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从深渊归来 第33章

作者:黄油柿子 标签: 穿越重生

  “你还有别的愿望吗?”他问。

  崔梅恩想了想,摇头。她站在镜子前,继续活动身体,过了一阵后像是想起了什么,转身向魔鬼道:“我可以把这个愿望转让给别人吗?我的愿望就是希望你实现她的愿望。”

  “你干嘛不说你的愿望是可以再许两个愿望,第一是帮你实现别人的愿望,第二是再许两个愿望。”

  魔鬼撇撇嘴——看来他在人间看了不少闲书,这类“我的愿望是再许一二三四五六七八个愿望”是一种很常见的笑话——他伸了个懒腰,长尾巴在地板上吧嗒吧嗒地拍来拍去,野兽一般的脚掌哒哒哒地扣着地面:“不过,这个愿望不算出格,我答应了。那个人叫什么名字?”

  “埃莉亚。”崔梅恩说,“她现在是北境格温家族的公爵夫人。”

  魔鬼打了个响指,消失在了她的面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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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事情的经过就是这样。”魔鬼向埃莉亚解释道,“我的契约者让我来实现你的愿望。埃莉亚,你的愿望是什么?”

  在震惊过后,埃莉亚的目光里带上了些许疑问。

  “她是怎么成为你的契约者的?”她急切地问道。

  魔鬼无聊地用手指绕着自己的尾巴尖,回答说:“深渊出现了通往人间的大门,规则是通过者必须与在场的某一名人类缔结契约,我闲着无聊,就走过去了。一出去就有一群人围过来要跟我缔结契约……不过我觉得她看起来最顺眼,就这样。你问够了没?你的愿望是什么?”

  魔鬼描述的场景与父母构想的献祭别无二致,可是崔梅恩不是已经逃出来了吗?她本该好好地活着,为什么还会被卷进献祭中?

  埃莉亚原来就憔悴的脸色变得更加煞白。她喃喃自语了几句,将脸埋在被子中,发出拼命忍耐却仍旧一声比一声更撕心裂肺的哀鸣。

  许久后她才抬起头,脸上已满是泪痕。

  我要从这里出去。她捂着胸口,因为哭得太过用力而拼命地咳嗽,血液从喉管里飞溅出来,落在早已血迹斑斑的旧被褥上。我要活下去,然后从这里出去,我要回家——

  “我希望你能治好我的病。”她好不容易才从喉咙里挤出了一句话。

  魔鬼志在必得的眼神游移了一下。他挠了挠脸颊,尾巴也仿佛不好意思般的缩起来藏在身后。

  “……你可以换个愿望。”他说。

  “哈?”埃莉亚瞪大眼睛,毫不客气地问道,“你不是魔鬼吗?魔鬼不是能实现所有愿望的嘛?豪气冲天地向人许诺说实现愿望,到头来又说自己实现不了,你是哪里跑出来的废物魔鬼啊?”

  魔鬼也跳着脚反驳:“那是你们人类自己编出来的!强行安在我们头上!你知道治愈是多么罕见的天赋吗?十万个深渊造物里也没有一个!我们最擅长的是毁灭,你只要说跟毁灭有关的,我连你们国王的城堡也可以毁掉!”

  我不需要你毁灭国王的城堡。埃莉亚疲倦地想。

  她很是为这个提议心动了一秒:她对毁灭国王的城堡没有兴趣,但是毁掉格温庄园倒是个不错的想法。

  可是,在这之后呢?魔鬼只能实现她一个愿望,即使是她毁灭整座格温庄园,格温家的旁支却都活着——毁灭除了亚瑟以外所有带有格温血统的人?可是她已命不久矣,即使能活下去,也很难保证能够平安地护着亚瑟长大。

  总的来说,埃莉亚就要死了,不论她如何挥霍这个愿望,似乎都很难让她构思一场畅快淋漓的报复……

  曾经心比天高的埃莉亚·梅兰斯早已在日复一日的囚禁生活中化为了灰烬,灰烬里的埃莉亚·格温是个瞻前顾后又胆小无比的俗人。

  她思考了很久很久,捏着被子的手时而攥紧时而松开,许久后,她看向魔鬼道:“我的愿望是,希望你实现另一个人的愿望。”

  “喂喂喂,你们还上瘾了是吧?!”魔鬼一蹦三尺高,甩着尾巴抗议道,“我不干!什么玩意儿!你们约好了遛我玩是吧?我可是魔鬼,魔鬼——”

  “请您千万别生气,这就是我的愿望,不是在捉弄您。您别担心,这个人一定会好好地许愿的。”埃莉亚的嘴角勾起一抹极为嘲讽的笑容。

  “那就说来听听吧。”魔鬼半是怀疑,半是不情不愿地说,“这个人又是谁啊?”

  “她叫——”埃莉亚说到一半卡了壳。她在脑海里翻了半天,还是没翻到对方的名字,只好放弃,改口道,“您可以叫她玫瑰夫人,我们都这么叫她。她就生活在这栋庄园二楼最大的那个房间内,很好找,一上楼就能看见。我活不久了,在我死后,您就去找她,她一定会许下愿望的。请您这样告诉她:您可以实现她的任何愿望,条件是不能伤害亚瑟·格温。”

  魔鬼不耐烦地晃着尾巴。

  “玫瑰夫人,亚瑟·格温。我记住了。好吧,好吧,这是最后一次,”他嘟嘟囔囔,“这一次要是再说让我去找谁谁谁,我可就不干了……”

  尾音还未落,他就消失在了空气中。

  埃莉亚静静地注视着魔鬼消失的地方,向后靠在枕头上,拉起被子盖住身体,突然笑出了声。

  她笑得越来越大声,最后已经笑得近乎癫狂。站在卧室门口的守卫彼此对望了一眼,心想:夫人终于疯了。

  不过,关在这里这么些年,直到现在才疯,也挺不容易的。况且她的病愈发严重,之前听医生说,已经没几天好活的了。要不是害怕她的暴毙引来圣殿那个梅兰斯骑士的关注,公爵早就给她灌一杯毒酒了事了。

  谢天谢地,夫人总算是要死啦。公爵已经在为自己物色新的伴侣,吃过一次教训后,他可谓是慎之又慎,不知道哪位小姐能够获此殊荣呢?

  庄园里的仆人都在悄悄下注,守卫们也不例外,因此他们可以说是公爵府第二关心新夫人人选的人,公爵都还要排在他们的后面。

  第一嘛,自然就是玫瑰夫人了。

第47章

  格温夫人的葬礼在一个和煦的春日里举行。亚瑟穿着一套皱巴巴且不合身的黑色衣服,走在抬着棺材的仆人身后。

  他始终低着头,春日柔软的绿草映在他同样颜色的绿色眼眸中。偶尔会有风拂过他的金发,送来一两声清脆的鸟鸣,他才会抬起头,茫然地四下张望,像是在寻找那只狡猾的鸟儿。

  出席葬礼的只有亚瑟一人,没有任何格温夫人别的亲人,也没有哪怕一个出于社交礼仪来往的宾客。

  格温公爵几年前就对外宣称夫人生病需要在家中静养,如此几年下来,格温夫人在北境的存在感近乎于零,外界对她的认知仅限于“知道有这么一个人”的程度。

  况且,格温家族是北境最强盛的家族,而格温公爵又是格温家族说一不二的话事人。他对妻子的厌恶显而易见,因此没人愿意冒着得罪格温公爵的风险来参加葬礼。

  随着仆人的催促,亚瑟将手中紧握的花扔进墓穴中,面无表情地看着人们将土铲在棺材上,填平了墓穴。花是他从墓园旁的草丛里摘来的,小小的蓝色的野花,一捧一捧神气活现地开着。

  北境的春季极为短暂,今天天气很好,格温公爵便带着玫瑰夫人出门打猎。

  向南走出墓园,翻过一座山丘又越过一片茂密的树林,在亚瑟看不见的地方,格温公爵拎起一只野兔的耳朵,将猎物举得高高的,冲身边的人抬抬下巴,得意洋洋地说:“看,好肥的兔子!本来想说给你做个手套什么的,忘了这时候小畜丨生在换毛,做出来不好看,回头我给你买别的好皮子。今晚就吃兔肉如何?”

  玫瑰夫人却并不开心。

  她骑在另一匹马上,先是大声抱怨森林里的烂泥弄脏了她新做的鹿皮靴子,又抱怨疾驰的马匹颠得她想吐。她零零总总说了一大堆,末了策马走到格温公爵身边,接过他手里的野兔,眯起眼细看。

  箭矢准确地穿过了野兔的眼睛,没有伤到皮毛半分——尽管换毛期的兔子皮并不值钱。

  事实上,哪怕这是只油亮光滑的上好的兔子皮,对玫瑰夫人来说也算不上值钱。

  她可有太多的皮毛了:松鼠、白鼬、狐狸、紫貂、豺狼虎豹熊……玫瑰夫人专用的更衣室里,几乎能找到世界上所有动物的皮毛。只要她想,就连人皮也会有人替她弄到手。

  穷奢极欲了十来年,事物的价值对她来说已不再重要,她更看重心意:比如,这只兔子是公爵亲手打下的。

  “好啊,今晚就吃烤兔肉。”她晃了晃手里的兔子,露出一个怀念的笑容来,“真巧。你第一次送我的礼物,也是一只自己打的兔子。 ”

  格温公爵微微一怔,也露出些许怀念的神色。

  “你居然还记得。”他感慨道。

  玫瑰夫人便笑了:“那是我人生中收到的第一个礼物,当然记得了。”

  上至贵族豪绅,下至平民百姓,北境任何一个人都能说出她的故事:贫穷的渔女与老公爵的独子于集市中相识,彼此一见钟情。

  他们的爱情惹来了格温家族的不满,格温公爵(那时他还不是公爵)一度被父母囚禁于家中,而玫瑰夫人也遭遇过无数的威逼利诱乃至刺杀。

  然而这些都没能破坏他们的感情,甚至使其愈加坚固与纯粹。老公爵去世后,格温公爵花了三年多的时间将格温一族的权力完全握在了手中,随即便大张旗鼓地将玫瑰夫人迎入了庄园中,给予了她享不尽的荣华富贵。

  十数年来,玫瑰夫人始终是庄园中唯一的女主人。

  所有见过他们的人都说,他们的爱情就如同童话中描述的那样,永远炽烈,公爵与夫人仍然如初恋的少年少女般甜蜜。

  尽管他们早已不是少年少女的年龄。

  金钱与宠爱令玫瑰夫人的美貌凋谢得比绝大多数美人都慢,但岁月的痕迹依旧爬上了她美丽的面庞。她这些年愈发不爱笑,因为一旦笑起来,眼角和唇边就会蔓延开细细的纹路。

  他们相爱吗?

  在集市贩鱼的渔女不在乎,她毫不信任权贵的所谓爱情,坚信自己早晚会被抛弃,并打算在这一天来临前尽可能多的捞钱;公爵之子的情妇会给出肯定的答案,因为这个少年为了她甘愿忍受来自家族的狂风骤雨般的怒火,那时她坚信他们会紧紧握住彼此的手,一直到生命的尽头;年轻的玫瑰夫人不屑回答,在她看来,公爵为她着迷得发疯,她只要勾勾手指,他就会心甘情愿地奉上自己的头颅。

  十多年后,开始衰老的玫瑰夫人不大敢回答这个问题了。

  诚然,她与公爵间至今还有愉快的夫妻生活(如果忽略掉公爵越来越力不从心这一事实的话),来自远东的货船也依旧昼夜不停地将一树树玫瑰运往她的园子中,她仍然过着当年的渔女做梦也不敢想象的奢华生活,并且相信这种生活会一直持续到她去世——她却不敢断言公爵依旧爱她。

  人人都说格温公爵为玫瑰夫人发了狂,却少有人注意到货船里还装满了其他珍贵的货物,这些货物让公爵拥有了数不尽的财富;新航路的开辟使得格温一族在与北境其他商队的较量中占据上风,时至今日已牢牢地把控住了北境沿岸庞大的贸易网络;不少家族试图通过联姻的方式从中分一杯羹,每每都被格温公爵挡了回去——他仔细地筛查婚姻的对象,就像猎人挑选自己的猎物。

  是的,婚姻对象,他那么爱她,可依旧要结婚。

  这么说来那位已经去世的格温夫人甚至可以说得上聪明,她居然能够通过种种方式骗过公爵的筛查,哪怕只有短短的一小段时间。

  经历过一次失败的婚姻后,格温公爵挑选结婚对象愈发谨慎了起来,不久后他就要结第二次婚了:对方出身自北境的一个小家族,掌握着一支与内陆来往密切的商队,而那位即将成为第二任格温夫人的小姐也是美貌过人、聪明异常。

  她还很年轻,不到十六岁,花一样的年纪,比含苞待放的玫瑰更楚楚动人。

  比美貌与年轻更重要的是,只要他们结婚,就能构成一个新的稳定的利益同盟,格温家族通往内陆的势力就会进一步扩大。

  玫瑰夫人与格温公爵一路聊着年少时的趣事,踩着满地明亮的阳光慢悠悠地返回庄园。或许是天气晴朗的缘故,又或许是格温公爵看起来心情不错,她便壮着胆子开口了:“……亲爱的,你……就不能不结婚吗?”

  格温公爵带着笑意的脸立马垮了下去。

  同玫瑰夫人一样,他也不年轻了。脸一旦垮下来,皱纹便勾着略显松软的皮肉往下坠,那个年少潇洒的公爵之子的青春面庞立刻消失得无影无踪。

  “甜心,我不可能不结婚。我跟你说过,你有什么要求都可以提,我会满足你。你不用担心自己的地位会受到威胁——你也得明白,你能过上今天的日子都是靠的谁。”公爵用充满威严的声音说,“别跟我闹脾气,你不会想惹我生气的。”

  “……如果我说,我的要求只有你不结婚呢?”玫瑰夫人直视着他的眼睛,问道。

  公爵的目光更冷了。

  他说:“如果你在家里住得不开心,大可以搬出去住。有不少人都想坐你的位置。”

  不耐烦地丢下这句话后,公爵用力地一夹马腹,往前飞驰而去,强行结束了这个话题。

  玫瑰夫人望着他远去的背影,眼前一片模糊。

  她试图从那个逐渐消失的小黑点里辨认出属于当年那个少年的影子——在集市上一把握住她的手的少年、因为一个吻便满脸通红的少年、搂着她的肩膀说我们终于可以在一起了的少年——却发现终究只是徒劳。

  如此说来,当年那个少年真的存在过吗?也许他不过是被回忆与自己的爱意一遍一遍美化过的幻影而已。如果一层一层剥掉这些美化,也许当年的他也同现在一样面目平庸,谁又知道呢?

  毕竟,玫瑰夫人已经回不到从前了。她无法拨开回忆的迷雾,去凝视年轻的公爵之子真正的面容,也无法让时间倒流,在与他相遇之前巧妙地避开这一场泼天的幸运——或是不幸。

  如果没有与公爵相遇,也许她至今依旧做着渔女的工作,并因病痛而早逝;运气好一点的话,也许她能做一名小贩,钱不能赚得很多,至少不必亲自出海捕鱼,不会年纪轻轻就落下一身的毛病。

  可是做公爵的情妇,未必就比渔女或小贩来得好。那样她至少有一份养得活自己的工作,不必手心向上、只能眼巴巴地盼望公爵的赏赐。

  十数年养尊处优的生活早已让她肩不能扛手不能提,只能做一朵依附于公爵这棵大树的美丽花朵。如果哪一日公爵厌倦了她,那么她的日子想必不会好过。

  玫瑰夫人曾经是个满脑子粉红泡泡的傻子,不代表她永远都会是。而今日的对话让她明白,以公爵对她的感情来看,他厌倦自己的那一日未必就不会到来。

  说得再明白些,自从成为公爵的情妇,她就得小心翼翼地觑着他的神色过活,一点一点拔掉身上的利刺:公爵喜爱玫瑰,却不乐意被玫瑰的尖刺扎手。

  看看,他们相爱这么久了,她甚至还不敢在他的面前袒露自己真正的想法。

  玫瑰夫人回到庄园后不久,侍女便端来了一盘经过精心烹调的烤兔肉。镶着金边的盘子底下压着一封信,她拆开一看,是订婚仪式的邀请函。

  三个月后,格温公爵要在庄园内举行订婚仪式。这是一场性质较为私密的宴会,只有双方的亲戚参与——情妇也算是未婚夫的亲戚吗?玫瑰夫人握着邀请函,笑出了声。

  她让侍女替她向公爵道谢,赞扬烤兔肉的美味,并传达对于自己“不合适的发言”的歉意。

  侍女退了出去,房间内只剩下了玫瑰夫人一人。她在胸前十指交握,望向半空,如同信徒祈祷一般,轻声呼唤道:“尊敬的魔鬼,我呼唤您的到来。”

  玫瑰夫人知道,死去的前任格温夫人把魔鬼送到她的身边,并非出于好意。她恨自己,更恨格温公爵,所以她希望利用她来报复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