度韶华 第138章

作者:寻找失落的爱情 标签: 女强 爽文 重生 穿越重生

  马耀宗翻身下马,忍着激越的心情上前,扶住颤巍巍的祖父:“郡主令我来扶着马县令。”

  马县令呵呵一笑:“别看我一把老骨头,其实硬朗得很。还能再做十年县令。”

  马耀宗紧紧攥着祖父的胳膊,心里阵阵酸涩。

  马县令去岁六十九,过了年七十。人生七十古来稀,这个年龄,在当下已是高寿了。这把年岁,却没告老致仕,还得在任上操心劳力,说到底,都是为了马家。

  马县令瞥一眼长孙,笑着低声嘱咐:“把眼睛擦一擦,高高兴兴的,别让大家伙看了热闹笑话。”

  马耀宗点点头,迅速平复心绪。

  此时,姜韶华已策马而来。马县令精神抖擞地上前,行礼相迎:“臣恭迎郡主。”

  身后一众官员齐声附和:“恭迎郡主。”

  姜韶华眸光奕奕,笑着说道:“免礼,平身。”

  进了比阳县,照例在马家安顿歇息。

  不必郡主吩咐,马县令主动张口:“郡主难得来一趟比阳县,不知郡主是先去马场,还是巡一巡牙行?”

  姜韶华笑着瞥一眼主动积极的马县令:“先去马场。”

  马养得好,牙行那边就可以适当地睁一眼闭一眼。

  马县令听出郡主的话中之意,心里暗暗松口气。

  他之前的决策果然是对的。缩减牙行规模,全力扩充马场。只要养出足够多的战马,郡主对马家就会有足够的宽容和耐心。

  ……

  隔日,姜韶华便率舍人亲卫们去了马场。

  马场里多了几百匹马驹,还多了不少陌生脸孔的外族马奴。

  见了这么多马驹,刘恒昌的眼睛都亮了。他难得主动张口进言:“郡主,我们亲卫三营年初演武的时候,拿了第一。今年养成的战马,是不是三营可以先挑?”

  姜韶华目中闪过笑意,慢悠悠地说道:“这是当然。本郡主说过的话,从来都算数。”

  刘恒昌心中大喜,面上倒是稳得住:“末将多谢郡主。”

  李天喜等一众年轻亲卫,已经频频探头张望。有几个不停冲李天喜挤眉弄眼。

  李天喜壮着胆子过来,还没张口,就听郡主笑道:“难得来一回马场,你们各自去寻骏马,骑马耍一耍。”

  李天喜眉飞色舞地谢恩告退,和一众年轻亲卫如鸟兽一般散开,各自兴致勃勃地去看马。

  对习武之人来说,看到马就像色~鬼见了美人饿鬼见了珍馐。

  姜韶华会心一笑,转头对秦虎等人道:“你们也去吧!我身边有宋统领刘统领足矣。”

  秦虎孟三宝精神一振,各自高声应了,个个喜形于色。

  宋渊低声道:“郡主也别太惯着他们了。”

  姜韶华随口笑道:“整日守在我身边,确实闷得很,既是来了马场,都活动活动手脚。”

  马耀宗立刻笑道:“祖父昨晚说了,马场有几匹烈马,一直无人能驯服。宋统领刘统领可要试一试?”

  这马屁拍的,恰如其分。

  宋渊和刘恒昌对视一眼,各自心动。

  男人嘛,没有不爱马的。马县令养马几十年,能入他眼的必是真正的好马。

  姜韶华兴致勃勃地笑道:“走,本郡主也去瞧瞧。”

  郡主爱马。卢琮在心里默默记上一笔,忙跟着众人一同迈步。

  待几匹烈马出现在眼前,众人不约而同地发出惊叹声。

  果然都是好马!

  宋渊挑了一匹黑马,刘恒昌挑中的则是一匹棕马。

  姜韶华的目光落在一匹白马上。这匹白马,额上有一撮红毛,马腿瘦长,皮毛顺滑,十分神骏。

  好马姜韶华见得多了。眼前这一匹马,能一眼就引来她的注意,自然有些缘故。

  “咦?”耳畔响起陈瑾瑜的惊叹声:“这匹马有些眼熟。好像和郑小公爷骑的那匹马差不多。”

  没错,这匹骏马确实很像红云。

  姜韶华已经很久没想起郑宸了。眼前这匹肖似红云的骏马,悄然勾起了她心底的记忆……

  马耀宗殷勤地笑道:“郡主要不要试一试这匹宝马?”

  姜韶华的目光落在马耀宗灿烂的笑脸上:“这是你特意让马县令寻来的宝马?”

  等等,郡主脸上的笑容似乎淡了许多。

  他该不是马屁拍到了马腿上吧!

  马耀宗心里一个咯噔,迅疾收敛笑容,恭声作答:“臣当日见郑小公爷坐骑神骏,便想着为郡主寻一匹更好的宝马。”

  姜韶华淡淡道:“马舍人有心了。不过,本郡主的马厩里不缺好马,这匹

  就留在比阳马场里吧!”

  马耀宗忙恭声应下。

  郡主慢悠悠地转身,去看别的骏马。

  陈瑾瑜冲马耀宗嘲弄地一笑。

  马耀宗:“……”

第224章 送马

  所以说,拍马屁不是易事。拍得好了还好,拍到了马腿,就很尴尬了。

  马耀宗恨不得给自己来两个耳光。怎么就想出那么一个馊主意!郡主摆明了不待见那个郑小公爷,勉强敷衍几日就撵回京城去了。他怎么会突发奇想,让祖父找那么一匹马来碍郡主的眼?

  就在马耀宗自怨自艾之际,郡主忽地含笑转头看过来:“马舍人,那一匹马看着不错,牵过来瞧瞧。”

  马耀宗立刻回神,精神抖擞地应了,顺着郡主手指的方向将一匹花马牵过来:“郡主,这是一匹母马,虽然看着不那么中看,其实耐力最佳。适宜长途行军。”

  姜韶华笑着嗯一声,打量几眼,然后骑上花马,在操场里跑了一圈。这是驯好的良马,确实是难得一见的好马。

  姜韶华很满意,下马后吩咐道:“这匹马很好,本郡主要了。”

  马耀宗大喜,连连笑着应是。

  宋渊骑了一圈马过来,见郡主挑中这么一匹花马,有些惊讶:“郡主平日喜欢神竣好看的马,今日怎么挑了这么一匹不起眼的?”

  姜韶华笑了一笑:“以前我小,不懂事,喜欢好看的。现在我才知道,适合自己的,才是最好的。”

  郡主话中有话,意味深长。

  宋渊深深看郡主一眼:“郡主喜欢就好。”

  姜韶华随口笑道:“我再替崔渡挑一匹。他整日在田庄里忙碌,没能随我一同巡查,我让人送一匹好马回去。”

  宋渊是崔渡名义上的舅舅,平日也确实多有照拂,闻言笑了起来:“郡主有心了。”

  姜韶华仔细地看了一圈,挑了一匹灰色母马。宋渊立刻安排两个亲卫,将灰马送回南阳郡。

  不知崔渡收到这匹马的时候,会何等高兴。

  ……

  谁在背后念叨他,耳朵有些痒。

  此时的崔渡,正领着两百多人在田间地头忙着插秧。

  做事的时候,穿着粗布麻衣最方便。

  崔渡进了田庄之后,就换下了绸衣锦袍,整日穿着灰扑扑的短衫。短短的头发现在长成了不少,勉强也能抓个小揪了。长期在田地里忙活,再白净的皮肤也禁不住风吹日晒,浅浅的小麦色悄然深了一些。一笑间露出一口白牙。

  右耳痒,崔渡也没擦手,就这么抓了几下,很快抛在脑后。一边转悠一边高声指挥:“插秧要注意距离,不能过密。”

  “林庄头,我在这边,你去那边瞧瞧。”

  林庄头点头应了。

  耕种最是辛苦。每年春耕播种,庄子里前前后后要忙一个多月。崔渡来了田庄之后,众人的忙碌前就要加一个更字。

  不过,看着一排排整齐翠绿的秧苗从暖棚里移出来,一株一株地栽进土里,幼嫩的叶子在春风中轻摆,林庄头等人心里就格外熨帖。

  玉米红薯都是新粮种,他们以前从未种过。不过,种了几十年地,身为农夫的本能告诉他们,这些幼苗生命力强健,一定能在这片沃土上扎根,长出粮食来。

  田庄里忙着春耕,个个早起晚睡,恨不得将一个人掰成两个人来用。崔渡更是忙得飞起,到了晚上,匆匆梳洗一二,头一沾上枕头就睡着了。

  没办法,实在是太累了。

  从年后十五来田庄,他就在田庄住下,忙着选种培育秧苗耕种,再也没回过王府。

  不过,郡主不在王府,便是他回去了,也没什么趣味。倒不如安心住在田庄里,把玉米红薯都种出来,最好第一茬就来个大丰收。郡主一定十分欢喜……

  睡梦中,崔渡扬起了嘴角,露出了甜蜜的笑。

  三日过后,所有秧苗都插进了田中。一眼看去,一排排一行行,在春风中恣意舒展。

  在众人眼中,这就是最美的画面。

  “希望今年田庄能丰收。”林庄头的黑脸上绽开了笑容:“到时候,崔公子就是我们南阳郡的大功臣。郡主一定会重赏!”

  崔渡平易近人,性情随和,从不摆架子,也没有出身富贵人家的公子哥毛病。在田庄里选种耕种建暖棚等等,什么事都亲自上手,做得起劲。

  一年相处下来,林庄头早已被折服,对崔渡十分尊敬。

  “赏赐不赏赐的,倒不要紧。”崔渡笑道:“重要的是,这两种新粮,适合旱地,产量很高。等日后在南阳郡推广开来,百姓们就不会饿肚子了。”

  “还有,玉米杆子叶子可以喂养牛羊,红薯藤和叶可以喂猪。粮食不够的时候,拿来充饥也是可以的。”

  可以说是浑身都是宝。

  崔渡侃侃而谈,林庄头听得也格外起劲。

  就在此刻,骏马踢踏声由远至近。崔渡有些惊讶,抬眼看去,却见两个亲卫策马而来。

  其中一张还是熟悉脸孔,正是郡主身边的亲卫孙安。

  孙安下马后,拱手行礼:“崔公子,小的奉郡主之命,送一匹好马给崔公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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