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年代文中咸鱼 第42章

作者:爱小说的宅叶子 标签: 种田文 重生 女强 美食 爽文 年代文 穿越重生

  韩景:“……”

  “野猪!”

  “什么猪?”

  徐飞没有听太明白。

  韩景再次解释:

  “野猪,厨房里有野猪,两头!”

  可能因在睡梦中被叫醒,徐飞还是不太理解两头野猪什么意思,迷糊糊了好一会儿才反应过来。

  两头野猪?

  脑子瞬间宕机。

  “野猪?”

  “对。”

  “两头?”

  “对。”

  徐飞也“握草”了一声,立马起床,披上大棉袄,和韩景一起冲出房间,屋外刺骨寒风冻得他一个激灵。

  不过也暂时顾不上冷了。

  他来到厨房,亲眼目睹两头几百斤大野猪,连发数声惊叹。

  这下子,韩景终于实心落地,确定自己不是在做梦。

  但徐飞飘了,脚像是踩在棉花上一样,晕晕乎乎,他不会还没醒吧?

  然后,两人又一起去叫花菲菲起床,当然他们没有傻到闯女生房间,只在门口又是敲门又是叫。

  急性子韩景还蹦了两下。

  花菲菲起床气比徐飞还大些,臭着一张脸从屋子里出来。

  然后被惊呆了下巴,瞌睡虫瞬间跑掉:“野野野野野猪,哪里来的野猪?”

  问虽这么问,但任谁都知道这两头从哪里来,肯定和最后那一位有关,除了她,想不到还有谁往他们厨房丢野猪。

  但叶榆还在睡觉。

  碍于叶榆的“权威”,几人纠结是先叫人,还是先煮饭再叫人,选择前者,会不会被一拳打出来,和这野猪一样。

  知道不会,但可以脑补嘛!

  事实上他们无需纠结,叶榆早醒了,她又不是聋子,三人跟精神病病人一样在院子里瞎吼,她怎么可能睡得早。

  但温暖的被窝实在太舒服,像是长了手将她禁锢于其中,在被窝里滚了个十几二十分钟,这才爬起来。

  毛巾往肩上一搭,漱口杯、蛤蜊油放入木盆里,端着往外走。

  花菲菲和徐飞瞌睡虫早飞了,在院子里一边洗漱,一边蹲人。

  一见她,立刻问:“叶榆,厨房里那两头野猪不会是你半夜抓回来的吧?”

  “对啊,”叶榆点了点头,回答,“和前天那头同一陷阱抓的,为了避开其他人,昨晚才拖回来。”

  !!!

  尽管已做了无数的心理准备,亲耳听到这个回答,还是让人震惊。

  徐飞也知道叶榆口中避开的意思,即她没有打算把这头野猪和全队分享,这无可厚非,能够分出一头猪的肉在他看来已经非常大方,这不是人人都能做的。

  再说,常人也猎不到野猪。

  只是有一个问题,徐飞终于问出口:“大队长不是说南山很危险吗?有豺狼虎豹,还有熊瞎子和蟒蛇,五步·蛇和过山风,这些东西咬一口致命的。”

  叶榆答非所问:“对了,你们除了可以用物资交换外,帮忙处理猪肉,比如制作肉干、咸肉、腊肉都有酬劳,煮饭也是,上次的猪下水味道不错。”

  这话题转移十分生硬,花菲菲和韩景也不是没有察觉叶榆在转移矛盾,但她提出的条件真的很让人心动啊。

  这可是肉啊肉啊肉!

  “可以!”

  两人异口同声。

  花菲菲下意识摸了摸自己还未褪去的婴儿肥,总感觉下乡以来人还变胖了,多亏一个神人队友的带飞。

  对上徐飞的目光,韩景又作补充:“但叶榆你还是少往南山走,村里人说山的那边真的非常危险。”

  “对对对。”

  “放心,不会有事,我很惜命的,指不定比你们还惜命。”叶榆只能这么回答。

  徐飞、韩景、花菲菲不知道深更八夜去杀野猪是怎么个惜命法,但他们也知道叶榆是个主意大的,已经下的决定不会轻易更改,只能相信她心中自有成算。

  咕噜咕噜——

  锅里的红薯肉冒泡了。

  早饭比昨晚更清淡,除了叶榆主食为肉外,其他人都吃素。

  叶榆吃肉也不是她非要吃肉,主要是她在村里换的粮食终究是有限,于她而言,粮食蔬菜比肉更难得,多吃肉能够减少对红薯玉米土豆等的消耗。

  这个借口可真“丧心病狂”。

  吃过早饭,四个人忙碌起来。

  今天下雪不上工,也没轮到他们值班,正巧有很多时间处理野猪。

  说到熏肉腊肉,不得不提到一人,那就是红旗大队的知青杨秀秀。

  大队与大队间的来往并没有他们想象那么频繁,这十几天他们也一直没出村,也是时候赴约了。

  花菲菲这才回忆起与杨秀秀他们分别时,最后一句话似乎提到猪肉,怕是那个时候,叶榆已经在打山上野猪的主意。

  叶榆爽快承认。

  除了赴约外,徐飞他们还想去镇上邮局看一下有没有杂志社的回信,顺便把这些天写的信再次寄出去。

  叶榆的零食与糖果都已耗尽,豆油盐等基础调料也剩不下多少,也需要再外出采购一批。

  于是在雪停过后,四人一同去向大队长请一天假。

  这次不像上次热闹,早上几人还起迟了一个多小时,到镇上已经临近午饭点,先去国营饭店吃了个饭才到的邮局。

第49章 文章登报

  他们向邮递员出示名字、大队地址, 发现竟然每个人都有累积信件,地址还都来自于同一个地方,燕京市。

  叶榆和韩景收到的是家书。

  这家书不止有叶榆的, 还有让叶榆顺路捎给她姥姥姥爷的。

  这——

  难道是告状?

  叶榆好奇地拆开自己那一封。

  信是王来娣写的, 她妈这字儿写得真不错, 可能因这年代科技不发达,电脑手机即便发达国家也不一定人人用得上, 读书人大多都有一手好书法, 刚穿越未来那一两年,她还参加过书法比赛拿奖。

  信一共有三页。

  内容嘛, 主要还是拉家常, 几件事翻来覆去地叨唠,大概包括不要贪嘴懒惰,不要轻易和人起冲突,不要去山里冒险,与人交好,多拉近与姥爷姥姥关系, 遇见危险时, 他们还能帮拉一把。

  叶榆犯的事儿几乎全中,猜的这么准, 她妈可真是她肚子里的蛔虫。

  错是知的,但不可能改的。

  对了,信里还把叶卫国被体训队看中的事情也说了一嘴,说是体训教练比较好看他,只要叶卫国自己不犯错,他被选中的可能性很大。

  王来娣叶红军俩口子都是谦逊的那一类人,他们既然在信里这么说了, 也代表叶卫国被选中的可能性是真大。

  体训队?

  叶榆没记错的话现在烨国是被世界上很多国家联合抵制。

  也因此,六几年烨国连参加奥林匹克全球大型体育赛事的机会都没有,得等到七多少年来着,七九年。

  到时候她大概率已经回到城里,叶卫国也快满二十五岁了。

  好好保养一下,这个年纪也算运动员黄金年龄,加点油,为国争光,他这保家卫国的名字取得也不算白取。

  说实话,叶卫国这智商这性子,不够敏锐非常容易被激,更适合去干体训而不是当兵或干警察。

  而且他崇拜当兵可能是小时候王小二的故事听多了,更多是崇拜英雄主义,在和平年代,体育赛事更符合他的心性。

  叶榆向徐飞借了纸,又在提前备好的回信上补了两行,和前两天处理过的野猪肉酱一并寄回去。

  知道肯定会被骂,骂就骂呗,多补充点营养,至于担忧,等信到了,也基本上临近过年。

  肉吃到嘴里,到时候回家被马鞭打手心,还是鞋追杀似乎,都随他们夫妇,反正她皮糙肉厚痛不了。

  除了家书外,家里还寄来大半麻袋的东西,比韩景的两麻袋少些,但也少不了多少。

  叶榆也拆开大概看了一眼,多数与防寒有关,还有一小卷新布,她妈肯定又欠纺织厂同事一屁股人情。

  此外还有些吃的,一罐酱光瓜,一坛辣白菜,几斤老冰糖与糖霜柿饼。

  对于王来娣来说,买冰糖肯定比那些包裹着五颜六色糖纸的水果糖来的实惠,给女儿买的时候也下意识挑了这个。

  冰糖也的确很甜。

  叶榆含着冰糖,目光放到激动不已的花菲菲和徐飞那边。

  两人都来自南边儿,他们写的家书指不定才刚刚到家呢,回音自然也很慢。

  他们俩收的信来自燕京报社。

  花菲菲也没想过自己的文章竟然真能上报纸,她觉得自己写的和徐飞差距有点大,也不像韩景那样总说出一些鼓舞人心的话儿,知道了解的东西还不如村民。

  这么一看,会不会报社寄错了?

  报社当然不会寄错的,寄回来的除了信,还有几张现金。

  八毛钱。

  是的,只有八毛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