捡猫后走上人生巅峰 第139章

作者:李一只 标签: 甜文 市井生活 轻松 穿越重生

  “那你对我也会一见钟情吗?”

  “ ......”

  这就有点一言难尽。

  凌朝察觉到她的表情变化,控诉道:“我们第一次见面的时候,我是人!”

  “是人...但是也很吓人啊。”

  余幸无奈道:“当时我都怕你会抽刀砍我,哪有什么心思想其他的事情呢。”

  凌朝恨恨道:“我吓人?我有那个大黑个子吓人吗?又黑又壮像个山匪,难道他没有佩刀?”

  “ ......”

  于三儿...那都是多少年前的过去式了。

  但是余幸也没法跟凌朝解释,有的人虽然长得不是主流的好看,但确实是给人一种正气凛然,很能让人相信、适合吃公家饭的感觉。

  这话是不能说的,否则这个暴躁猫猫头肯定又要闹起来。

  她只好顺着道:“我又想了一下,当天第一次见面,我确实是被惊艳到了。”

  凌朝得到满意答复,昂首挺胸,又别别扭扭道:“嗯,其实我也觉得你特别漂亮,第一眼看上去就跟别人不一样。”

  “ ......”

  余幸一愣,也有些脸热。

  嗨,说起情话,也是一套一套的嘛。

  炭火点好了,余幸提着铲子挖了许多土堆在一边。

  毕竟是要生火,毕竟是在山上,还是要准备一些消防措施,有备无患。

  鱼和兔子要在小火上慢慢的炙烤,期间不时要刷一些油和调味料盐水上去,是很精细的活儿。

  但肉串是很快的,因为食材新鲜,只用盐巴调味就能烤出好味道,茄子豆腐蘑菇青椒等蔬菜刷上秘制的调料炙烤,也别有一番风味。

  日头逐渐西落,升起篝火,众人围坐在旁,言笑晏晏气氛十分融洽。

  夜间的风稍稍有些凉意,好在当初收拾东西的时候便想到了这点,因此带了许多的毯子,一人一张的围在身上,恰好能挡住寒风。

  余幸靠在凌朝肩膀上,看他用匕首将兔肉片下来,喂到她嘴里。

  兔肉外壳烤的焦焦的,因为刷了蜂蜜,入口有些微甜。

  肚子已经很饱,因此吃了几片后,再喂过来的时候余幸便摇头拒绝,让凌朝自己吃。

  野外露营,早睡什么的当然不存在,一边吃着的时候,便起哄让余幸讲故事来听。

  在斯柳斯杨等人的心中,余幸是很会讲故事的——各种故事,民俗故事,神话传说,精怪奇谈,比茶楼里的说书先生讲的精彩的多。

  余幸笑眯眯道:“好啊,今天人多,我就来讲一个鬼故事,你们可做好心理准备。”

  “从前,有一个男人经人介绍,在医馆找到了一份保安巡逻的工作。”

  “这个工作很辛苦,经常要值夜班,但待遇不错。”

  “这天,他照例巡逻,路过停尸房的时候,突然听到里面传来咯吱咯吱的声音,男人推开门,发现有个人影正背对着蹲在角落里,而声音也正是从那里传来的。”

  “男人大着胆子,问他:'你是什么人?在这里做什么?'”

  “那个人并不答话,而是从窗户里跳出去逃走了。”

  “第二天,男人把这件事跟保安队的队长说了,但队长却说他是眼花了或者做噩梦了,说自己在这儿已经工作了好几年,从没听说过这样的事情。”

  “男人很确定自己没有眼花,但又没有证据,于是这件事就只能不了了之。”

  “后来过了很久,男人又一次值夜班的时候,又听到了停尸房里传来咯吱咯吱的声音,他把门推开一条缝,果然见那个人影蹲在角落里。”

  “但这次男人早有准备,他没有出声,而是拎着棍子悄悄靠近,然后趁其不备,一棍敲到了人影的头上!”

  “人影仓皇而逃,但男人眼尖,还是看到了那个人长了一嘴非常可怕的绿色尖牙,上面还滴着鲜血,而地上散落着一截人的小腿——原来他竟然来停尸房里偷吃尸体!”

  众人都屏气凝神的听着。

  余幸环视四周,压低声音:“于是第二天,男人又一次找到了保安队长,还带来了'证据',就是那截被吃剩下的小腿。”

  “保安队长没有说话。”

  “男人以为他不相信,于是急切的说:'是真的!那个人长了一口绿色是尖牙!'”

  “保安队长看着他,突然咧嘴一笑。”

  余幸突然打开手电,照着自己的下巴,幽幽道:“'是不是这样的牙?'”

  “ ......”

  沉寂。

  长久地沉寂。

  余幸没收到想要的尖叫效果,只好关上手电,有些尴尬的道:“好吧,看来是我讲故事的火候还不到,这个故事可是我的童年阴影呢,你们都不觉得吓人吗?”

  凌朝扯了扯袖子,遮住起了一层鸡皮疙瘩的手臂,强撑淡定的道:“...还行。”

  “你讲的很好。”

  “但我胆子大。”

第129章

  “没有人害怕吗?你们胆子都挺大的,我反正不行,第一次听到这个故事的时候,我吓得好几天晚上没睡着呢。”

  余云辉弱弱举手:“ ...我害怕,我汗毛都竖起来了。”

  他虽然是现代人,但因为从小胆子小的原因,几乎不怎么接触恐怖类题材的电影或者小说,刚刚也是全力忍住才没大叫出声——那样的话,就太丢人了。

  而凌念的注意力被另一件东西吸引了:“这是什么?”

  他第一次见手电筒,不由好奇翻动:“里面有萤石?还是灯芯?”

  余云辉解释道:“这个东西叫手电筒,里面有储电设备,靠电力发光...”

  “你做出来的?能不能再做个大些的?”

  凌念立刻目光灼灼的看向余云辉:“越大越好,我要挂在庭院的树上。”

  “可以,但是要扯电线...”

  “电线是什么线?去哪里扯?布庄里有吗?”

  “ ......”

  没理会他们的鸡同鸭讲的对话,余幸和凌朝走到地势高一些的地方,依偎的靠在一起。

  夜风习习,树枝随着风一摆一摆的,鼻翼间阵阵花香。

  仰头看去,漫天星河,美的不像话。

  凌朝突然道:“你讲过一个牛郎和织女的故事,他们被银河拦在两边,一年只能见一次面。”

  “我不懂,为什么王母一定要把他们分开?”

  “是讲过,你还记得啊。”

  余幸道:“因为在那个时代,如果男女双方不经过父母的同意就私自在一起,就不能称作是名正言顺,尤其是要经过女方家里长辈的首肯才行。”

  “而且他们的身份差距太悬殊,织女是天上的神仙,而牛郎是凡人,是个普通的放牛郎,跟织女的地位天堑之差...换个角度来看,王母不同意女儿跟凡人在一起,不是很正常的么。”

  “你如果有个女儿,你愿意让她放弃优渥的生活和长久的寿命,去跟一个穷小子过苦日子么?而且这个穷小子并不尊敬你,还没什么礼貌。”

  凌朝思考了一下,露出难以忍受的表情。

  “王母的脾气真好。”

  如果是他,可能会直接动手杀人吧。

  余幸忍俊不禁:“不过话说回来,神话故事吗,没有什么谁对谁错,听一听就好啦。”

  “况且么,天上一天人间一年,要是这样算,他们每天都能见面。”

  凌朝却若有所思的样子。

  当天晚上,所有人都睡在帐篷里。

  毕竟是在外露营,兴奋的心情可能也有影响,一晚上睡睡醒醒,并不十分安稳。

  天蒙蒙亮时,余幸便钻出了帐篷,就着冰凉的溪水简单洗漱,白底狸花的一匹大猫跳到她脚边。

  余幸弯腰将猫抱起,呼噜呼噜猫,又在脑门上亲一口。

  “早餐想吃什么?”

  “方便面。要海鲜味的。”

  “ ......”

  清晨的桃花花苞还带着露珠,等忙活吃完早饭,太阳高高的升起来,才到了开的最灿烂的时候,余幸拿了个小筐,采摘一些品相出众的花朵,准备带回去制作糕点。

  “我看庄子里好像有牛,如果能找到牛奶和藕粉,就可以做桃花奶冻,还有桃花酥,桃花饼......”

  她掰着指头数,众人听着,也不由得口舌生津,更生出期盼。

  凌朝干脆道:“庄子里都有,实在缺的,叫他们去采买便是。”

  采满了三筐最好的桃花,众人乘着板车晃晃悠悠下山去,农户们都已知晓主家来这里赏花,路上遇到了便恭恭敬敬的打着招呼。

  那从山上而下的小溪在庄子旁边汇成小河,三五个女人围在一起正浣洗衣物,其中便有那个昨天遇到的黄衣少女。

  只是她今天又另换了件浅蓝色的,依旧衬的肤白水灵。

  她看到山上下来的车,立刻放下手中的衣服,兴奋的跑了过来。

  当然,只跑到一半,便被拦下了。

  斯柳横眉冷斥:“你要干什么?”

  少女摇摇头,眼神期盼的看向凌朝:“我只想跟凌朝少爷道谢。”

  凌朝不耐烦道:“我昨天就说了,我不记得你。”

  少女却仍旧坚持:“但您对我是救命之恩,就让我跟在您身边吧!我一定会好好报答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