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在八零,硬汉老公天天哄 第3章

作者:海棠火火 标签: 穿越重生

  “没有,不是,爷爷……”沈莞叹了口气。

  张了张嘴,原主做的那些又蠢又坏的事,她可没脸启齿。

  “我知道你们疼我,但婚姻是我跟陆霆霄两个人的,你们还是别管了。”她淡然的说着。

  沈老爷子跟沈国良都愣住了,都用奇怪的眼神看着沈莞。

  “国良,莞莞这丫头是不是中邪了?”老爷子拽了拽沈国良的袖子。

  因为要是换做以前,沈莞不管受没受委屈,听了这话,都要跑到他身边撒娇的。

  怪,真是太怪了!

  沈国栋也觉得闺女不对劲,可脸明明还是那张讨喜的笑脸儿,就是这话听着不像她以前会说的。

  “莞莞,你……没事吧?”沈老爷子讷讷的问。

  沈莞摇头,坐在石墩儿上想了一会,倏然笑了。

  “爷爷、爸,你们不用担心,我之前做了一些错事,陆霆霄跟我赌气呢。我俩虽然签了离婚书,可是审批需要时间,这婚能不能离成还不一定。正好我想你们了,回家住一段,你们不会撵我走吧?”

  沈莞坐在夕阳下,一张小脸儿笑的可明媚。

  把沈老爷子的心肠给笑软了,立刻就把离婚的事儿抛一边去了。

  “他们敢撵你走!我的乖孙儿都瘦了,快过来让爷爷瞧瞧!”

  沈莞乖巧的起身,走到老爷子跟前撒娇:“爷爷,莞莞也可长时间没见您,快要想坏了呢!”

  ……

  沈莞就这么用忽悠大法,留在了娘家。

  一天两天,父母倒没说什么,到了第三天,母亲孙如见陆家那头始终都没动静,有些坐不住了。

  “莞莞,这么下去也不是办法,要不让你爸把陆家人都叫过来,我们一起帮你劝劝霆宵,他不生气你就跟他回去吧!”

  孙如说的容易,沈莞心知肚明:原主对陆霆霄家人做的那些事,可不是劝两句就能抹去的。

  无奈,只好跟他们和稀泥了。

  沈莞瘪着腮帮子说:“你们急着撵我走,是不是嫌自己在家累赘了?如果是这样,那我就住外头去!我随便找个班上,咋还不养活我自个儿!”

  “你想的可简单!”孙如手在她脑门上点了几下:“你跟霆宵好好的日子不过,出去找班上儿,能受的了那个苦?从小到大,我搁家连碗都没让你洗过一次,你出去能干啥?”

  沈莞被问起能干啥?

  那她会干的事儿可多了,可比原主那个饭桶强!

  沈莞心里这么想,嘴上不能说出来,微微一笑,她拉起母亲的手,故技重施:“妈妈,我知道您最疼我了嘛,我就想待在您跟爸身边儿,想陪着爷爷,我哪儿都不去!”

  孙如:“……”

  要说沈莞这次回来最大的变化,全家人都有目共睹。

  ——她那张小嘴儿比从前更甜,更会说!

  孙如又被她哄的找不着北了,总归是沈家不差她这一口饭,沈莞想在家留着,她跟沈国良总不能逼她走。

  沈莞就这么死皮赖脸的在家住下了。

  不过偶尔她仍然会担心,时间一久,原主在陆家做的那些恶事,早晚会传到平洼村。到时候所有人都知道她被陆霆霄给休了,她还不成为远近闻名的笑柄?

  不行,她不能混吃等死!

  她得赚钱,大不了声名狼藉的那天,她拍拍屁股从这里走人!

  ……

  陆明雪被送到医院当天晚上就醒了,齐莹为了省点儿钱,就把她带回家去养着。

  娘俩进门,发现院子里头格外安静,屋子里的灯也都黑着,齐莹叫了几声,她最小的儿子陆霆蓁从屋里跑出来。

  “妈,姐!”

  “你吃饭了没有?你哥你嫂子咋都不在家?”齐莹想到白天闹的那么严重,一种不好的预感袭上心头。

  好在陆霆蓁的话,让她放了心。

  “我吃了,哥把我嫂子送娘家去了,说让先她回去住几天冷静冷静,完了他就上部队去了,妈,我姐咋样?孙大娘说是嫂子把我姐打伤了,她又欺负你们了?”

  陆霆蓁近年12岁,刚刚上初中一年级,属于义务教育,‘沈莞’即便在陆家作威作福,也不敢不让他上学。

  所以陆霆蓁今天才躲过一劫。

  齐莹不想让小儿子分心学习,于是故作轻松的摇头:“没有,你哥跟你嫂子就是闹了点儿小矛盾,你哥不也说,先让她回去住几天就回来了?”

  “嗯,我哥是这么说的。”陆霆蓁天真的点头。

  齐莹让小儿子进屋去学习,拉起陆明雪的手,看见她头上的上,眼泪便禁不住往下掉落。

  “闺女,这回又让你受委屈了,等再过两年,你大了就好了,妈让你哥给你找个好人家,就不用跟着妈吃苦了。”

  陆明雪被沈莞吓得昏倒,后来发生的事并不知情。

  陆霆霄又没跟他们说实话,是以,她也单纯以为沈莞只是回娘家住几天。

  她给母亲擦掉眼泪,一边保证道:“妈,我不走,等我以后能挣钱了,我养你。”

  “傻孩子,妈还得管你弟弟呢,你只要能过上好日子,妈就知足了,妈以后也不想拖累你。”齐莹都是在为孩子们着想。

第5章 赚钱大计

  夏日炎炎,傍晚的凉风习习的吹拂着柳树,沈莞在院子里纳凉,一边琢磨,她能做什么赚钱?

  虽然初到八零年代农村,但沈莞并不怕吃苦。

  上辈子她也就是一个农村出身的草根,在县城接受了九年义务后,考了个普普通通的高中,念了个普普通通的大学。

  大学毕业后她也成四处求职,因为总是碰壁,她选择了自己创业。从一个不大的小吃摊,一点点儿发展成饭店,搞加盟、开分店,刚做到小有成绩的时候,天降一块牌匾把她给砸死了。

  想想还是挺亏的!

  沈莞正在出神,一阵凉风拂过,感觉脸上好像沾了湿乎乎的水滴,一抬头,天空上方竟然悄无声息的覆上了乌云。

  转瞬,雨点变大,她赶忙起来收衣服,院子外头,一群玩耍归家的孩子们,唱起了童谣。

  “天上下雨,地上冒泡,蘑菇出来,戴个草帽……”

  沈莞收拾衣服的手一顿,眼睛动了动,脑海中直接有了主意!

  ……

  一夜猛雨,窗外哗啦啦的水声就是天然的助眠曲,沈莞天刚刚亮就从被窝爬起来,到马圈去找了个干净的竹筐,拎着就出了门。

  平洼村土地边都是小树林,雨天根本就没人出来干农活,沈莞独自过来摘蘑菇,倒没人跟她抢。

  一般,长在树根向阳的黄色菌子是能吃的,而且味道比普通的鲜菇味道还要浓郁。

  北方天气干燥,少有毒菇,最常见的当属鬼伞,也就是人们常说的‘狗尿苔’,它一般生长在阴暗角落,臭墙角或者干大粪多的地方。

  沈莞主要采在树根处的小野菇,一小撮用手握住,再用剪刀把根挖出来,妥善的放进竹筐……

  就这样历经辛苦,她终于在下午三点多,将整个树林的蘑菇都采摘完了。

  而她也正应了一句话——老天鹅爷不会辜负任何一个努力的人!

  一周的天公作美,阴雨绵绵,沈莞采摘的蘑菇获得了大丰收,待到天晴日,她扫出一块空地,将大竹筐里的蘑菇全部平铺,晾晒满了整个院子。

  ……

  沈莞摘的这些蘑菇,用了两天时间晾晒完成,因为白天父母不在,沈老爷子又很少出门,所以,她做的这些并没有人发现。

  把所有晒干的蘑菇收集在一起,已经装了满满的一个大箩筐。

  沈莞似乎已经预见它们变成钱的样子,心情处在极好的状态里。

  更让她兴奋的是,前天在小山丘上,她有了别的收获。

  ——两颗野山参,看成色少说也得有四五十岁,能卖个好价!

  这天,沈莞进门天都要黑了,孙如跟沈国良等了许久不见她回来,早就急的像热锅上的蚂蚁。

  在夫妻俩见到女儿这么惨的模样后,直以为她在外头遭受了谁的非人虐待,一个吓得脸色苍白,一个腿软的跑过来,直接就哭了。

  “莞莞!你这是咋地了?”

  沈莞被母亲迫切追问,拖着一条伤腿还得装作没事儿的样子。

  笑着说:“啊,我就是山上挖野菜,不小心踩空了,从山坡上滚下来。”

  然而事实,却让她出了满背的虚汗——

  采蘑菇这门营生毕竟是老天爷赏饭吃,龙王不肯下雨,沈莞就没有蘑菇摘。那么她只好去山丘上碰运气,看能不能挖到一些野菜,要是再能挖到两颗山参,她就走运了!

  而她今天也确实走了大运,爬到半山腰的时候,她发现了一颗人参,正要去采摘,一头野猪突然冒出来,撵了她一路。

  她在逃亡的过程中崴了脚,最后以顽强的求生的意志爬山一颗大树,才没有命丧猪口。

  沈国良看女儿脚踝伤的严重,心疼之余,推了三轮车过来,带她去了村里的诊所,让医生给看看。

  果然,如沈莞所料,她脚踝扭到了筋,医生用手给她调理过来,还得吃药、上药,加上休息半月才能着地。

  ……

  就在沈莞养伤的第三天,大雨初晴。

  沈莞拖着一只伤脚,只能放着满树林的蘑菇,不能去采,而山上那株害她被野猪撵,最终也没能到手的人参,更成了她的意难平。

  养病的日子里,沈莞见天都在打蔫,就连吃饭都无精打采的,孙如跟沈国良看在眼里,疼在心里。

  沈老爷子更不用说,把自个儿屋里那点儿好吃的都奉献出来了,就为了红沈莞一个乐呵。

  可沈莞就是不开心,沈老爷子一再追问,她只好推说在家闲着无聊。

  爷孙俩这边正用说话打发时间,沈莞眸光一转,她看见门口来了个人。

  男子穿着一身笔挺的军装,当看见沈莞脚上缠着砂布,脸色担忧的跑了过来。

  “小妹,你脚这是咋弄的,狗日的,陆霆霄他敢打你?”

  沈莞总算知道,为什么原主在陆家那样无法无天。

  沈家每一个人都把她当成宝贝,这就是她的底气,陆霆霄只要欺负她,就凭她娘家人的维护,还不跑到陆家,把陆霆霄按在地上摩擦?

  沈莞瞧着哥哥的表情,毫不怀疑,她只要点点头,他立刻就会去找陆霆霄替她算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