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鱼曰曰
少神尊……
时窈思索片刻,瞬间了然,想必那目下无尘的小神尊因被人羞辱,当了一世见不得光之人,正在发怒呢。
想到那小神尊满眼怒火却翻遍文昌神君的宫宇,也找不出罪魁祸首是谁的样子,时窈心中总算痛快了些。
“系统,当真无人知道我也前往下界了吧?”
【系统:宿主放心,绝无旁人知晓。】
时窈放下心来,正欲收回神识,下瞬却听见老树仙插嘴道:“听闻少神尊修为了得,竟突破文昌神君的束缚,以凡人之躯忆及前世。”
“只是少神尊此番回上界,足足闭关七日,又去寻文昌神君,与之一同困住自己的神识,方才前去渡劫水镜,真不知下界有何可怕之物,竟让少神尊也如此忌惮……”
说着,老树仙不忘教诲其余人:“往后你等修成真身,可不许私自下界……”
时窈收回神识,仍忍不住幸灾乐祸地想,下界可没有可怕之物,可怕的是那小神尊密密麻麻的尊严散落了一地。
冷哼一声,时窈忽而想到什么:“系统,你先前提及需要五世精元,是真是假?”
【系统:自然是真的!】
时窈心口微松,已过三世,快了。
“开始下个世界吧。”
第76章 都齐了。
申城刚下过一场雨,狭窄幽深的巷子里,地面上踩满了泥浆。
最深处,挂着红灯笼的野堂子里,痛苦的呻吟与讨好的调笑声夹杂在一起,却传不出这条并不长的窄巷。
抱着烟箱的报童习以为常地听着这些动静,几步跑到最里面的狭小简陋的隔间:“时小姐,这是您今天的《新报》!”
坐在小桌子前的清瘦女人动了动,旗袍下的身材瘦骨嶙峋,身上弥漫着浓郁的劣质香水味,与外面隐隐的腥臭味交杂着,越发刺鼻。
报童上前将报纸放到女人跟前,便飞快跑走了。
女人看着眼前的报纸,好一会儿才翻开内页。
一则离婚告示映入眼帘——
乱世男女分合本属平常,沈聿与时窈女士已于三月前脱离关系,嗣后时女士之事与沈聿再无相干,谨此启事。
“再无相干”。
女人抬手,怔怔地抚摸着这几个字,混乱的眼底浮现几丝迷茫。
下一秒,她的目光落到内页的另一侧,唇颤了颤,手指也僵住。
那里还有一则订婚启事。
沈聿先生、楚笙女士订婚志喜:了却一桩心愿事,全了一场姻缘债。
女人平静地看着那两列恨不得昭告世界的大字,不知过了多久,她将报纸倒扣在一旁,回到小桌子前坐下。
拉开下面逼仄的抽屉,拿出廉价的胭脂口红,一点一点细致地涂抹起来。
昏暗得连光线都是奢侈的环境,女人却仿佛仍待在高雅的化妆台前,描眉,化妆。
惨白的脸颊终于有了血色,女人放下化妆品,拿起仅有的一个皮包,穿上高跟鞋,缓步走出门去。
嘈杂糜乱的大堂有短暂的寂静,男人不怀好意地目光沿着女人旗袍下的曲线凝视着。
老鸨子皱着眉头:“就给你一天假,还打扮成这副狐媚子模样,真是天生不安分的。”
女人恍若未闻,一步一步朝门口走。
“这不是沈太太吗,怎么沦落到咱们这下等地界儿了?”有人认出她来,调笑着上前。
女人没有理会来人,安静地绕过了他,走到门口。
身边无数风言风语声响起:“什么沈太太,现在可是咱们这野堂子的头牌!”
“那沈二少就不管他这前妻了?”
“管她做什么?做尽了自甘下贱的事儿,还不安分地想勾引沈先生呢,说不定现在在这种地儿正合她心意……”
“沈先生?!那不是沈二少的兄长?”
“今天沈二少和楚小姐订婚,这女人打扮成这样,不会还不死心吧?”
“哈哈,天上的白云和地沟里的烂泥,傻子才会选烂泥吧……”
女人的身子微顿,好一会儿,迈出门槛。
却在继续前行时,步伐停住。
她低头,看着踩进泥浆里的高跟鞋,良久抬起头望着仿佛永远望不到尽头的寒酸肮脏的巷子。
在这一瞬,突然认清了什么是云泥之别。
申城第一名门沈家,不论是沈先生,还是沈聿,和低级妓院的女人,本就不是一个世界的人。
前者云,后者泥。
女人自嘲一笑,走出巷子,拦下一辆黄包车:“去江边……”
她的话没有说完,不知从哪里窜出来一个男人,像疯狗一样手中挥舞着锋利的菜刀,身上沾染这浓烈的刺鼻酒臭味:“就是因为你这种女人,害老子散尽家财,妻离子散……”
疯男人死死掐住了她的脖颈:“都是因为你们,贱人……”
男人的另一只手高高举起手中锋利的菜刀,狠狠砍了下来……
时窈猛地睁开眼睛,急促地呼吸着。
那个疯男人一刀一刀往原主身上砍的剧痛与恐惧,仿佛还残留在她的脑海,过了很久才迟迟散去。
时窈揉了揉眉心,终于有心情打量起自己所处的环境。
一个中西结合的卧房,西式的复古吊灯、穿衣镜和地毯,中式的木雕衣柜门窗,精致地融合在一起,透着说不出的和谐。
而这个时代,也和这间屋子一样,新旧思潮摩擦碰撞,中西方文化融合贯通。
满目疮痍之下,是各地的军阀割据与有志之士的振臂呐喊。
一个很像民国的架空时代。
原主所在的申城是一座繁华的城市,十里洋场,灯红酒绿。
只是这一切,和原主并没有多大关系。
原主的母亲是百乐门的一名歌女,生得妩媚动人,可在这样的乱世里,美貌只是累赘。
原主母亲被一个男人欺骗后,怀了原主,大概也是因为这张脸,原主的母亲并没有被赶出舞厅。
原主出生在这个醉生梦死的娱乐场所中,每天看着所谓的上流社会人士在这里来来往往、一掷千金。
心中暗叹着,有钱真好。
直到十二岁那年,原主的母亲生了一场重病,大概因为年老色衰,舞厅老板放弃了原主母亲,不久后,原主的母亲撒手人寰。
原主为母亲收拾遗物时,看见了百乐门的舞台上,另一个更年轻貌美的女子取代了母亲站在麦克风前,唱着一首天涯歌女。
那时原主便知道了,有钱有势的人,命才值钱。
而母亲和她这样的人,死了也有更多人前仆后继地代替。
原主开始向往那些富丽堂皇的生活,想要往上爬。
也是在她被赶出舞厅时,她捡到了半块环形玉佩,玉是上好的玉,卖了能值不少钱,够她生活好一阵子。
可原主没有卖。
半块玉佩被人用上好的金丝线串起,更像是一场约定,而且……是有钱人的约定。
于是原主将玉佩时时刻刻戴在身上,哪怕是沦落到乞讨为生时,也从不离身。
直到十八岁这年,原主被一辆小汽车拦下,从车上下来了一个英俊风流的男人。
男人穿着白衬衫与西装马甲,望着她手中的玉佩:“真是有缘,一回国我们就遇见了!”
周围人唤他:沈二少。
沈家二少爷,沈聿,一个多情的文人。
原主思索了几秒钟,故作疑惑。
沈聿很快掏出了另一半玉佩。
原来,当年沈聿和玉佩的主人曾经一起被沈家的对头李家人绑架过,二人相互鼓励,彼此安慰,脱险时,沈聿打碎了从小戴在身上的玉佩,以做二人今后相识的证据。
在市井混过多年的原主大脑飞快地转动:这么多年她带着玉佩招摇过市,陌生人不会相信她一个乞丐会戴着真玉,而玉佩的主人也从没上前认领,只能说明玉佩的主人早已离开。
而她冒领,没有人知道。
况且,那可是沈家啊。
申城只手遮天的沈家,军政两界都要卖几分面子的沈家,就连百乐门那些达官显贵提到都要噤声的沈家。
于是,原主将玉佩认领了下来,又担心沈家会介意她歌女女儿的低贱身份,为自己编造了一个假的身世:
金陵时家的千金大小姐,前往东洋留学,归来后才发现家族落魄,她只能前来申城投奔伯母,没想到遇到土匪,将银元首饰劫了去,才变成现在的狼狈模样。
沈聿听后,对原主果然十分心疼,并将她接到沈家,派人寻找她的伯母。
伯母本就是虚构出来的,沈聿自然什么都找不到,却也窃喜地以此为借口,将原主留在了沈家。
一来二去,二人越来越亲密。
最初,原主只想要攀上沈家的高枝。
可后来,沈聿风流的文字与灵魂,日日陪在她身边的温情,会为她唱西洋歌的温柔,除夕夜时的陪伴,一点点打动了原主的心。
原主爱上了沈聿,也越发害怕沈聿知道真相。
直到有一天,沈聿对她单膝下跪,求了婚,原主的惧怕到达了顶峰,在答应求婚前,她问了他一个问题:“如果我不是玉佩的主人,你会不会爱我?”
沈聿不假思索地说:“会。”
于是,原主答应了他的求婚,她以为自己可以得到幸福。
最初,二人的确过了一段蜜里调油的新婚日子。
一起看书,一起参加舞会,一起去游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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