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来碗大米饭
这句考虑内含隐晦的拒绝。
在没有达成目的之前,秋白露给不出任何肯定性的答复。
收到这样的答复,年轻的昂、萝丝他们有些低落,毕竟他们是真的欢迎秋白露来和他们一起生活。
不过年长的托马、勒卡倒是明白秋白露的顾虑。
托马打着圆场道:“那就这么说好了,就算不定居,有时间你也可以来我们这儿看看,大家一直都欢迎你。”
“我会的。”
说完,秋白露估摸着时间,回到厨房揭开了炖煮卤肉的锅盖。
刹那间一股白色的雾气升腾起来,那是怎样一种味道啊,极致的肉香裹挟着甜香,浓浓的气息足以瞬间击溃在场人的心灵。
卤肉——香就一个字!
很久没有闻道这种仿佛现代才有的美食的气味,秋白露也深深吸了几口卤肉的香气,随后用勺子捞出一块块的大肉,盛在盘子之中。
在他们聊天的间隙里,火略微炖煮过了些,出锅的肉变得更软了,没有如秋白露最初预计的那么带有韧性。
其实这个时候再让卤肉在汤中浸泡个一两小时,那才是最入味,最美味的时候。
不过左右看了眼,秋白露觉得大家都不能再等了。
所以决定——现在就吃!
刚出锅的卤牛肉冒着腾腾的热气,色泽鲜亮,炖煮得够软,轻轻一撕就能撕开,放入嘴中醇香、鲜嫩咬到牛筋时又带着淡淡韧劲的口感真是让人欲罢不能。
血牛的肉质确实是好的。
它比秋白露前世吃过的很多牛肉味道都要香,如果好好放血,进行简单处理,即使水煮或者炖,那也不会有任何腥臊味,只有牛肉特有的口感和香气。
切肉的时候,秋白露其实还见到有个部位雪花和肉质宛如动画片中冒出来一样,肥瘦相间得正正好,不比网上经常出现的高级和牛看起来差。
那种牛肉看起来真是适合放在铁网上烤一烤,随后裹上生菜或是淡淡的调料,嗷呜一口放进嘴中,大口的油脂和调料的鲜香,足以击溃人的心房。
当然了,现在卤牛肉也不差。
秋白露暂停了脑内的想象,专心品尝手上的东西。
此刻此时吃着嘴里,想着锅里,完全是大家心情的具现化。
半头小山那么大的牛,五个半身人+一个人长身人+一位蜥蜴人小姐,几乎啃到没剩多少。
每个人都吃得很撑。
托马甚至打了个冒着卤味气息的饱嗝,他道:“出门果然是对的,在村子里可吃不到这种美味。”
可莉表示赞同:“真想带给家里人也尝尝,他们一定会喜欢的。”
萝丝已经在考虑直接跟着秋白露一起去精灵族这件事,她觉得自己也和蜥蜴人小姐克拉一样被秋白露迷住了。
完全被迷住了!
当然,虽然完全被迷住了,但萝丝很有自知之明,她的能力不足以支持她出远门,而且她本质上也没那么想离开家乡。
就是一时上头了。
不过秋白露再和蜥蜴人小姐聊下去,萝丝感觉蜥蜴人小姐说不定真的会和她跑路,看看克拉的尾巴都要甩成风扇了。
这哪里像冷血、迟钝的魔族打手。
分明是会摇把尾巴的小狗。
好在克拉可能理智尚存,也可能真的反应够慢,一行人离开时并没有出现拐带蜥蜴人被蜥蜴人追杀的现象。
但即使这样,他们离开的时候,依然受到了众多蜥蜴人的瞩目。
无他太香了!
卤味的香气本来就霸道,浓郁黏附在衣服上,更别说几人在厨房里待了那么久,就差腌入味了。
那味道香的不行。
路过的蜥蜴人没人去啃他们几口,真是他们性格够迟钝、温顺的了。
换成兽人多少得扒拉住,舔两口,再要求几人交出美味的秘诀。
而不是像蜥蜴人们一样只是看着,偶尔动动鼻子,伸出长长的舌头嗅闻空气中的味道,精明点的就动动自己生根一样的脚上前几步,矜持的则挠挠自己的鳞片假装自己没有那么在意。
托马看见此刻的情景道:“以后你来这儿,你就是最受欢迎蜥蜴人欢迎的客人了,白露。”
“太夸张了,托马。”
秋白露拿到了克拉剩余的酱油果库存,又吃了顿牛肉大餐,克拉还让他们把剩余的卤牛肉带走路上吃,现在心情正好,笑嘻嘻的回答托马。
托马捏了捏鼻子耸肩道:“你下次来就知道了,没人会拒绝美食和传播美食的人。”
说说笑笑间,大家就离开了蜥蜴人村落,在村落的另一个出口和托马相熟的蜥蜴人不知为何从另一个村口移到了这儿。
他看到托马出去后迟缓的挥挥自己深绿色只有四指的爪子,就像在学着半身人的礼仪告别。
而托马也热情的对他道:“嘿,伙计有机会下次再见。”
马车轱辘的滚着。
虽然在蜥蜴人村落耽误了些时间。
但总体上他们并没有错过斯卡布罗集市的开始。
在去到集市前,他们还有时间去矮人所在的村落进行休整。
矮人的村落与其说是村落,不如说是一个小城了。
外围有高耸的城墙,墙上有负责巡逻的士兵,进入之内还有石雕和各种看起来不错的房屋,路面也修整得比较平整,来往人口看起来熙熙攘攘,具体有多少秋白露不确定,不过粗略估计起码有上千。
别以为这个数小。
在这个世界上千的人口就已经不算小村子了,萝丝所在的家乡总体人口也就不到千人,蜥蜴人们则更少就百人出头的样子。
而这里光是人群看起来就有上千,武装人数也有大几十人,这个数已经很不错了,足够使萝丝、昂他们这种没怎么出过门的半身人青年惊叹。
萝丝道:“我以为又会是一个和我们差不多的村子。”
可莉点头:“难怪托马说白露可以补充箭和皮甲又含糊其辞不说更多,肯定是想吓吓我们对吧。”
托马嘿嘿一笑:“虽然呆在村子里也不错,但年轻人还是要出门看看,矮人因为擅长锻造,想找他们打武器的人总是很多,久而久之他们就把这经营扩大了。”
“虽说这是矮人的村落,不过生活在其中的其实大多数已经不是矮人了,而是各地来往的混合人种,斯卡布罗集市就是这周围几个这样规模的小城市共同经营的集市。”
斯卡布罗集市有点像秋白露前世的赶集,各村之间距离彼此太远,所以折中选了个对彼此来说都能接受的距离
,然后共同举办一个集市,贩卖来自彼此地区的特产。
“这样还小吗?”对于第一次出门的萝丝他们来说,这样规模的城市怎么都不算小。
而对托马这样走南闯北过的半身人见识过数万半身人聚集地,和见过人类社会城市的秋白露来说当然是小的。
托马答道:“小,这只是一个大点的村落而已,真正的城池是怎么样的,你们真该自己去见见。”
安定确实会让人生更加顺遂平稳,但同样会让人错失很多。
远行虽然危险,但却能拓宽人生的见闻,让人意识到天外有天,意识到原来世界还能是这样的,我还能这样活。
托马说着,分外感慨。
半身人大多恋家,他们眷恋土地与家人,无法接受居无定所的日子。
这样很好,可同时也错失了别的可能。
…
…
距离集市开张还有四天左右,路程则只剩下两天,大家决定在这个小城市停留两天再继续出发。
至于这两天要做什么,就看大家各自的想法了。
秋白露毫无意外的去补充箭矢。
顺带也看了看皮甲,早先她跟着商队穿这个太重,她也不是主要战力,而是个放冷箭的药剂师,没有必要单独买一身,后来与利亚姆、丹尼尔他们同行。
她更不是主要战力,路上遇到的大多数危险,还没凑到她面前就被利亚姆和丹尼尔手起刀落解决。
怎么都用不上这个。
现在一个人走的话,确实可以考虑买一套,增加防御力,毕竟是矮人锻造的东西,防御力应该会不错。
嗯……好像没有想象中的那么好。
亲自去武器店里看了皮甲,秋白露本以为能看到魔幻中世纪的特殊皮甲,比如船上能有防御力加一的那种。
但真的上手摸了,她发现就是普通的皮甲,没有魔法也没有其他的,这种皮甲就算是矮人出品,那也是完全不防砍的。
防御用途只能说是增加心理防御。
物理方面的防御,述秋白露直言,一箭穿胸没问题。
“客人,要是不喜欢皮甲,我们这还有盔甲,包您满意。”
来者是客,能把店铺经营大,这里居住的矮人还是很有商业头脑的,大多笑盈盈的迎接客人,长长的胡子伴随着笑声抖动,看起来格外爽朗。
两天的时间,不足以让秋白露量身定制一身皮甲或是盔甲,她只能买现成的。
在负责揽客的矮人的介绍下,秋白露依次参观了他们制作的各种皮甲和铠甲。
其中大多数是标准套装,适合她的很少,而且铠甲的防御力虽然不错,但太过笨重,秋白露一个人穿着这身在野外走,她要么热死,要么慢吞吞的。
如果这还是那个游戏的世界。
秋白露此刻的定位应该是轻盈敏捷的游侠,她的力量值有却不出众,这身铠甲给丹尼尔或许正好,给她就有些累赘。
想到丹尼尔,秋白露叹了口气。
他们就这样分开,也不知道将来还能不能再见,她知道丹尼尔完全是为了她才来到南大陆。
而现在她失踪了,还是当着他的面失踪的,秋白露都不敢想他的心情。
第71章 独特的天赋
还有利亚姆,他的责任心其实很强,秋白露虽然觉得自己失踪不会给他带去太多的困扰。
但还是有些担心他们两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