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来碗大米饭
阿诺斯一潜入海中赶路,祂就无法继续追踪了。
所以欧姆尼西亚也就想想。
现在看来,祂没跟着亏大了。
早知道就算打一架,祂也厚着脸皮跟上去,一举多得的拿到两样闪闪的宝物。
欧姆尼西亚腹诽着,阿诺斯拖走人类恋人的画面只是一闪而过。
当人类女性再次出现在画面中时,她已经身处陆地,周围是唱歌跳舞的半身人。
没有阿诺斯。
噗,黑龙简直要笑了。
多么有趣,现在显示的画面正是欧姆尼西亚根据客人要求得出的,阿诺斯恋人现在所在的位置。
而这所在位置周围没有阿诺斯。
这意味着什么不言而喻。
真是没用的人鱼啊,被甩得真快。
看到老‘朋友’笑话,欧姆尼西亚欢快将秋白露的位置交付给眼前,佯装镇定的黑暗精灵。
祂开始思考,或许祂也不用太快去寻找魔药,祂应该以朋友的名义去找阿诺斯。
在他失魂落魄的时刻慷慨告诉他,他目前恋人的所在位置。
然后看着他和黑暗精灵打起来。
看在老朋友的面子上,欧姆尼西亚能帮阿诺斯收尸。
这些事情想想就开心,获得了足够的情绪价值,欧姆尼西亚摆摆手对利亚姆道:“把你身上所有的金币都给我吧。”
皮囊可以等黑暗精灵和人鱼决出胜负在看着拿。
匕首估计是眼前黑暗精灵的常用武器,欧姆尼西亚也不准备拿。
祂还等着看双方混战呢。
不同于龙族,祂们的鳞片、利爪就是最好的武器和盾牌。
好的武器对于人类说,如同左膀右臂,欧姆尼西亚知道这点。
祂希望利亚姆保留有完整的战力。
得到想要的消息,利亚姆一秒都没多停,他解下腰间装满金币的袋子,随手丢到黑龙的桌子上。
当听到秋白露还活着的那一刻。
他从秋白露被利未坦卷走烦躁不安的心绪渐渐平静下来。
发热、不理智的情绪稳定。
他开始明白和眼前的巨龙谈生意是多么出格,又不安全的事情。
但事已至此,利亚姆没什么好说的,只要知道她平安就足够了。
至于那条龙要什么,他都给了。
金币也好、匕首也好,利亚姆早就做好对方提出刁难人举动的准备。
最后只要金币,甚至超出了他的预料。
不过他懒得去猜巨龙的心思。
只根据占卜的内容盘算着,南大陆上都有哪些半身人聚集的村落。
利亚姆离开后。
情绪高昂准备关店,去找阿诺斯的欧姆尼西亚又遇到了一位客人。
这是位棕发的兽人男性,体格不错,□□力量感十足,样貌也优秀。
要是变成原型,估计皮毛会是魔族那边会喜欢的上等货。
往日要是要是遇到这种客人。
欧姆尼西亚多多少少会有点兴趣,只不过今天他急着吃瓜,急着去看好戏。
要不是他今日还顶着占卜师的身份,他都想直接开溜了。
啧啧,祂这种勤快找乐子的态度,巴风做得到吗?
欧姆尼西亚赞美着自己的敬业,顺带拉踩同样喜欢搞事情的另一位朋友巴风。
说起来巨龙欧姆尼西亚上一次见到巴风已经是五百多年前的事情了。
他们最后一次见的时候。
巴风说过要拔掉欧姆尼西亚的皮。
欧姆尼西亚说要砍了祂的头。
可惜在祂们干起来之前。
巴风说找到新的乐子,就突然消失了。
想想距离祂消失都过去五百多年了。
欧姆尼西亚回忆着老朋友,心心念念着还祂的脑袋。
想着也不知道祂找到了什么有趣的事情,能玩五百多年还不腻。
心里想着事情,欧姆尼西亚打法般地询问面前兽人:“你想占卜什么,快说,报酬给我一袋上等的宝石就行。”
哪怕赶时间打发人,黑龙也不会做无本的买卖。
但祂现在心情不错,也没时间去慢慢戏弄眼前的兽人。
只想速速关店,去看乐子。
因此随意说了份眼前兽人现在能拿得出的报酬。
然而这份随意,终止在兽人说出,他想要找的人名字的那一刻。
“白露,我想知道她在哪。”
“你确定是这个名字。”
又一次听到这个名字,欧姆尼西亚突然不急了。
祂眯了眯眼睛,漆黑如墨的双眸中裂出一道缝隙,龙类特有的瞳孔中充满了趣味。
第64章 热情的半身人们
受到半身人热情招待后,秋白露暂时在半身人村落落脚。
萝丝一个美丽的半身人少女。
她将屋子借给了秋白露居住。
作为报酬,秋白露本想给钱。
但萝丝拒绝了,她慢吞吞的说:“哦,你给我也很快就会被骗走,你自己留着吧,你需要新的衣服吗?可能我的有些小。”
半身人不擅长数学,钱财往往留不住,做生意更是总因此受骗。
好在天性乐观,基本守着土地过日子,只有偶尔才会去集市贩卖东西。
贩卖东西也不是为了赚钱,更多是为了凑热闹。
所以就算被骗他们也不会不高兴难过。
秋白露初来乍到还不知道半身人的性格,见萝丝这么说有些不好意思。
但她看得出来萝丝是真的不想要,就没再继续这个话题。
她道:“我还有衣服,不要紧。”
“那就好,你身上很脏,可以先洗个澡,洗好了,我带你逛逛村子。”
萝丝是个直白的少女,她有着棕色的头发,大大的眼睛,反应稍稍有些温吞,她说秋白露身上很脏,不是故意嘲讽,单纯就是说出自己看到的事物。
而秋白露也不在意萝丝的直白,她也觉得自己身上不怎么干净。
她之前毕竟是在野外,风吹雨打的能干净才有鬼了。
现在萝丝给她烧了热水,让她能舒
舒服服地洗个热水澡,她高兴、舒心的很,其他什么都没想。
洗好澡。
秋白露从空间袋中拿出一身简约又华丽的连衣裙,这正是阿诺斯最初遇见她时,她穿的那身。
这件衣服是利亚姆的大作之一。
饰品不少、衣服上还绣了各种花纹,虽然出于实用,没有选择复杂繁多的蓬松裙摆和褶皱增加美观性,但这不代表衣服就不好看了,事实上衣服利亚姆设计得好,没有那些看起来依然精美。
不过这种衣服,平时长途旅行在野外跋涉,秋白露是不可能穿的。
再实用野外穿连衣裙依然不方便,也就她现在在半身人村落中落脚,不需要跋涉,带着的衣服没剩几件,没得挑。
不然秋白露还是会选择实用性拉满的长袍+长裤。
换好衣服,打开门,秋白露低下头从门中走出来。
半身人的屋子根据半身人的身高建造,对于半身人们来说刚刚好,对于秋白露来说就有些矮小了。
她进出都需要低头。
而这也已经是半身人能拿出来招待她最好的房屋了。
因为萝丝的身高在半身人中相对较高,有130cm,堪称半身人中的小巨人。
屋子也建得相对高。
换成普通的半身人屋子,秋白露恐怕得弯腰才能进出门框了。
“很好看。”
秋白露洗澡的时候,萝丝就在厨房准备午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