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荒野塞壬
“怎么在这洗碗啊?不是和你说了吗?这些事用不着你来做。”
“没关系,阿姐,我还是能洗碗的。”温霁说着话,因为太着急,脸皮都涨红了。
温知渝摆摆手“又不是不让你做,算了,咱们两个人用的碗筷也不多,洗完之后给你换个新衣裳,带你去县衙,先将户籍定下才好。”
“你往后不管是读书,还是成家,总要有户籍的。”温知渝站在他身边,将洗干净的碗筷放起来,一边和温霁说着,小孩的事可要和他说清楚,不然回头又得乱想。
“读书?”温霁愣住了,不可置信的看着温知渝,温知渝点点头“可不是,你这个年纪肩不能扛手不能提,不去读书去做什么?”
“可,可是,读书很费银子。”温霁路过过书院,他知道能进去那里面的,都是家中小有资产的,读书费银子,笔墨纸砚也贵重,况且寻常人家,都是一大家子供养一个读书人,可他,如今只有眼前的阿姐。
“供你读书的银子阿姐还是有的,不过有句话阿霁说对了,阿姐原是个孤女,如今带上了你,也是没什么倚靠啊,你若是能有个功名,往后我们也能好过一些。”温知渝想着别给太大压力,但也要给点压力,不能养成一个纨绔子啊。
温霁看着她,片刻之后用力点点头“我知道,阿姐放心,我往后一定会护着你的。”
温知渝笑眯眯点头,小鬼,我可不用你护着,你功成名就之时,我就该回家了,还用你护着?
至于读书,这是个万般皆下品惟有读书高的时候,真正的温霁能从一个小乞儿走到权臣的位置,天知道这是个什么样的天才。
系统让温知渝帮他,温知渝也只能让他的路走的容易些。
温霁洗了碗,温知渝拿出一套新衣服,温霁看了叠的整整齐齐的衣袍,还有地面上放着的小靴子。
“这衣服本来就是新的。”温霁身上现在穿的衣服,已经是顶好的衣服了,温暖柔软。
“多买几件,换着穿,我手笨的很,可不会缝纫衣服。”温知渝当然知道,这个时代,女儿家别的不说,针线活还是人人皆会的,大户人家的小姐都得会绣花,可温知渝,从小到大只缝过袜子,所以干脆买了好几件成衣给温霁。
温霁瘦弱的很,这衣服买来穿在他身上都松松垮垮的,大约能穿个一两年。
“走吧,咱们隔壁张大娘家里的侄儿是在衙门里做典史的,这户籍的事情还得找个衙门里的熟人。”
温知渝牵着温霁,提着今天早上买来的三斤肉,一壶酒,去找张大娘了。
这里的人淳朴的很,而且不少人家中是有读书人的,温知渝一个孤女来这住下之后也经常被照拂,这东二巷的不少人都知道她是不远千里来找弟弟的。
昨个,东二巷的人都知道这温家姑娘找到弟弟了。
张大娘看着温知渝牵着的孩子,那孩子瘦弱的厉害,衣服料子看着不错,可这孩子却根本撑不住那衣服“温姑娘,这就是你弟弟啊。”
“是,大娘,今日又要您费心了。”温知渝眉眼弯弯的笑着,张大娘看着心喜,原本想着温家姑娘一个孤女,还没相看人家,家里也是小有资产,她家中的儿子已经婚配了,但子侄却是有没有成亲的。
“这有什么费心的。”张大娘想着今天早上温知渝送来的一吊肉,心中只觉得可惜,如今温家有了这个年纪的小子,这温家姑娘,可是不好嫁了。
家中有了子嗣传承,虽是极好的事情,可这闺女,怎么嫁出去啊?
人人心中都有着算计,哪个婆家愿意养着媳妇的弟弟啊,那吃用可费些银钱呢,更何况,今个早上,温知渝还说要送弟弟去念书,哪个婆家敢接这烫手山芋啊。
第5章 上了户籍,咱们就是一家人了】
温霁紧紧牵着温知渝的手,好像生怕手一松,温知渝就甩开他走了一般。
“前面那就是衙门了。”张大娘指了指前面,温知渝原本想着古代户籍严苛,上户籍不会太容易,后来打听了一下,如今新旧朝交替不过十数年,人口名册损毁严重,原本是黑户的乞儿,对官府来说也是个麻烦事,能有人愿意掏钱给他们上户籍,官府可是求之不得啊。
张大娘的那个侄儿收了酒肉,也没多为难,不过是个小乞儿,说到底,也算是他的功绩了,况且这主动来官府上户籍的,是要交银子的,温知渝掏出那一两银子的时候,只觉得自己胃疼,这可是足足一两银子,她存款的两百分之一啊。
那原本还撑着面子的典吏,在看到银子之后,简直是两眼放光啊,如今这新朝刚刚建立,天下也还算得上太平,百姓自然也好过了不少,即便如此,普通人家一年的吃用,也十两银子顶天了。
温知渝看着盖了章的户籍,薄薄一张纸,写着温霁的名字,落户在了溪源县。
温霁遍布伤痕的手小心翼翼的拿着那张纸,他并不识字,可却很珍惜的看了很多遍,然后叠好收在了怀中。
张大娘还要去买米面,从衙门出来之后就往别处去了,温知渝长出一口气,低头看着站在旁边的小孩,还不到她的腰呢,瘦弱的让人心疼“原本该带你去吃大餐庆祝一下,不过大鱼大肉的你也吃不了,凑合吃点吧。”
温知渝牵着温霁慢悠悠的走了一段路,遇上了个馄饨摊子“这的鱼皮馄饨还不错。”
“老板,来两碗馄饨”
“好嘞。”馄饨摊子上干活的,是夫妻两个,女人包馄饨,男人在旁边招呼客人,手脚麻利的舀了两碗馄饨,撒上一把翠绿的葱花,两碗热气腾腾的馄饨放在两个人面前,那老板看了一眼温霁,似乎是有些迟疑。
“怎么了?”温知渝看了一眼老板,又看了看温霁,认识?
“哦,这是您弟弟吧?那我可能是认错了,咱们这街道上有个小乞儿,以前我还给过他馄饨,看着挺像。”
老板娘过来,朝着老板使了个眼色“人家这小少爷,和那小乞丐有什么关系,你这个眼神啊。”
温知渝不在意的笑了笑,吃了一个馄饨,看着旁边颤抖着小臂舀馄饨的温霁。
“这长得像的人多了,不过人靠衣服马靠鞍,我弟弟这个年纪的孩子,约莫是大差不差的吧。”
那老板娘连连点头“可不是,不过我瞧着小少爷长得好着呢。”
温霁咬了一口馄饨,他以前也吃过馄饨,可那面是粗杂面,里面的馅料也不知道是什么,而不是他面前的这一碗,馄饨面皮是白面,里面也是满满的肉馅。
温霁看着和老板娘谈笑风生的温知渝,他们只认识了两天,可他阿姐却好像能让任何人都喜欢她,他的阿姐,果然是个很好的人,而且,很受欢迎。
温霁吃了馄饨和温知渝回家的时候,那老板娘还笑眯眯的说着,让他们下次再来。
温霁看着走在他旁边的姑娘,鼓起勇气伸出手,牵住了温知渝,温知渝感受着自己手心中的湿热感觉。
“怎么了?”
“那个老板娘,以前不喜欢我。”温霁不知道自己想的是什么,突然开口,温知渝愣了一下,低头看着牵着她的小孩,温霁黑白分明的眼看着温知渝,温知渝像是担心惊到他一般,放轻了声音问他“什么?”
“老板以前想给我吃的,她不让,说我没银钱,说老板傻,我这样的小乞儿,饿死也就饿死了。”温知渝看着温霁说着这些话,语气平平,不生气,也不委屈,像是在说一件和他毫无关系的事情。
“那你讨厌老板娘,我还和她聊的那么开心,生气了?”
温知渝摇晃着两个人牵在一起的手,小孩子的心思,其实也不难猜。
温霁犹豫了一下,是温知渝亲口说的,她是自己的阿姐,他们如今的户籍才是一家人,所以,阿姐应该站在他身边才是。
可他们如今虽然是姐弟,却也并不熟络,温霁在小心翼翼的试探着温知渝,他想知道,这个人会不会因为觉得他不好,心思重,是个坏孩子,所以再次丢弃他,就和他的亲生父母当初丢弃他一样。
温知渝却晃了晃牵着他的手“那咱们就不去吃那的馄饨了,不给他们机会赚咱们的钱。”
温霁看着温知渝,眨眨眼,然后用力点点头,对着温知渝露出一个腼腆的笑。
温知渝心中长叹一声,她的家庭温和开明,父母也更像是朋友,所以她的性格还算不错,可眼前这个,按照系统的说法,原本就性子偏执,后来的流浪生活,更是让他狠戾无情。
这孩子长得白白嫩嫩的,但是温知渝却时刻谨记这小崽子是个芝麻馅的,要培养成根正苗红的好少年,她可是任重而道远。
“你既然已经上了户籍,往后咱们两个便是亲人了,在这世上相依为命,所以,有些事情不和别人说,但可以和阿姐说。”
“真的吗?我是阿姐最重要的人?”温霁看着温知渝,问的十分认真。
温知渝想了想,真正的温知渝,有父母,还有哥哥姐姐,有很多朋友,可那都是另外一个世界的事情了,而在这个世界,她孤身一人。
温霁,是她来到这个世界的理由,也是她留在这个世界唯一的原因。
“当然,阿霁是我最重要的人。”
温霁从前只觉得,春天到了,意味着他又活过了一年,而且未来大半年的时候,他不用挨冻了。
可是宣武九年那一年,溪源县的春天,是温霁这一生遇到的最温暖的春日。
温霁的人生,由温知渝亲手改写。
第6章 别人家的孩子】
这是回春堂给开的最后一副药了,温知渝原本是闻着味道就忍不住皱眉,这一个月的时间也总算是习惯了这闻起来就酸苦的味道。
倒是温霁,中间换了三次药,每一次都喝十分干脆,和喝茶没什么区别,最多会拽着温知渝的袖子,讨一颗麦芽糖吃。
不知不觉,温知渝已经将温霁带回来一个月了,小孩子本来就是正在长身体的时候,一个月的时间,肉眼可见的圆润了一些,温霁嚼着麦芽糖,也忍不住松了一口气,这一日三顿的药汤实在是难熬,他年纪小,却又隐忍,更何况在温知渝面前,总是想让自己更乖巧一些。
可八岁的孩子,本来就好哄的很,更何况,温知渝对他这样好,所以大概是松快了一些,也敢表达出自己的不喜了“阿姐,这药,还要喝吗?”
“宋郎中说了,是药三分毒,这伤也好的差不多了,至于身子的亏空,就慢慢补着吧。”温知渝也拿了一块麦芽糖塞进口中,等着麦芽糖软化。
“阿姐说的是。”温知渝看着温霁乖巧的样子,在心底给自己点赞,不就是养小孩吗?这也不是很难啊,瞧瞧,这多正常一小孩啊。
“好了,喝完药就去读书吧,我去给你准备些茶点。”温知渝如今倒是稍微适应了在这里的生活,虽然对她来说这地方实在是不方便,只是没电这一点,就足以让她在夜晚陷入深深的低谷了。
“阿姐,那些书我已经背过了。”温霁跑过去抱着一摞书放在温知渝面前“请阿姐考校。”
“你全都背过了?”温知渝不可思议的看着那一大摞书,在古代,温霁这个年纪去开蒙其实算不得晚,不过温知渝去打听了一下,这东二巷子读书人不少,自然对溪源县的书院是了如指掌。
溪源县虽然只是个县城,可却有一家书院极为出名,那书院中的夫子可是举人出身,说是在官场上不得志,才回到老家来教授学生。
巷子中有人家中的孩子也在那举人门下读书,倒是可以引荐一二,不过那夫子也有规矩,只收已经开蒙的孩子,且要夫子考校之后才会收。
温知渝便去书店,将开蒙的书本买了个遍,试图先让温霁熟悉一下,到时候再找个秀才夫子开蒙。
但是,这不过一个月的时间,温霁竟然都已经背下来了。
温知渝翻开千字文,只起了一个头,温霁就背下来了,温知渝看了看手中的书,又看了看温霁,眼神有些复杂,这就是男主光环吗?拥有普通人无法理解的智商。
“阿姐,我可哪里说错了?”
温霁看着温知渝变化的眼神,有些踌躇的开口,早在让阿姐考校之前,他已经默背了许多遍了,难道哪里出错了吗?
“你背了多久?”
“阿姐给我念过之后,就能背个大半了,平日再多读几遍,就能背下了。”温霁老实的说着,温知渝想起自己八岁的时候,背个乘法表都用了半个月。
温知渝点了点温霁的额头“阿姐知道了,你啊,简直就是天选的别人家的孩子。”
温霁闻言,抿了抿唇瓣,忍不住开口反驳“阿姐,我不是别人家的孩子。”
温霁的眉间皱起,十分认真的反驳着这句话,温知渝知道这娃较真,前些时日她带着温霁出门,巷子里的孩子叫了她一声姐姐,温霁就挡在她面前,不许那孩子叫她。
“她是我的阿姐,不许你这样叫。”温霁虽然长得瘦小,但到底已经八岁了,对面不过是个五六岁的小姑娘,当即就被吓哭了,最后还是温知渝给了一块糖哄好的。
“是啊,我温知渝的阿弟就是聪慧,既然如此,明日我们就去见夫子吧,这上学可是宜早不宜晚的。”
温知渝知道古代的科举有多难,即便温霁聪慧,也未必能在他十八岁的成为举人,顺理成章的去往京城“你可要争点气啊。”即便温知渝确信,温霁会在十八岁的时候回到京城,因为这是他的命运,但不同的身份,造成的后果也不同。
举人,贡士,进士,哪怕只是一个举子,都会让温霁在京城的日子好过不少。
而温霁想的自然更为现实,前两日的时候,他就听到巷子里几个婶婆说起他们家的事来。
温家姑娘倒是个好的,可到底是个孤女,还带着一个拖油瓶,虽然到了说亲事的年纪,却始终不曾说,更何况,这一家子就两个人,一个姑娘家,一个小子,可怎么撑得起来啊,难不成要招婿吗?那好人家的儿郎怎么会来当上门婿啊?
温霁当时就在墙后听着,阿姐在他面前从不说这些事,只是每天念着怎么给他补身子,以及送他去念书。温霁知道,这世上多仗势欺人的,阿姐很少会带着他出去闲逛,阿姐长得好,而他们家人丁单薄,若是引起他人注意,会很容易受欺负的,如今只有他读书好,考取功名,才能保护他的阿姐。
小孩黑白分明的眸子看着靠在小榻上翻书的温知渝,他好不容易有了阿姐,绝对不允许任何人欺负她。
温霁果然是天才,温知渝带着温霁先去见了夫子,夫子单独考校了一番,就点头认下了这个学生,尤其那位黄夫子了解到温霁父母双亡,只有一个年纪尚小的阿姐,还减免了一部分束脩,只要求让温霁好好读书,直言温霁乃是可塑之才。
温知渝做出一副惊喜的样子,但心底却是波澜不惊,这可不是个可塑之才吗?气运之子的存在啊,出了书院之后带着温霁去买了笔墨纸砚,如今只是去念书,还不必买太好的,不过这些东西和书本一样,着实不便宜。
上一篇:被休后,我带着娘家走上人生巅峰
下一篇: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