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花果山老妖
白白的牙齿和亮晶晶的眼睛,与漆黑的皮肤形成了反差。
看着有些好笑。
“忧儿,来,跟娘过来。”江福宝的注意力,被一旁说话的朱迎秋吸引走。
她拉着江忘忧的手,带她去了邻桌一个妇人身旁闲聊。
那个妇人,脸蛋圆圆的,说话时,嘴巴总是笑着,看着人还不错的样子。
“忧儿,这是你严婶,平日里,我跟她总聊起你呢,我说我家女儿懂事又孝顺,不但读过书还会刺绣,时常把她绣的帕子拿去卖呢,虽说咱家也不缺这点钱,但是孩子懂事啊,才这么大就知道自己赚零花了。
哎,我有这么好的女儿,这辈子都没白活,哪像我家那几个小子,就知道惹我生气,这不,我家二儿子前段时日去参加院试了,到现在都没回来,也不知道考的咋样呢。”
朱迎秋毫不吝啬的夸赞着江忘忧。
把江忘忧的脸夸得通红。
第一次见,自然要往好的说。
不仅如此,她还把江同木拿出来溜了溜。
好歹江同木也是童生。
又去参加院试,证明往后肯定能冲一冲秀才,若是运气好,指不定这次回来就是秀才了。
这不,严秀听到朱迎秋的话,眼里的打量瞬间消失。
笑容更加真心了。
“迎秋妹妹,你说说你,怎么生的呀,不光儿子有出息,女儿也比旁人家俊俏,快走近让我瞧瞧。”
严秀左手拉着江忘忧的手。
右手轻轻拍打着她的手背。
随即从手腕上褪下一只鎏金镯子,戴在了江忘忧的手上。
还不忘说道:“瞧瞧,这手可真软啊,哪像我们,年纪大咯,皮都松垮了,人也黄了不少,同样的镯子,戴的就是比我们好看,拿着玩吧,不值钱的东西,婶子喜欢你,别跟婶子见外。”
“这,这,婶子,我不能要。”江忘忧用着求助的眼神,看着朱迎秋。
“拿着吧,你婶子说了,她是喜欢你,才给你的,你还给她,她该不高兴了,是不,秀大姐?”
朱迎秋跟严秀以姐妹相称。
两人看着相差很多。
其实朱迎秋只比她小一岁。
“是是是,还是迎秋妹妹懂我,咦,我家那小子呢,怎么转眼就不见了,迎秋妹妹,陪我去寻下我家小儿子呗。”
严秀装模作样的左右看看。
然后拉着朱迎秋往角落走。
江忘忧只好跟上。
而就在她们离开宴席时。
一个十五岁左右的男子,也从凳子上起来,跟了过去。
他的视线,一直放在几人的身上。
“捷儿,你去哪了?娘寻你老半天了。”严秀装着傻,儿子一走近,她就开口问道。
“哦,我随处转了转,朱婶好久不见啊,您还是这般年轻,话说,您家宅子可真大,弄的我都迷路了呢。”钱梁捷大大方方的对着朱迎秋说。
他这是第三次见朱迎秋了。
“哈哈,捷儿你就会忽悠我,哪里年轻哟,我都当奶奶了。”
被夸年轻,朱迎秋嘴上笑骂,其实心里都乐开花了。
她眼角的皱纹,顿时多了好几条。
“这位妹妹是?”钱梁捷这才将视线,放在江忘忧身上。
“这是我的女儿忘忧,忧儿,这是严婶的小儿子梁捷,你唤他捷哥哥便是。”
朱迎秋这才开始给二人介绍。
“梁捷哥哥。”
“忧儿妹妹。”两人一起喊道。
随后,又互相观察起来。
江忘忧今年十三岁。
钱梁捷今年十五岁。
两人只差了两岁,很是合适。
钱梁捷容貌虽说不帅,但是也不丑。
就是普普通通的人,偏瘦,不太高,也就比江忘忧高小半个头。
来之前,钱梁捷就知道今天要相看姑娘。
原本还不太抱期待。
直到知县大人亲自登门,又被江宅的豪华震惊住。
再看到江忘忧上佳的容貌。
他顿时心跳加速。
一旁的朱迎秋,将他的表情尽收眼底。
“你们二人年岁相近,想必玩得来,去吧,到一进院的庭院里转转吧,那里清净,刚好金桂还开着,去闻闻香不香,泉儿,你与小姐一道。”
朱迎秋想给两人创造机会。
但是孤男寡女使不得。
便让江忘忧的贴身丫鬟泉儿一并跟上。
三人朝着一进院子走去。
身后的严秀跟朱迎秋眼神火热的目送着。
“忘忧明年就该十四了吧?快了快了,马上就到年底了,这日子过得快呀。”严秀与朱迎秋坐在铺着垫子的石凳上。
闲聊着。
“是啊,明年就十四了,不过,我家疼忧儿,舍不得她这么早成亲,少说也要等到十五再定下,况且,我们家不想她外嫁,只考虑招婿。”
朱迎秋透露了口风。
然而,严秀的笑脸,一下子僵硬在脸上。
“什么?招婿?你家又不是没儿子,为何要招婿?”
第440章 钱乃万能之物
严秀虽然有两个儿子,但是她也舍不得让自小宠大的小儿子当上门女婿啊。
“咱俩熟得很,我就不瞒着你了,自我家准备给忘忧招婿,我就多番留意着,可愿意上门的男子,要么身体残缺,要么心里憋着什么坏主意,哪个不是奔着吃绝户去的啊?一旦姑娘没了爹娘,那些个畜生立马和离。
带着女方家钱财重新娶个媳妇回来,我家有儿子,人家吃不到绝户,自然不愿意来啊,再说了,愿意来的,实在是挑不出一个好的,哪里配得上我家忘忧啊,我们又实在不放心她外嫁,要是过不好,只怕我们要急死。”
朱迎秋见她脸色不好。
干脆拉着她,说起了掏心窝子的话。
“况且,我家婆婆可是说过,要是忘忧成亲,绝对不会亏待小两口的,到时候,你家捷儿要是想家了,时不时的回去看看,也是可以的,往后就与我们住在一进院。
若不想住,我们为他们在镇上买个小宅子,配上几个下人,让他们夫妻二人住,忘忧刺绣功夫好,到时候再给她开个铺子,小夫妻俩做点买卖,日子还愁过不好?”
朱迎秋提到了买宅子和铺子。
严秀立马重新露出笑脸。
她家在镇上开个小粮铺,先前旱灾时,赚了点钱。
日子这才好过些。
后来用那笔钱,买下常租的铺子,又置办了个一进宅子。
一大家子住了进去。
家里总共就三个下人,一个看门的,一个烧火的,还有一个打扫伺候他们的。
根本比不上江家。
听到朱迎秋的话。
原本还有些生气的严秀,恨不得现在就把儿子嫁过来。
再疼爱儿子,也不能跟钱过不去啊。
镇上的一栋宅子和铺子,哪怕再小再偏,也要大几百两。
都快赶上她家了。
而且她了解朱迎秋,既然说这话,就不可能送偏僻又小的宅子铺子。
所以儿子只要上门,后半生就享受着吧。
娶媳妇她还得掏钱,家里又住不下,更没钱换大宅子。
还得给儿媳彩礼钱。
这么一想。
还是嫁儿子划算。
严秀收回一半的笑脸,假装为难的很,要回家跟夫君商讨。
又怕朱迎秋想多,以为自己不想答应,干脆拉着她的手,缓缓说道。
“你家倒是大手笔,对女儿还挺好,不过我家的日子,你是知道的,我家那粮铺生意一般,也就赚个糊口的钱,若真要成亲,恐怕给不起什么彩礼,哎哟,什么彩礼哟,若我家那口子答应,恐怕我家出的就是嫁妆了。
不过我家给不了多少,你也知道我大儿媳嫁进来,花了我家多少银钱,哎,不然,我家捷儿哪至于都快十六了,才开始相看,不过我也不能答应你,我得回去问问孩他爹,若咱俩真成了亲家,倒也算亲上加亲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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