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素朦
好家伙,刚刺杀完人家,就要去攻略人家了。
确定她不会被直接噶了吗。
令她稍感安慰的是,陆西洲并没有见过原主的真面貌,他现在也只是在派人查而已。
只要她扫尾干净利落,暴露的可能性还是比较小的。
至少短时间内应该还可以。
等到攻略陆西洲成功,即使她暴露,陆西洲肯定也不会杀了她。
时微想到自己抽到的金手指,问道。
“小七,我的女主光环可以选择让人忽略我的雷系异能吗?”
她的想法是,既然决定参加战斗,那肯定是战力越强越好。
要问她身上什么能力最强,那自然是雷系异能了。
如果能用在战场上,那将能大大减轻己方的伤亡,更有效的杀敌。
时微这么想着,就听到了小七的回话。
“可以的宿主,特别时期特别对待,宿主使用雷系异能,别人都会下意识的忽略你为什么会异能的事情。”
说完好像又想起了什么,连忙补充。
“但是宿主,这个金手指也有缺陷,就是如果你碰上同类,那他/她是不会忽略你的异能这件事。”
时微:“怎么样就算同类。”
“简而言之,就是和宿主一样,都身负异能之人。”
时微这下子是真惊讶了,难不成除了她还有人拥有异能吗?
这到底是民国还是末世?
小七神秘一笑,“这些都需要宿主自己挖掘哦,好了宿主,我要去升级了,宿主再见。”
小七说完就脚底抹油溜了,徒留时微一人。
时微:行吧,不说就不说。
等梳理完所有的事情,时微就进了空间。
她刚过来的时候还没有接受剧情,不敢随意进空间,生怕暴露了。
现在她发现,原主隐藏的地方很好,自然不怕了,直接就进了空间。
PS:第一次写民国文,作者有些小忐忑,写的不好大家可以提建议,但不要骂作者啊,求求了。??(ˊωˋ*)??
第212章 民国:乱世出英雄4
时微已经想好了,既然自己的任务是攻略陆西洲,那肯定不能继续再为吴成伟做事了。
断就要断的干净,因此,红隼还是死在那次刺杀中比较好。
更何况如果没有她过来,红隼本来就应该死了。
时微进入空间的第一件事,就是先看看这个原主的容貌。
怎么说呢,原主长的不好看,但也不丑。
就是那种,扔在人群里完全找不出来的那种。
再加上她身上那种气质,就是能让人轻而易举的忽视她,眼里根本没有这人的存在。
当然,时微也没有很惊讶。
毕竟你要做一个潜藏在人群里的杀手,不融入大众,那不是分分钟暴露嘛。
只有不让人注意到,才能出其不意。
不过这就不是时微想要的了。
反正她不准备继续以原主的身份活着,那样对她的任务限制太大了,而且万一她任务还没完成就嗝屁了可咋整。
(写到这里作者再解释一下,前面已经写过了,原主本来死在了这场刺杀中,而作为借用她身体的报酬,已经分了她一部分功德,让她下一世可以投个好胎,所以时微和原主是一锤子买卖,现在已经不欠原主什么了,因此她不想以原主的身份活着,完全没有什么问题,并不存在说不用她原来的身份就是不尊重原主什么的。)
因此,时微第一次在系统商城里兑换了美颜换骨丹。
毕竟原主的样貌太平淡了,即使她的灵魂能稍微改变一些,但底子在那放着呢,也好看不到哪里去。
想攻略人,盯着一张平平无奇的脸着实有些难。
不要说什么见色起意,如果你连第一眼都不能让人记住,别人又哪来那么多时间去了解你的内在美。
尤其还是在你和这人原主没有任何交集的情况下,最容易得做法自然是让这人一眼就记住你。
至于为什么要用美颜换骨丹,而不是美颜丹。
俗话说,画虎画皮难画骨。
她即使用了美颜丹,但原主的骨骼和本身的底子并不会有太大的变化,只是会在原有基础上变美。
还是有被人认出来的风险。
既然要变化,那就从头到尾来一次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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