媳妇儿出来查看,见孙思景醉醺醺的被人背回来,脸落了下来。

  “又喝酒了,这孩子,真是不让人省心呢。”

  女人并不喜欢孙思景,毕竟不是自己生的孩子,又从来不待见她,一直把她当成空气,见面了,连个称呼都不会叫。

  陆霆霄什么都没有说,将孙思景抬进屋,放在了炕头上。

  孙伯年脸拉得老长,看见孙思景就像是看见了他那个不争气的母亲,娘俩一对没用的东西!

  “又喝酒了?你捡他回来做什么?用得着你多管闲事?”孙伯年埋怨陆霆霄。

  陆霆霄严肃的看过去,一个冷眼,让他闭了嘴。

  “人真的在外面冻死了,你属于监护不当,能跑得了?”

  孙伯年没再说什么,陆霆霄跟孙家人也无话可说,放下孙思景,牵着大狼狗就走了。

  炕头上,孙思景整个人都浑浑噩噩,半死不活的哼哼起来。

  孙伯年看着碍眼,跑过去,在他脸上打了好几巴掌。

  “不争气的东西,早年跟沈莞处的好好的,非要娶一个不安分的回来,现在好了,看着人家日子过好,你也只有眼热的份儿,喝酒顶个屁用!”

  “行了行了,孩子心里苦,你别说他了。”孙伯年后娶的老婆还算懂事,尽管不喜欢孙思景,还是给他撑开被子盖上了。

第398章 捡到宝了?

  陆霆霄一进门,沈莞就闻到了古怪的味道。

  好奇的问:“你去哪儿了?身上味道怎么怪怪的?”

  陆霆霄“哦”来一声,并没有说碰见过孙思景,只说是碰见了一个喝醉了的村民,将人送回家。

  倒不是他还顾忌沈莞喜欢过孙思景,而是不想让她想起过去那些让她不开心的事。

  沈莞点了点头,并没有怀疑他的话。

  她把头发擦到半干,就上床准备休息了。

  陆霆霄给地瓜倒了水,然后自己去打了盆温水,把身上的脏衣服脱下来,擦拭了一遍身体。

  刚一进被窝,沈莞就朝他滚了过来,小脸儿红扑扑的钻进他怀里。

  陆霆霄道了一声:“凉。”

  让她等一等再过来。

  然而沈莞却不管,直接骑在了他身上。

  “陆霆霄,你今天不对劲!”

  陆霆霄无奈的扯开唇角,大晚上的,两个人刚洗完澡,都脱得光溜溜的,不是明摆着勾引人么?

  “哪儿不对劲了?”陆霆霄搂着她的腿,翻身,将人压在了下面。

  “你……”沈莞的话还没说完,他的吻就落了下去。

  而后剩下的话,尽数被她咽了回去,后来,除了哼唧,什么都说不出来了。

  ……

  隔壁。

  沈松的新房才刚刚建好,屋里的墙冬天不容易晾干,至少也得等到开春才能住进去。

  所以他跟朱翠花的婚房,还是在沈家这边。

  婚礼折腾了一小天儿,下午,他在屋里睡了一觉,酒型的差不多。

  晚饭是王艳梅给小两口送过来的,新人刚结婚就不让他们去堂屋折腾了,小两口关上门,说两句悄悄话也是好的!

  王艳梅心里美滋滋地想。

  沈松可不仅仅想跟朱翠花说悄悄话儿那么简单。

  吃饱喝足,他半靠在床边,朱翠花身上的喜服已经换了下来,穿着结婚新买的秋衣秋裤,她不大好意思往沈松身旁靠近。

  “你站在地上不冷?”沈松看着满脸踌躇的姑娘,好笑得将手臂枕在头下。

  朱翠花抿了抿唇角,低声说:“我,我还好,你这会儿休息么?要不要洗个脚?”

  “我今天都没怎么走路,脚不臭,不洗行不?”沈松跟她打着商量。

  朱翠花对他要求没有那么多,何况两个人才刚刚结婚,凡事要以包容为主。

  “过来。”沈松真怕她就这么定在地上,对她伸出一只手。

  朱翠花犹豫了两秒钟,在他笑容艳艳的神情里,朝他走了过去。

  刚伸出手,放在他手心,她整个人就被拽了过去。

  沈松倒是没过分的直接把人放倒,就那么圈在怀里,低眉顺眼,温温柔柔的看着她。

  喜欢的姑娘,怎么都看不够。

  “媳妇儿,你真香。”沈松的嗓子有些沙哑了,光是这样抱着她,就有些忍不住想欺负她。

  早前他与朱翠花保持距离,那是因为她天真又单纯。

  沈松一点儿不敢有别的想法,生怕稍不留意做出越举的事,让她跟自己生气。

  而现在的情况则是不同了,他们是新婚燕尔的小两口。

  某些事儿,是可以堂堂正正的做。

  沈松仍然保持着耐心,在朱翠花耳边低语:“你冷么?手怎么这么凉。”

  嗯,说着话,沈松趁机拉住了她的手。

  朱翠花被他滚烫的呼吸给熏得上不来气,感觉他身体的温度,比每一天都要高。

  还有不知道是不是没有醒酒,他说话的语气,还带着一股醉意。

  “我,不、不冷。”

  一紧张,朱翠花说话又结巴了。

  沈松勾起唇角,用手抬起她的下颌,不准她闪躲自己的眼神。

  男人天生的娃娃脸笑容有些坏,有些痞,眼眸弯弯的望着自己的模样,不要太好看。

  朱翠花听见自己的心跳在加速,胳膊上起了密密麻麻的鸡皮疙瘩。

  她仅仅看他一眼,就紧张得呼吸都乱了套。

  真怕在他怀里待一会儿,会因为上不来气晕厥过去!

  “你让我进里边儿……”朱翠花挣了挣。

  沈松却并不松手,他直接搂住她的腰身,脸趁着说话埋在她脖子里。

  呼气,吐气,都像是故意的挑逗。

  “媳妇儿,你是不是害怕我?”

  朱翠花:……

  好痒。

  “别怕,我会很温柔的。”说着,沈松的声音越来越沙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