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穿:变美后,我躺赢了 第232章

作者:萨琳娜 标签: 穿越重生

  如果只是女人一个,还好说,丈夫能干些,总能养活得起。

  可若是生了孩子,户口跟着母亲。

  这年头的孩子又多,一家好几口,只靠男人一个人,根本就养不起。

  除非这个城里的男人身体有缺陷,或是有其他的不足,在城里找不到对象,才不得不去农村。

  顾小妮亲戚介绍的这两个年轻人,一个叫吕新华,小伙子本身没有毛病,但有个瘸了腿的爹,一个有病的妈,爷爷还瘫在了床上。

  老人们都需要照顾,家里还有个年幼的妹妹。

  一屋子的老弱病残,看着负担就很重。

  另一个叫乔建国,跟吕新华是同年同月同日生的。

  乔建国的父母都健全,父亲有工作,母亲也勤快。

  但乔建国天生结巴,反应还有点慢。

  据说是小时候发了高烧,虽然救回来了,可人变得不太机灵。

  不能说傻,就是不够聪明。

  至少跟同一天出生的吕新华比起来,看着就让人摇头。

  两个年轻人,二十三四岁了,却一直都没有说上媳妇儿。

  双方的家长都急得直上火。

  可是,在城里,两个小伙子实在找不到合适的对象。

  无奈之下,两家的长辈便只得把条件放低——附近郊区、农村的姑娘,只要模样好、勤快能干,也成!

  同院儿的上门女婿愿意帮忙,介绍了好几个同村的姑娘。

  其中就有顾小妮。

  顾小妮长得好啊,乔建国和吕新华只看一眼就喜欢。

  两家的长辈也满意,胸大屁股大,看着就好生养。

  而且农村的姑娘,勤快、肯吃苦。

  心心念念想进城,对男方也没有那么挑剔。

  顾小妮:……怎么不挑?她又不傻!

  在家庭拖累重的吕新华和家庭条件好本身却有缺陷的乔建国中间,顾小妮仔细挑选,最终选择了后者。

  结巴怎么了?

  反应慢一点儿又如何?

  人家有正经工作,不耽误吃喝、不耽误生孩子,公婆也还壮实,不用她一进门就当牛做马。

  没多久,顾小妮就嫁给了乔建国。

  乔建国简直把顾小妮捧到了手心儿。

  虽然婆婆刻薄,公爹严厉,顾小妮每天都要忙里忙外。

  但,洗衣做饭什么的,到底比下地干活轻松啊。

  顾小妮非常满意自己的生活。

  婚后半年,顾小妮就怀孕了,可惜是个女娃儿。

  公婆很不高兴,乔建国却乐开了花儿。

  因为女儿随了亲妈,长得非常好看。

  关键是那小嘴儿啊,特别巧,十个月就会说话,甜甜的、脆脆的。

  一点儿都没有遗传亲爸的结巴。

  乔建国每天下了班,就喜欢抱着闺女到处乱逛。

  小小女娃儿,不认生,嘴也甜,邻居们全都夸个不停。

  见女儿这么伶俐、可爱,乔建国那叫一个得意——瞧见了吗,这么好的小闺女,我的!亲生的!

  三年后,顾小妮又怀孕了。

  刚开始显怀,邻居们就热情的评判:肚子尖尖,应该是个儿子!

  还有人说,顾小妮这次怀孕,可比上次勤快多了。

  懒是丫头嘛!

  这一回啊,一定是个儿子。

  乔建国愈发高兴了,他确实喜欢女儿,可更想要儿子。

  且有了女儿的例子,他知道,自己的结巴不会遗传。

  他无比渴望有个健全的、正常的儿子,好继承老乔家的香火。

  乔建国每天看着妻子的肚子一点点鼓起来,仿佛有了奔头,拼命的干活。

  结果,在值夜班的时候,机床出了故障,为了救师傅,他受了重伤,送到医院后,没有抢救过来。

  乔建国死了,他是独子,乔家老两口当场昏死过去。

  但,再怎么心疼,活着的人,也要好好活下去。

  乔建国是为了救人才死的,厂子里自然要优待,除了抚恤金、丧葬费,还有他的那份工作……

第190章 在年代文吃瓜(三)

  “这个年代真的挺有意思,工作还能传给儿女。”

  顾倾城暗暗忖度着。

  不是只有儿子,女儿也可以。

  这就跟顾倾城一直接受的教育不太一样。

  这年代没有皇位了,但工作的名额,就仿佛一件传家宝,非常珍贵。

  父母可以留给儿子,也会传给女儿。

  顾倾城说不出自己的感觉,就是觉得非常好。

  她内心的某个野望,也因为这种“男女都一样”的认知,变得愈发坚定。

  乔建国在工作的时候,救人而死。

  他符合相关的规定,他的工作可以传给儿女。

  但,乔建国的闺女今年才三岁啊。

  老婆肚子里倒是有一个,但谁也不确定男女。

  就算是个男孩儿,想要长到能够接班,也需要十几年的时间。

  这十几年里,让乔家的一家老小吃啥?

  而且人家机械厂,也不可能把一个名额给你保留十几年哇。

  原主顾小妮便提出一个想法:我接班,我来养活乔家的老老小小。

  这个提议,应该算是比较周全的。

  只是,乔家的老两口刚刚没了独子,又没个孙子。

  顾小妮肚子里的孩子,万一还是个闺女呢。

  难道老乔家的这份工作,要传给外人?

  大男子主义非常严重的乔老头儿就不太愿意。

  他老家的亲戚又借着“奔丧”的借口,好几个大侄子跑到乔老头儿跟前献殷勤。

  侄子虽然隔了一层,可也是嫡亲的骨肉。

  这年头,有些绝户人家,若是把家产留给侄子,侄子也能帮着养老送终。

  乔老头儿本就是个封建又自私的人,他反复衡量了一下,竟觉得过继个侄子也挺好。

  “建国他媳妇,今年才二十一,模样长得,你也看到了,她能为建国一直守着?”

  “如果有个儿子,她兴许还愿意,可若再生个闺女呢。”

  乔老头儿由己度人,觉得自己要是没有儿子,肯定觉得没有指望。

  不愿就此耗下去。

  寡妇改嫁,若是带着儿子,肯定不太容易。

  可若是带着两个闺女,顶多就是多两双快子,养个十来年,还能收一笔彩礼。

  顾小妮改嫁都更容易些。

  工作若是给了她,到时候,人家带着孩子、拿着工作,直接拍拍屁股走人,那他们老两口又该指望哪个?

  还不如过继个侄子,到底跟自己血脉相连。

  若是那侄子是个白眼狼,老家亲戚的吐沫星子,都能把他淹死。

  乔老头儿的话,虽然透着自私,却也有几分道理。

  他的老伴儿马氏却不这么想。

  侄子?

  对,侄子确实跟乔老头儿有血缘关系,可跟她马氏可没有啊。

  说句不好听的,马氏宁肯把工作留给乔巧这个小赔钱货。

  乔巧可是她亲孙女儿,身体里流着她的血呢。

  至于顾小妮会不会改嫁,提前写字据啊。

  如果顾小妮不改嫁,愿意为乔建国守着,那份工作就让她一直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