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姚颖怡
但有这么一个人总比没有要好,这个小小的阿宝,就是乔美人现在能够抓住的一根稻草。
说曹操,曹操到。
乔美人正想走下假山,却看到阿宝正向这边走来。
乔美人使个眼色,丫鬟青杏便快步下山,躲在一块太湖石后面,轻声喊道:“阿宝,阿宝。”
阿宝听到有人叫他,抬头去看,便看到太湖石后面露出的一张脸。
“青杏姑娘,你怎么在这儿?”阿宝是个有礼貌的孩子。
青杏关心地说道:“天冷了,你穿得这么单薄,是不是棉衣不够穿?”
新帝提倡节俭,宫里的娘娘们都不缝新衣了,内侍宫女们当然也要如此。
别人还能穿前两年的旧棉衣,但是像阿宝这样的小内侍却不行,他们还在长个子,旧衣已经穿不下了。
阿宝心中一暖,连忙说道:“不是不是,我火力壮,不怕冷,棉衣裳这会儿还用不上。”
他有棉衣,干爹掏钱给十几个干儿子做了新棉衣,用的是半旧的面子,里面却是新棉花,看上去像是旧的,不会引人注意。
青杏笑着说道:“你这匆匆忙忙的要去哪儿?”
阿宝不疑有他,随口说道:“干爹让我出宫办事。”
青杏看看天色:“这么晚了还出宫?等你回来,怕是宫门都要关上了。”
阿宝:“没事,来得及,能赶上。”
他已经替干爹去过几次了,每次都能赶在关上宫门之前回来,再说,今天比往常都要早,时间充裕到他还能和青杏说说话。
“是去买东西?夏公公放心让你一个人出去?”青杏问道。
以前宫里有个叫曾福的小内侍,每天都能出宫采买,那时据说宫里的娘娘们全都托他帮忙买东西,曾福身上经常带着很多银子,结果被贼人盯上了,曾福被人谋财害命,过了十几天,尸体才被人从河里打捞上来,已经泡得面目全非,就连他的表舅汤公公也只能靠着身上的衣裳认出他来。
汤公公一病不起,后来自请出宫,现在住在城外的一处寺院里。
汤公公是跟着新帝从青州过来的,宫里私底下都说,如果汤公公没有自请出宫,现在新帝身边的红人,也就轮不到夏公公了。
但是自从小内侍曾福死了之后,宫里就再也不让太监们独自出去了。
青杏并不知道阿宝以前出去过,她只是听阿宝说要出去,觉得奇怪,这才有此一问。
阿宝忙道:“不是买东西,我就是去对面的那条巷子,离得不远,我去去就回来,不会出事的。”
青杏目送阿宝离去,重又回到凉亭里,压低声音,把刚刚阿宝说的话告诉了乔美人。
乔美人目光盈盈,她知道对面的巷子,说是对面,其实并不真是面对面那么近,中间也有一段距离,但是比起金陵城里其他地方,这里算是距离临时皇宫最近的地方了。
阿宝去那里做什么?
而且还是去去就回?
已经是傍晚时分,马上就要用晚膳了。
回到自己的宫院,乔美人拿出一只玉石雕成的小牛,对青杏说道:“再见到阿宝,把这个给他,他是属牛的,顺便从他嘴里套套话,他去那条巷子里做什么。”
阿宝就像他说的那样,去去就回来了。
每次都是这样,他也只是知道那里住着一个叫吴三的人。
每次他去敲门,都会有一个老太婆来开门,他对老太婆说,有事找吴三。
只这五个字,说完就走。
今天同样如此,阿宝说完那五个字,就走出巷子。
不知为何,他感觉有人在看他,回头一看,什么都没有。
阿宝没有在意,蹦蹦跳跳地回宫去了。
阿宝是赶在晚膳之前回来的,他不用当值,手里没活就能去吃饭,因此,他吃饭的时候,他的干爹夏公公还饿着肚子服侍在新帝身边。
用完晚膳,天色便暗了下来。
吴三坐在院子里,他还在等,等到天色全黑了,他便要出门去了。
屋里传出小女娃的哭声,吴三烦了,冲着屋里喊道:“阿娘,你怎么搞的,怎么让她哭了,哭肿了眼睛怎么办?”
上次就有一个,眼睛又红又肿,让那位很不满意。
那位喜欢清清亮亮不染尘埃的眸子。
屋里很快便传出老太婆的训斥声:“不许哭,再哭就掐死你,连你爹娘一起掐死。”
哭声渐渐消失,吴三松了口气,对冲屋里喊道:“阿娘,别忘了给她点上眼药水。”
这眼药水可是个好东西,夏公公赏的,太医院里配出来的,眼睛里滴上几滴,就能水灵灵的。
小女娃,当然是越水灵越招人喜欢。
天色终于全黑下来,吴三站起身来,伸个懒腰,转身进屋,片刻之后,他背着一只口袋从屋里走出来。
老太婆追出来,在口袋上拍了一巴掌,又用竹签子扎了两下,恶狠狠地说道:“在路上不许哭,听到没有!”
吴三不悦:“阿娘,都什么时候了,你还用竹签子扎她,那位心细得很,小孩子皮肤嫩,一眼就能看到。”
老太婆忙把竹签子藏到身后,她是扎习惯了,忘了眼前这个马上就要送出去了。
“那,那怎么办,扎都扎了。”老太婆有点慌。
吴三没好气地瞪她一眼,转身往屋里走去:“怎么办?只能换一个了,我和你说,这几天不许再扎她们,万一到时候没有养好,咱们这差使也就没了。”
老太婆又是后悔又是害怕,这差事可不能丢。
她们母子是做拐子的,因为采生折割被判了秋后问斩,在死牢里被人花钱赎出来,先是在偏远的小地方转悠,挑一些长得漂亮的小丫头送到金陵,这生意刚开始还行,可是后来越来越难做,有两次,他们路上遇到土匪,虽然保住了性命,可是小丫头却死的死伤的伤,还有两次,被关卡盘查时,认定他们是拍花党,他们在大牢里关了整整一个月,带着的孩子当然也没了。
接二连三出事,恩主决定让他们在金陵长住。
前几个月,他们每个月弄两三个孩子,大多时候是在金陵周围的村子里,很多人家对女儿根本不重视,丢了就丢了,也不会报官。
可是上面那位不喜欢,说这些丫头粗手粗脚,一股子土腥气。
恩主也不高兴,觉得他们偷懒。
上面那位喜欢细皮嫩肉,娇娇软软的小女娃,就是那种一看就是娇养长大的孩子,骨子里都透着娇气。
乡下哪有这样的?
他们去了苏杭,苏杭女子个个水葱似的,小女娃也是玉雪可爱。
当时正是盛夏,从苏杭回来的路上,两个小女娃中暑,后来开始拉肚子,到了金陵瘦了一圈儿,皮包骨头,别说是上面那位了,就是他们自己也觉得拿不出手。
没办法,他们只好在金陵动手,这两个月总共弄了十个,送进去六个,那位总体还算满意,出手大方,他们母子总算尝到了甜头。
老太婆现在都不敢想,如果没了这份差事,没有了头顶的恩主,他们母子恐怕还没走出金陵城,就又被送回死牢,上次是秋后问斩,这次怕是就要斩立决了。
老太婆进屋,挨个查看,最后只好拎了那个今天才被带回来的小女娃出来,对吴三说道:“就她吧,就只有这个今天没扎过。”
吴三很生气,自己这个老娘,整天就会添乱。
“快点给她洗洗,要快,这都什么时辰了,别忘了把她弄醒。”
小女娃是今天才被带回来的,用了迷药,这会儿还睡着。
老太婆心虚,唯唯诺诺,不敢怠慢,很快就把小女娃洗干净,弄得香喷喷,又用蘸了冷水的布巾子敷在小女娃额头,小女娃醒过来,张嘴要哭,老太婆把布巾子塞到她嘴里,喝斥道:“乖乖听话,不许哭,你乖乖的就送你回家去。”
吴三已经等不及了,催促道:“好了好了,该走了。”
第328章 小玩意(两章合一)
母子俩急急忙忙把小女娃装进口袋,老太婆又拿出一条长布巾搭在吴三脖子上。
吴三不耐烦:“又不是夏天,带这个做甚?”
老太婆:“如果流血,就用这个塞上,别像上次那样,血流得到处都是,你不知道,这几天野狗总在巷子里转悠,还不是闻到血腥气了。”
吴三一想也是,上次那条口袋都被血给浸透了,难保会有多管闲事的,跟着血迹找到这里。
吴三背着口袋走出家门,整条巷子都被租下来了,空空荡荡,连个人影子都没有。
虽然今天出来得有点晚,但是吴三心情不错,今天弄回来的这个小丫头长得俊俏,阿娘给小丫头洗澡时看了,干干净净,白白嫩嫩,就连蚊子咬过留下的印子都没有,一看都是娇生惯养的,那位最喜欢的就是这样的。
想想马上到手的银子,坏心情也变成好心情了。
看看天色,吴三索性跑了起来,好货是好货,可是时间也真的有点晚了。
吴三跑得快,他从记事起就跟着爹娘做生意,既能给爹娘打掩护,也能帮着爹娘去骗同龄小孩或者爱心泛滥的年轻女子。
做这行除了要嘴甜,还要跑得快。
他爹就是因为跑得不够快,失手后被人当街活活打死。
从那以后,他就苦练脚程,上次失手被抓,也是因为被老娘拖累,如果只有他一个人,官府绝对抓不到他。
虽然背着一个孩子,可是吴三的速度丝毫没被影响,他跑得飞快,眨眼间便跑到了巷子口。
忽然,他感到有什么东西碰在脖子上,他没有在意,脚下的步伐更没有停顿,直到一团温热自脖腔中喷出,吴三也不知道今天就是他的忌日。
一条特制的丝线横切进吴三的咽喉,吴三死了。
五条人影从黑暗中走出,一人从吴三背上取下那只口袋,两人迅速收起丝线,两人熟练地将喷洒在青石板路上的血迹清洗干净。
送走儿子,老太婆回到屋里,把余下的三个女孩重又检查了一遍,去灶间盛了一碗白粥,把小女娃们嘴里的破布拿出来,挨个给她们喂粥,一边喂一边骂。
“你们就是小姐的身子女昌女支的命,你给我把嘴张开,还当你是千金小姐呢?怎么,还想绝食吗?我可告诉你们,你们就算是死了,也得给我去配阴婚,说不定嫁个老头子!”
“我妹妹是不是被你们配阴婚了?”一个小女娃忽然问道。
老太婆看了一眼,这就是今天原本要送走的那个,最可恶就是这个小蹄子了,让自己被儿子怪罪。
“是啊,我把她卖给一家傻子,那傻子的娘不知多开心呢,啧啧,你们姐妹不论活着还是死了,都得老老实实让人……”
老太婆的话还没有说完,小女娃就哭了起来,一边哭一边骂:“坏蛋,你们都是坏蛋,我变成鬼也要杀了你们!”
阿婆最爱讲鬼故事了,阿婆讲的鬼故事里都是好鬼,一点都不吓人,她和妹妹都爱听。
她以为妹妹变成鬼,就能回来找这些坏人报仇,可是这个老太婆却把妹妹卖去配了阴婚,那妹妹还能回来吗?
那天妹妹回来,流了很多血,后来血终于止住了,可是妹妹却不会动,也不会说话了。
老太婆说妹妹死了,吴三要去隔壁院子把妹妹埋了,老太婆却说那太浪费了,然后她就拉着吴三出去说话,第二天,吴三就把妹妹的尸体带走了。
她万万没想到,这些坏人竟然把妹妹的尸体去配了阴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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