丧偶十八年的父亲恋爱了 第39章

作者:今夜来采菊 标签: 情有独钟 婚恋 甜文 轻松 穿越重生

  照片里的陶欣穿着公主裙,戴着小皇冠,脖子上挂着一条很明显是真珠宝的项链,骄傲的朝着镜头一抿嘴,模样很神气。

  而另一张,同样的衣服,同样的背景,她正咧着嘴哇哇大哭。

  “你大哥说,那天你哭是因为要和他一起拍照,他不肯拍,你就一直哭。”

  大嫂往后一翻,下一页便是她六岁那年和陶书华的合照。

  那年陶书华十八岁,和陶欣记忆中的模样相差很大。陶欣记忆中的陶书华,高大,冷酷,是很帅的大哥,可照片里的陶书华削瘦,惨白,看镜头的眼神很麻木。

  对比旁边笑容很甜的小陶欣,更有种不讨喜的阴郁。

  大嫂似乎不愿意看这张照片太久,很快翻到下一页,这个时候陶书华应该已经考到了大学,多了些与老师同学的合照,给人的感觉也明朗正派了不少。陶欣知道是因为那几年大哥就不怎么回家了,不用再过寄人篱下的生活。

  又翻过一页,让陶欣有些意外,因为那一页的四张照片都是她,有一张是她和姚雪娜在大哥学校里照的,还有一张是她在日本滑雪,另外两张则分别是在尼泊尔和四姑娘山徒步。

  陶欣想起来了。那时候她不管去哪里,都会给爸妈和大哥寄一张明信片,还有自己的照片。

  按照时间,再往后翻便是大哥和大嫂的结婚照,虽然年代上结婚照已经是千禧年之后的照片,但和前边那几张陶欣的照片相比,反而更昏暗,混乱,陈旧,有种仓促间拍下的感觉。

  “我结婚那会,说难听些,就是卖女儿,我爸要六万块的彩礼,好给我弟弟盖房子结婚。”大嫂摸着那些结婚照,叹一口气:“你大哥刚参加工作不久,婚房都是单位分配的,哪里能拿得出六万,没办法,只能去求家里。”

  陶欣去一次尼泊尔,花费远不止六万,刚上大学就入手了最新款的宝马车,每年生日都会收到一整套价值不菲的珠宝,留着将来结婚做嫁妆。

  同样是儿女,婚姻大事,陶书华是真的抱有期望,才向一直不喜欢他的父亲开口,可换来的却是无情的拒绝和劈头盖脸的责骂。

  陶书华没做错什么,他只是被迁怒,成了父母婚姻的牺牲品,只是不讨喜,得不到父母任何一方的爱。

  那些年他为数不多温暖的记忆,来自这个他本该最憎恨的妹妹。

  相册的最后一张照片,大概是陶父在家里招待朋友,有人拍摄整个客厅的画面,几个男人在满桌酒菜前勾肩搭背,各个一副雄心壮志的模样。

  而角落的沙发上,是少年陶书华和幼时的陶欣,陶欣坐在陶书华的腿上,怀里抱着一盒蛋糕,手上握着一个勺子,她用勺子挖了一大块蛋糕,扭身往陶书华嘴里送,小小一个人,费力的仰着头,好像在寻找陶书华嘴巴的位置,殊不知蛋糕上那点奶油都抹到了陶书华脸上。

  这张照片的主角如此之多,陶父当年必定是叫人印了很多张,方便赠与一众朋友留念。

  陶书华是怀着怎样的心情妥善收起这张照片?

  大嫂光是一想,都不由湿润了眼眶。

第37章 第37章等我和周廷之结婚那天,……

  看完相册,大嫂邀陶欣留下来吃完饭,陶欣自然一百个愿意,便给周廷之发微信叫他先回去。

  大嫂:“樓下那辆車是等你的?”

  陶欣点点头。

  大嫂猜到是陶欣那位监护人,笑着说:“幹什么不让他上来。”

  虽然是这么特殊的情况,但周廷之此刻上樓来,还是会让陶欣有种带男朋友见家长的感觉。她小声说:“今天太仓促了,以后慢慢认识。”

  陶书华终于洗好了水果,端到客厅。

  “大哥,我帮你。” 陶欣凑上去卖乖,多此一举的接过果盘放到茶几上。

  陶书华面上不见热络,语气却松软了一些:“坐吧。”

  大嫂倒了一杯热水放到陶书华面前,声音温温柔柔:“我叫她晚上在家里吃饭,你看做些什么,正好我没换衣服,我去市场买。”

  陶书华说:“待会我和你一起去。”

  陶欣忙说:“我也去。”

  大嫂怔了一下,笑起来:“好啊,那我们就一起去。”看出这兄妹两个暂时无话可说,大嫂主动开口询问:“欣欣现在是和男朋友住在一起?他家里都有什么人?”

  长辈最关心的无非就是这些。陶欣没必要隐瞒,也不能隐瞒,一口气把周廷之和周念的基本情况交代清楚了。

  大嫂闻言很唏嘘:“竟然还有这种事。”

  陶欣嘴里含着一颗草莓,腮邊鼓鼓地笑着

  说:“我身上的事不比他身上的事离奇。”

  “话是这么说没错,可这侄子当亲儿子养了这么多年,和亲生的也没两样了。”大嫂看了眼丈夫,又看向陶欣:“你有没有考虑过和他結婚生子的事呢?给一个只比自己小两岁的男孩子做后妈,恐怕不是那么容易的……外邊人又怎么看待你?”

  趋利避害是人类的本能,大嫂这一路走来想必经历了很多波折坎坷,哪怕陶欣把事情说的很简单,她也一下子捕捉到了背后的复杂。

  她怕陶欣只顾当下的无忧无虑,看不见那么长远的未来。

  事实上,陶欣确实没有考虑过結婚生子的问题,这就好比和一个准备高考的学生讨论未来发展,她会说我要努力拼搏,上好大学,找好工作,可她的蓝图不会具体到就业单位乃至某一个部门。

  那实在是太过遥远的未来。

  “嗯……现在还不急着考虑吧。”想到結婚,陶欣有点害羞:“我才二十岁。”

  一直沉默着的陶书华开口道:“周廷之呢?他不是已经快四十了。”

  “三十八,还很年轻呢,而且他长得也很年轻。”陶欣一邊说一邊从朋友圈找出自己和周廷之的合照,举着手机拿给大嫂看:“是不是?”

  照片里的周廷之以穿着浅灰色衬衫,温柔地看着镜头,和一旁的陶欣对比,的确只能说是稍有些年长。

  大嫂笑着点点头:“是很帅,怪不得你喜欢他,年轻的时候一定更帅。”

  陶欣又拿过去给陶书华看,陶书华只扫了一眼:“不用给我看,我见过他。”

  这些年陶欣的父母一直和周廷之保持着联系,陶书华也知道周廷之的存在,说见过,大抵是在陶父的葬礼上见过。陶欣没有深问,又找了一张周念的照片:“周廷之年轻的时候差不多就是这样了,像吧。”

  “哎呀,还真像,怪不得这孩子都没怀疑过。”大嫂仔细端详了一下周念说:“他倒是长得更漂亮些,应該是像妈妈了。”紧接着又问:“你跟他相处的怎么样?”

  陶欣说:“蛮好的,我们没事还一起去打网球呢。”

  “能相处得来就好。”大嫂笑一笑:“只是你大哥要更后悔了。”

  陶欣不解:“为什么?”

  大嫂像大哥肚子里的蛔虫,完全清楚大哥所思所想,表达更是言简意赅,没有多一句的废话:“人都是自私的,他原本还以为周廷之是觉得愧疚。”

  当年那场事故害陶欣失去了年轻鲜活的生命,害陶欣年近半百的父母痛失爱女,任谁看来都实在是一场悲剧。

  如果为这场悲剧划分责任,那么周廷之一定算得上罪魁祸首。

  两个人一同进山里,一个活不见人,死不见尸,白骨不知埋在哪一片黄土下,另一个呢,却像撞了什么大运,白手起家,扶摇直上,短短数年便做出一番令人驚叹的事业。

  在旁观者看来,但凡他周廷之有点良心,就应該对陶欣感到愧疚,就应該对陶欣的父母感到愧疚。

  所以陶书华得知是周廷之一手操办了陶父的葬礼,并不感到意外,在被陈平激怒后仅存那一丝理智也让他首先想到了周廷之。

  陶书华以为,出于愧疚,周廷之一定会给予陶欣帮助。

  他没想到十八年过去,周廷之和陶欣还能走到一起。

  作为一个男人,他自然佩服周廷之十八年的痴心不改,倘若作为一个看客,他也乐意见到周廷之和陶欣再续前缘,成就一段佳话。

  可作为陶欣的大哥,眼看陶欣有意和三十八岁的周廷之结婚,给仅仅比她小两岁的周念做后妈,陶书华很难不后悔,甚至有一种送羊入虎口的懊恼。

  现在说这些,已经有点晚了。明眼人都能看得出来陶欣和周廷之感情很好,并对周廷之十二分的维护,陶书华不过多说了一两岁周廷之的年纪,陶欣就马上找出照片来替周廷之证明。

  大嫂拍一拍陶书华的肩膀,笑着说道:“好了,时间不早了,先去买菜,把衣服穿好。”

  要出门了,陶欣才想起来自己没有穿大衣,现在外边温度逼近零下,风又那么厉害,她这身略显单薄的套裙显然不适宜步行。

  正犹豫要不要和大嫂借一件外套,忽然福至心灵一般,陶欣想到周廷之平日的习惯,她走到客厅的窗边,往下看了一眼,周廷之的車还停在那里,車里没有人。

  “欣欣,你的衣服呢?”大嫂问。

  “等一下。”陶欣小跑到门口,推开门向外一看,门口的泡菜坛子旁正是周廷之的車钥匙。

  他把车留下了。

  陶欣一边脱掉鞋套一边跑下樓,拉开后排的车门,里面果然有一件白色的长款羽绒服。

  这一瞬间,陶欣心里泛着很浓烈的甜,她忍不住笑,拿出手机拍下来,发给周廷之。

  【陶欣:[图片]】

  【陶欣:谢谢你哦,总替我想这么多[亲亲]】

  心意被正面接受,并得到正面反馈,对周廷之而言也是一件很值得开心的事。

  【周廷之:[抱抱]】

  【周廷之:祝你一切順利】

  知道她和大哥大嫂在一起,周廷之没多说什么。

  陶欣也没再回复了。收起手机,穿好衣服,正巧大哥大嫂下楼来,陶欣问:“超市离得远嗎?要不要开车去?”

  大嫂说:“不远,从门口出去过马路就是了。”

  陶书华夫妻俩都是附近学校的职工,在这生活了二十多年,几乎每天都买菜烧饭,市场那些买菜的商贩没有不认识他们俩的,每经过一个摊位都有人问:“陶教授,徐老師,来点什么?”也有人问:“陶教授,这小姑娘是你新收的学生呀?”

  陶书华回答:“我堂妹,刚从国外回来的。”

  听他这么说,每个人脸上都或多或少的流露出几分驚讶,像是打死没想到陶书华还有亲戚。

  惊讶过后,总是要客气几句:“哎呦,好漂亮啊,跟你还有点像呢,个子也蛮高的。”

  陶书华和陶欣长得其实不太像,陶欣完全像她妈妈,眉眼舒展,鼻梁高挺,不笑的时候有种清丽脱俗的气质,笑起来又大气明艳。

  而陶书华像陶父多一些。

  因为他像陶父,令母亲一看他的脸就心生反感,明明他这么像陶父,却得不到陶父的一点偏爱,所以很长一段时间里,陶书华都憎恨自己的长相,总是用过长的头发遮挡自己的眉眼。

  陶书华一时出神,忽然被陶欣抓起手,摘掉了手套。

  陶欣笑着给旁边的大嫂展示:“你看,我跟大哥最像的就是手啦。”

  垂眸看去,两只手紧挨着,一只大一些,一只小一些,却是一样的白皙修长,骨骼的走势,指甲的形状,都是极其的相似,甚至两个人虎口下方都有一颗浅淡的小痣。

  血缘是一种缘分。

  世界上有将近八十亿人口,偏偏他们两个是兄妹。

  陶书华想到从前,才初二的陶欣自作主张来学校找他,那么纤细瘦弱的小女孩,背着巨大的登山包,里面满满当当都是带给他的礼物。

  那时候还是夏天,陶欣穿着件灰裙子,摘下登山包,背上一片湿濡,身汗身水,脸颊通红,好不容易找到他,一见他就迫不及待地说:“大哥,你看我给你带什么。”

  后来那两年,提起弟弟妹妹,必有人要羡慕他,两个舍友也总戏称他“大舅哥”。

  陶书华面上不动声色,心里却想——就你们。

  “还真是。”大嫂一脸新奇的摸一摸陶欣的手,又摸一摸陶书华的手,眼神忽然有点伤感。

  她不能生育,一直没能有个孩子,看到这双相似的手便不由想,如果她和陶书华一结婚就有了孩子,现在也该是陶欣这么大,可以陪着爸妈一起逛菜市场,身前身后的撒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