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妖妖若水
反正她已经把话说了,只要叶采苹有心,很快就会听到。
想了想,又跑到不远处的树下坐着。
等了足足一个时辰,就当她想回家时,远远的,竟然看到叶欢儿往这边走来。
李婆子一阵激动,连忙上前,含泪道:“来娣......”
叶欢儿板着小脸。
不等叶欢儿说话,李婆子急忙把那根簪子塞到她手中,抿着唇道:
“我知道你是十月生辰的......可我不敢找你,怕你不开心。但奶真的想送你一份生辰礼......你知道家里穷的,这根银簪是家里唯一值钱的东西了。”
叶欢儿挑眉:“我的生辰礼?”
李婆子点头,见她跟自己说话,有些感动。
到底是自己的亲孙女,血脉相连。自己为她付出,总会有回报的。
叶欢儿道:“那我的生辰是哪天?”
李婆子脸立刻僵住了。
叶欢儿轻嘲了声,把那银簪往她手里一塞,转身离开,不一会儿就进了门。
李婆子呆呆地看着远处关闭的大门,还有手中那根冰冷的银簪。
心一阵阵的酸涩和凄楚。
她转身就往回走,一边走一边哭。
为啥要这样对她?她可是她的亲奶呀!血脉相连的亲奶奶!
就算她忘了她的生辰,以前确实有些不好,但她不是改了吗?
为啥非要揪着不放?
李婆子哭了一路,但伤心归伤心,却不会放弃的。
不管如何,至少今天没有骂她,说话态度也算温和。
这已经在一步步好转了。
只要自己以后继续关心两个孙女,他们祖孙之间的关系迟早能恢复。
就算是丫头片子,也是自己的亲孙女!
她也是为了修复亲情。
还有叶采苹,不知她听到志远说她有机会,会什么反应?
反正,一切都在往好的方向发展。
她们母女仨人回来是迟早的。
李婆子回到家后,就在那里等着,暗中打听叶采苹那边的情况。
可青河村那边却一点动静都没有,好像没听到一样。
难道,那个该死的下人,没把话传过去?
李婆子很气恨,便有意无意地跟村民说:“我家志远也不是那种绝情的人,只要叶采苹愿意回来说些软话,我们也不是不能让她回来的。”
听到的人,全都用一种看傻子的目光看她。
可李婆子等了一天又一天,还是没动静。
李婆子便认为,叶采苹这是想跟李志远较劲。
李志远更是气得在房里摔桌摔椅的:“挣了几个钱就拿起乔来了,这是想让我低头不行?”
李婆子急道:“哼,以前你不是很爱给张水娘伏低作小,你就低一次头又咋样?”
“那怎能一样!区区叶采苹!”
就算现在她挣再多的钱,在李志远眼中她还是原来的样子。
曾经以他为天,伏跪在他面前,他都不屑一顾的低贱之人,他又如何能低头?
李志远盯着李婆子:“娘你也别忙活,我瞧她能强到啥时候。”
一年了,也没找下家,拒绝了一个又一个媒婆,不就是为了等他吗?
虽然有钱长得好,但却带着两个这么大的女儿,好人家哪个瞧得上她!
除了他李志远,她还能嫁给谁。
李婆子抿了抿唇:“行吧,她也太拿乔了。现在我先好好修复和跟两个乖孙女的感情。”
第339章 这打扮好看
10月20,玻璃作坊终于完工。
沈知晏找的十个手艺人和材料都到了。
叶采苹又另招了30名工人,工钱看工种,有高有低。
这次招工是对外村招的,不到半天就招满了。
第一批货,叶采苹打算在京城定国侯府展示。
她相信,只要展示出来,订单就会如雪花一样飘过来,不愁客源。
在此之前,叶采苹早就将附近三十多亩地买了下来。
这边小作坊先开始练习和干活,大的就已经在扩建。
叶采苹一头扎进玻璃作坊中,忙得脚不踮地的。
10月22日,叶二叔家的房子终于盖好了,并在这天办乔迁酒。
叶采苹难得抽出空来,跑来参观叶二叔家的房子。
叶二叔家房子就是三个四合院盖在一起,用围墙围住,互相之间都有门通行。要是哪天分家了,直接把门关上,就行了。
每个小四合院,都有五分地,再加上菜地、牲口棚等围起来,足足有两亩地。算起来,叶二叔家倒成了全村最大的院子了。
亲戚和村民们看着,无不夸赞。
韦氏走在最后面,见这院子盖得比她家还气派,心里不舒服。
有啥了不起的,这院子虽然比她家大,但二叔只有四股,她家可是有七股的。每个月分到的钱比二叔家的多。
叶二叔笑道:“花了我足足一百多两银子呢!”
叶二婶看着叶采苹:“都是多亏了采苹帮衬,否则哪来这么大的院子。”
叶采苹笑了笑。
叶二婶又道:“现在大房子也盖起来了,虎芬和小燕也搬回来吧,现在房间多。”
“嗯......这个,我和娘也正想盖房呢!”
小燕手里已经有钱了。10月分账分了15两,下个月估计能分三十多两,加起来有四五十两,盖一座二进小院绰绰有余。
叶采苹拉着她的手笑道:“那就盖吧!等盖好新房子,再买两个下人侍候你娘。”
虽然叶二叔家是亲亲外家,但到底还是自己的房子更自在。
“你们都在我这住开了,那就住到盖好新房子再搬,没得搬来搬去的麻烦。”叶采苹道。
小燕也是这意思:“谢谢小姨。”
叶二婶见她们亲厚,自然欢喜:“那你们就再叨扰采苹一段时间吧。要盖就快点动工,盖好了,你就从新房子出嫁。”
小燕当即红了脸。
参观完房子,便是吃席。
叶采苹和叶老太等坐好,此时,终于看到叶鹏和韦小娟手拉手姗姗来迟。
韦小娟整个人都容光焕发,原本黑黑的脸,因为不用下田干农活而养得白了一些。
头上戴了三根银簪,耳朵戴着银丁香,手上戴着两个银镯子,身上穿着鲜亮的粉色绸衣,腰间还挂着两个荷包和一块玉,走在村路上,那叫一个显眼和鲜艳呀!
杜氏低声道:“我怎么瞧着......有点、有点......说不上来的感觉?”
叶轩坐在隔壁桌,歪身过来低声道:“艳俗!”
“啊,对对对,就是这字眼。”
叶采苹道:“大嫂的审美也被培养起来了?”
“真的?”杜氏喜道,“天天都看着你和锦儿姐妹,自然晓得咋样才叫好看。”
以前杜氏觉得满头金银,衣服越鲜亮越好看。
慢慢的,便觉得这样不太好看,太夸张了,看着眼累。
只采苹那样简简的,素素的,才看得舒服。
后来多次见那沈小姐和沈先生,人家还是官家呢,也没有大红大绿的,这才证明,自己的感觉是没错的。
村民们却羡慕坏了:“叶鹏媳妇头上的簪子全是银的呢!手上还有两个银手镯。这身衣裳也不便宜,是绸布的。”
“这身打扮可了不得,像只花鸟儿一样。”
韦小娟神色得意:“因为我嫁了个好相公。”
叶鹏听着这话,心里舒畅。
杜氏:“......”
叶老太:“......”
叶大全低声道:“她这满头簪子和银手镯,不都是我们送她的敬茶礼?连那身衣服都是二婶送她的绸布做的。”
可这一张嘴,竟然成了叶鹏的功劳了。
村民们看着韦小娟夸个不停,全都是羡慕的。
韦氏坐在席上,满脸得意:“嫁进我家就是进了福窝。”
叶鹏拉着韦小娟,坐到韦氏身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