废土拾荒,运气好点怎么了? 第24章

作者:池明月 标签: 穿越重生

  心情如同过山车一般,起起伏伏。庄晓怔愣之后,便是狂喜。所以,她的小锦鲤没有背弃她,她还是那只可可爱爱的小幸运。

  她可以吃上馒头、吃上包子、吃上面条了。

  霍骁见庄晓站在那里神色变化莫测的,将麻袋系好,放在了床底下。

  身后突然传来庄晓那豪情万丈地声音,“明早我要喝蟹肉粥配河虾……”

  家里有粮,心不慌了。

  明天她要继续去小麦采集区。

  第二天闹铃一响,庄晓就从床上跳下来,拿过自己的包包,随意洗了把脸,就出门了。

  喔,对了,他们家现在没有大门了,就出了卧室。

  刚走出不远,忽然又想起来一件事。

  找人修房子、买材料,是不是都得花钱。

  霍骁那个穷鬼,好像没积分来着。

  庄晓看了眼她的积分,直接拨款到霍骁账户。

  新房子呀,新房子……一路走来,脚步都轻快了几分。

  今天在家没有磨叽,到北广场时,人还不多。

  庄晓很快找到了一个位置规规矩矩地站好,人群里有些像他一样已经去过一次小麦采集区的人。

  侧耳细听下,都是在说昨天收获怎么怎么不好,家里都快揭不开锅了,就看今天能不能有点收获之类的。

  反正都是哭穷的。

  这跟她所在的世界还真是不太一样。

  他们楼下小区广场的大妈们最爱聊的就是:我家女儿多出息了,我家儿子多出息了,我身上的金项链多贵了,衣服老贵了……

  反正都是显摆自家人出息,有钱。

  果然,是两个世界。

  废土人人都懂得财不露白。

  这说明什么?说明这里治安不好呀!

  这要是一通显摆,说不定晚上回家,家都能被偷了。

  “让让,都让让……”

  正当庄晓听的起劲的时候,一群身格健壮、凶神恶煞的人朝着他们这边挤了过来,直接站在了他们队伍的最前方。

  被插队了。

  庄晓前面的人一个敢出头的居然都没有。

  这是遇上黑社会了?

  庄晓看向前面,只见一个身材特别壮硕的大汉正在跟护卫队的某个人在那里寒暄,两人有说有笑的。

  看来,在哪里都有影子,有阳光照不到的地方。

  惹不起,惹不起,她就是个小卡拉米。

  就在庄晓准备缩回脑袋,老老实实排队继续听八卦时,前面那壮汉忽然转过了脑袋。

  壮汉满面胡须,目光犹如猛虎般凶狠,而最吸引庄晓注意的却是他脸上那从右边太阳穴,横跨眼睛、鼻梁到左半边脸的一道伤疤。

  是他!

  那个将霍骁扔下山坡的人。

  那次的事情,霍骁从来都没有提起过。

  庄晓也不清楚他是否知道是这个人害的他,据她观察,当时霍骁应该是已经晕了,不然怎么也会挣扎一下,怎么可能任人将自己给扔下来。

  庄晓举起手里的腕表,对着那人偷偷拍了个照片,然后将手腕快速的放下,又若无其事的窝在队伍里,等着上车。

  鸣笛声响。

  车队缓缓驶到广场上。

  只是这次庄晓没有那么幸运了,可能是因前面那个壮汉加塞的人很多。

  他们这一队的人只有最前面几个人登上了车。

  而且居然还有两个人主动把位置让给了后面的人。

  这就有点……。

  那两个主动让位的人经过庄晓身边时,她还听到两个人的嘀咕声,大意就是上那车去了也是白去,有点收获可能也会被那帮人给抢了,诸如此类的。

  庄晓:......

  所以,她今天是注定去不了小麦采集区了吗?

  

第31章 小孩

  现在才四点多钟,回去?

  不行,家里乱糟糟的回去干啥?

  去小溪?似乎也不行,她出来没有带垂钓工具。正当她苦思冥想今天的目的是哪里时,就听到旁边有人说改道去桑林。

  是哦,她也可以去桑林。

  上次采摘的桑葚,她就只吃了半个。

  还挺想念的。

  再说已经去过一次,也算是小有经验了。

  于是,庄晓跟在那人身后,就朝着桑树林进发了。

  霍骁醒来,就看见腕表上的两条未读信息。

  第一条,庄晓向您的账户转账1500个积分。

  他,这是被富婆包养了?不过建房也确实要用到不少积分。如今这样,倒是也没有什么可矫情的。

  抬手将这条信息划过,就看到第二条信息是一个男人的照片,照片下面还有一行小字:认识吗?上次扔你下山坡的人?

  霍骁猛地站起来,拨通了庄晓的腕表,“嘟嘟”几声后腕表接通,对面传来庄晓的声音,“怎么了?”

  “你遇到照片上的人了?”霍骁焦急的问道。

  “啊?是啊……。没遇到,我怎么给你拍的照片。”

  庄晓嘀咕着,这家伙不会是刚醒脑子还不清楚吧!

  “你离那些人远点!”霍骁声音颇有点严肃,忽然又想到了什么,“今天也别去小麦采集区了,嗯...直接回家吧”

  这人霍骁自然是认识的。

  隶属于棚户区野生小队,外号:黑狼。

  是棚户区臭名昭著的组织,专干些偷鸡摸狗,杀人夺食的勾当。

  只是没想到,原来自己上次遇见的就是他们啊。

  当时自己一时大意,被人敲了闷棍,完全就没看清楚人。

  要不是庄晓,估计到现在他都不知道原来自己也是被他们夺食的人之一。

  庄晓被霍骁的语气吓了一跳,“我想去也去不了了,那些人插队,搞的我们好多人都没能上车,我现在在去桑林的路上,这马上都快到了。”

  听到这里,霍骁原本悬着的心放下了一多半。

  去桑林也好,相比较而言,桑葚价值比小麦价值低多了,还有护卫队,一般也不会有人犯杀人夺食的勾当。

  于是,霍骁又嘱咐了庄晓几句,让她老老实实的在桑林里面采摘桑葚,尽量在护卫队的眼皮子地下待着。

  庄晓一一都应了下,霍骁才挂断了电话。

  本着人不犯我,我不犯人的原则,霍骁即使从前听说过野狼野生小队的名声,也从未想过管。

  毕竟富贵在天,生死由命。

  在废土,技不如人,被人杀,饿死,都是很正常的事情。

  只是,没想到自己竟然沦为了那个被人杀的人?

  他这个人,有一点非常不好,有那么一点点记仇。

  既然知道是谁!

  那必须就要讨回来!

  庄晓在桑树林忙的不亦乐乎,根本就不知道她的合租小伙伴正在图谋杀人放火的事情。

  今天的桑树林里面人依然很多,而且还多了许多的孩子。

  上次来,她也见到了,不过,那一看就是跟着家里大人一起的。

  而这次的显然都是单独行动。

  最重要的是她在这次的人里,还见到了那两个小豆丁。

  两个小孩和另外的几个小孩在一棵树上趴着,正哼哧哼哧地测试。

  甚至连桑树上的叶片都没有放过。

  庄晓看了几眼那边之后,就专心搞自己的事业了。

  桑树上的果子少了许多,然而并不是被人摘走了,而是有很多熟透了的,直接掉在的地上,此刻,鼻尖全都是桑葚果子香甜的气息。

  可惜,绝大部分是不能吃的,这是不是有点“望梅止渴”那个意思。

  不过,即使如此稀少,大家依然热情满满。

  毕竟,在废土获得食物本就不易,更何况这还是水果。

  庄晓所在的这个桑树,除她之外,还有三个人。

  四个人一人占了一个树枝,大家互不打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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