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李七郎
“妙啊,我看行哦,嘿嘿,陆甜水你穿越了没准儿可以做贵妃!”
“哎呀呀,没错,不过你没有莲花玉佩,鱼院长会木工的,咱们可以让鱼院长给你做个木头的用......”
“嘻嘻......贵妃娘娘”
一群小娘子七嘴八舌,调侃着陆甜水,空气中顿时充满了快活的气息。
“哎呀!你们......你们这些烂了嘴的小蹄子!”
众人的调侃,让陆甜水顿时脸红到耳朵根儿,羞的拿帕子捂住了脸。
偏偏一想又气不过,忍不住转身便去挠罪魁祸首杨盼娘的痒。
一边挠。一边抱怨道:
“你个死小娘皮子痒痒了,惯会拿我取笑,今儿个定要让你瞧瞧我的厉害!”
“哈哈哈,饶了我吧!哎呀,我的好姐姐.....”
杨盼娘一个不妨,被对方压在铺沿儿上,挠的浑身痒痒,上气不接下气儿。
连忙识时务的求饶道:
“好姐姐,我开......开玩笑的,你就饶了我这......一宗儿吧,赶明儿请你喝王家铺子的香引子!”
一个寝房的小娘子,每日一道学艺,一道吃饭玩乐歇息。
开开玩笑是常有的事儿,陆甜水自然不会真的生杨盼娘的气,闹了一会子,见她招架不住了,就丢开了手。
哼了一声,借坡下驴提起了条件:
“这次暂且饶你一回,不过想要我消气,王家铺子的香引子可不够,你明儿还得请我吃砂糖冰雪冷元子!”
杨盼娘起身作揖。
眼珠儿一转。
拖着长长的调子,细声细气的:
“遵命!贵妃娘娘!”
“啊,你个死小娘!”
陆甜水顿时炸毛。
“哈哈哈......”
寝房里再次充满了快活的气息。
第66章
《梦回大唐》是如今汴京城最火的话本儿。
虽然已经结局了, 但热度依旧不减。
而且其最终的结局,不光在市井中引起了广泛讨论。很多人都讨论《梦回大唐》的时候,还会带上之前的那本《霸道王爷心悦我》。
比较两者, 哪个更出色。汴京城的各家小报, 也纷纷腾出专门的版面, 就话本儿的最终结局做了点评。
比如《新闻》上面的标题就是《黄粱一梦终须醒, 南柯一梦尽浮生》,撰稿人叫做“他山之石”。
“黄粱一梦终须醒,南柯一梦尽浮生。这两句诗颇含禅意, 道尽了人生如梦之真谛。黄粱一梦中,卢生一枕黄粱还未熟,而时间已经过去了。而南柯一梦里淳于棼梦入槐安国, 在那里一辈子享尽了世间的荣华富贵, 一觉醒来却发现是一场空幻,世事已经经历了许多沧桑之变。
而雪梦萧穿越大唐, 也是如此,在鄙人看来,这场穿越是一场荒诞而唯美的梦, 人生如梦, 富贵无常。显然造梦者墨瑾公子怀揣悲悯之心,这个梦是如此的凄美深沉,如烟似雾,丝丝缕缕, 让人痛彻心扉。
很多看官都喜欢拿墨瑾公子的前一本《霸道王爷心悦我》和《梦回大唐》相比, 认为后者更好,更发人深思。
但萝卜青菜,各有所爱。就像喜欢饶骨头的, 不在乎各家店子的汤料味道到底多雷同。爱喝香引子的人,会认准一家摊子的味道难以忘怀。这本就是萝卜青菜,各有所爱,个人的口味罢了,比较起来毫无意义。
不过在我个人来说,我也更喜欢《梦回大唐》。无他,但为穿越二字尔。
穿越一词,自从在墨瑾公子的新书出现之后,几乎是风靡了整个汴京,出门和友人喝茶,三个人里,必有两个是讨论此事的。
这些题外话暂且不提,我们且细品《梦回大唐》。犹记得此书刚刊登前三章的时候,那种震撼和新奇。最初穿越的雪梦萧,虽然是一个普通的大宋小娘子,但却清冷而明媚,勇敢且从容。锋芒毕露,像一把出鞘的宝剑,充满了戒备和攻击性。
但是等后来融入到了武德年间的宫廷,她便渐渐的放松下来。用大宋的智慧造福大唐,整个人谦虚好学,读书习武。这个时候的她既有唐女的明媚洒脱,又有大宋女子的温柔婉约,或许是了解历史的缘故,整个人还带着一丝超越年龄的成熟,显得有些矛盾和表里不一。当然,也恰恰因为这样矛盾和表里不一,吸引了太子和秦王这样的人中之龙。
墨瑾公子虽是女子,却笔力老辣,也显然读了不少史书,书中并没有一味的描写小情小爱,而是带着我们,跟随着雪梦萧的脚步和目光,一起走进了武德年间的大唐宫廷。
李渊,李建成,李世民,驸马柴邵,长孙无忌,李孝恭,尉迟敬德,程咬金,魏征,房玄龄,杜如晦,这些唐初的文臣武将,如同一幅历史的画卷,缓缓的展示在我们面前,他们不再是史书上的一个符号,而是那么的真实且充满喜怒哀乐,那浓郁瑰丽的色调和步步紧逼的剧情,在墨瑾公子的一支妙笔下,交织在了一起,从最初的轻盈明快,到最终弥漫出悲悯的气氛。李建成被杀,李世民继位,雪梦萧身死回到大宋。
给这大气而不失柔美,残酷而不失决绝的悲恋画上一个终结。
在鄙人看来,《梦回大唐》绝不仅仅是一本话本,而是一场被历史和毛笔描摹出来的梦,清丽而凄美。
世事虚幻,一切都会转眼成空。正如我辈年老时,方觉得吾辈身处红尘,当知世事如浮云,名利似流水,少年人唯有修心养性,不以物喜,不以己悲,方能超脱物外。警醒世人莫被梦中的繁华光景迷了眼,当珍惜眼前人,把握好当下的时光,方才不负此生。
吾之老友山丘尊者尝作词云:“浮生若梦,为欢几何?莫待梦醒空悲切。”
在此,愿以此文与诸君共鉴之,同悟人生之真谛。”
而《小报》的标题,则是《梦回大唐之我见》。
从一开篇,小报的撰稿人“秋明先生”就先声夺人,直接表明了自己的观点。
原文其中有一段是这样说的:
“各位看官,对于本书的结尾,就不要纠结神伤了,从历史上来说,雪梦萧必须在李世民当上皇帝后就死掉,她不死,整个贞观年间的历史就都要变了。墨瑾公子显然是一个特别现实的人,不愧是官家都赞过的,对历史事件忠贞不二,笔笔都要落回实处,一笔虚的都没有,写到最后用这种方法把对方写死,让雪梦萧在大唐的历史中了无痕迹,就像不曾来过一般。
不过鄙人私以为,这本话本儿的结局如此与众不同,大抵在于当时的墨瑾公子处于一种心思郁结之中,所以,这种情绪于字里行间缓缓渗出,尤其是雪梦萧临死前才承认了对李世民的情愫,给看书之人留下永久的遗憾。哎!这样的结局,让家里的内子和女儿都伤心欲绝,连我也看得眼圈发红了,呜呼哀哉。”
“呵呵,这点评倒是有趣!”
皇宫,大庆殿里。
四个角落都放着专门降温的钧窑白瓷冰盆儿,即使是最热的三伏天,这里也清凉无比。
一名举止优雅,皮肤白皙的中年男子身穿紫袍,头戴纱帽,正坐在靠窗的檀木玫瑰椅上。
一边读着手中的朱雀门小报,一边笑着道:
“这邱明先生和他山之石的点评文章,引经据典,却又能雅俗共赏,倒是颇为有趣,似乎不像市井中人的手笔啊!”
说话之人,正是当今官家。
作为一个性格温和,且喜欢与民同乐的君主,官家每天午饭之后,都喜欢看一看小报。
一来是为了消遣,二来也是可以从上面及时的了解一些民间的市井消息。
“官家圣明,什么事儿都逃不过您的法眼哪!”
旁边的内宫总管李齐躬着身子站在一旁。
闻言笑着回道:
“臣打听过了,如今正值春夏之交,各大书院游学之际,许多六大书院的学子们都来了汴京游学,不少学子读了那墨瑾公子的话本儿,都自发的往各家小报投稿点评了,想来那邱明先生和他山之石应该是书院学子了。”
作为官家的心腹,李齐能做到内宫总管的位置,可不是光靠着伺候人就行的,毕竟,宫里会干活的内侍宫女多的是,最不缺的就是能侍候的。他能爬上如今的这个位置,更多就是靠的能及时领会官家的心思。很多事情,甚至不需要官家说,就提前了解并且做好功课,这样被问起来方能对答如流。
而墨瑾公子写的话本儿,官家之前就赞过一回的,李齐自然会着重了解。尤其是前一段日子,知道墨瑾公子是女子的时候,这位善于揣测上意的内宫大总管心思就更活泛起来了。
想着是否要安排人将其找出来,和官家见上一面,若是个貌丑无盐女也就罢了,若是个相貌出色的才女,倒是可以纳进宫来给官家闲暇时红袖添香,也不失为一段佳话。
只是。
后来又瞧着官家没有这个意思,才渐渐的歇了心思。
“这位墨瑾公子写的书,倒是颇为新奇有趣,闲暇时间读一读打发时间也不错,就不知下一本会写什么?”
官家将小报放到一边儿。
起身一挥手里的玉骨折扇,颇感兴趣的道。
“这臣就不知了,不如臣派人去报房问上一问,让他们把新书的稿子奉上来?”
李齐虽不知道墨瑾公子在哪,姓甚名谁,但也并不在意。
整个大宋,只要官家想,就没有办不成的事儿。就凭那朱雀门小报一介商贾,还能拒绝不成。
“不必相扰,一切顺其自然就是。”
官家摆了摆手。
他自幼受到良好的儒学教育,奉行儒家的爱民如水。虽然作为高高在上的皇帝,却也很善于体察民情,以不扰为善政。否则,汴京城的商业也不可能如此发达。
所以,即使对于墨瑾公子的新书有些兴趣,却也不至于破坏规则去强取豪夺,惹得百姓惊慌。
不过杨蔓娘对于宫里的这些事情,自然是一无所知。
此刻的她,正在朱雀门报房二楼。
面前的长桌上堆放着一摞厚厚的新书,最上面一本书的封皮极为显眼,画着一个身穿华丽的大唐婚服的女子。大袖襦衫,下着碧色齐胸曳地裙,手臂上挽着长长的蜀锦披帛。
其身左侧的男子身披甲胄,英姿勃发,手执一把长剑。其右侧则是一位身穿太子兖冕,温文尔雅的男子,正目光含笑望着女子。
这画面中的人,显然正是杨蔓娘笔下的女主雪梦萧和两位男主太子李建成和秦王李世民。
这封面样图是高尧康花了将近二十日的时间才完成的,期间还和杨蔓娘又通了几封信交流看法,但不得不说,画出来的效果确是极好。男的俊女的美,和杨蔓娘心中所想非常的接近,几乎就像现代的影视剧的宣传海报一样。
而且,高尧康还用时下作画流行的朱砂、石绿、石青等天然矿物颜料,给画作上了色。就连女主雪梦萧大婚,身上的丝绸和头上的宝石发冠,还要秦王的甲胄和佩剑,都画的纹理清晰和真实。还有太子李建成的服饰,也极为典雅大方,在兖冕上装饰了细微锦缎花纹和豪华的镶边,完全彰显了其太子的身份和地位。
使得整个画面,都非常的逼真传神,透露出一种盛唐独有的浓墨重彩。
“呵呵,这五千本书可花费了不少力气啊,光是书封面上的那幅图,印出来之后,每本雇人单独染色都花费了不少功夫。而且每一页都是用上好的宣纸,算下来一本的成本都到五两银子了。”
对面的鹿角椅上,东主朱旭摩梭着手里的新书,含笑问道:
“杨娘子觉得成品如何?
“很不错,非常精美,东主打算什么时候开始售卖?”
杨蔓娘没什么可挑剔的,这年代技术手段有限,书籍无法印刷出彩色的图案,五千本书,光用矿物颜料上色就是一个大工程了。
这样的书别的不说,光是这精美的封面,用来收藏也是足够的,反正杨蔓娘自己是打算收藏一本的。
“这五千本书,光本钱就花了两万五千两银子哪,虽然有娘子的出资,但也已经几乎花光了报房的所有现银,售卖自然越快越好。我打算每本卖十两,只是,目前还缺一个足够吸引人的噱头。”
“噱头?这样精美的封面,还不足以做噱头吗?”
杨蔓娘有些诧异。
“呵呵,杨娘子说笑了,爱书之人岂会买椟还珠,这封面虽然好,却也不足以让人花十两银子哪!”
“也是,这本书虽然制作精良成本高,但是定价也是市面上书籍的十倍了,一般人也买不起,就算是买的起的人,有普通版在,不是特别的喜爱,也未必愿意花大价钱买精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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