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代文短命白月光改嫁了 第146章

作者:桃吱 标签: 种田文 甜文 爽文 年代文 穿越重生

  沈文明说着话,周阿姨也起床了,简单煮了粥热了昨天蒸好的包子,等沈占峰这边吃完了,这才脚步沉沉朝着隔壁走去。

  沈红星刚起,恰好看见沈占峰的背影,“大哥怎么好像有心事啊。”

  “你看错了吧。”沈文明心虚的打着哈哈,尽量掩饰着可能因为自己打呼放屁把大哥被气到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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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于舒婉这边还没起床,但隐约听到了外面沈胜男洗漱的声音。

  部队出身的人时间观念都特别好,起床的也早,沈胜男能起的早并不意外,反正之前每次于舒婉醒的时候,沈占峰那边总是都已经做了一组军体拳了。

  看了眼时间还早,于舒婉打了个哈欠缩在被窝里赖床。

  总归还不到八点,再躺一会儿等沈占峰送饭过来再起也不迟。

  于舒婉这样想着,竟然不知不觉的又睡着了。

  外面。

  沈胜男的动作尽量小心不发出声音,等洗漱完了以后,又去门口领了今天刚送过来的报纸。

  她自己是早起惯了的,但知道普通人没有经过部队的训练,放假是喜欢赖床的,总归不着急,所以就想着让于舒婉再多睡一会儿。

  打从婚礼上第一次见面,沈胜男就对这个弟妹喜欢的不得了。

  女孩子长得漂亮说话语气又温柔,但其实稍微了解一下,就知道她内里是个有主意的,还有几分跟自己相似的爽利,这简直太和自己胃口了!

  沈胜男三个弟弟,从小到大没一个能贴心说说话的,甚至有时候还会暗搓搓的羡慕别人家的妹妹。

  但是现在沈胜男不羡慕了,于舒婉这个妹子可比别人家的都要强上百倍。

  舒婉说话温柔,还会帮自己出主意,还会用心疼的目光看着自己,说自己是最好的……

  怎么想,沈胜男都觉得真是便宜了沈占峰!

  脚步声响起,沈胜男抬起头,正好看见了,来送饭的沈占峰带着几分……怨气的目光。

  不过巧的是,沈占峰也看到了大姐眼中对自己的不满。

  “……”

  沈占峰走上前把饭放下,才准备开口,沈胜男已经率先道:“你小声点好不好,舒婉还没醒呢。”

  “……”沈占峰总觉得哪里不对劲儿。

  这里明明是自己家,里面睡着的是自己媳妇儿,可沈胜男怎么表现得好像自己才是客人一样!

  沈占峰:“咳咳,大姐,她现在休假,习惯了早上多睡儿一会儿,但是门关着,她一半是听不太清楚外面的脚步声的,不过因为你约她今早去医院,这会儿要么是已经醒了,要么就是醒了又睡着了。”

  哼,他可比沈胜男更了解自己媳妇儿!

  沈胜男哦了一声,瞥了瞥沈占峰眼底的黑眼圈:“昨晚上没睡好吧。”

  “……还行。”

  沈胜男笑了,“我睡得挺好,睡之前跟舒婉多说了会儿话,想通了很多事情,舒婉真是温柔聪明,我喜欢她。”

  沈占峰顿了顿,“嗯,我也喜欢。”

  “那肯定的啊。”沈胜男强硬道:“舒婉这么好,谁不喜欢?以前没发现,现在我真是觉得你小子命好的很!”

  “自然,所以大姐今天晚上记得早点回大院休息。”

  “看你小气的劲儿吧。”沈胜男哼了一声。

  “什么小气?”

  于舒婉揉着还有些朦胧的眼睛走出来,抬头看看时间,八点十分,也不算是迟到。

  “没什么。”沈占峰率先开口,“我去帮你提热水,你洗把脸收拾一下再吃饭。”

  “不着急。”沈胜男紧接着道:“反正晚点去也没事儿,初三医院人肯定不多,怪我昨天没考虑好,舒婉你要是困了再去睡会儿。”

  “可是值班的医生也不多呀,还是尽量早点去的好。”于舒婉贴心的说完,就转身要去洗漱。

  沈胜男心中感慨着舒婉真善良,转头看见自己弟弟已经亲密的过去给于舒婉倒热水,转而又哼了一声——真是便宜沈占峰这小子了!

第103章

  京市。

  天才蒙蒙亮,东鼓大街上霓虹灯还未来得及熄灭,摊贩着手准备着豆浆油条下锅,烟火气在空中弥漫。

  “京市就是跟咱们那儿不一样,才初三就有摊贩出来。”

  “挣点钱糊口而已。”郑云飞看着街边感慨万千。

  这些摊贩除了有政府发证的,大部分都收不了多少钱,从前自己刚毕业来京市时没找到工作,甚至考虑过来这种摊子上帮忙,可等他问了才知道,原来这些人也挣不了几毛钱,图的是那些能在国厂工人手里的粮票,以作交换。

  好在郑家在京市还有亲戚,后来通过堂叔的关系,在大学里找了个保安的工作干了几年。

  金桂荣在冷风说打了个喷嚏,“赶紧去代销点吧,再买两斤桃酥五斤芝麻油就差不多了。”

  郑云飞有些不情愿:“今年军区发的福利本来就不多,挑出来半斤水果糖两斤精米送过去不就可以了,怎么还要去买东西呀,我现在已经用不着堂叔给我找工作了。”

  “你当我不可惜钱?”金桂荣瞪了他一眼,“要不是你自己身子骨有毛病,咱们还也用不着往他家跑着求帮忙。”

  郑云飞的堂叔郑文志是林业大学的教授,堂婶儿纪娴则是京市人民医院的妇科主任,当年纪娴帮着郑云飞瞒过了沈胜男,这些年也一直在帮郑云飞调理身体上的毛病,有些药内部人员拿价要低很多,算下来为郑云飞省了不少钱。

  “她那些药有个屁用。”郑云飞骂骂咧咧道:“这眼瞧着都三年了,我胃都快给吃坏了,也没见一点消息,以前就不提了,这一年里,我都把崔晓雅带家里来了,她那肚子还是不见有动静,我看堂婶儿也不靠谱!”

  “她不靠谱能当人民医院的主任?”

  金桂荣叹了口气,“你就坚持坚持吧,除了她,咱们现在也找不来别的人帮忙了,而且人家是知识分子,我瞧着不像是骗你的,况且毕竟有你爸这层亲戚关系在呢,咋可能会坑你,要是真想坑你,她也不会费劲儿给你半年做一次检查。”

  说到这儿,郑云飞到底心虚,只能点头跟着金桂荣去了代销点买东西。

  郑文志再有两年就要从大学退休了,他最大的愿望就是能让自己唯一的闺女郑明珠进大学里接自己的班。

  为了郑明珠,他走关系跑人脉把郑明珠推荐上了自己所在的林业大学,进了大学后,在每年考试前,他还会对郑明珠进行特殊的’考前辅导‘,所以郑明珠几乎年年第一,还能拿到国家奖学金。

  只是这一切潜规则操作,郑明珠所知甚少。

  在郑文志的心里,自己的闺女就如同他给她起的名字一样,是他的掌中明珠,自己的闺女只需要看到这个世界上最美好最光明的存在,快乐顺遂过一生就足够了,而暗地里那些事情,他来做就够了。

  他为闺女铺好人生中所有的路,只需要闺女迈着轻快的步子走过去就行。

  至少在前二十多年里,闺女的人生路都是这样走过来的。

  可到了现在,却发生了意外。

  准确说,自己闺女的叛逆期好像有些姗姗来迟。

  郑明珠毕业后不知道脑子里哪根筋坏了,一心想要参加上山下乡的政策,口口声声说什么自己是为了建设祖国,为了支援林坝,身为知识青年就该奉献自己燃烧自己……

  别人不知道,但郑文志身为教授太知道了这活动到底是为了什么了。

  说白了,不过是为了解决知识青年们在家待业的情况,这些刚毕业还没接触过社会的知青别说去建设祖国了,估计到了林坝以后,连能不能生存下来都是个大难题!

  更何况闺女又是这样单纯善良的孩子,去了以后万一被男人哄骗住,留在那中鸟不拉屎的地方,他这前几十年的工夫算是白费了!

  “爸呢?”

  郑明珠伸了个懒腰走出屋子,纪娴连忙上前给她热早饭,一边说:“还在屋里没起,昨晚上一夜都没睡。”

  郑明珠哼了一声,“亏我爸还是高级知识分子呢,怎么一点觉悟都没有,跟我那几个同学一模一样,我劝我同学跟我一起报名支援林坝,他们一个个的都不愿意,真是白读这么多书了。”

  纪娴年纪大了,理了理耳边掉下来的把头发,她这才端着早饭走出去,脸上带着淡淡的怒气,但话说出口时,却温柔了许多:“你同学才是正常的想法,不过幸亏还有挽回的机会,明珠啊,你爸昨晚上跟我商量了一下,等过两天复工后,他帮你联系一下熟人,把你从支援名单上剔除出去。”

  “我不。”郑明珠严肃道:“一味地贪图享受,其实就另一种犯罪,我那些同学读书后如果只知道享受,跟蛀虫有什么区别?”

  纪娴继续劝:“你爸安排你毕业后去大学当老师怎么算蛀虫了?教书育人难道不好吗?”

  “妈,这不一样啊!现在林坝需要我这样的人才,我就应该去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我已经跟那些不愿意报名的同学绝交了,我才不需要这种不思进取社会蛀虫一样的朋友呢!你跟爸如果不让我去,我就……”

  郑明珠思前想后,咬咬牙道:“我就一辈子不理你们了!”

  郑教授这会儿终于走了出来,恰好听了这些话,本就苍老的面孔更加沧桑了。

  郑教授:“你不理我们,我们也不能答应让你去林坝送死。”

  “爸!”郑明珠梳的高高的马尾着急晃了晃,“这不是去送死,是建设祖国!我报名的古仑高原常年风沙弥漫,想要通过种植稳固水土却一直没能成功,我可是我们专业的连续四年的第一名啊,我不去谁去?”

  听了这话,郑文志心里更气了。

  他是希望闺女能拥有自信,但这些自信,是因为他每年给她开小灶,甚至不惜自己通过修改试卷达到的,不告诉郑明珠事实,就是不想打击到她,没想到反而让她越来越有自信,甚至自信过头了!

  “你只知道那边需要林业大学生,可你了解过那边的情况吗?”郑文志忍着火气又问。

  “了解了啊,三省交界属于高原地区,因为早些年不够重视退化成了沙地,也间接导致了京市这边每年风沙变大……我都知道啊,所以我才坚决要去!”

  郑教授摇头,“可不止这么简单,那边情况比你想的复杂多了,而且条件恶劣,吃不好住不好,你是京市长大的孩子,受不了那个苦的。”

  郑明珠毫不在意,“我不怕,我已经想好了,到时候提前把家里的东西运过去,你们多给我带点钱跟粮票,我还怕吃不饱吗?”

  “可……”

  正说着,门被敲响了。

  “堂叔是我。”

  外面郑云飞的声音响起,郑教授眉头皱了皱,目光中露出一丝嫌恶,但还是让纪娴去开了门。

  “堂叔堂婶过年好。”

  郑云飞进门便热情的挨个打招呼,看到郑明珠时,正要开口,郑明珠已经冷哼了一声,率先发难。

  郑明珠:“我以为谁呢,原来是堂哥啊,堂哥现在有工作了还想的起来我们家也是不容易啊。”

  她很是看不起像郑云飞这样的年轻人。

  没知识没能力,还一心想美事儿,从前走后门在林业大学混了个保安,后来找了个部队里的女朋友,又靠着结婚后亲属关系去了军区。

  这种人,比她那些不愿意去当知青的同学还像蛀虫!

  郑云飞心里有火,却哪里敢惹这位大小姐,只能讪讪笑笑,“我当小辈的,过年来看堂叔堂婶儿是应该的。”

  “那从前也不见你们来啊。”

  “从前不是在关东吗?路程太远了也不方便。”郑云飞说着,又恭维道:“明珠现在越来越漂亮了,我记得你毕业了吧,以后也肯定是跟堂叔一样,是名优秀的老师。”

  “哼,我才不当老师呢,我要去林坝当知青!”

  “……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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