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书后恶毒女配和女主携手共赢了 第254章

作者:染柳 标签: 穿越重生

  “哦,我们还无意中打探到了,当年康王世子的事也和他们有关。”

  这下徐慕华是惊讶了一下,“康王世子的事也和他们有关?”

  “是的。当年和康王妃私通的那个男人就是康王妃妹妹介绍的。而她妹妹之所以想出了这么个馊主意就是这个男人暗示的。”

  “对对对,听说一开始就是单纯的想把康王妃拿捏在手里,利益共同体。可是没想到被康王世子意外撞见了自己的母妃和外男私通。”

  那世子也是个蠢的,激动之下大声嚷嚷着说要去告发,要让康王妃以死谢罪什么的。这话其实一听就是孩子愤怒之下失去理智说的,哪有做孩子的这么狠心对待自己的母亲呢?

  世子和康王妃的母子关系虽然说不上太好太亲密,可也是正常的母子关系。

  当时康王妃要是冷静下来哄一哄,卖卖惨,再哀求几声,保证自己以后再也不会这样了,会好好为康王守节。世子自然就会原谅她了。

  可偏这康王妃也是个蠢的,她更蠢。听世子这么一嚷嚷,情急之下竟然拿起一个摆件就砸到了世子头上。她的本意应该是想阻止世子再大声嚷嚷,没想到失手了,把世子给砸死了!

  刚好那段时间康王府收了一匹烈马,康王妃就对外说是世子想驯服烈马。但是没想到从马背上摔了下来,重重的磕到了脑袋,伤势过重,就这么没了。

  虽然当年是有人对这事有些怀疑,但谁能想到是康王妃失手砸死了自己的儿子,她后半生的依靠呢?所以也就没人对这点怀疑深究下去了,世子的死的真相就这么被掩埋起来了。

  就连清宁郡主都不知道这件事,还真的以为自己的兄长是从马背上摔下来意外摔死的。

  徐慕华之前就知道了康王妃这个秘密,可是现在再一听,还是觉得康王妃真是蠢啊!而且胆子既然这么小,怎么还敢和外男私通?

  难道做的时候就没想过有一天会暴露?她不会以为自己能隐瞒一辈子吧?

  “这两姐妹的脑子好像都不太好使。”

  小斑说。

  知道康王妃的妹妹是个什么样的人之后,徐慕华对于小斑的评价不置可否。

  她在脑海里整理了一些它们收集来的情报,然后提笔写了下来,准备让大斑送去给冯家三兄弟。

  不过要怎么揭穿这些事她还要好好想想,反正绝对不能以替芸娘讨回公道这个借口。要是对方狗急跳墙,把事情的责任全推到芸娘头上也不是没可能。

  反正芸娘都死这么久了,脏水往她头上泼,她也没法跳出来替自己喊冤不是?

  而且她还得想办法把那些证据给找过来才行,不然光凭一张嘴,能干啥事?

  她一边写脑子一边不停地转着。

  一会儿后写好了,她吹了吹,待墨迹干了才折了起来放在一个没写任何字的信封了,封好交给了大斑。

  “送去百晓生那里交给冯老大。”

  对于这种送信的工作,三只都是驾轻就熟了。

  大斑衔着信封就飞走了。

  经过某个府邸上空的时候,正巧一位少爷躺在两棵树之间的吊床上昏昏欲睡。不经意的睁眼就看到了一只鸟嘴里叼着一封信唰唰的飞过!

  他愣了一下,揉了揉眼睛怀疑自己是不是被日光晃花眼了,不然怎么看到一只绣眼鸟嘴里叼着一封信呢?绣眼鸟又不是信鸽,也不是老鹰,还能干这事?

  他赶紧爬了起来,想要看清楚。

  可是大斑都不知道飞到哪里去了!

  没看到,他摇了摇头,又躺了回去。

  果然是自己眼花!

  他闭上了眼睛,所以也就没看到过了两刻钟,大斑又沿着同样的路线飞了回来!在经过他这里的时候还屎意来袭,拉了一泡热乎乎的屎,好巧不巧的就落在了吊床边上,就差那么一点点大斑这泡屎就落在他脸上了!

  睡梦中他突然闻到了一股难以言喻的味道。睁开眼一侧头,他的眼睛倏地的睁大。好一会儿似乎终于确认了这东西是什么,崩溃的大叫了起来。

  “啊!”

  栖在树上的鸟都被他的叫声吓得乱飞一通,屎尿乱下。

  他顿时更崩溃了。

  他发誓,以后都不来这里躺吊床了!

第406章 她不会忘记规矩的

  一眨眼时间就来到了裴韶容和赵承烨大婚的日子。

  裴府张灯结彩,车马盈门。

  徐慕华早早就到了,马车也排了好一阵子才得以安排妥当,让她颇有些后悔自己没坐轿子过来。这就跟堵车堵到了停车场,没有位置停车了是同一种感受。

  裴韶容是裴太傅的嫡孙女,又颇受裴太傅看重宠爱,现在更是要成为太子妃了,所以这一天上门来送嫁的人别提有多少了。

  徐慕华随着下人进来,看到屋子里乌压压的一片脚步就一顿,恨不得掉头就走!

  一路走进来,让她感觉自己似乎是回到了现代,法定长假出门去旅游,到了一个热门景点。到处都是人,放眼望去都是人!

  她此时要是站在高处往下看,那妥妥就跟到了兵马俑一样!

  不过丫鬟的一声通禀,现场瞬间跟被按下了静音键一样。然后如潮水一般往两边退,给她让出了一条路来。看着她的眼神各异。

  她神色不动,大大方方的走了进去。

  裴韶容此时已经开好脸了,看到徐慕华来了,当即就站了起来,朝着她伸着手。

  徐慕华一个大步上前,握住了她的手,笑着恭喜:“恭喜你,阿容!成亲当天的女人果然是最美的,现在都还没有上好妆呢,就如此美丽了,真不敢想象待会儿会美成什么样。今晚准能把太子迷得七荤八素的!”

  裴韶容脸一红,娇羞的嗔了她一眼,忍不住轻轻捏了她一把,“你这嘴!”

  周围的千金小姐面面相觑。

  怎么回事?这未来的太子侧妃看起来好像是真的一点都不介意,不在意啊!

  不过也有人在心里轻嗤着,觉得徐慕华肯定是在装呢!

  要送的礼徐慕华前两日就托人送过来了,她可不想在今天这样的日子被人当成猴子一样观赏。不管她送什么,这些人都会有话要说的。

  来的人太多,裴韶容也没多少时间单独跟徐慕华说什么,很快就被人摁回座椅上继续打扮了。

  徐慕华看了会儿觉得这时间实在是太漫长了,就起身走了出去,想要透透气。

  “慕华,今天是阿容和太子的大婚之日,你和太子的大婚之日也不远了吧?”

  身后突然冒出了一道幽幽的声音,把徐慕华吓了一跳。

  她拍着自己的胸口回头一看——

  “是雪荷啊,你吓我一跳!”

  孙雪荷今天的打扮似乎别出心裁。

  穿着藕粉色的长裙,外搭一件嫩绿色的直领对襟无袖褙子,手臂上挽着一条红梅披帛。头上梳着双环垂髻,发髻用粉色的丝带缠绕着,最后在发髻之上系着两个精致小巧的铃铛,行走间发出了微微的悦耳之声。

  她今天这身打扮倒是很符合她的名字,像极了一朵含苞欲放的荷花,娇艳,鲜嫩。和她平时的中规中矩相比,大相径庭。

  倒不是说孙雪荷平时不打扮自己。平时的穿着打扮也是有自己的小心机,但不明显,似乎是生怕别人发现了一样,很是小心翼翼的想要展现自己的美丽,很克制。

  就像一个自卑的小姑娘,想表现自己却又不敢。

  可是今天她这打扮显然是精心准备过的。整个人都容光焕发,给人眼前一亮的感觉。

  孙雪荷长得其实不丑,要是放在现代,进了娱乐圈估计就是大红大紫的长相了。瓜子脸看上去才巴掌大,鼻子小,鼻头尖尖,嘴巴也是樱桃小嘴,唇角还微微上扬着,特别是一双眼睛,狐狸似的。

  可惜,大雍民众的审美却是后世所说的国泰民安脸那一款,孙雪荷这样的反而是不讨喜。

  据说是前朝一位妖妃长相就是孙雪荷这种类型。皇帝过分宠爱妖妃,为了妖妃大兴土木,劳民伤财,最终导致国家覆灭。

  世人都将责任推到了妖妃头上。说妖妃祸国殃民,狐狸精转世,专门勾引男人云云的。

  以至于大雍建国,不管是民间还是上层贵族,民众都不喜这类长相的女子。甚至是后宫也鲜少有这种长相的后妃。

  虽然说发展到了现在,这种偏见已经比刚建国的时候好多了。可架不住长期以来民众被这种思想禁锢着,相比之下,这种长相还是不讨喜的。

  这个原因大概也是孙雪荷自卑的原因之一。

  徐慕华猜很有可能是孙雪荷小时候有人频繁的在她面前灌输了这种思想,导致了她对自己的相貌不自信。

  她今天打扮得很鲜艳,整个人看起来也亮眼,可细看就会发现她脸上的妆容有些刻意。

  眼妆压住了原本狐狸眼带来的灵动,魅惑,生生改成了杏眼。鼻头看上去比平时大了点,显得有点钝。这样一来和她的整个面孔五官组合在一起就显得有些违和了。

  所以乍一看她今天给人眼前一亮的感觉,细看这种感觉就会被可惜,失望所取代。

  “慕华,今天是阿容和太子的大婚之日,你和太子的大婚之日也不远了吧?”

  孙雪荷又重复了一遍刚才的问话。

  “是啊,快了。”

  明年呢!

  这个日子还是赵承烨自己争取来的,听说皇上原本是打算让她年底就进东宫的。是赵承烨自己力争,将时间拖到了明年。

  “到时候你和太子的大婚应该也会像今天一样吧?”

  徐慕华连忙说道:“这怎么会?阿容是太子妃,我只是侧妃。能有婚礼已经是皇上厚爱,恩赐了,岂能和太子妃相提并论?更何况阿容是正妃,我只是侧妃,嫡庶有别,规矩不能乱!”

  孙雪荷直直的看着她,走近了几步,声音轻柔,“可是你和阿容是好朋友啊,阿容想来是不会介意的。”

  “阿容当然不会介意了,可是我不能因为阿容宽容善良,我就欺负她啊!正妃就是正妃,侧妃就是侧妃,我不会忘记自己将来进东宫是什么身份的!”

  徐慕华说得义正辞严。

  孙雪荷一动不动,眼睛都不眨一下的看着徐慕华。

  换做是别人被她这么看着,估计鸡皮疙瘩都起一身了。徐慕华淡定得很,不为所动。

  看来这孙雪荷是要在黑化的道路上一去不复返了。

  她得找机会跟阿容提提,让她大婚后少召孙雪荷进东宫,免得给了她机会!

  毕竟在书里,原主就是这么做的!

第407章 最后的尝试

  良久之后孙雪荷才怪异的笑了一下,眼里的阴郁之色更浓了,“没想到慕华你的心胸原来是这么宽广的。”

  徐慕华有些不好意思的笑了笑,“雪荷你太夸赞我了,其实我也没那么好。我就是觉得人就应该安守本分,可以争取自己想要的东西,但是也不能越过那条线不是?”

  “一个人要是连道德底线都没有了,那还能称之为人吗?你说是不是这个道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