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神仙老虎
以往有钰哥儿在身边陪着,批阅奏折之余,同儿子一起说说话,吃个饭,下下棋,偶尔一块儿骑骑马,钓个鱼什么的,倒也没觉出有多孤单。
现下儿子半年不在身边,这种孤家寡人的感觉格外明显了。
皇帝身边永远都不缺察言观色之人,就如二郎当初揣摩永和帝的心思,如今他也在被手下人揣摩着。
大概是他眼中的落寞太过明显,被手下大臣觉察到了,上了一封折子,一番铺垫陈词之后,就开始劝他广纳后宫。
与云娘分房后,其实二郎很是难受了一阵子,毕竟还年轻,哪里会没有正常的需求,只是后面忙着造反,就把这茬给忘了。
登基之后他又忙着巩固皇权,忙着收拾永和帝留下来的烂摊子,更是没功夫想这些。
如今有人提起这茬,二郎就呵呵了。
不过是巩固皇权的手段而已,皇帝和众嫔妃之间互为工具人,自己已经有儿子了,一个顶一万个,吃饱了撑的纳什么后宫。
有人劝皇帝广纳后宫的消息,通过朝中某些命妇之口传到云娘耳朵里,云娘不慌不忙,只云淡风轻的一笑,等闲视之。
呵呵,还广纳三宫六院?
你看他肯让一个爬上龙床占他的便宜不。
锦钰山庄的四周群山环绕,隔绝了外界酷热,又有紫玉河穿过,使得空气愈发清新宜人。
周二郎临水而立,感受到舒爽清凉的风抚过面颊,想到奏报上说儿子冒着酷热考察黄河各处河道,又是心疼又是气儿子倔强。
儿子的回信说,他并没有很辛苦,都是一早出去,天还没热就回到住处,等到傍晚再出去。并且有人给撑着伞,亦有人给带着水,其实和玩儿也差不多。
比起真正种地人的辛苦,完全不值一提。
“陛下,赵修远昨儿个夜里去了。”总管太监魏伦走过来轻声禀报。
沉默了一会儿,周二郎淡淡开口,“说吧,他有什么临终遗言咒我。”
魏伦:“……”
“都是一些胡言乱语的泄愤之言,陛下何故因他而污了耳朵,影响心情。”
闻言周二郎淡淡一笑,道:“果然到死都想不明白自己为什么会落到如此地步,他输给我,并不冤。”
魏伦道:“是的,陛下。”
话音一转,周二郎又道:“魏公今年五十有二了吧?”
魏伦知道周二郎太多事情,见过周二郎最真实的一面。其实胡安也知道周二郎很多事情,见过周二郎阴狠无情的一面,但他却非常安全。
因为胡安很幸运,看到的都是周二郎强大的一面。
魏伦则不然,他看到过周二郎被罚跪几个时辰,然后膝行到永和帝面前哭着喊冤,求永和帝给他改错的机会;他也看到过周二郎被永和帝泼了一脸茶水还要陪着笑请罪;他还看到过周二郎同永和帝说话时不为人所觉察的谄媚。
在外人面前谪仙一般清冷孤傲的人,冷笑着说“安能摧眉折腰事权贵”的人,其实膝盖是弯的。
这才是周二郎对魏伦动杀心的真正原因。
之所以一直没有下手,是因为他并非毫无道德底线之人,他能如此快速的登上帝位,魏伦的配合功不可没。
让人省心的臣子不会让皇帝为难,魏伦已经听出了周二郎的话外音,亦知道自己早晚会有这一天,并不惊讶,也无丝毫畏惧。
谈不上谁欠谁,他与周二郎只不过是互相利用,如今双方的目的都达到了,并无遗憾。
魏伦轻笑道:“陛下记得没错,老奴已经到了知天命的年纪。”
他在“知天命”三个字上加重了语气。
意思是:陛下您的意思,臣明白了。
周二郎不语,片刻后,他道:“陪朕喝杯酒吧。”
“魏伦的荣幸。”从以前的奴婢,到刚才的臣,现在魏伦做回了自己。
君臣二人行至一处凉亭内,周二郎命人准备了上好的酒菜。
周二郎亲自为魏伦斟上一杯,道:“此酒名为忘忧,魏公觉得这名字如何?”
魏伦笑道:“无忧无虑,超脱尘世之苦,忘忧即是忘我,忘我则无我,无我则无忧,好名字。”
周二郎举起酒杯送到魏伦面前,笑道:“魏公大才,请!”
魏伦毫不犹豫接过来,仰头一饮而下,动作洒脱,慷慨赴死。
周二郎看他饮下,却没有动自己眼前的酒杯。
“果然好酒,魏伦多谢陛下美意。”
不想死在周二郎面前,魏伦站起身来,朝周二郎拱了拱手,道:“请陛下允许魏伦回去换件衣裳,干干净净与这个世界告别。”
周二郎点点头,做了个请的动作。
辞别周二郎,魏伦独自回到住处,从里到外换了身干静的衣物,合衣躺在床榻上,静静等待着忘忧的发作,只是这一等就是一宿过去了。
东方亮起鱼肚白,一轮红日冉冉升起,新的一天又开始了。
等到皇帝用膳的时间一过,魏伦便急匆匆朝皇帝寝宫奔来,虽不惧死,可蝼蚁尚且偷生,若能好好活着,谁又愿意去死。
魏伦得了宫人通传,整理了一下衣冠,一进到养心殿,便给周二郎跪下了,头深伏在地,咚!咚!咚!连磕三个响头,抬起头来时眼含热泪。
那还有半点儿昨天的不畏生死。
周二郎哈哈大笑,道:“魏伦,原来你同朕一样怕死。”
魏伦道:“是的,陛下,魏伦亦怕死,否则早就与永和帝同归于尽了,何至于一直熬到陛下出现。”
顿了顿,魏伦老脸一红道:“昨日臣以为自己难逃一死,左右是个死,不若死的有尊严些。”
叹了口气,周二郎道:“魏伦,今天你还能站在朕的面前,你不用感激我,你要感谢太子。”
“太子同朕说,真勇士敢于直面人生,有光在的地方就会阴影,总有一天,朕的光辉要普照大周的每一寸土地。”
周二郎缓缓从龙椅上站了起来,逆光里君王挺拔的身影威严肃穆,他道:“魏伦,你可愿与朕一同见证?”
魏伦心潮澎湃,声音里难掩激动和敬仰,他道:“陛下,老臣愿意,老臣亦相信,这盛世必定如陛下所愿。”
这一刻,魏伦彻底臣服,誓死效忠周二郎,愿为之肝脑涂地。
从刘永年到冯明恩,再到魏伦,这就是周二郎的魅力所在。
这也是周二郎逼着周锦钰杀兔子的原因,你可以不杀兔子,但你必须有杀它的勇气和力量来震慑它,否则它就敢骑到你头上去,欺软怕硬,乃人之天性也。
尤其是身为帝王,杀伐果断以及手腕必须要有。
一转眼,到了十月分,周二郎催促儿子回京的信件一封接着一封,给周锦钰下了最后通牒,再继续抗旨不遵,就亲自来绑了他回去。
其实周二郎最生气的不是儿子拖着不回京,出来半年他都允了,晚回些天又能如何,他是气周锦钰出来这么久竟然一点儿都不想家,也不想他。
每次给他写的信,字里行间都是儿子一路所见所闻的或悲或喜或茫然或激愤,彷佛是个人就能牵动儿子的情绪,唯有自己这个爹被彻底忘到了脑袋后。
周锦钰完全意会不到他爹的痛点。
他从小被二郎带在身边,出来了这么久,他怎么可能不想家,不想周二郎,只不过他都十七八岁的人了,又不是小孩子,总不能在信里说,爹,我很想你吧。
这怎么说得出口嘛。
周锦钰就写信给周二郎说好话,请求过完秋收马上回京。
周二郎知道儿子有系统,明白孩子要求秋收回来,一定有他的道理,只得应允。
二郎看着霸道,可一旦父子之间的需求发生冲突,二郎不管自己有多不爽,总归还是优先考虑这件事对儿子是有利还是有弊端。
倘若有弊端,孩子的情绪重要还是这件事情本身重要。
十月初,小麦播种上以后,周锦钰终于回信告诉周二郎,他已经启程回京,周二郎激动不已。
在周锦钰到达安京城这日,二郎亲自率领文武百官以及宫廷仪仗队出城十里迎接太子回京。
理由是半年来太子微服出行体察民情,没有仪仗,沿途不建行宫,不惊动地方官府,更不惊扰当地百姓,靠一双脚丈量了中原的每一寸土地。
圣旨上的溢美之词,看得文武百官尴尬不已,知道太子很好很优秀,亦知道陛下爱子如命,可陛下您不觉得有点儿夸张太过了吗。
谁不知道太子体弱,又是如何被您小心翼翼娇养着长大,出去游山玩水就游山玩水,大伙儿都心知独明,默契不说陪着你唱戏就得了呗,您这简直是□□民意嘛。
还靠着一双脚丈量了中原的每一寸土地?
不愧是六元及第出身的爹,真会贴金呀。
算了,陛下自己都不尴尬,咱们有什么可尴尬的,走起!
周锦钰忙着的时候偶尔也会想周二郎,但念头一闪就过,如今踏上了征程,当真是归心似箭,他想家了。
一行人一路上快马加鞭,在官道上疾驰而来。
萧祐安不无担心道:“钰哥儿,马车跑太快会不会颠得你不舒服。”
周锦钰笑着摇摇头,“外公,我感觉自己现在非常好,并没有难受。”
“好孩子,来,喝口水。”萧祐安递了水囊过去,此一行,萧祐安当真对小外孙刮目相看,无论是学识谈吐,还是为人的品行,他不得不承认周二郎把孩子教得很好。
当然最主要还是因为外孙本来就是一块儿难得的璞玉。
周锦钰正喝着水,忽听驾车的侍卫禀报道:“太子殿下,前面陛下好像正率文武百官迎接您。”
“什么?!”周锦钰一口水差点儿没喷出来。
啊啊啊啊啊……
爹,您都不提前说一声征得我同意。
没您这么坑儿子的。
周锦钰一捂脸,他不想现在见人啊,又黑又瘦狼狈死了。
“外公,外公,你不是最擅长易容吗,你快帮我整精神点儿呗。”
周锦钰其实以前不怎么在意外貌,如今成功被周二郎带歪,开始在意自己形象了。
萧祐安却笑道:“世上没有比我外孙更好看的人了,无需折腾。”
“可是外公,我好像有点儿晒过头儿了,不会恢复不过来了吧。”
“太子现在知道担心自己捂不回来了,当初怎么不听外公劝。”
“呜呜呜,外公,我还有救吗?”周锦钰可怜巴巴的小眼神儿哀哀地看着萧祐安。
萧祐安哈哈大笑。
周锦钰也哈哈大笑,一攥拳头,展示着自己微微有了些硬气线条的胳膊道:“外公,我这叫健康的小麦色,和我大伯一样。”
周锦钰身上还穿着便服呢,萧祐安取出随身携带的太子礼服,让周锦钰换好,又帮他系好了太子头冠。
周锦钰虽说黑了瘦了,眉眼间却多了几分生机勃勃的野性灵动,叫人见之忘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