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神仙老虎
倘若爹不爱他了,就会生弟弟妹妹出来,弟弟妹妹一定会比他更可爱,更招人喜欢,还比他健康。
娘、爷爷奶奶和大姑还会喜欢他这小病秧子吗?
大伯也早晚会有自己的孩子。
自己又成了这个世界上多余的人。
他不想。
他不想像前世一样因为三叉神经痛疼到在床上打滚,像被扔进油锅的虾一样,抱着头蜷缩成一团,恨不得用头撞墙缓解疼痛,然而没有一个人来抱抱他,可怜可怜他,安慰安慰他。
内心强大的人品味孤独,弱小的人害怕没有依靠,世人赞美坚韧的灵魂,又怎知那些怯生生的,卑微的,被压抑的灵魂曾经历过的万水千山。
周家最无情的人不是二郎,而是周锦钰!
长期得不到爱的人会自我封闭,他没有爱人的能力,对二郎的贴心孝顺更多来源于想要得到爱的执念、被人抛弃的恐惧,以及前世养成的不要被人讨厌的求生本能。
无辜是他的伪装,无欲是他的绝望,无情是命运为他赋予的底色。
他受过的委屈远比二郎说他两句多得多,他承受痛苦的韧性也绝非一般人能比,无论是身体上还是心理上。
只是他也不知道为什么控制不住自己,眼泪一下子就出来了。
周锦钰忙努力地止住眼泪,端端正正的坐好,手指放在琴弦上,沙哑着声音道:“对不起爹,钰哥儿惹您生气了,您别气,钰哥儿知道错了,没有好好把爹的话听进去,让爹失望了,钰哥儿会改正错误——爹,你再听钰哥儿弹一遍,看有没有比刚才好一点儿。”
不知道是吓得开了窍,还是这次没有了消极抵抗的情绪,周锦钰弹得比以往几次都要好。
周二郎点点头,“好孩子,不错,这次走心了,进步很大。”
周锦钰眼里含着泪儿,眉开眼笑,兴奋道:“爹,真的么,那钰哥儿趁有感觉再多练几遍,今天就不出府去玩儿了。”
周二郎摆摆手,“好孩子,不练了,爹答应带你去外面玩儿,就不能食言,练琴之道,技艺放一边,但态度不可不端正,爹要的是你的态度,钰哥儿明白吗?”
周锦钰忙用力点头,“爹,我懂了,钰哥儿不该因为一时学不会就失去耐心,越没有耐心才越学不会呢。”
看到儿子懂事的模样儿,周二郎上前掏出帕子给擦了擦小眼泪儿,“瞧给我们委屈的,哭得像只小花猫似的。”
“喵——”
周锦钰把两只小手勾着放到头顶上,学了声小猫叫,道:“爹从来没有这般训过钰哥儿,以后爹可不可以轻点儿训,钰哥儿都傻了。”
孩子的睫毛因为哭过,湿漉漉地粘连着,眼眼睛也像小兔子似的红了,无辜地请求着。
周二郎心疼,伸手轻揽过孩子,安慰地轻抚着儿子的后背,“对不起钰哥儿,是爹太心急了,不该那样说你。”
周锦钰声音闷闷地“不是世界上所有人都像爹这般聪明,学什么都一学就会,钰哥儿已经比很多人都强了。”
“是的,我们钰哥儿已经很棒了。”
“爹,我就是还没有找到学古琴的诀窍,以后会好的。”
……
周二郎知道自己操之过急对孩子太过严厉了,但结果是好的,果然是玉不琢不成器,偶尔严厉一些也许并不是什么坏事儿。
周二郎不知道周锦钰内心的真实想法,周锦钰一向的乖巧表现迷惑了他,以致于周锦钰完全确信他爹对他的爱,彻底解开前世心结展现出叛逆的一面时,让他措手不及。
儿时多省心,长大了就有多费心。
没有一个孩子会完全顺着父母的意愿成长,你欠他的债早晚都要还。
从琴房出来,二郎带儿子重新洗了手脸,小孩儿皮肤嫩,哭得眼周有点儿红,周二郎用松软的干毛巾给擦了,又担心带孩子出去时被风皴着,给小脸儿和眼周涂抹了些润肤的膏子。
爷儿俩又换上外出的衣裳,准备妥当,唤胡安套了马车。
安京城里东市最为热闹,尤其是过年前,这里更是车水马龙,除了当街的各种杂货铺子,还有很多流动的小商小贩在此聚集,花市,鸟市,以及古玩字画市场也俱都在此聚集。
周锦钰喜欢小动物,周二郎不让他养猫,他想养一只小鹦鹉,贺景胜就有一只,他也想有一只,馋得慌。
人家徐坤不但有自己的鹦鹉,还养了一条威风凛凛的獒犬呢。
周锦钰搂了周二郎的脖颈,撒娇“爹,你可以给我买一只鹦鹉吗,我想要。”
“喜欢这个?”
“喜欢,钰哥儿想要一只,挂在廊子上,没事儿就可以逗着它玩儿,听说那聪明的鹦鹉可以学会背很多古诗呢,我不教它古诗,我就教他说——“周锦钰呵呵一笑,“我就教它说,老爷天下第一聪明人,少爷天下第二。”
周二郎就笑,“钰哥儿今天嘴巴抹了蜜糖吗?”
周锦钰拉着他一只胳膊撒娇,“爹,你让我养一只吧,好不好?”
周二郎抬手捏了捏儿子的小脸蛋儿,“想要养只鸟儿还不容易,爹带你去鸟市,咱们选最好的。”
这鹦鹉的活动范围非常小,就呆在笼子里,不像猫狗那般到处乱蹿,儿子既然喜欢,买就是了。
“谢谢爹。”周锦钰眉开眼笑。
这东市里又分富贵区和平民区。
挨着东边城门的区域是平民喜欢出没的地方,因为东边城门又称“贫门”专供贩夫走卒和小商小贩走。
早上天还不亮,城外的小商贩们就在城门外等着排队了,等到城门一开,蜂涌入城,在东市一片开阔的大场地里占上摊位,摆上各种生活杂货开卖。
东市的最西头就是富人区了,不论是花鸟市场还是古玩市场都不可能是饭都吃不饱的老百姓消遣得起的。
人多,周二郎抱着周锦钰,在周锦钰看不到的地方,两名便衣护卫紧紧跟随在父子俩身后。
周二郎抱着儿子往鸟市里走,不成想竟然碰上前些日子才被贬为庶人的刘永年。
因为他替礼部尚书冯明恩担下了所有罪责,能保住他一条命已经是周二郎手眼通天了,断不可能还保住他的官位。
他现在的身份可以说极为尴尬,冯明恩知道对不起他,但为了避嫌,以后肯定不能和他牵扯,否则很容易被政敌抓住把柄。
知道对不起他,心里又对他怀有愧疚,这种情绪很复杂,一不小心感恩就变成眼不见心不烦。
刘永年是个明白人儿,不在人家跟前添堵,收了对方一些补偿性质的银两,从此互相敬而远之,不给人添麻烦。
不过虽然话是如此说,他心里不可能一点儿怨恨也没有,做人要厚道,对方给的那点儿补偿费未免太过寒碜人。
其实他还真冤枉冯明恩了。
好歹冯明恩也是官居礼部尚书,且还是皇帝信任的人,到了他这个位置,格局不至于如此之小,他若真是蝇营狗苟之辈也混不到今天。
但坏就坏在他有个贪图小便宜的不靠谱继室夫人。
林氏不满丈夫给一个被扒官撤职的无用之人这么大一笔银子,偷偷扣下了一半儿还多。
所以说历来世家大族,不但非常讲就门第相配,更是强调娶妻当娶贤。
一个不称职的当家主母甚至可能毁了一个家族。
那些世家不喜欢兰姐儿这样的出身和条件亦不仅仅是天生的优越感,是有客观原因的。
也正是因为清楚这一点,周二郎才最终决定给兰姐儿招赘。
他今日前来鸟市,是因为前些日子他的夫人为了救他出诏狱,真是拼了尽了所有,不光把自己的嫁妆变卖了,就连她最心爱的画眉鸟儿也变卖了。
这只画眉鸟陪伴了夫人快十年了,花多少钱,他也得给赎回来。
第153章
“见过周大人。”
刘永年一身简朴的青衣打扮,戴了顶鸦青色毛毡帽,快走几步上前,拱手一礼。
周二郎弯腰把儿子放下来,浅笑,“有些日子没见,刘兄身上的伤好些了吧。”
“托大人的福,现下已经好多了,大人这是要带孩子去鸟市么?”
“正是,小儿想要养只鸟儿,陪着过来看看——钰哥儿,这位是你刘伯伯,爹的好友。”
“锦钰见过刘伯伯,问刘伯伯好。”
周锦钰落落大方,上前礼貌见礼。
刘永年如今是落魄之身,处处受人挤兑白眼,虽说他心里很明白落魄凤凰不如鸡,捧高踩低乃人之常情,不必介怀。
可到底养尊处优这么些年,心理落差是有的。
现下听周二郎称呼他为“刘兄”,他身边那位粉雕玉琢的金贵小少爷亦是礼貌有加,毫无敷衍看不起之意,心里感慨万千。
对方虽是以平等之礼相待,刘永年却是有分寸的人,知道自己现在什么身份地位,忙向前跨出一步,俯身虚抬了周锦钰的胳膊一把,讶道:“都道周大人惊才风逸,今日一见小少爷,方知道何为矫矫不群仙露明珠,周兄当真是好福气。”
周二郎自然知道对方有恭维客气的意思在里面,但听到对方对儿子如此盛赞,仍忍不住微弯了唇角,谦虚道,“刘兄太过抬爱,小儿不过中人以上,何以担此谬赞。”
“诶——,周兄此言差矣,刘某的脾气你知道,向来实话实说,有一说一。”
周二郎呵呵一笑,牵了儿子的手,一指前边儿门楼,道:“我观刘兄可也是要前去这鸟市一逛?”
刘永年:“正是。”
“那还真是巧了,走吧,一块儿去看看。”周二郎说着话往前走。
刘永年跟在周二郎后面,走在前面不好,走在太后面也不好,保持半个身位的距离,既显得恭敬,又方便对方随时问话。
刘永年是懂为官之道的。
东市的鸟市是全安京城最大的鸟市,全京城的爱鸟人士都喜欢到这儿来淘好货,这里鸽子画眉百灵鸟,八哥儿鹞鹰黄雀儿,种类繁多。
进入到鸟市,好家伙,人还真多,入目的是各式各样的鸟笼子,或挂于树下,或提在手中,各类鸟鸣声此起彼伏。
周锦钰好奇地左顾右盼。
刘永年一瞅对面父子俩来鸟市这反应,就知道对方不是真正的盘鸟之人,不懂这里面的道道,他笑着开口:“大人想要选一只什么样的鸟儿?刘某对此一道略通皮毛或能帮大人做个参考。”
周二郎:“刘兄可有推荐?”
刘永年一笑,“花市里鸟的种类繁多各有优缺点,大人若是选择鸣叫类的养,当选四大鸣鸟之首——百灵鸟,此鸟聪明,能歌善舞,可模仿各类飞鸟虫兽的叫声。”
“可学乳燕呢喃,可学喜鹊报喜,可学鹰啸蝉鸣,亦可学犬吠猫叫等,其扇翅起舞时,仿若蝴蝶振翅元宝开,极为赏心悦目。”
“大人将其挂于廊前屋下,听其鸣赏其舞,不失为一件人间乐事。”
周锦钰大眼睛忽闪着,被刘永年这么一说,他又有点儿对这百灵鸟心动了,难以想象一只鸟儿学猫叫会是个什么可爱呆萌样子。
就听周二郎道:“刘兄如此一说,这百灵鸟着实不错,不知刘兄对可口吐人言的鸟儿可有研究?”
“大人,若说这可口吐人言的鸟儿,在下比较推崇鹩哥儿,聪明,与人亲近,懂察言观色,亦喜欢模仿人的语言动作,逗弄起来常叫人忍俊不禁,唯一的缺点大概就是长相憨了些,观赏性不如鹦鹉类。”
语毕,刘永年呵呵一笑,道:“百闻不如一见,凡事还要讲个眼缘,不若在下陪同大人和小公子一起前面瞧瞧?”
“甚好,刘兄请。”
“大人请,随在下这边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