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寻找失落的爱情
刘恒昌对自家外甥,也算照顾。此次随行,便将李天喜一并带了出来。
“李天喜,你自己来说。”刘恒昌笑着吩咐。
李天喜今年十八岁,个头不算高,相貌也生得寻常,胆子倒是足实,见了郡主也没畏怯。闻言上前两步,大声道:“启禀郡主,我今日寻到了一窝苍鹰雏鸟。”
第213章 雏鹰(一)
“我爹在军中做过斥候,有驯鹰的能耐。可惜六年前打仗时受了重伤,不能再上马了,只得从军营里回来。”
“那时候,我才十二岁。我爹在家中闲着无事,教导我斥候的功夫,还将驯鹰的本事都教给了我。我在家中学了六年。”
李天喜到底是热血少年郎,提起自己的长处,一双眼熠熠闪亮:“这一窝雏鹰,都刚出生。正适合用来驯养。花个两三年的功夫,便能派上用场了。”
姜韶华听得兴致勃勃,张口问询:“雏鹰驯出来,能做什么?”
李天喜笑着答道:“苍鹰飞得高飞得远,可以巡查地形,可以抓捕猎物,经过特殊训练,还能传信示警。当年我爹在斥候营里,就有一只驯好的苍鹰。每次出去探路,苍鹰都能派上用场。我爹也因此避过多次危险,还保住了一条命。”
姜韶华心里一喜,倏忽起身:“雏鹰在何处?带我去瞧瞧。”
李天喜心头也是一热。自己的能耐本事,能得到郡主如此看重,对他来说可是一桩好事:“就在外面军帐里。”
刘恒昌笑着接了话茬:“郡主要看,你在前领路就是。”
李天喜应一声,转身领路。
姜韶华立刻起身出了军帐。身边众人也一并跟随。
盏茶功夫后,姜韶华到了李天喜的军帐里。和李天喜同一军帐的亲卫,都已退下了。
军帐最多容七八个人。
有资格和郡主一同进军帐看雏鹰的,除了领路的李天喜,就是宋渊刘恒昌,还有几位舍人了。
秦虎孟三宝都没能挤进去,眼巴巴地站在帐篷外,努力探头往里瞧。
“一营有陶大,二营有小田,现在三营冒出了一个李天喜来。”孟三宝小声嘀咕:“虎子哥,我们两个以后得加油努力了。不然,就快被比下去了。”
秦虎骄傲地一挺胸膛:“想越过我们两个,他们还差点。”
宋渊不轻不重地咳嗽一声。
两人立刻闭嘴。
军帐里,姜韶华坐在椅子上,仔细打量桌上的雏鹰。雏鹰的窝都被一并端来了,窝中有五只雏鹰,每只都瘦巴巴的,嘴里发出细弱的鸣叫声,看不出半点威风厉害,倒和小鸡崽子差不多。
“这真是苍鹰雏鸟吗?”姜韶华代众人张口质疑:“我怎么瞧着,和野鸡崽子差不多?”
陈瑾瑜扑哧一声笑了:“郡主这么一说,还真挺像的。”
李天喜立刻道:“雏鹰小的时候就这样,等养一两个月,就能看出特异之处了。”
“不过,驯养苍鹰不是易事。这五只雏鹰,未必都能养活长大。也不一定都能熬得过驯养。”
这就对了。刘恒昌赞许地看一眼外甥。
说话不能太满,要留有余地。
姜韶华笑着看向李天喜:“你既有驯鹰的能耐,就拿出全身本事来,将这窝雏鹰养大。能驯养出苍鹰,本郡主定有厚赏。”
李天喜精神一振,大声应道:“我一定尽心竭力养鹰。”
姜韶华心情颇佳地离去。
刘恒昌特意留下,低声嘱咐外甥:“从今日起,你就将全部心思都放在这一窝雏鹰上。”
“郡主对有能耐有本事的,格外看重。一营陶大,力大无穷,悍勇无双。二营的小田,是神箭手,擅长追踪潜藏。还有郡主身边的秦虎孟三宝,他们是秦战孟大山的儿子,身手好又忠心,都是郡主的心腹。”
“你是我刘恒昌的外甥,也是正经的将门子弟。论出身,丝毫不输他们几个。能不能博得郡主另眼相看,能不能为自己挣个前程,就要看你自己了。”
李天喜热血涌动:“舅舅放心,我随我爹学了六年,养鹰训鹰的本事都学会了。你就等着瞧好吧!”
刘恒昌笑了起来,伸手一拍外甥的肩膀:“好!我盼着你有出息!也给我长一长脸。”
三个亲卫营,既是同僚,也是竞争对手。
刘恒昌行事低调,平日不和一营二营较劲,其实心里也憋着一口气。
这一年里,郡主处处厚待他,他被郡主折服。这才让外甥来了亲卫营,搏一个前程。
“舅舅平日在信中说郡主如何厉害,我前几日是亲眼见了。”李天喜由衷叹道:“郡主挥剑斩杀猛虎,英姿飒爽。而且,郡主爱惜百姓,为了百姓能安稳进山,特意在郦县这穷地方留了这么多日子。”
“这样的郡主,确实是明主,值得效忠追随。”
刘恒昌挑眉笑道:“郡主的厉害之处,你还没全部见识过。以后就等着瞧吧!”
李天喜咧嘴一笑,连连点头。
……
姜韶华心情愉悦的回了军帐,没急着入睡。
等了约莫半个时辰,秦虎孟三宝来了。
“郡主让小的打听的事,小的都打听过了。这个李天喜的亲娘,是刘统领的堂姐。刘统领幼年丧母,随着伯父伯母生活,和李天喜的亲娘一起长大,感情极好,和亲姐弟一般。”
“李家也是将门,李天喜的亲爹是李家嫡支庶子。以前在边军,做到了斥候营统领,官职正七品。”
“可惜,运道不佳,在一次探路的时候,遇到了大股鞑靼骑兵。整个斥候营都被杀了,他侥幸逃得一命,也受了重伤,不能再上阵。不得不回了李家。”
“李天喜是家中独子,听说早就定了娃娃亲。未来岳父不是旁人,正是刘统领。”
姜韶华有些讶然,笑了起来:“这么说来,李天喜是刘统领的未来女婿?”
秦虎嘿嘿一笑:“正是。刘统领十分低调,在人前从不提此事,只说李天喜是自己外甥。这件事,是李天喜在军帐里闲话说漏了嘴,才悄然传开了。”
军营里一堆莽汉,个个嘴巴比裤腰带还松,毫无秘密可言。
秦虎孟三宝去寻和李天喜同一军帐的亲卫一打听,就什么都探听出来了。
姜韶华眉头舒展,微微一笑:“刘统领连女婿都招进了亲卫营,还亲自举荐到本郡主面前。可见是一心留在南阳郡了。”
如此甚好。
……
第214章 雏鹰(二)
姜韶华又在山下停留三日。
这三日里,亲卫们依旧分队分组进山,这次不是猎猛兽,而是专门寻找刚出生的雏鹰。
人多力量大,三天内竟寻到了四窝雏鹰,加上李天喜之前寻到的那一窝,足有二十二只雏鹰。
姜韶华特意将李天喜叫过来,将所有雏鹰都交给了他,笑着鼓励道:“好好养鹰,驯养一只苍鹰出来,本郡主就有一份赏赐。”
李天喜:“……”
“郡主这般器重抬爱,还不快点谢恩。”刘恒昌忙出声提醒呆若木鸡的外甥兼未来女婿。
李天喜这才反应过来,连连拱手谢恩。
等退下回到自己的军帐后,年少的李天喜,脸都快皱成苦瓜了:“舅舅,这事可怎么办!”
“我就一个人,哪能养得了这么多雏鹰啊!我爹当年最厉害的时候,也就养过两只苍鹰。后来还死了一只。现在郡主给了我二十二只雏鹰……我刚才想张口,舅舅为何不让我说。我根本就养不过来。”
刘恒昌瞥一眼心思单纯的李天喜:“你不会以为,这么简单的事郡主想不到吧!”
李天喜一愣:“是啊,这是明摆着的事,郡主怎么可能想不到。那郡主还派这样的任务给我做什么?”
真是个傻小子。
刘恒昌心里暗叹一声,耐心点拨:“你一个人养不了这么多雏鹰,自然就要找帮手。亲卫营里别的没有,人多的是。”
李天喜终于霍然开朗:“我明白了。郡主是希望我将养鹰驯鹰的本事教给其他亲卫。”
“可是……这是我们李家看家的能耐本事,我祖父只传给我爹,我爹只传给了我。来南阳郡之前,我爹还特意嘱咐过,不得外传。”
刘恒昌淡淡道:“这就要看你自己怎么选择了。”
“你爹靠着这能耐做到了边军里的五品武将。你现在还是个普通亲卫,想晋升,就得立功。大梁现在还算太平,南阳郡境内更是平安得很。要是靠着寻常途径,你在亲卫营里熬个二三十年,勉强也能混个一官半职。不过,你甘心就这么一年年苦熬吗?你就不想靠着自己的本事脱颖而出,得郡主青睐,前途锦绣吗?”
“想!当然想!”李天喜脱口而出,然后又挠挠头:“我就怕我爹怒不可遏,会动手揍我。到时候舅舅可得替我求情。”
刘恒昌笑了一笑,伸手拍了拍李天喜的肩膀:“放心吧,我都替你打算好了。先写一封信给你爹,等你爹点头同意了,你再收徒不迟。到时候,我从三营里挑聪明伶俐的,另外组成一队,你就是队长。”
亲卫营里五十人一队,能做队长,都是出类拔萃的,多在三十岁左右。最年轻的是二营的神箭手小田,然后就是一营的神力巨人陶大了。
如果李天喜也被提为队长,那就是最年轻的队长了。
李天喜精神一振,眼里满是喜色:“我都听舅舅的。”
刘恒昌心里很是满意。
他只有一个女儿,比李天喜小了四岁。女儿一出生,他就和堂姐刘氏定了娃娃亲。李天喜今年十八岁,他的闺女才十四岁,还没及笄成年。他便将婚期定在了两年后。
在他心里,李天喜这个外甥兼未来姑爷,和亲儿子一样。
李天喜算不得如何聪明,好在有养鹰驯鹰的本事。郡主不喜人逢迎拍马,看重的是有真本事的人。所以,他才让李天喜来南阳郡,谋一个好前程。
“这封信我来写。”刘恒昌笑道:“你爹知道轻重,会同意的。”
习得文武艺,货与帝王家。郡主就是南阳郡的天,说是土皇帝也不为过。李天喜的亲爹既同意儿子来南阳郡,想来早有心理准备了。
李天喜又卸下一桩心思,连连点头。
刘恒昌文武双全,不但有一身好武艺,也写得一笔好字。
李天喜在一旁研墨,刘恒昌提笔落墨,犹如龙走飞蛇,很快写了一封厚厚的信,令人送去李家。
……
“启禀郡主,刘统领写了一封信,让人送去李家了。”
孟三宝悄步来禀报。
姜韶华笑着瞥一眼:“行了,光明正大的事,这般鬼鬼祟祟做什么。”
孟三宝讪讪一笑,然后觉得有点不对:“郡主让小的盯着刘统领的动静,这不得鬼祟一点吗?”
一旁的银朱,忍不住瞪了孟三宝一眼:“你也不动一动脑子。刘统领这是将事做在明处,让郡主看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