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北宋写小说养家 第135章

作者:李七郎 标签: 天作之合 爽文 市井生活 成长 逆袭 穿越重生

  因为情节太紧张了,朱旭一直摒着呼吸,这一刻忍不住吐了一口气,将因为刚才看的太激动,捏的有些变形的稿纸放回桌上。

  头一次遇到这种跳崖的设定,朱旭一脸的震惊:

  “这,这这......后来呢?温宸死了吗?”

  “额......还没写呢!”

  杨蔓娘的断章功力,经过上几本书的磨练,已臻化境。

  所以,后面的内容,毫无疑问,自然是还没有写了。

  当然,她倒也不是故意的,而是对跳崖之后的奇遇,还没有完全想好,是要捡到修仙秘籍,在悬崖底下练好本事,出来手刃仇敌?还是直接穿越到一个新的可以修仙的世界,拜入修仙门派学艺?

  这对于话本儿来说,绝对是两个不同的剧情走向,所以她自然要慎重一些。

  可是,究竟要为主角设置哪一种奇遇呢?

  首先,在悬崖底下捡到高深的修仙秘籍,这绝对是爽的,练好本事出来手刃仇敌也很爽,但这种爽是一时的,短暂的。

  这样的设定在武侠话本儿里算顶配了,修仙的话总感觉还是差点儿意思,在这个大宋背景的低武世界,主角就算学会了修仙又能怎么样?手刃仇人又能怎么样?之后的剧情根本无法推进,因为他在这个世界没有对手,是无敌的。

  世界观不够宏大,没有奇幻宏大的修仙世界做支撑,这修仙就有点儿像螺蛳壳里做道场的感觉。而且不能持久,可能写不到十万字就没有什么可写的了,这显然不是她想要的。

  杨蔓娘撑着下巴,摩挲着桌上冰凉的青石镇纸。思量了许久,还是决定让男主跳崖,真身穿越到一个真正可以修仙的世界,去拜师学艺。

  她试着想了想之后的剧情,越想越觉得这样安排靠谱。首先,如今市面上所有的穿越都是玉佩穿和魂穿相结合,真身穿越在大宋还是头一次,这绝对是一个很好的噱头。

  其次,不直接捡修仙秘笈,而穿越到修仙世界,可以更好的给大宋读者展示,更宏大而且完全不同于大宋的修仙世界观,让自己话本儿里的修仙更有说服力。而且,也可以通过主角的成长和脚步,在书里给大宋读者展示以往从未有过的,真正的修仙门派,长老,灵宝,灵兽,斗法,飞行法术,储物袋这些,让其成为一本真正的教科书般的修仙话本儿。

  当然这样的写法,有点慢热。最初可能会因为主角穿越,暂时无法去报仇而让读者觉得不够爽,但杨蔓娘相信,只要真正的情节展开,大家会喜欢上的。

  “娘子的话本儿完结后,最近市面上又出现了一大批类似杨卿臣随身师父的文,我本来以为这本新书也会延续之前的风格。没想到杨娘子又另辟蹊径,虽然我不知道这本书后面会如何,但不得不说很吸引人,我看第一遍的时候,一直都是屏气凝神的,真的很为温宸紧张。”

  因为存稿到此嘎然而止,让朱旭有些意犹未尽。所以,他不免又花了一会儿的时间,复读了一遍。读罢,朱旭长长的呼了口气,语气有些感慨的道:

  “不瞒娘子,我才看了这么两章,就特别气愤那个背叛好友的荣庆,特别想知道温宸后面会怎么样!他掉下悬崖了,会死吗?以后还有机会找荣庆报仇吗?”

  显然,杨蔓娘笔力高超,开头三言两语便把男主温宸的生平和境遇交代了清楚,还同时设置反派和冲突,最后还制造了一个巨大的跳崖悬念,让看书人的情绪瞬间便被调动起来了。

  尤其是其中兄弟背叛的套路,虽然狗血,却很勾人。已经把朱旭这个久经世世事的老油条牢牢给钩住了。看了书之后,产生了强烈的代入感,仿佛自己就是温宸,经历了兄弟的背叛,被逼的走投无路带着一个敌人跳崖一般,可见杨蔓娘人物塑造之成功了。

  “哈哈,等我写完东主就知道了!”

  杨蔓娘没有剧透,而是卖了个关子。

  转而说起后天给杨士林办庆祝宴席的事情。

  “到时候,东主和大掌柜也要来啊,顺便把夫人和家里的孩子也带上,热闹一下!”

  杨蔓娘之前参加过朱家的喜雪宴,也参加过大掌柜家孙子的满月宴,和两家的夫人孩子自然也是见过面的。

  “那是自然,我怎么能不给杨娘子面子!”

  朱旭笑呵呵的答应罢,想起杨蔓娘的年纪,又不放心的道:

  “你这里东西齐全么,毕竟是头一次办宴席,不然我让拙荆来帮忙料理吧!”

  “哈哈!不用麻烦,本身请的客人也不多。我跟行老把要用到东西租来了,还有临时的帮闲和厨子也雇了,到时候夫人来了只管受用便是。”

  杨蔓娘在大宋虽然没办过宴席,却也参加过好几次,究竟该怎么办她心里也是有章程的。

  “对了,到时候只当我是世林的大姐就好,可别不小心把我的身份泄露了。”

  “哈哈,杨娘子放心吧,我省得。”

  送走了朱旭,中午吃罢孙婶做的热汤面,杨蔓娘就回书房继续写稿子。

  虽然朱旭没有催,但是他亲自过来,杨蔓娘就明白其中的意思了,显然是希望自己能尽快发新书,杨蔓娘自己也正有此意,反正冬天她整日猫冬,也不爱出门,原本就打算后天给杨士林办完升职宴,就开始正式连载的。

  还是先抓紧时间多存点存稿。

  伴随着失重的感觉,听着耳边烈烈的风声,温宸有些不甘,最后也只拉了一个狗腿子当垫背的,跟荣庆之间的仇,自己今生大抵是不能报了。

  他从领口掏出那颗灰扑扑的的父亲留给自己的佛珠,紧紧的攥在满是鲜血的手里,有些遗憾的想,自己马上就要落下悬崖死了,也不可能考科举,父亲的遗愿自己终究是无法完成了。

  正想着,突然,一阵强烈的冰冷感从右手上传来。

  让温宸在这炎热的夏夜里打了一个冷颤,他有些诧异的往右手上望去。

  突然被眼前神奇的景象震住了!

  一缕淡淡的银色光芒,从手中的佛珠里散出,照亮了他的右手,借着这光芒,温宸清楚的看到,那原本灰扑扑的一点也不起眼的佛珠,被他握在手上,在沾染上自己的鲜血之后,慢慢的变成了剔透的银色。

  它是如此的光华流转,仿佛天上的星辰降落人间,以至于将死的温宸极力的忍受着冰冷的感觉,也未曾扔掉它。那如同月光一般银色光芒仿佛有生命力一般,开始从他的右手开始,往全身而去。随着身上的光芒越聚越多,温宸只觉得浑身越来越冷,几乎要被冻僵了。

  不过眼下性命堪忧,他即将掉落崖底,温宸顾不得细想此事,突然的光芒让他生出了新的求生的期望,他脸上带一丝紧张的注视着黑黢黢的悬崖下方,忍着周身冰冻僵硬的感觉,右手艰难的一拂,试图借着这突然出现的光芒,寻找可以减缓自己的下落速度的树木。

  但也正是这不经意的一挥手,让温宸惊讶的一幕出现了!

  那银色的光芒,像带着尾巴的彗星从空中拂过,紧接着一枚透明的拳头大小的圆球,突然从夜空中诡异的浮现而出,并且银色光芒的注入下,迅速的变大扭曲拉长。

  几乎一转眼间,一道七八丈长、数尺宽的柱状通道,出现在了温宸身前。

  温宸一呆,甚至还没明白怎么回事时,一道七色霞光就从这通道中,仿佛蛇类吐出的信子一般,一闪即逝的倾泻而出。

  因为距离实在太近,霞光速度又太快,对面的温宸没有丝毫提防的就被这霞光罩住。

  然后便感觉到一股巨大的吸力。

  “啊!”

  伴随着重物落地的声音,崖底传来红脸汉子一声惊天动地的惨叫。

  与此同时。

  离崖底堪堪不到一尺,眼看就要粉身碎骨的温宸,被霞光一吸而入。

  昏迷前的他,紧紧的攥着手中的珠子,脑中闪过了三个字:

  随侯珠!

第94章

  十一月十一, 是黄历上的好日子,宜宴会、入宅、求嗣、祈福、沐浴、开市、纳财。

  杨蔓娘一大清早起来,洗漱梳头罢, 便换上新做的兔皮袄, 去了前院。

  虽然天才刚亮, 但此刻的前院已经热火朝天, 前院的空地上,灶台已经垒好,大锅里正烧着开水, 雇来的帮工正在拿火钳燎猪头上的毛。

  小厨房里,雇来的帮闲娘子正在孙婶的指挥下,分工合作, 有的择菜剥蒜, 有的切着早市买来的猪肉和鸡肉。

  “大娘子起来了?”

  见杨蔓娘进来,孙婶指了指择好的菜蔬和切好的肉片儿, 笑着道:

  “都是现成的东西,朝食大娘子想吃什么,我现做一碗吧!”

  “热几个馒头, 再烧个豆腐汤吧!”

  起来太早也没什么胃口, 杨蔓娘再厨房里左右打量了一番问道:

  “二郎和三娘都起来了吗?”

  “家里没有准备酒水,二公子起来吃罢饭,去瓦子里买招待客人的酒了,三娘子应该还未曾起来。”

  “哈哈, 谁说我没起来, 我这不来了嘛!”

  两人正说着话儿,老三杨盼娘穿着和杨蔓娘一模一样的兔皮袄,从穿堂走了进来, 笑眯眯的道:

  “孙婶,给我也做一碗豆腐汤,等吃罢了,我和大姐去巷子口的鲜花铺子里买些花篮回来,今儿待客屋子里可不能没有鲜花。”

  宋人一年四季都离不开鲜花。多插瓶花供宴坐,为渠消受一春闲,这便是宋人风雅诗意生活的写照。

  大宋的街头巷尾,遍布着各色的鲜花铺子,一枚小小的马头竹篮里,盛放的是四季的花草葳蕤。与炎热夏日的浅色花篮不同,寒冷的冬日,花篮里鲜花的色调则更为鲜艳。

  姐妹俩吃罢饭,出门一进巷子口的苏家花铺子,便瞧见铺子门口的棚下,满篮子的带叶山茶花,红彤彤的,搭配着绿萼梅、腊梅、瑞香和白水仙依次插放,丰满错落的花朵,娇艳的绽放在这万籁俱静的凛冬时节,为洁白的天地增添了一抹亮色。

  “哎呀,大娘子和三娘来啦!”

  杨蔓娘是这家花铺的常客,正在修剪花枝的店主苏娘子笑眯眯的招呼道:

  “想簪什么花,或是买花篮,插瓶,随意选就是。”

  “好。”

  再过一个时辰客人也就陆陆续续的到了,杨蔓娘也不耽误时间,直接选了四篮子山茶花,又选了两篮子腊梅配白水仙,两篮子插好的红梅白梅。

  老三杨盼娘喜欢簪花,选了两小簇瑞香,加起来一共花了三百零三文。

  “阿鹤,快出来帮大娘子把花篮送过去。”

  因着选的多,苏娘子给抹了零,又转头叫后院的儿子出来帮忙送货。

  “晓得了。”

  不大一会儿,一个十五六岁,读书人模样的清秀少年从后院走了出来,正是苏娘子的儿子姜鹤。

  推着鹿车,帮杨蔓娘把花篮装上车,脸色微红的道:

  “大娘子,咱们这就走吧!”

  “好,多谢你。”

  杨蔓娘笑眯眯的道。

  她对这个腼腆的少年挺有好感的,当然这种好感不是指男女之情,大抵算是一种对弟弟的欣赏。姜鹤在城西的太白书院读书,不同于时下的很多读书人,只读书不事生产,姜鹤每次放假回家,读书之余,都帮着苏娘子送花做事,和自家老二杨士林一样,是个很懂事的少年。

  “哈哈,大娘子!我们是来早了嘛!”

  才进院门,便瞧见朱旭一家,报房的刘账房夫妻俩,还有朱贵一家已经来了,众人正站在前院新搭的灶台旁,一边烤火,一边寒暄。

  这就是中产宋人在自家办宴席的真实场面,没有太多的讲究,准备工作都在院子里,客人来了也都看得见,和现代农村大席有点像,在外面支起大锅,现炒现往桌子上上菜。

  不像那些富贵的高门大户,十几亩甚至几十亩的宅子,宴席自然是很讲究的,都是在室内大暖阁,由丫鬟婆子们把菜肴用食盒奉上,还有专门伺候漱口擦手的侍女,根本看不见厨房忙活的情况。

  “怎么会,外头冷,快进厅里喝茶说话儿吧!”

  客人到了,作为主家,杨蔓娘自然要陪客的。连忙把手上的活计交给老三,客气的上前呼道万福,招呼众人进前厅。

  朱旭带了夫人和大孙子还有小女儿,大掌柜朱贵则是和老妻还有小儿子夫妻一道来的,刘账房没有带旁人,就他们两口子。

  孙婶已经在桌子上摆好了各色果子,杨蔓娘一边倒茶,一边招呼众人吃果子。

  “大娘子,恭喜啊,你弟弟这般能干。不过今儿个怎么不见正主儿,二郎呢?”