慕朝游 第41章

作者:黍宁 标签: 东方玄幻 穿越重生

  他当真是老了。

  美人对于自己身上的变化,对岁月的流逝同样也是很敏感的。

  阿簟纳闷他突然的怅然:“郎君?”

  王羡:“我没事。” 只是原本火热的一颗心,像是被人骤然泼了一盆冷水。

  是啊,他年纪都这般大了。

  想到这里,王羡又不住莞尔,想笑。笑自己刚刚那没话找话的模样。年纪都这么大了,还学什么毛头小子的作派呢?

  他并不否认自己对慕朝游是有些淡淡的,模糊的好感的。只是他从未想过将这好感发展下去。所以哪怕对慕朝游有好感,他也未曾着意打听过她的消息。

  他年纪不小了,早已过了执着情情爱爱的时候,就这样坐着说说话,内心便已然十分平和和富足。

  话是这么说的,但一路上,撩起车帘,看那人来人往,看秦淮河上的落日熔金,见道旁清翠的橘树,见远处的敬爱寺塔顶。晚风拂过人面,还是忍不住扬起唇角。

  平日里所见怪不怪的景致,今日再看却处处新奇,令人不自觉就要笑。

  大抵是心情好了,看什么唇上都要带三分笑意。

  王羡果如他临别所言,没过几日,又再次光临了魏家的酒肆。

  酒肆生意重回正轨,慕朝游每天忙得脚不点地,很少能竭心去招待他。

  但王羡能自得其乐。

  每日晌午来,点上一两样酒菜,和身边的酒客说说笑笑,一坐就是一下午。

  男子眉眼弯弯的像亭亭的星月,唇角含笑,乌发闲散地半拢着,支着腿,青袍逶迤在地上。

  王羡喝得不多,和刘俭等人比起来可算十分克制,只唇瓣略沾点酒水。

  每当慕朝游百忙之中抽空见他怡然自得的模样,实在很难不感到嫉妒。

  王羡曾对她承认过,他是白身,无官无职。

  每天就是躺在家里睡大觉,驾车去城郊游玩,要么就是去拜访自己那几位身居高位的好朋友,和他们闲来执麈论道。

  王羡来得频繁了,这些时日刘俭又不见了踪迹。

  刘俭是个浪荡的性格,新鲜感来去如风,神龙不见神尾的,慕朝游也不担心奇怪。

  不同左右说话的时候,王羡大部分时间都在看她。

  他其实不喜欢高枕于家中酣眠。

  妻子去得早,儿子王道容不着家。每日王羡起身,往往要坐着出一会儿神,觉得心里空落落的。

  待在家里吧,家里连个说话的人都没有,王羡偶尔会去妾室张悬月那儿坐一会儿,听她谈会儿琴。

  然后便是看看书,写写字。

  一抬头,日头还老高呢,白日太长,光阴实在难消磨。

  他就叫上阿簟,驾车去见老朋友周泰几人,他们平日里去官署打个卡,在家里也闲得长毛。

  几个人坐在一起说说话,勉勉强强到日暮了,这才又回到家中。

  阿簟点上一盏孤灯,孤零零地枕着孤影睡了。

  偶尔,也不是没有怅惘不知前路的恍惚感,但这是人人都有的,年纪大了,就是在等死,没必要去探寻这些有的没的。

  不去想,很快也就打发掉了。

  王羡很喜欢看慕朝游忙活,他不爱喝酒,就叫上一碗热腾腾的水引,看她抱着酒坛子忙得团团转。

  风吹动旌旗,春风熏得人陶陶然,酒香熏得行人熏熏然。

  热气腾腾的饭菜飘着白烟,酒肆里的酒客们在高声说笑,嘈杂的说话声在烟气中飘得很高。

  她穿行在人群里,忙得足不沾地,额头鼻尖盈着细密的汗珠,却不慌乱,忙得富有条理,像这一曲乐章中最和谐的音符,看得王羡觉得心里很踏实。

  年轻,可爱,活力。

  王羡仅仅只是看着,便觉得自己也变得年轻了,好像明天还有盼头呢,每一天都还有盼头呢。

  老子一连几日都不着家,就连王道容这个薄情的儿子都觉察到了蹊跷。

  王道容平日里不太着家,但并不是全不回。

  否则是要被人戳脊梁骨的。

  南国人虽然放浪,还是在靠着举孝廉做官。就算演戏,王道容也得旬日去王羡那边问个安磕个头。

  刚踏进王家的宅院,小僮阿笤就迎了上来,“郎君来得不巧,郎主才出门。”

  王道容不关心王羡去了哪里,或许又是驾着车和他那几个名士朋友游山玩水。

  但他近日出门的频率实在有点儿高了。

  王道容不禁拧起了眉头:“又出门了?”

  因着这些时日大将军动向不定,他过来这里也比往日频繁了点儿。几乎回回过来,回回都要吃上闭门羹。

  王道容微有些倦怠,他这个爹一向不着调。他这个做儿子的也懒得去做老子的主。

  再说他今日也不是冲王羡来的。

  总归是自己的家,王道容入了府,看了会儿书,又练了会儿字,撂下书又小睡了一会儿。

  他和王羡基本上日日都是重复着这样枯燥乏味的生活。

  这一觉睡得很沉,醒来之后,王道容沐浴更衣,端坐在蒲团上入了一会儿定。

  然后便叫来了他此行的目的—他留在府上的心腹彭仆元。

  一个年约三十少许的男人走了进来,他生得高大,留着一团乱糟糟的络腮胡,眼神很凶恶。

  彭仆元是卢水胡,性格残暴,头脑简单,虐杀过不少人,本来是要处以死刑,为他所救,在很早之前就替他做事。

  叫来他之后,王道容安静了一会儿。这个暴虐的卢水胡竟也不敢多问。

  王道容杀过人。

  杀过鬼物,杀过胡人。

  他幼时也杀过人,那是很久以前了。

  剑杀为祸一方的胡匪,并不是什么见不得光的事,还要被赞一声勇猛英武。与背地里暗行诡计,残害无辜终归不同。

  真的要杀慕朝游的时候,即便是他也不能当场立下决心。

  这倒不是出自于什么不忍的负罪感。他幼时也杀过无辜,但那是很久以前了。

  他幼时恣睢残忍,天性为恶,起先觉得王羡养的鸟吵闹,吵得他不得安宁,读不进去书,就站起身将那只聒噪的鹦鹉放归了田野。

  王羡派来照顾他的随从曾经劝阻过他,说这鸟被人饲养得年岁久了,放它归林是害它性命。

  王道容不为所动,仍一意孤行。

  再后来是那只抓伤了他的貍奴,在刘俭问他讨要之后,他本想一剑刺死了这貍奴,回刘俭说它病死了。

  恶意是一点点膨胀的。

  他的生活每日无趣得一眼便能望到底,每日读书习字,和父亲去拜访所谓的名士。

  小小的王道容,安安静静地随父坐着,低眉顺眼,规规矩矩,一坐就是一下午,从不吵闹。

  但谁知道他的思绪早已经放空到不知何处去了呢?

  他觉得他们说的大话很响,很无聊,浅薄得一眼就能分明。

  他常听他们说些玄之又玄,空虚得没有边际的话语,时不时互相赞叹、吹捧,最终这一场场清谈流传出去,成全他们的名声,成就了他们赖以为生的政治资本。

  每一个人都像是在描眉唱戏的优伶戏女,端看谁演得最超然洒脱。

  在这无趣的,浅薄的生活中,杀生变成了一件难得令他感到有趣的事。

  感受着生灵在自己掌心挣扎求生,温热的鲜血在脚下流淌,脉搏还在鲜活的跳动。

  ……生与死交界之时迸发出的那股蓬勃的、旺盛、甚至是耀眼的生命力。

  这一切的一切,都让他移不开视线,深深地为之着迷。

  在一开始,王道容做得不是很明显,每每杀过什么畜生,总要细致地擦干净鲜血,焚烧掩埋,将现场处理妥当。

  频率也不太高,谨慎起见,两三个月一次罢了。

  后来,他发现,杀一两只畜生,在众人眼里其实无伤大雅,这世间谁不杀人。

  从那之后,他杀过许多飞禽走兽。

  被王羡知道了,劈头盖脸好一顿责骂。

  王道容只是不解,都是杀生,为何游猎可以成群结队,浩浩荡荡,甚至还能由人秉笔记载,歌功颂德,书之后世。

  每一次天子田猎,堆积在营帐旁的猎物都如小山高了。而他杀几只畜生为何就成了王羡眼中的恣睢残暴呢。

  都是杀生,为何还能将田猎明明白白写入《礼记》之中?

  王羡被他的歪理邪说气得面色铁青,大骂他难道还想学罚北边那些残暴的胡人不成?

  他被罚了面壁思过。

  跪在堂前,王道容静静想了许久。

  终于明悟,或许不是不可以杀生,只是缺一个光明正大的,名正言顺的理由。

  那么,若是有了合理、恰当的理由,杀人似乎也不是不行吧?

  他的第一次杀人,始于一场实验。

  对象是那个他很讨厌的,被王羡派来的,总是管束他的随从。

  那个仆从的手脚并不干净,他设了一个局,找到一个机会,当众揭发了他。

  王羡念旧情,犹有不忍。在他宽恕他之前,小小的王道容眼睛眨也不眨,迅速拔出剑,赶在王羡开口前,一剑刺死了他。

  当时,恰逢大将军来访,周围坐了许多宾客。

  鲜血飞溅上他的眼皮,挂在眼睫上很不舒服。

  众人大吃了一惊。

  在众人注目之下,这个冷淡文秀的小少年神情淡漠,满不在乎地说:“我王家之物,怎容他人觊觎?”

  又迅速收了剑,无不谦逊,彬彬有礼地朝众人一一行过礼赔过罪:“惊扰诸公,是容之过。这刁奴屡教不改,我替王家清理门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