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嘴小反派的亲妈 第31章

作者:林果冻 标签: 年代文 轻松 穿越重生

  之后再用温水把排骨冲干净。

  洗好后,开始红烧排骨。红烧排骨的时候,宁书剩了一块有肥肉的排骨出来,这块排骨放进竹筒里,然后又放了一把洗干净的米和冷水进去,之后把竹筒盖紧,放进灶头下面烧的火红的木炭里,开始给三宝做竹筒饭了。

  竹筒是宁书拜托林父做的,她一说,林父就知道怎么做了。

  “娘……”

  “娘,我们回来了。”

  宁书这边竹筒饭才放进灶头里,两个宝就拎着小篮子,抬着竹席回来了。

  “怎么才回来啊?路上有发生什么事情吗?”宁书觉得两个宝走路再慢,也不至于和她相差这么久。

  “娘,我们看别人打架呢。”二宝嘴快的道。

  “嗯。”一宝点点头。

  “看打架的时候要走远一点,小心被人打到。”宁书就怕两个宝凑到最前面。

  “知道了呢。娘,你知道是谁在打架吗?”二宝还装出一副神秘兮兮的样子。

  宁书:“……我不知道啊,请聪明的林二宝同志告诉我可以吗?”看样子是他们认得的人。

  “可以哒可以哒。”他可是聪明的林二宝啊,“是给我们糖的知青姐姐哦。”

  宁书一愣,有些意外。那个女知青长得挺清秀的,看上去斯斯文文的,不像是能打架的人啊。“快说快说,她和谁打架啊?”宁书好奇死了。

  “和大队长爷爷家的叔叔哟。”二宝道。

  啊?

  女人和男人打架?

  这出戏有点不可思议啊。

  一宝很想给弟弟一个白眼,再看娘一脸愣住的样子,他叹气的解释:“是知青姐姐和另一个姐姐打架,然后振兴叔叔在拉人。”林振兴,大队长的小儿子。

  这是两个女的为一个男的打架?三角恋?

  宁书体内的八卦因子在疯狂的滋长。没办法,穿越至今,忙着挖野菜,一向是别人八卦中心的她,第一次听到八卦,能不激动吗?这没有科技的年代,再不八卦,就不是人了。“然后呢?打的怎么样了?”

  “然后振兴叔叔把他们拉开了,他带着给糖的知青姐姐走了。”一宝道。

  “没有了?”宁书没有听到刺激的事情,有点惋惜。

  “有哦。”二宝举起小手手,“那个姐姐骂给糖的知青姐姐是狐狸精,娘,狐狸精是什么意思啊?”

  宁书:“……狐狸精……指的是很好看很漂亮的姑娘。”

  二宝眼珠子一转:“娘,那你也是狐狸精啊,你比给糖的知青姐姐还要好看。”

  宁书:“……”我谢谢你嘞。

  不知道他娘心里所想的二宝还美滋滋的,他觉得他娘是整个大队里的狐狸精里,最好看的狐狸精。

  宁书如果知道他此时心里的想法,估计会把他的裤子脱了,然后狠狠打他的小屁股。一顿竹笋炒肉都是轻的。她看二宝手脚都泥,又去打了井水:“你们把自己洗一洗,待会儿可以吃饭了。”打好井水之后,还把井盖盖上。

  “娘,中午吃什么啊?”一宝好奇的问。

  “排骨炒年糕。”

  一听有肉肉吃,两个宝洗手的动作都快了。

  排骨炒年糕的排骨要炖的软糯一点才好吃,所以还需要时间,宁书趁机去割了小白菜,和年糕一起洗好切好。

  然后想着给两个宝什么奖励。

  她其实很喜欢一边吃炒年糕一边喝饮料,APP里存着的饮料有椰青和北冰洋汽水。之前因为有水果吃,所以她一直没有把这个拿出来。主要是椰青买了6个,保质期比较短,所以拿出来得每天吃。而北冰洋汽水是耐放的,虽然买了10瓶,但拿出来放着也没事。

  拿什么呢?

  她想喝椰汁。

  反正今天要去镇上,就把椰青拿出来吧,顺便看看张敏要不要买。她除了给两个宝买牙膏牙刷的时候去过镇上,都隔了半个多月没去了。之前也是假装去镇上,为了肉等食物有出处,实际上没走到镇上就回来了。

  不过和张敏说好的豆腐乳恐怕不能给她了。之前多买的四瓶她决定寄给林国栋。看在这个男人把自行车安排的妥妥当当,又给家里提高了开销的份上。

  只是,寄到部队的东西还要分一些给战友,那么四瓶豆腐乳就显得有些少了。可包裹寄过去要七八天,并不是什么都能寄的。

  要耐放的。

  突然,宁书想到了田螺肉。现在田螺多,用酒酿做腌田螺肉,不仅香,味道还好,且耐放。很适合。

  APP里还有两包大烤目鱼,这个大烤目鱼是烤熟了之后再晒干,要吃的时候切蒸一蒸就行,味道非常的棒。每个重有一斤。

  看在他给钱又给票的份上,她也愿意多拿一点东西寄过去。

  心里盘算着,宁书把椰青取了出来,然后开始用菜刀切出一个口子。她切了两个椰青,一个椰青虽然有900克,可那是整个,去掉壳,把里面的椰汁倒出来,大概也就300克左右了,她一个人一个都不够喝的。

  所以她喝一个,两个宝喝一个。

  炒好年糕,倒好椰汁,宁书又把竹筒拿出来,她用布包着竹筒盖,拧开一看,一股香气传出,但是竹筒粥还差点气候,于是把竹筒放在热水里烧。估摸着时间差不多了之后,她朝着外面喊道:“一宝二宝,叫醒三宝吃饭了。”

  “来啦……”

  两个宝的速度很快,宁书才把吃的都端上饭桌,他们已经一左一右牵着三宝来了。

  刚刚睡醒的三宝头上几根呆毛翘起,小手揉着眼睛还在梦游。

  “三宝吃饭饭啦。”宁书过去,把他抱到儿童座椅上,然后拿来木碗和木勺,从自己的大碗里倒出一点点的椰汁到木碗里,就一点点,三分之一木碗的量。“三宝,这是甜甜的,自己喝哦。”

  他的竹筒粥太烫了,得在冷水里泡一会儿。

  “娘,这是什么啊?”二宝看着自己和哥哥也有一碗,好奇的问。

  “这是一种果子里面的汁,前两天挖野菜的时候看见的,忘记拿出来了。”宁书随口扯了一个借口。好在原主留下的影响力,孩子们从来不翻厨房的东西,所以家里有什么吃的他们都不知道。

  所以,宁书拿什么他们吃什么。

  一宝闻了闻:“好香,和牛奶一样香,但是又不一样的味道。”

  一宝二宝没有怀疑宁书的话,一是山上野果子多,有些野果子里面确实有汁。二是宁书这个身份让他们对她有着天然的信任。

  即便是宁书刚来的时候,他们嚷着要向爹告状,可是对于宁书给他们吃的东西,他们从来不会怀疑这东西好不好吃,是哪里来的。

  “甜的。”二宝已经迫不及待的喝了一口。

  三宝虽然还不太会自己吃饭,但是已经知道怎么用木勺子和木碗吃饭了,他小手抓起小木勺,在木碗里淘啊淘的,小木勺拿的歪歪的,上面只有半勺子椰汁,他慢吞吞的塞进嘴巴里。然后:“好吃。”三宝的眼睛瞪大了,这个像凉白开一样的东西,很好吃。

  于是,不用人催,三宝自个人喝了起来。

  宁书见三宝要喝,又见那小半碗里有不少都被他溅出来了,她又倒了有些到他碗里。三宝露出六颗小米牙,给了他娘一个傻傻的笑容。

  “娘,我们吃好饭可以马上去捡田螺吗?”一宝啃完一块排骨,想起了来的时候和老宅的哥哥姐姐约好的事情。

  “对,我们和海文哥一起,田里还有很多田螺了,我们还要去捡。”二宝也跟着道。

  “可以啊,不过我下午不去上工了,我要去一趟镇上,你们去捡田螺的时候要小心一点,跟着哥哥姐姐,不要乱跑,知道吗?”宁书叮嘱。

  “娘,你去镇上,那我们带三宝去捡田螺,让三宝在草席上可以吗?”一宝问,“下午让二宝看着三宝,我去捡田螺。”

  二宝马上反对:“不要,我还想捡田螺。”

  一宝瘪瘪嘴:“你上午已经捡了,上午是我看着三宝的,下午轮到你了。”

  二宝也知道哥哥说的是对的,可是他还想捡田螺。“那……那好吧。”但他也是一个听话的崽崽,在哥哥说的对的情况下,他还是听哥哥的话的。当然了,就算哥哥说错了,他也是听话的。

  “你们都去捡吧,下午我带三宝。”宁书见林二宝同志没了精神,便提出这个。到时候把三宝放背篓里,她带去镇上吧。体重不超过15斤的三宝,她背一路应该不会累吧?

  一宝一听,忙问:“娘,你要带三宝去镇上吗?”那稚嫩的声音里,还带着一丝羡慕。

  宁书:“是啊。”

  “娘,我也想去镇上。”二宝不懂哥哥的心思,他直白的发表自己的想法。“娘,我长这么大了,还没去过镇上呢。”

  长这么大=五岁

  一宝听到弟弟的话,也渴望的看着他娘。

  宁书噗嗤笑出声:“等买了自行车带你们去镇上,去镇上很远,小朋友走路走不到镇上的。”

  “娘,我们家要买自行车吗?”一宝的思想被带偏了,他虽然年纪小,可是也知道自行车。

  其实,青林湾生产大队并不偏僻,以宁书的速度,从青林湾生产大队走到县城也不过2个小时,也就是说,这路程大概在10到12公里之间,可以说是距离县城比较近的一个村子了。

  “是啊,你爹今天不是来信了吗?他寄了自行车票和钱过来,所以我去镇上办事情。”宁书并没有把他们当小孩,什么都不说。相反,她做事情都会告诉两个宝。

  “我爹真是个好人嘞。”二宝夸了一句。

  远在部队的林国栋:我谢谢你嘞。

  一宝听到娘提起爹,如果是以前,他是想爹回来的,他想告诉爹,娘不管他们,自己吃很多肉,只给他们一小块。可是这二十多天下来,宁书每天给他们好吃的,给他们吃鸡蛋喝牛奶,还给他们做新衣服新裤子,一宝的心里已经没有爹了。

  所以听到娘提起爹,他的注意力根本没在爹身上。而是:“娘买了自行车,会载我们去镇上吗?”

  “对啊,不过我买的是女式自行车,只能坐一个人,所以一宝和二宝要分开去。”至于三宝,放在箩筐里就好,不影响。宁书没想过买二八杠男式自行车,她买东西当然要自己喜欢的,首先是自己喜欢的,其次再是实用性。

  “我先去。”

  “我……”一宝的嘴没有二宝快,但他也不认输,“石头剪刀布。”

  “好吧。”二宝也没意见。

  在两个宝的叽叽喳喳中,三宝的竹筒粥也吃好了,三宝的胃口不大,宁书准备的也不多,反正三宝还有下午茶水果,肚子也不会饿。

  吃好午饭,两个宝拎着小篮子去老宅找林海文他们了,而宁书收拾好家里,把三宝放进背篓里,也背上他出门了。

  宁书背着三宝出门一路上被很多人看见了。大家的眼里透着果然如此的光芒。早上林国栋来信了,下午宁书就出门了。原本以为会等到明天后天的人,打赌都输了,没有想到她竟然一个下午都等不及了。

  不过,宁书上午能去上工已经让大家惊讶的掉了下巴,她下午不去上工才显得正常一些。

  40分钟的路程,宁书自己走的时候,一定都不觉得累,可背上背着三宝,刚开始的时候是轻的,这会儿有点吃力了。两个肩膀在下沉,酸的很。

  所以背了一段路,她就把三宝给抱了出来,让肩膀放松一下。

  “娘……”三宝抱着他娘的脖子,小嘴巴在他娘的脸上啵了一下,然后乌黑的眼睛看着他娘。

  宁书也在他的脸上亲了一下。

  三宝笑了,笑容不像二宝那样阳光,也不像一宝那样腼腆,他的笑容清澈又纯真。

  好不容易到了邮政局,一眼就看到了张敏。

  “宁同志……”张敏看到宁书怀里还抱着一个孩子,好奇的问,“宁同志,这是你儿子啊?”小朋友穿着灰色老土布的上衣(长袖T恤),黑色老土布的开裆裤(卫裤),头发很黑,有几根翘着。白白嫩嫩的,虽然不胖,但是小脸蛋红红的,精神很好。

  这年代,白白嫩嫩的孩子尤其招人喜欢。如果这个孩子还穿的干干净净的话,那就更加招人喜欢了。

  和瘦瘦黄黄的一宝二宝相比,三宝之前虽然也瘦,但是不黑。估计是小孩子的皮肤抗黑。而现在,喝了二十多天的牛奶,吃了二十多天的鸡蛋,他脸蛋上长了肉,抱出就是一个惹人喜欢的宝宝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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